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教学需关注“笼统时间”下的历史事件解释

2021-07-29 05:31施建军
中学历史教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中央集权文官太祖

施建军

所谓“笼统时间”,即以模糊的方式所表达的时间概念。比如上午、前几天、上个月,再如历史描述时的前中后期、初年末年等。“笼统时间”是一个与精准时间相对应的概念,它是历史学科的特点之一,反映了历史记载中的不明确性。“笼统时间”的含糊不确定,导致历史事件之间关联性遭到淡化甚至忽视,进一步造成对历史理解的偏差甚至历史解释的错误。所以,我们需要在历史教学中关注对“笼统时间”下的历史事件解释。

《中外歷史纲要(上)》(人民教育出版社)在讲述宋朝中央集权问题时,所用标题为“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此处的“宋初”即是“笼统时间”。教材中用以解释“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的其中三个历史事件为:中央派文官出任地方各州的长官知州;设诸路转运司统管地方财政;将地方精锐部队编入禁军。那么,这三个历史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是什么?是否存在关联作用?又是如何体现中央集权的加强?

一、对“笼统时间”需进行范围的界定

再笼统的时间也会有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历史学科中的“笼统时间”往往是可以通过史料查证获得更为清晰的界定。

比如此处的“宋初”,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整个宋朝的初年,包含南宋和北宋,也可以理解为北宋的初期。我们根据教材所呈现史料的语境,认为此处“宋初”即是北宋初期。那该怎样进行范围界定呢?

北宋共九位皇帝,分别是太祖(960—976,17年),太宗(976—997,21年),真宗(998—1022年,25年),仁宗(1023—1063,41年),英宗(1064—1067,4年),神宗(1068—1085,18年),哲宗(1086—1100,15年),徽宗(1101—1125,25年),钦宗(1126—1127,2年),[1]前后共168年。我们按传统的“前、中、后”三段划分,根据时间可以把九位皇帝进行三三分类,即太祖、太宗和真宗为前期,仁宗、英宗和神宗为中期,哲宗、徽宗和钦宗为后期。如要研究北宋的政治状况,这样的分类还是符合北宋政治实际的。还有一种两分法,即前期和后期。历史十分巧合,北宋从960年建朝到1127年亡朝,其中间点是1043—1044年,即庆历三年至庆历四年。庆历三年是范仲淹进行“庆历新政”之年,从北宋政治形态看,庆历新政正是北宋改革国家弊病的起点,它是北宋前后期的政治分界点,同时庆历三年也正好是仁宗在位时间的中间点。“初期”的范围应该比“前期”小,所以无论是三分法还是两分法,北宋初期的范围最宽不应超过仁宗前期,应以太祖、太宗和真宗三朝时期为宜。

所以,对于笼统时间的界定,是可以通过史料查找探求的。当然也可以依据史学传统求得,比如清朝中前期一般定义为清朝建立到康乾盛世,等等。通过获得相对明确的范围,从而把历史事件放在特定情境下研究,是大有裨益的。

二、对“笼统时间”下的历史事件需进行精准时间的判定

历史解释首先需要还原历史事件,而时间是历史事件最基本的表征之一,当历史时间含糊不清时,历史事件就会缥缈于历史长河之中。

比如此处用于解释宋初中央集权加强的三件历史事件:文官任知州,诸路转运司统管地方财政,地方精锐部队编入禁军,就需要进行精准时间的界定。

关于“文官任知州”,《宋史》进行了介绍,宋初革五季之患,召诸镇节度会于京师,赐第以留之,分命朝臣出守列郡,号权知军州事,军谓兵,州谓民政焉。其后,文武官参为知州军事,二品以上及带中书、枢密院、宣徽使职事,称判某府、州、军、监。[2]这段史料解释了“文官任知州”的背景、对象和职责,但没有提及时间。不过《续资治通鉴》做了明确的表述:(乾德元年)初命文官臣知州事。[3]通过史料查找,能够清晰判定这年是963年,同时对该事件也有了全面的了解。

关于“地方精锐部队编入禁军”,《宋史》明确记载到:禁兵者,天子之卫兵,…太祖鉴前代之失,萃精锐于京师,虽曰增损旧制,而规模宏远矣。建隆元年,诏殿前、侍卫二司各阅所掌兵,拣其骁勇升为上军,老弱怯懦置剩员以处之。诏诸州长吏选所部兵送都下,以补禁旅之阙。[4]很显然,这年是建隆元年即960年。

关于“诸路转运司统管地方财政”,是最难判定的。检索《宋史·本纪》,太祖和太宗两朝关于“转运”的史料共有11处(见附录),虽然这些记载不能全面体现有关“转运”的问题,但可以从中窥得一些现象,比如在太祖和太宗两朝只有一处提及转运使是路一级的官员。路的设置在太祖、太宗二朝如同检索结果一般,的确没有如此广泛,它有一个发展的过程。陈振先生认为,宋初以各节度使辖区为“道”,也用以称地区,至宋太宗时期,地区才统称“路”。宋初路的转运使是作为出征部队的后勤供应官,及至征服一地,进而成为该地区的财政长官。[5]所以路的设置在太祖、太宗朝并不具有普遍性,路转运使的委派也不是具有普遍性的。路正式在全国的区域划定是在太宗驾崩、真宗登基当年的至道三年(997年),“是岁,始分天下为十五路。”[6]所以,要实现“诸路”都有转运使,虽然没法判定具体时间,但一定会晚于之前的两件事。

因此,体现宋初中央集权加强三件事的先后顺序是:地方精锐部队编入禁军为最先,文官任知州为次,诸路转运司统管地方财政为最晚。

这一史料实证的过程,既能帮助学生对全面了解历史事件,也能够将笼统时间和精准时间有机地、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更为全面地分析历史事件,这个过程的探求本身就是一个有效学习历史的过程。

三、对“笼统时间”下的历史事件需进行关联的议定

历史解释是指以史料为依据,以历史理解为基础,对历史事物进行理性分析和客观评判的态度与能力。通过对“笼统时间”的界定和“精准时间”的判定,为进行历史解释做了有效的准备。不过,还需要对这多个历史事件的关联进行议定,以实现历史解释的整体性和客观理性。

上述用于解释宋初中央集权加强的三件历史事件,从事件本身来看,它们并没有太多直接的关联,但是却从政治、经济和军事三方面共同促进中央集权的加强,保证皇权不至旁落,而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关联链,即三个事件与中央集权的加强产生关联。从时间的顺序来看,也显示出面对五代时期53年13帝的频繁更迭压力下,宋室皇帝要防止重蹈覆辙,以“防弊之心”,在纷乱繁忙之际,遵循轻重缓急原则,展示出明君的政治智慧。

作为开创新王朝的宋太祖,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防止“黄袍加身”再度出现。而能够发生“黄袍加身”无非两类人:禁军高级将领和节度使。所以,首要的措施定从身边的禁军入手,于是有了“地方精锐部队编入禁军”的最先举措。地方节度使是篡权的第二大隐患,所以要限制他们,但又不能过于激怒他们,于是从地盘入手,夺取原先节度使控制下但又似乎联系不紧密的支郡(别州),所以有了“文官任知州”的措施。当然“文官任知州”也是反映了“重文抑武”,防止武将在地方上势力坐大。而转运使的设置与路的建立息息相关,路的建立相对迟缓让转运使制度完善也相对滞后,故为三者中最晚。总体来看,三个历史事件的时间顺序反映了宋初中央集权加强过程中的轻重缓急,体现了宋初“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制度推进的渐进性。通过如此关联的议定,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解释:为什么宋朝没有成为五代后第六个短命动荡的王朝,也能够很好地解释宋朝“祖宗家法”的形成及其对后期政治改革为什么会带来如此大的阻力。

所以,上述历史事件之间的关联,表现在共同作用于其他事件或现象,不过还有些历史事件之间则存在着直接的因果、递进等内在关联联系。有些关联是显性的,也有些关联是隐性的。无论怎样,这些关联的议定对历史解释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笼统时间”在历史教学中出现的频率极高,体现了历史学本身的特殊性,也体现历史学习的复杂性。但我们不应该由此而将“笼统时间”随意化,这毕竟是历史解释中的硬伤。所以化“笼统时间”为相对精准时间,并议定事件之间的关联性,能够让历史更为客观呈现,让历史解释更为理性。

附录

太祖开宝二年(969年)丁德裕诬奏西川转运使李铉指斥,事既直,犹坐酒失,责授右赞善大夫。

太祖开宝五年(972年)命参知政事薛居正、吕余庆兼淮、湖、岭、蜀转运使。

太祖开宝六年(973年)置蜀水陆转运计度使。

太祖开宝九年(976年)诏诸道转运使察州县官吏能否,第为三等,岁终以闻。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置诸道转运判官。

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年)诏令诸路转运使察官吏贤否以闻。…转运使许仲宣驿闻,诏班师。

太宗雍熙二年(985年)诏诸道转运使及長吏,宜乘丰储廪以防水旱。

太宗淳化元年(990年)诏尚书省四品、两省五品以上举转运使及知州、通判。五溪蛮田汉权来附。

太宗淳化三年(992年)诏宰相、侍从举可任转运使者。

太宗至道元年(995年)陕西转运使郑文宝坐挠边,责授蓝田县令。

【注释】

[1]万国鼎:《中国历史纪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2012年重印),第101—103页。

[2][4]脱脱等:《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2018年重印),第3972—3973、4570—4571页。

[3][6]毕沅:《续资治通鉴》,北京:线装书局,2009年,第55、491页。

[5]陈振:《宋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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