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侠五义》忠义思想倾向与民间文化心理探析

2021-07-11 22:15冯利华
西部学刊 2021年8期
关键词:忠义儒家文化

摘要:中国古代小说往往在叙事中表达某种道德观念或价值取向,反映社会主流文化。儒家忠义思想贯穿《三侠五义》全书。《三侠五义》是文人在史料记载的包拯原型基础上,博采民间包公故事、包公戏,加工、虚构而成。它属世代累积型小说,具平民文学特质,蕴含深厚的文化积淀,是民间期待视野与文学创作高度契合的叙事话语。其忠义思想倾向在小说的世代累积中自然形成,是儒家文化在民间文艺中沉淀的结果,折射出创作者对民间文化心理的迎合,积淀历时性的民间共识,凝聚民间普遍的道德认同。《三侠五义》良好的接受效应,反映民间对儒家文化积极认同的审美心理。

关键词:《三侠五义》;忠义;儒家文化;世代累积;民间文化心理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8-0152-03

石玉昆《三侠五义》又名《忠烈侠义传》,经世代累积而成书,是清代公案侠义小说中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惊心动魄,引人入胜,令无数读者爱不释手,民间影响极广。本文拟结合儒家思想,探讨《三侠五义》忠义思想倾向与民间文化心理。

一、儒家文化与《三侠五义》的忠义思想倾向

中国古代小说叙事与传统文化渊源颇深。社会文化往往主导创作者的文艺思维,影响其创作理念。吴士余《中国文化与小说思维》指出:“作家在思维运动中,又依据民族的文化心理范式,规范着认知客体的价值取向和追求这一价值目标的主体审美意识。”[1]这里的“民族文化”即社会主流文化,是作家建构小说思想主题的价值尺度。他对中国古代小说与文化之间的联系作了较客观的界定。社会文化与小说创作思维存在同构关系。古代小说不是对现实生活的直接写生式呈现,而是作家通过感性的故事描述来显示某种理性的价值观念。中国古代长篇白话小说叙事的目的,是表达思想价值,反映社会文化。

古代小说的思想倾向必然受社会主流文化与道德价值观的影响。通读《三侠五义》,儒家所倡之“忠义”是包拯、展昭、蒋平等正面人物的主流道德品质,成为小说突出的思想倾向。儒家主张“忠”,提出“忠孝”,“忠”是“孝”的延伸,要求臣民事君如事父。《论语·八佾》云:“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2]41这是孔子对君臣关系的理解,强调“忠君”。孟子将其阐释为:“臣视君如腹心。”[3]216他强调臣民对国君推心置腹的“忠心”。汉儒发展为“君为臣纲”。宋代儒学与理学结合,提出“忠者,天理”,强化“忠”乃“天道”。中国古代小说、戏剧等通俗文学甚至将其演化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忠”被看作臣民之绝对义务。综观古代各家思想,墨、儒、法皆提倡“义”,但儒家文化居于社会主流地位。孔子视“义”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道德准则:“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2]39孟子发展为“义,人之正路也”[3]172,提出“舍生取义”。汉代董仲舒“仁义”并重,主张“以义正我”。宋明儒学提倡见义勇为、仗义疏财等品质。李惠芳指出:“民众意识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积累的过程。这一积层,深厚而复杂:既有古代原始信仰的遗留和传承,也有后世关于伦理关系、人生态度、善恶是非、生死观念、价值标准等方面的历史认同。”[4]39“历史积累”指文化观念的形成,绝非一蹴而就,而是对社会道德、善恶价值等的漫长认同过程。文化作为精神层面的力量,通过日积月累的浸染,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由于古代专制统治阶级的认可并向社会推行,加之精英文人的积极倡导,儒家学说逐渐占据社会思想主流地位,主导文化理念,甚至在民间的影响根深蒂固。其忠义思想自然对中国古代长篇白话小说的创作和审美产生深远影响。

忠义思想贯穿《三侠五义》全书。小说以包公为中心,围绕展昭、蒋平、白玉堂等侠义之士,忠义爱国,在“狸猫换太子”“陈州放粮”、铲除地方恶霸等案件中,惩恶扬善,激情昂扬地弘扬社会公义。无论是清官包拯、严查散、倪继祖,还是展昭、白玉堂、艾虎等侠士,甚至陈林、寇珠、倪忠等太监或仆人,皆以“忠义”为本,与郭槐、庞昱、马强等奸徒激烈斗争,维护国家安全,伸张社会正义。南侠展昭以行侠仗义、扶危济困为己任,与包公携手维护正道,是忠义的典范。王朝、马汉、张龙、赵虎为忠义而弃暗投明,追随包公。丁兆兰、欧阳春视忠义报国、剪恶除奸为男儿本色。丁氏双侠、北侠、小侠、卢方、徐庆、赵虎等侠士,都忠义报国。宫女寇珠、小太监余忠等皆舍生取义。显然,小说在脍炙人口的故事情节中,叙述忠臣义士与不忠不义的奸恶之徒斗争,以形象生动的独特方式诠释儒家的忠义思想。

二、《三侠五义》:世代累积而成的平民文学作品

《三侠五义》并非编撰整理者原创,刊刻成书之前,其故事就在民间文艺中出现,以“说话”、包公戏、民间故事等形式流传。《宋史》记载包拯,为官清正,在民间有口皆碑。民间艺人便将其写入作品,使包公故事日益传奇化。包公故事最开始出现在宋代市民喜闻乐见的话本小说中,虽《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仅在末尾提及包公任府尹令地方盗贼惧怕,而《三现身》《合同文字记》则相对详细地叙述包公审理民间财产纠纷案、谋杀案。基于宋代包公故事的影响,元代文人采集“街谈巷语”、民间传说,创作出大量包公断案剧。钟嗣成《录鬼簿》载包公戏二十余种,约占其所录公案剧的一半。另据《录鬼簿续编》《太和正音谱》《元明北杂剧总目考略》等文献所载,包公戏约有十七种。发展至明代,民间包公故事越来越多,除了戏剧、小说、说唱等形式,还出现了专门的包公断案集,使包公伸张正义的故事愈加丰富。清代文人在史料记载的包拯原型基础上,博采宋、元、明三代的民间文艺、街谈巷语,创作、虚构出《三侠五义》。

李蕊芹、许勇强《世代累积型创作说——一个重要的方法论》认为:“所谓世代累积型创作,是对某些叙事文学作品创作生成过程的理论概括,它主要是指一部文学作品在最初的历史素材、民间口传故事等基础上由无数不知名的群众作者踵事增华,不断吸收相同或相关的题材并经过长期演变,最后通过集大成者的伟大作家之手而以完美的形态流传于世的创作过程。”[5]据其对“世代累积型创作”的定义,《三侠五义》是宋朝至清代数百年以来民间流传的包公故事的集大成者,无疑属世代累积型小说。鲁迅指出:“《三侠五义》也并非一时创作的书,宋包拯立朝刚正,《宋史》有传;而民间传说,则行事多诡异;元朝就传为故事,明代又渐演为小说,就是《龙图公案》。后来这书的组织再加密些,又成为大部的《龍图公案》,也就是《三侠五义》的蓝本了。”[6]他简要概括了《三侠五义》的故事来源。它在民间传说、《宋史》、元杂剧、明代包公案故事等基础上世代累积而成,其成书是漫长、动态的发展过程。

《三侠五义》是前代包公故事、民间传说的累积,具平民文学特质。郑振铎界定“俗文学”为:“俗文学第一个特质是大众的,她是出生于民间,为民众所写作,且为民众所生存。”[7]他看到了大众文学较为突出的特点,即以民间文艺形式为传播载体的一切平民文学,源于民间,为平民阶层而创作,符合民间接受者的审美需求,反映其文化心理。显然,《三侠五义》属这一范畴。俞樾称《三侠五义》为“平话”。所谓“平话”,即民间兴起的平民文学样式。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认为它是符合市井细民审美心理的代表作品。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将其视作平民的休闲文学。尽管三者说法不尽相同,但都是对该书平民文学特质的认同。王运涛认为:“世代累积型作品就逐渐成了一种渗透全社会的文化现象。其丰富的精神内容,凝聚着社会广大群众的历史观、伦理观和价值观,反映着社会各阶层意识的折衷。”[8]也就是说,世代累积型小说的思想倾向蕴含深厚文化积淀,反映平民阶层的审美心理。作为平民文学作品,《三侠五义》在其故事的丰富过程中,累积民间创作者和接受者的思想、智慧,在很大程度上凝聚着广大群众的伦理道德观念和普遍的价值判断,积淀民间世代“集体无意识”的文化心理。

三、反映民间对儒家忠义思想普遍认同的文化心理

(一)从文学创作层面反映民间对儒家文化的心理认同

《三侠五义》漫长的动态成书过程,不仅是包公断案故事的累积,还有民间文化心理的积淀。刘勰《文心雕龙·时序》云:“文变染乎世情。”[9]任何文学作品的创作都有其时代的烙印,体现时代的价值观念。李惠芳指出:“创作者对生活所作的评价,他的好恶褒贬,都是以符合本阶级利益的道德规范作为尺度的。道德意识在创作中的作用甚至可以达到这种程度:民间作者可能根本不觉得自己是在进行艺术创造,但他却能自觉地意识到,他的讲述是直接为对象而发的,或是进行道德教育,或是进行道德评价,或是进行道德审判。”[4]52这从民间文学创作的层面揭示,文人在很大程度上会兼顾平民的审美心理与伦理道德倾向,自觉迎合受众心理,创作能使其获得愉悦体验的作品。世代累积型小说在成书过程中,累积的不仅是各时代产生的故事材料、人物,更是其历经的各个时代文化的累积。换言之,既有故事题材方面“量”的积累,也有内在思想价值方面“质”的飞跃。从这一层面看,平民阶层作为故事的接受者、传播者,对包公故事的接受效应必然会对民间艺人的再创造及其内在思想价值的重构产生直接影响,使其在情节上“量”的积累中形成思想上“质”的发展。在对《三侠五义》的故事情节建构与发展中,主题思想不知不觉会受到社会伦理、是非善恶、道德评价等“质”方面的影响。

民间艺人因传播利益驱动,根据平民接受者的心理不断增饰。在《三侠五义》故事创作的累积、丰富的过程中,日趋明显的忠义思想倾向便自然形成。它是儒家文化在民间文艺中历史沉淀的结果,积淀了历时性的民间共识,反映出民间“集体无意识”对儒家文化的积极心理认同,折射出其故事创作演进过程中各时代民间艺人对民间审美心理的积极迎合。

(二)在文学接受层面反映民间认同儒家“忠义”的审美心理

文学作品的价值不仅在于对现实生活的艺术表现,更在于其社会影响。作品生产后,进入消费市场,被接受者认可,方能实现其审美价值。读者处于文学消费的一极,决定作品的接受价值和现实意义。接受美学指出:“大众并不是被动的部分,并不仅仅作为一种反应,相反,它自身就是历史的一个能动构成。”[10]大众读者对文本接受具有主观的能动性,通常会主动选择符合其阅读情趣、文化理和审美心理的作品。众所周知,古代民间大众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将阅读小说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娱乐,从中获得审美愉悦。作品内容是否能满足民众的接受心理、符合其阅读期待,决定其社会接受效应。因此,古代白话小说必须符合大众的审美心理需求,才能被其认可。

《三侠五义》的相关故事在累积中,不断受到民间意识的影响,吸纳民间接受者与传播者的智慧。民间接受者根据自己的心理价值取向对其故事进行谈论渲染,使其忠义思想倾向更加明显。《三侠五义》成书后,深受读者喜爱,“令社会嗜好为之一变,”[11]“使读者有拍案称快之乐,无废书长叹之时。”[12]它极为畅销,接受效应相当良好,甚至被一续再续,产生了《小五义》《续小五义》等续书,被民间读者热烈追捧,使此类故事发展为古代小说史上最后的一个热点。可见,《三侠五义》通过通俗易懂的故事叙述,演绎儒家忠义,受到市井细民的喜爱。段宝林认为:“民间文学集体性的根源在于它的群众性,只有真正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思想感情和美学趣味的作品,才能流传并被集体接受。”[13]《三侠五義》在民间的接受效应,正是其忠义思想符合平民思想感情和美学趣味的生动体现,深刻地反映出民间对忠义道德的积极认同和对忠臣义士的期盼心理。反之,如果它宣扬假、丑、恶,夸赞不忠不义,则不可能引发民间强烈的心理共鸣。平民在阅读的过程中,既获得愉悦的心理体验,又受到忠义思想的熏陶,进而潜移默化地获得道德层面的启迪,可谓寓教化于读书之乐。

结语

《三侠五义》累积历代的价值观念、审美期待,是民间期待视野与文学创作高度契合的叙事话语,具有引人入胜的魅力和旺盛的生命力。文化理念反映社会群体的思想价值观。基于中国古代社会的文化特质,儒家思想一直占据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地位,历经千年而不衰,是对古代社会进行道德感召的文化力量。平民对《三侠五义》广泛喜爱,客观展示出儒学在民间的巨大影响力和生命力。毋庸置疑,《三侠五义》融合、凝聚南宋至明清的平民阶层的价值观念,不仅仅是叙述引人入胜的故事,更使民间接受者在愉悦的阅读体验中产生对儒家忠义思想普遍的心理认同。我们应科学地审视其文学价值与文化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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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段宝林.中国民间文学概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3.

作者简介:冯利华(1976—),女,汉族,四川内江人,文学博士,内江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学。

(责任编辑:董惠安)

基金项目:本文系内江师范学院重点科研项目“世代累积型小说与民间文化心理研究”(编号:2019YZ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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