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管理处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

2021-07-24 04:02
山西水利 2021年2期
关键词:汾河河湖补水

根据《2021年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和2021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安排,结合我省河湖管理工作实际,现提出2021年全省河湖建设和管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继续推进“七河”“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

扎实推进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建设,以汾河带动其他“六河”和“五湖”生态保护治理。

(一)开工建设汾河上游娄烦、古交段项目

太原市和古交、娄烦加快推进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按照市县主体、市场运作原则,建立健全投建运管机制,尽快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亿元。

时间及进度要求:2月20日前,完成可研编制及批复;3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及批复,上半年开工;年底前,完成计划投资。

(二)汾河中游13.5公里先行示范段工程基本达效

水控集团要完成主河床整治工程尾工,继续推进景观绿化工程堤顶路、景观小品和绿化工程。小店、晋源、清徐全面完成堤外工程建设,完成投资6亿元,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13.5公里工程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时间及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

(三)汾河中游新二坝主体完工并下闸蓄水

水控集团要加快工作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质量管控,确保10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并下闸蓄水,实现13.5公里先行示范段水面连续和景观效果。

(四)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建设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太原、晋中、吕梁市和清徐、祁县、平遥、介休、文水、孝义县(市)政府以及水控集团和中交汾投在2020年全面开工的基础上,创新投建运管机制,落实项目融资,同步推进工程建设,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施工进度控制,年底前,完成投资11亿元,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时间及进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项目入库、社会投资方招标,完善初步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监理招标等相关工作,完成项目融资。4—12月,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照进度要求,完成投资计划及相应工程建设任务。

(五)开工建设汾河下游河津段、入黄口段项目

河津市、万荣县按照市县主体、市场运作原则,建立健全投建运管机制,尽快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亿元。

时间及进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及批复;上半年开工;年底前完成计划投资。

(六)谋划推进汾河治理前期工作

晋中市、吕梁市、临汾市、运城市要围绕力争3年左右完成汾河干流生态修复的目标,提出2021年重点开展的汾河中游灵石段、孝义段,汾河下游临汾段、运城段等生态修复项目前期工作清单,并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时间及进度要求:3月底前,提出重点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清单并完成印发,4月份启动项目前期工作编制,8月底前完成项目可研批复工作,年底前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

(七)实施好“六河”重点项目

继续实施好其余“六河”重点项目。桑干河流域要重点实施太平窑、东榆林水库库区综合治理、七里河、御河、十里河、桑干河重点河段综合整治等9项工程;滹沱河域要重点实施滹沱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繁峙县滨河公园至代县界段)工程;沁河流域要重点实施阳城县沁河生态景观治理、丹河流域(高平段)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第一阶段工程PPP项目丹河生态长廊建设;涑水河流域要重点实施运城市官道河生态修复与整治工程,大清河流域要继续实施灵丘县大清河上游三河(县城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时间及进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及批复工作。年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八)“五湖”重点项目开工并完成年度投资

太原、长治、晋中、运城市要重点推进晋阳湖水系连通工程、长治市浊漳河南源(上秦~岚水河入河口段)河道生态修复综合工程、云竹湖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岸线综合整治及湿地建设工程、运城盐湖南北岸带生态保护及修复项目(一期)、永济市岸坡与湿地生态修复5项工程建设。

时间及进度要求:2月底前,晋阳湖、云竹湖项目要完成项目可研批复立项工作;3月底前,5项工程要全部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工作;4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投标;上半年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年度任务。

(九)持续开展汾河和永定河生态补水工作

围绕“水量丰起来”,通过万家寨引黄南、北干线向汾河、桑干河实施生态补水,以“水量丰”促进“水质好”。

1.汾河生态补水

今年拟通过万家寨引黄南干线全年向汾河生态补水3.5亿立方米,沿汾各市县要严格辖区内取用水秩序,综合考虑本流域水、中水和外调水,统筹协调经济社会用水和河流生态需水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生态补水任务。

时间及进度要求:1—6月按3台机组19.35立方米/秒引水,10—12月按1台机组6.45立方米/秒引水。

2.永定河生态补水

万家寨引黄北干线安排两台机组生态补水,最大补水流量12.6立方米/秒,受黄河万家寨枢纽汛期冲沙和万家寨引黄总干机组提升改造影响,同时考虑海河流域防汛工作要求,7—9月份不安排万家寨引黄生态补水,全年补水2.06亿立方米。册田水库2021年集中输水量5000万立方米。

时间及进度要求:引黄北干1—6月份补水1.37亿立方米,10—12月补水0.69亿立方米。册田水库春季4月20日—4月30日安排集中输水1500万立方米,秋季10月15日—11月15日安排集中输水3500万立方米。

二、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力度

在河湖管理方面,坚持强监管总基调,围绕解决涉水领域中因人的行为不当而造成的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重点推进水域岸线管理、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管理等工作,推动河湖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

定义降阶运行模式为:在系统运行平稳后为一个预设常数),将x1,k降为一维向量降为二维向量结构不对称变量θk和Φk固化为上一时刻的估计值,从而减小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中央处理器)的计算量,提高算法的实时性。

(一)开展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各市县要围绕河湖四乱“去存量、控增量”目标,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河湖“清四乱”实行动态清零。根据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内“四乱”进行排查,做到能改则改,立行立改,如果历史形成、涉及扶贫等其它原因不能整改问题,实行挂账管理,由市县河长签字,报省级河长,报水利部备案。

时间及进度要求:4—6月份进行排查,7—10月进行整改销号,11—12月进行复核备案。

(二)开展“百县百河”示范河湖建设

以县为单元,开展“百县百河”示范河湖创建活动,通过加强河湖岸线管理,加大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管理力度,建设一批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示范河湖。

时间及进度要求:4—6月份,确定示范河湖建设名录;7—10月份,进行示范河湖创建;11—12月份,进行验收总结示范河湖建设典型经验。

(三)完成黄河流域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

经过全省自查和黄委复核,我省黄河流域重要河段岸线利用项目有173个违法违规项目,2020年已完成整改89处。2021年针对剩余84处问题,采取跟踪督办、重点复核等方式加快推进项目整改。

时间及进度要求:1—5月份,各市县进行完成防洪评价编制和相关手续批复;3—6月份,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和复核。

(四)完成规模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工作

时间及进度要求:1—4月份,将规划报同级政府审批;5—6月份,对规划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五)确定河湖管控边界

全省完成河流划界930条,公告河长28720公里,完成划界及公告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6个。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将划界公告成果提交由省水利发展中心汇总上图。并对划界成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报送水利部信息中心。

时间及进度要求:1—6月份,各市县完成划界成果交付;7—12月份,省水利发展中心提取矢量图并复核后报水利部信息中心。

(六)加快我省中小河流防汛抗旱能力提升

1.完成2021年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任务

相关市县要咬定2021年摘掉落后帽子,力争上游站前列的工作目标,2021年完成水利部下达的225公里治理任务。各市县要按照水利部提出的“早建早补、晚建晚补、不建不补”的原则,按照规划清单,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结合“七河”流域生态修复建设,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多渠道筹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任务。

时间及进度要求:3月份前,完成施工监理招标;3月底、4月初9个项目集中开工;7月份前工程进度达到40%;力争10月份进度达到80%以上,11月份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分类推进《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实施

相关市县对已完工的8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27个下达资金比例近80%的项目完工;进一步压实24个项目主体责任,采取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筹资,推进项目建设。

时间及进度要求:竣工验收的项目,2021年6月底前完工验收,年底前竣工验收;今年要完工的项目,2021年6月底前完工,2022年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重点推进的项目,相关县要制定推进计划,下大气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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