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文件,让营商环境更“清”

2021-06-28 21:38葛雷段曼王鹏
党员生活 2021年5期
关键词:司法厅规章规范性

葛雷 段曼 王鹏

“清”证明,“承诺+共享”更便民

今年3月份,饶女士看到荆州市司法局发布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消息。咨询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她再次来到荆州行政服务中心,在承诺书上签字,顺利地拿到了营业执照和公章。

“我上次来时,是打算利用自家房屋做场地,开一家物流公司。”饶女士介绍说。但按照规定,自有房屋设立公司,需提供产权证明作为“住所证明”,但饶女士只有集体土地证,没有产权证明和物业证明,只好作罢。

“现在市场主体办理登记注册已不必提交产权权属等证明材料,只需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对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做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即可。”湖北省司法厅执法协调监督处何峰介绍说,“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意味着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将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不再索要有关证明。”

“除了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们还在全省同步推行政务数据信息共享。”湖北省司法厅执法协调监督处郭振威介绍,“现在很多证明事项都不用经办人直接提供,业务部门可通过个人身份证从政务数据信息共享资源库中查询调取所需的证明事项,即可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证明事项联网资源共享的推行,都是湖北省司法厅开展的“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所释放的“政策红利”的一部分。

为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我省出台了《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据悉,省司法厅于3月份开展“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了“2021年以前制定的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100%清理,新制定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00%审查”的工作目标。

“清”规范,让权力运行更规范

“今年2月,我们对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郭振威说,作为“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之一,司法厅执法协调监督处主要负责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

据郭振威介绍,司法厅执法协调监督处从2020年9月就开始启动对规范性文件及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州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查找政府规章是否存在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不一致的地方。

“这次专项清理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不仅涉及规范性文件,还将证明事项一并纳入了清理范围,清理工作紧扣政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弄懂、吃透。”郭振威介绍,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会同有关部门,历时5个月,共计清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2657件,清理出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35件,证明事项4件。

在最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关于公布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证明事项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中,决定对28件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对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省本级设定的4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郭振威表示,下一步,司法厅执法协调监督处将在前期清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规范性文件“回头看”,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地毯式”清理,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从而规范权力运行,为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清”规章,也要严格遵守立法程序

在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获得成效时,省司法厅对规章的清理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我们‘清文件的目标是对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开展全面清理。”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季婕介绍说,今年3月,司法厅立法二处已经将各单位报送的清理意见,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并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同时,委托省工商联征求了市场主体的意见。在收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规章的决定》草案,拟对6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7部规章予以废止。

据季婕介绍,在审查清理意见的过程中,通常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来判定某项规章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不一致:一是规章与现行的上位法不相符,或是规章所依据的上位法已被修改或废止;二是规章中设置了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市场准入条件;三是规章不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或者省级证明事项的有关规定;四是规章已不具备时效性。

“与规章的制定工作一样,规章的清理工作同样需要严格按照立法程序,依次有序地开展,做到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理由充分、有依有据。”她说。

季婕表示,司法厅立法二处将尽快将清理结果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清理结果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正式公布。今年4月底前,立法二处还将统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将“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工作做实做细。

“本次‘清文件专项行动是破除制度性障碍、优化制度供给的便民行动,是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湖北省疫后重振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增添助力。”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委书记应勇在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强调,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优化制度供给持续推进营商环境革命,对需清理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该修改的修改、该健全的健全、该废止的废止。“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正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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