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深佚简释读

2021-06-24 10:16戚慧
书屋 2021年6期
关键词:电声灵犀日报

戚慧

笔者近来翻检民国时期报刊,发现洪深书信二通,即致《电声日报》编辑和致陈灵犀各一通。查洪深文集、作品集及年谱均未提及,当为佚简。兹全文照录,并加以释读。

一、致《电声日报》编者

1932年7月23日,《电声日报·电影》第八十四期发表洪深致“编辑先生”信一通,题为《洪深之来函》。现照录如下:

编辑先生:

我现在批评人家很是严格,同时我希望人家对于我严格。

外国人到中国来制造中国电影,是一件严重的事情,我就我的见识所及,把这个问题加以分析,又把我所得到可以证实的消息报告大众。我觉得这是从事文化斗争的人所应当尽的义务,我有我的立場,在我的那篇文章里,是说得清清楚楚的。

我发表那篇文章的时候,就预料必有反响,但不料到“另一外面”,居然使用造谣污蔑的恶毒手段,攻击我写文的动机,来移转大众的目光。

贵报也以为这种“惊人消息”未必确实,所以说“尚待调查”,现在就请贵报彻底的调查一下。这个“公报私仇”的消息,是不是有一千分之一的事实根据。

我的脾气很是躁烈,同时自己觉得很是刚直,我一生从来不曾做过“公报私仇”的事,凡是知道我的人,都晓得的。我还有些黑旋风李逵的脾气,就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情面也不能拘,一切须我自己情愿,我向来不受人家鼓动。这一切,凡是知道我的人,也都晓得的。被人冤枉,最是难受,贵报从前不也被人污蔑过么,此刻当能同情于我的不甘不服的心理。请将此函登入贵报,以代更正。专此即请。

撰安

弟洪深谨启

七,廿二

这通信的抬头为“编辑先生”,应为《电声日报》某编辑,具体为何人,无法考证。《电声日报》于1932年5月1日在上海创刊,由林泽苍创办,为综合性小报。1934年1月,该报改名《电声》周刊,发行数量不断增加,成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发行量最大的电影刊物之一。此前洪深从未在《电声日报》上发过文。而此信却是洪深恳请“编辑先生”将其在报上刊出,所为何事?自“一·二八”以来,上海电影界受日寇入侵影响,面临严重经济危机,美国资本家乘机插足中国电影事业,他们勾结拉拢中国官僚、买办,以中美合资名义,先后筹组所谓“美国注册”的中国第一有声影片有限公司和联合电影公司,企图挤占中国电影制片业。1932年7月21日,洪深在《晨报·每日电影》上发表《美国人为什么要到中国来办电影公司摄中国片》披露此事,文中他揭露美国人到中国办电影公司,是为了消灭、并吞中国的影片公司,在完成经济侵略的同时,也完成文化的侵略。洪深称从美国的官厅获得第一中国有声影片公司协理麦金台存在债务问题及董事斐理文曾因欺诈罪被刑事拘留的证据,他撰写此文“记载一些事实”,并“愿负法律责任”。这篇文章发表后,引起很大反响。同年7月22日,《电声日报》上刊登《洪深负责指出,第一公司两个罪人,又一惊人消息,谓洪深公报私仇》一文,称洪深代表明星公司前往美国购办有声影片的器材时由两位西人陪伴,这两位西人与麦、斐二人曾发生过误会,而此时“中国第一公司成立,麦金台和斐理文身居要职,于是这两位西人就尽其生平之力,把麦、斐过去的劣迹揭扬出来,鼓动洪深负责发表”,因而有人认为洪深揭露此事是出于“公报私仇”。洪深当日看到报道后,随即写下此信,次日便刊登在《电声日报·电影》上。

信的开头,洪深坦承在严格批评他人的同时,自己也接受别人的严格批评。他认为自己身为“从事文化斗争的人”,有义务将外国人来中国制造中国电影的事实报告给大众,称“我发表那篇文章的时候,就预料必有反响”,却不曾想有人“居然使用造谣污蔑的恶毒手段,攻击我写文的动机,来移转大众的目光”。《电声日报》也认为“这种‘惊人消息未必确实,所以说‘尚待调查”,洪深遂请其彻底调查“公报私仇”之说是否有事实依据。他坦言自己虽然脾气躁烈、刚直,却从不做“公报私仇”的事,而且“向来不受人家鼓动”,遭人诬蔑,心里不甘不服,希望《电声日报》刊登此函,加以更正。7月29日至31日,洪深在《每日电影》上发表长文《关于中国第一有声影片公司几件事实的追问》,以种种无可争辩的事实为依据继续揭露第一有声影片公司的阴谋,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在电影界人士的支持下,最终迫使第一公司在招股后不到一个月便解体了。

二、致陈灵犀

1933年10月3日、4日,《社会日报》刊登洪深致灵犀先生信一通,题名为《骨鲠在喉,不得不吐》。全文如下:

灵犀先生:

读今日《社会日报》,承兄于篇端赐以批评,不胜感喟。感者,觉吾兄甚能知弟;喟者,又觉吾兄知弟尚未尽也。明星公司取舍剧本,向由编剧会议决定,在“九·一八”以前,独鹤、瘦鹃诸先生参加之,在“一·二八”之后,一切均由大家决定。弟一人绝对无取舍之权(绝不能由弟一人掷入字簏),此其一。且剧本作者,不论其为本公司或外面之人,例不参加剧务会议,而弟虽愚拙,亦非完全不通世故之人,何至当面直批“狗屁不通”,此其二。惟弟性率直出言肯定,好是好,坏是坏,尤其对于审阅剧本批评作品,不愿丝毫含糊,此则不独在公司中讨论剧本时是如此,在试片后研究修改时是如此,即在《晨报》上发表剧评时亦何莫不如此——若因之而结怨于人,亦顾不得也。嗟夫!昔莎士比亚有言曰:“一人之好处,常随其白骨而埋入于土中,其坏处则流传于人口。”弟在明星将十年矣,其间安得无骂人之事,其间安得无誉人之事,其誉人为最最好,或于被誉之人未必有害也,但被骂者则永久怀恨矣。弟非不知“祸从口出”之戒,“危行言逊”之训,但有时实在看不过,明知招怨而骨鲠在喉不得不吐,极不欲得罪人,而有时竟不得不得罪人,此真做人之艰难,使弟绕室彷徨而莫知适从者也。

至于公司中人缘太坏之说,亦未必尽然。以往弟与张郑周及其他同人,皆曾有误会与冲突之时,此亦同时稍久共参机要所必然有之现象。弟与张石川君因公而争执,恐教弟与任何人,或任何人与张君之争执为多。迨问题既解决,意见亦消除,同人间或同人与弟间,盖无不如此。弟之脱离明星,固因一部分明星同人断定《铁板红泪录》决不卖钱,而弟因尚未开映,成绩不可知,先行弃斥,心有未甘,为尊重“艺人”之人格,势难再行逗留,但此亦因公。弟既一向严格的批评别人,则别人以严格对我,亦理所当然。弟自觉无私人之仇隙也,唯人多则是非多。弟年渐老,亟须获得生活上情感上之安定,借此机会,过几天清静日子,则脱离明星,离开上海,何莫非福?故弟此次之辞职,遂有十二分之决心也。又兄所引志舫先生之言,实系传闻之误,弟久不作政论,而张君从未与弟谈及军事影片之论事,大概原来作此言者,无非讥弟对张“百事恭顺”,但事实在人耳目,弟之受冤枉,亦缺不会甚久。兄慢慢自会听得公道话。弟今日致函于兄者,因习知兄对弟犹有相当之谅解,平日论事论人,素求平允,虽与弟无深厚之个人私谊,而弟今日不能不重重拜托兄主持公道者,盖以目下弟迫切所颁,绝非私谊之援助,而系平允之批评也。此番恨我之人,将我大骂一顿之后,亦觉身心泰然,盖骂则郁积之气尽发,怨毒可全消矣。

即此,并请撰安。

弟洪深启

《社会日报》于1929年11月1日在上海创刊,最初由胡雄飞、姚吉光、陈灵犀、吴农花、黄转陶、冯若梅等人出资合办,共四版,刊载广告、社会新闻以及学术文艺等,仅发行两个月后便停刊了。1930年10月27日,《社会日报》出版革新后第一期,正式宣布复刊,由胡雄飞独立经营,陈灵犀任主编,主要撰稿者有张恨水、曹聚仁、王小逸、张白鹭、郑伯奇、陈子展、柯灵、汪仲贤等人。洪深所谓“灵犀先生”,即指陈灵犀(1902—1983),又名陈听潮,笔名猫双栖楼主,广东潮阳人。信中说“读今日《社会日报》,承兄于篇端赐以批评”,指的是1933年9月30日,陈灵犀以灵犀在《社会日报》第2版“七弗搭八先生阁随笔”上发表的《想记洪深》一文。据此,可知,洪深此信作于9月30日。现将《想记洪深》照录如下:

大学教授洪深先生,曾因大光明戏院《不怕死》案,和我在笔头上结过一些翰墨缘,后来在明星公司《歌女红牡丹》成功宴上,由雄飞君之介绍,始有一面之雅。现在听说他已脱离了明星,于是令我不能不又想起了他。据说他在明星公司里,和张石川有如鱼水,十分相得,他对于同事,最服老张一人,其余都不在他眼里。而老张见他会说话,所以也很信任他,此次他之所以突然脱离明星者,乃是人缘不好之故。因他性情高傲,对于同事,不肯稍有余地,譬如骂人,他决不肯只是骂人不好,而必骂人为最最不好,再也不会好的。又如别人的剧本经他审阅时,他会毫不客气的当你面直批曰:“狗屁不通”。而被他骂为狗屁不通或掷入字纸簏的剧本的作者,却也未必是无名小卒,作品却也未必坏到那么地步。那么人家在面子上如何得下去,在心里头如何气得过呢。但他诸如此类的冤家却不知结了多少。有人便说他是坏在主观太深,然据志舫君告诉我的一件事看来,则他的主观有时也会为客观所战胜。志舫之言曰:“洪先生在公司中,时喜欢发表政论,大概因为思想急进之故,对于某军事长官是素来反对的。可是自经张石川为某长官摄制军事影片归来,极力称赞某长官治军有方,精神伟大之后,他听了便也会不禁鼓掌附和道,现在救我们中国的,诚然唯有某长官一人而已。”然则以这样随和又善说话的洪先生,老张竟听其脱离明星而去,未免太可惜。

文中,陈灵犀首先追述与洪深之间的交往。1930年2月,上海大光明影院放映好莱坞滑稽演员罗克主演的《不怕死》(又名《上海快车》),片中有侮辱丑化华人的内容,引起洪深强烈愤慨,进而奋起抵制此片。大光明影院英国经理喊来外国巡捕拘捕洪深,洪深聘请律师,提起诉讼,案件审理一再延期。1931年2月初,洪深撤销控告大光明影院一案。同年2月11日至13日,陈灵犀在《社会日报》上相继发表《异哉大光明的案件,敢问洪深先生》、《再问洪深先生》、《个人的见解与法律见解,不再问洪深先生了》等文,询问洪深为何撤销诉讼,洪深紧接着便于2月12日、2月13日分别作《敬答〈社会日报〉并告各报》和《再答〈社会日报〉》进行回应,即陈灵犀所说“在笔头上结过一些翰墨缘”。1931年3月,在由明星影片公司摄制、洪深编剧的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歌女红牡丹》的庆功宴上,两人还曾有过一面之缘。1933年9月17日,洪深在上海《申报》上刊登一则启事,称“鄙人现因另有所事,已于上月向明星影片公司辞去编剧顾问之职务,并经声明,于九月十六日起,完全脱离关系。以后诸友好知有赐函,暂时请寄鄙人授课之学校转交为荷(因沪上敝寓,不久亦将迁移也)。此启”。陈灵犀根据传闻,认为洪深脱离明星影片公司原因在于“人缘不好”,他仅与同事张石川友好,其余人都不放在眼里,加之“他性情高傲,对于同事,不肯稍有余地”,喜欢骂人且不留余地,因而招人忌恨;再则他评阅别人剧本时,不讲情面,当面直批“狗屁不通”,因此结下不少冤家,有人便说“他是坏在主观太深”。陈灵犀文中所论之事,多来自传闻,并据此对洪深其人其事进行评判。

洪深读罢文,遂即致函陈灵犀。信中,他首先对《想记洪深》文中提及的独断评阅剧本、骂人等传闻进行辩驳,一是明星公司取舍剧本,由编剧会议决定,他“一人绝对无取舍之权”;二是剧本作者无权参与剧务会议,他本人并非“完全不通世故之人,何至当面直批‘狗屁不通”。洪深承认他性格率直,不论是审阅剧本还是发表剧评,都直言不讳,在明星影片公司近十年,“其间安得无骂人之事,其间安得无誉人之事”,“有时实在看不过,明知招怨而骨鲠在喉不得不吐,极不欲得罪人,而有时竟不得不得罪人”。接着,他解释在公司人缘太坏的传闻,同人之间因公事意见不一而产生误会與冲突,这是常见之事。他以与张石川的关系为例,两人之间因公争执最多,待问题解决后,意见便消除了,并不影响他们之间的交情。

关于从明星公司辞职,他称是因公司部分同仁不认可他执导的《铁板红泪录》,认为“决不卖钱”。1932年底,洪深筹划拍摄《铁板红泪录》,由阳翰笙编剧,多次赴浙江桐庐、舟山等地拍摄外景,1933年11月12日才在上海新光大戏院公映。而此时电影尚未上映,成绩如何还不得知,先行遭人否决,洪深心有不甘,因而坚定辞职的决心。加之年岁渐长,“亟须获得生活上情感上之安定,借此机会,过几天清静日子,则脱离明星,离开上海”。至于有人说他在公司常发表政论,实际上是传闻之误,他从未与张石川谈论军事影片,是别有用心者借此事讥讽他对张石川“百事恭顺”。洪深认为陈灵犀“平日论事论人,素求平允”,彼此之间虽“无深厚之个人私谊”,在目前迫切情形下,不得不拜托陈灵犀替他主持公道,“绝非私谊之援助,而系平允之批评也”。此后,陈灵犀与洪深往来颇多,1934年9月14日在《赠洪深诗》中评价道“他的性子很爽直,且擅长口才,说起话来,议论风生,很有妙趣”,“也正因为心直口快,言语中每不知不觉地得罪人,以致引起人家的恶感,也是不免的事”。想来应是经过此次通信之后,陈灵犀对洪深为人有了较深的了解。

洪深这二通信均是因性格刚直,敢于直言,勇于揭露黑暗,有时难免会引起他人误会甚至遭人污蔑,面对不实传闻,他亲自写信给报社编辑进行澄清,说明是非曲直。洪深之秉性直率、为人正直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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