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山东省淄川区儿童及孕妇碘营养水平监测结果分析

2021-06-16 03:34李海霞淄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
食品安全导刊 2021年15期
关键词:淄川区碘缺乏病食用盐

□ 李海霞 赵 玮 淄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

碘是人体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微量营养素,在儿童健康生长与智力发育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研究指出,碘缺乏或碘摄入过量与多种疾病有着密切关系[1]。我国预防碘缺乏病的重要措施就是全民食盐加碘[2]。本文对2018~2020年淄川区重点人群儿童及孕妇食用碘盐、尿碘及儿童甲状腺容积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了解淄川区近年来重点人群儿童和孕妇的碘营养状况,为持续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防控策略,防治碘缺乏病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抽样方法与调查对象

2018—2020 年,淄川区内按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抽取5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一所小学,每所小学抽取8~10岁非寄宿儿童40名(男女性别平衡,儿童、家长及学校均知情同意),每个乡镇分别抽取20名育龄孕妇(孕妇知情同意),同时采集儿童及孕妇家中开封食用盐及任一次尿样,对盐碘和尿碘含量及儿童甲状腺容积进行检测。

1.2 测定方法

①盐碘采用《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碘的测定》(GB/T 13025.7—2012)[3]。②《尿中碘的测定 第1部分: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WS/T107.1—2016)[4]。③甲状腺容积采用B超法。

1.3 质量控制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所有参与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盐碘、尿碘检测的实验室通过国家碘缺乏病实验室外质控考核,每批检测样品均作空白试验、平行试验,并带有国家标准物质。根据样品情况复检,接受上级实验室10%样品抽检复核。

1.4 判定依据

①盐碘的判定:18~33 mg/kg为合格碘盐,<5 mg/kg为非碘盐,5~18 mg/kg或>33 mg/kg为不合格碘盐。②尿碘的判定: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提出的标准,儿童尿碘<100 μg/L为碘不足,100~200 μg/L为碘适宜,200~300 μg/L为超过适宜量,≥300 μg/L为碘过量;孕妇尿碘<150 μg/L为碘不足,150~250 μg/L为碘适宜,250~500 μg/L为超过适宜量,≥500 μg/L为碘过量。③甲状腺容积:按《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WS 276—2007),8岁、9岁和10岁儿童甲状腺容积>4.5 mL、>5.0 mL和>6.0 mL即为甲状腺肿大。

1.5 数据处理

应用Excel 2003录入数据,SPSS 23.0软件统计分析。合格碘盐食用率的比较采用X2,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盐碘采用平均数描述,尿碘采用中位数进行描述,儿童甲状腺,采用百分率进行描述。

2 结果与分析

2.1 盐碘检测结果

共检测学龄儿童和孕妇900份食用盐样品,每年300份,合格824份,非碘盐31份,不合格碘盐45份。2018~2020年盐碘平均数分别为24.8 mg/kg、22.0 mg/kg和22.9 mg/kg,合格碘盐食用率为89.33%(268/300)、90.67%(272/300)和94.00%(284/300);其中儿童、孕妇盐碘平均数分别为23.4 mg/kg、22.9 mg/kg,合格碘盐食用率91.00%(546/600)、92.67%(278/300),儿童、孕妇人群合格碘盐食用率比较未见显著性差异(X2=0.719,P>0.05),具 体 见表1。

2.2 儿童尿碘监测结果

2018—2020 年共检测8~10岁学龄儿童尿样600份,尿碘中位数分 别 是183.9 μg/L、200.7 μg/L和184.5 μg/L;提示淄川区儿童碘营养水平处于适宜或略超过适宜状态。14.83%儿童碘摄入不足,39.67%处于碘适宜水平,具体见表2。

表1 淄川区2018~2020年儿童和孕妇盐碘监测结果

表2 2018~2020年8-10岁儿童尿碘监测结果

2.3 孕妇尿碘监测结果

2018~2020 年共检测孕妇尿样300份,尿碘中位数分别是138.2 μg/L、119.2 μg/L和114.6 μg/L, 提 示淄川区孕妇碘营养水平处于不足状态,且不足状况逐年严重。尿碘含量 <150 μg/L、150~250μg/L、250~500μg/L和≥500 μg/L分 别有189份、82份、23份 和6份,63.00%孕妇碘摄入不足,27.3%处于碘适宜水平,具体见表3。

2.4 学龄儿童甲状腺B超检查结果

2018~2020 年共检查8~10岁学龄儿童甲状腺600人,其中甲状腺肿大7人,肿大率分别为1.00%(2/200)、1.50%(3/200)和1.00%(2/200),甲状腺肿大率均<5%。

表3 2018—2020年孕妇尿碘监测结果

3 讨论

山东省所采用的食用盐加碘标准是18~33 mg/kg,中国碘缺乏病消除标准[5]中要求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90%,儿童甲状腺肿大率<5%,儿童尿碘<100 μg/L的比例<50%,本次调查中,2018~2020年,淄川区8~10岁儿童和孕妇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数分别为24.8 mg/kg、22.0 mg/kg和22.9 mg/kg,儿 童、孕妇人群盐碘含量平均数分别为23.4 mg/kg、22.9 mg/kg,均符合山东省食用盐标准18~33 mg/kg;2018~2020年合格碘盐食用率分别为89.33%、90.67%和94.00%,儿童、孕妇人群合格碘盐食用率91.00%、92.67%,合格碘盐食用率接近或大于90%,基本符合>90%的标准。2018~2020年淄川区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均<5%,尿碘监测代表了短期内人体的碘营养状况,儿童监测尿碘中位数分别是183.9 μg/L、200.7 μg/L和184.5 μg/L,处于适宜水平,14.83%儿童碘摄入不足,碘缺乏的比例<50%,综上分析,儿童监测各项指标达到中国碘缺乏病消除标准要求,应继续坚持实施食盐加碘措施,巩固消除碘缺乏病防治成果。孕妇监测尿碘中位数分别是138.2 μg/L、119.2 μg/L和114.6 μg/L,提示孕妇处于碘不足状态,与济南市[6]调查结果类似,2018~2020年淄川区孕妇碘不足率分别为53.00%、66.00%和70.00%,不足程度逐年加重,需引起高度重视。孕妇碘缺乏会影响胎儿智力发育,造成新生儿智力缺损,严重时会出现流产、早产、死产和先天畸形等情况。孕妇缺碘原因可归结为以下两点:①孕妇人群对碘的需求量高,单从食用盐中补碘不能满足需求,应加强育龄妇女孕期补碘知识健康教育及饮食指导,通过坚持食用合格碘盐和食用富含碘的食物如海带、富紫菜等来辅助纠正缺碘状态,缺碘严重的可服用碘制剂补碘;②孕妇孕期敏感且对信息缺乏专业判断能力,被媒体将甲状腺疾病患病率上升归咎于食盐加碘的错误信息误导,导致碘摄入不足。建议增加对孕妇孕期的碘营养水平监测,并将结果通知到本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为提高下一代人口素质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孕妇开展针对性科学指导,改善孕妇碘营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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