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防控及解决思路

2021-07-04 08:58李焱熊
科学与财富 2021年7期
关键词:大数据防控

李焱熊

摘  要:不法分子利用国家农产品免税政策和农产品收购自开发票抵扣进项税政策,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骗取国家税款,一直以来都是涉票犯罪的重灾区,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还严重危害了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本文分析了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特点及危害后果,从加强信息共享、数据治税,智能风险防控、精准监管、智慧税务等角度提出解决思路,为防控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的管理提供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大数据;防控

一、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特点

(一)虚开类型多样。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按有无交易发生分为有交易虚开、无交易虚开两种。无交易虚开是指农产品企业未发生农产品交易而虚假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进行进项税抵扣,可以为自己虚开,也可以为別人虚开;有交易虚开是指农产品企业发生农产品交易但未如实开具或不符合规定开具。

(二)管控难度大。一是业务真实性难核查以及实地盘点库存困难。二是第三方监管缺失,农产品收购发票是购方自行开具,既是销售凭证又是抵扣凭证,这导致第三方监督失灵,加大了监管的难度。三是农业生产者身份界定困难,在实务中,对中间商贩是否属于农业生产者,不仅企业难辨别,税务机关也难界定。

(三)虚开主体单一。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主体单一多为从事农产品收购、加工的企业,如毛皮、制药、纺织品、奶制品企业,并且必须是符合规定的一般纳税人。

(四)专业化、组织化作案。正是由于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的特殊性规定和管控的薄弱给不法份子可乘之机,犯罪份子精通税法,熟悉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特点,其作案手段专业而隐秘,其犯罪成员少则几人多则几十甚至上百人结伙作案,组织严密、等级森严、内部分工明确、跨地区流动作案。

二、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危害

(一)扰乱税收征管秩序。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既妨害了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收征管活动破坏正常的征管秩序,还妨碍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损害了正常的纳税秩序。

(二)导致税款流失,且涉及税款流失种类多。一旦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不仅直接导致增值税流失,还会间接导致其它税款流失如企业所得税、附加税。

(三)割断增值税征管链条。在我国的增值税征管中最核心的方法就是“以票管税,进抵、销征,环环抵扣”。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会导致票面信息失真,隔断了以票管税的征管链条,从根本上动摇了增值税抵扣根基,其危害性不可估量。

(四)破坏公平税负,降低纳税遵从度。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导致少缴税甚至不缴税,致使虚开企业税负明显低于地区同行业,造成同行业间的税负不公,会使遵从税法的企业成本相对上升,不仅不利于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还可能打击企业税法遵从的积极性。

三、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问题的解决思路

(一)改变以票管税的思维,实现信息化管税、大数据治税。

1.加强农产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与国家及有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农产品收购数据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统计局、林业局以及国有粮食储备库相关数据汇聚联通,建成常态化、制度化数据信息共建共享、交互协调机制。

2.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从农产品的生产源头入手,建立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风险特征库,例如农户年龄超高过低、单人向多家收购企业销售农产品、销售农产品金额或数量异常巨大、销售农产品品种过多等风险特征库,对农产品收购发票领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環节即时验证和扫描监控,实现对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

(二)建立大型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企业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具有一定的自主性,产品收购的单价和数量是企业计税的基础。当地的政府可以效仿中小型卖场,考虑建立大型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将农产品按分类管理,分区域进项统一开票管理。先在指定区域开具收购发票,再取货。进而约束企业的自开自抵,多列数量和单价的行为。

(三)要求农产品购销以非现金结算,做到每一笔交易金额数据都有痕迹。扩大交易金额的数据采集范围,不局限于从银行等金融机构采集数据,应适应现流行的微信、支付宝等手机交易支付方式,将其纳入交易数据采集范围。

(四)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政策宣传辅导和执法检查力度,杜绝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泛滥的现象。严格监督监管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加强相关部分以及人员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合理使用宣传教育等。工商部门、公安部门、税务部门等联合,对农产品收购市场中出现的虚开发票等行为和现象进行打击。

总之,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助推器。而在当前的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笔者认为,要从源头上解决虚开收购发票的问题,应从虚开所依据的根本数据来源入手,完善信息化建设,强化数据治理,从企业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来致力于解决虚开收购发票问题,并应大力培养、宣传销售者的发票管理意识。希望笔者的几点建议能对防控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全,付顺顺.涉农自开发票虚开犯罪大数据研判报告——以A省农产品自开发票数据为例[J].警学研究,2021(02):5-26.

[2]邓凯予. 农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风险及防范措施研究[D].云南大学,2019.

[3]胡玉刚. 基于金税三期大数据系统对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控研究[D].广东财经大学,2019.

[4]郝敬英. 农产品增值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9.

[5]王制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问题及解决思路[J].报刊荟萃,2018(07):210.

[6]王越. 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的适用[N]. 财会信报,2016-08-01(B02).

[7]罗绪富. 从制度层面改进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N]. 中国税务报,2016-06-01(B04).E60CAF5D-47D4-475F-A363-CDF854E247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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