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事到辖区矿山登记人员信息,遇到一名60多岁的老汉。老汉看上去很老實,话不多,自称来自山西临县,身份证在一场大火中被烧了,只有一张身份证明。于是,我们跟着他到宿舍去拿。
在去宿舍的路上,老汉一转身钻进矿井不见了。这个人肯定有问题!我们立即呼叫援兵,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把老汉从井下抓了出来。
“我交代,35年前我在老家矿上偷了一捆电线,卖了150块钱。后来带警察指认现场的时候,从矿井跑出来的。我骗了警察,我有罪。”老汉不无忏悔地说:“我听别人说这是骗警罪,要判个三年五年的。”
偷了捆电线就跑了35年!恐怕没那么简单,可是到底也没问出个“大事情”。我们查了他的活动轨迹,这几十年来一直在我们县晃悠,的确没犯啥事。辗转联系到老汉户籍地派出所,经核实,他确实在35年前偷了一捆电线跑路了。由于已经过了追溯时效,当地警方早就撤案了。
把老汉从讯问室放出来时,我告诉他,没有“骗警罪”这个罪名,当时如果如实向警察交代,他就不会在外边流浪35年了。(邱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