黄蓓佳
我的本名叫任小小,我在学校里有个绰号:小当家。因为我需要照管我的爸爸。
你也许会想,我的爸爸为什么需要一个八岁孩子的照料呢?且听我说。
我爸爸1980年出生,长相非常年轻,有一次他带着我去参加一个聚会,人家看到我之后惊呼:“哎呀,任意,你还有一个这么小的弟弟!”我爸爸满脸通红,也不好意思解释什么,笑了笑,算是默认。从那之后,我干脆管爸爸叫“老哥”,我爸爸呢,大着嗓门儿答应,眉飞色舞的,显然对这个称呼挺享受。
不过,我爸爸像这样外出聚会的时候不太多,大多数时候他是迷迷瞪瞪的,懒散和消极的。他总是窝在家里不出门,夏天穿一条沙滩短裤,上身打赤膊,脚上趿拉一双浅蓝色的泡沫拖鞋,连头发都剃光,免得他费事打理。冬天他裹着一身棉睡衣,脚上套着有“凯蒂猫”图案的毛绒鞋,头发虽然留到了一寸长,却是横七竖八地支棱着,一瓶洗发膏,他用了两年才用去一小半。报纸上管我爸爸这样的年轻人叫“宅男”。我認为很形象。可我把报纸拿去给爸爸看时,他懒洋洋地瞥一眼,拖长声音说:“这是我的一个网名啊,怎么还上报纸了?”
想想看,这样的爸爸,我怎能不费心照料呢?
我每天晚上放学后,会从冰箱里搬出一两个保鲜盒,在微波炉里加热后给我俩吃。保鲜盒里是我的外婆和奶奶轮番做好送过来的菜。如果我不加热,晚饭他要么叫外卖,要么抓两筒薯片混日子。
我想总有一天,等我再长大几岁之后,就会代替外婆和奶奶,承担为爸爸买菜洗煮的任务。
顺便说一句,足不出户的爸爸有能力养活他和我。他是个网络写手。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尤其是深夜来临时,我爸爸就目光炯炯地端坐在电脑前,噼噼啪啪地敲键盘。
也因此,每天早晨我被闹钟唤醒起床上学时,我见到的从电脑前撤退下来的爸爸,总是两眼通红,胡子拉碴,歪头耷脑。我不得不改变角色,当他的“老哥”,替他热牛奶,烤面包,看着他囫囵吞下去之后,送他上床睡觉。
这一觉,他基本上要睡到我下午放学回家。睡足了觉的爸爸,才能在深夜里精神抖擞地在键盘上敲字。那时候的爸爸,脸色红润,印堂发亮,鼻尖上排列着细细的汗珠,双腿绷紧,上身挺直,就像一棵刚从地里拔出来的鲜嫩鲜嫩的水芹。
张朝元摘自《平安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