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的火苗,照亮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路

2021-08-06 17:50黄昀昀
中国-东盟博览(政经版) 2021年6期
关键词:化石能源发展

黄昀昀

2021年是中國—东盟可持续发展合作年。谈到“可持续”,能源的有限供给始终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当前人类在生产、生活中赖以使用的天然气、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终有一天会枯竭,要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各国势必要挖掘可再生能源的潜力。因此,近年来,东盟各国正积极布局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这也为中国—东盟合作拓展了重要的领域。

发展可再生能源,东盟有条件

2021年4月20日,菲律宾《马尼拉时报》报道,汇丰银行全球研究部的一份报告显示,菲律宾已成为东南亚第二大可再生能源的最佳投资目的地。为吸引相关投资,该国还推出了可再生能源投资组合标准计划,以加强对配电公司的监管。不难看出,菲律宾对这一领域发展寄予期待。而近年来,泰国、越南、柬埔寨等国也对此持积极态度。

推动新兴领域的发展,离不开一些基础条件。从自然资源来看,东盟可再生能源资源种类多样,其中水能、地热、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资源最为丰富。水能方面,我们耳熟能详的湄公河、伊洛瓦底江、萨尔温江资源丰富,达1.26×108千瓦,但目前仅开发了21%。太阳能方面,东盟大部分国家太阳能年总辐射量大于1750千瓦时/平方米,具有较强的开发潜力。

不可否认的是,传统化石能源目前在东盟中仍占据主导地位,但2019年上半年,东盟太阳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首次超过新增煤电装机审批。2020年,能源行业全球最大咨询公司IHS Markit估计,下一个10年,东盟光伏和风电占比将增长4倍,即从25太瓦时增至117太瓦时。总体而言,东盟未来的发展趋势是采用更清洁、结构更均衡,也更可持续的发电组合。

除了自然资源,政策支持也必不可少。近年来,东盟国家政府致力于推动电力结构的清洁化,并确定了相关机制发展可再生能源、普及能效技术和加强环境监管等。包括制定可再生能源目标、出台上网电价政策(FIT)、自消费方案,和激励政策,包括税收优惠、优惠贷款、资本补贴和可交易的可再生能源证书等。其中,上网电价已逐步成为推动可再生电力发展的核心政策。

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两本账:环境账和经济账

实际上,现阶段传统化石能源的使用成本更低,开发可再生能源的成本也十分高昂,那各国为何还要在这一领域下功夫?这要从环境和经济两本账说起。

国际能源署发布的《东南亚能源展望2019》指出,2000年以后,东盟年均电力需求增长速度为6%,该地区燃料消费,特别是石油消费,已经超过生产能力,即将成为化石燃料净进口区域。而这样严重依赖煤炭、石油等能源的用能结构,带来一定的地区能源安全隐患,也加剧了资源紧张、环境污染的问题。上述报告预测,2040年该地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增长2/3,近240亿吨。而每年因室外和家庭空气污染造成的过早死亡人数从2018年的45万人升至65万人以上。

再看经济效益,增加就业岗位和拉动投资是发展新兴行业带来的直接益处。国际可再生能源总署总干事Z. Amin表示,若东盟积极部署可再生能源产业,到2030年,相关就业岗位大约将增至220万个。投资方面,根据《南方电网报》报道,东盟市值最大的电力公司当前财政年度和下一财政年度股本回报率预计将分别达到11.7%和12.8%,因此当地电力市场于投资者而言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基于此,发展可再生能源成为东盟国家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

目前,越南正将目光从煤电转向可再生能源,推动光伏产业装机容量从2018年的134兆瓦激增至2020年的6000兆瓦。与此同时,陆上/近岸风力发电、水力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都得到了增长。

此外,近两年,欧洲主要的公共财政机构宣布将终止对所有化石燃料的支持政策,美国计划终止进出口银行和发展金融公司等实体为“碳密集型”化石燃料项目提供公共财政,受这些外部因素的影响,东盟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动力将增加,这一趋势将更为明显。

中国—东盟可再生能源合作,势在必行

在全球加速可再生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16—2025》制定了一个雄心勃勃的共同目标,即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此地区能源结构中的占比将达到23%。这离不开成熟的技术、完善的政策体系、雄厚的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而东盟目前尚未构建完整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生态。

“长期以来,中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目标引领、电网消纳、项目示范、环境保护、产业检测、分类补贴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可供东亚其他国家借鉴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和经验。”中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郑声安表示。这样看来,中国与东盟共同开展可再生能源建设,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加速能源结构转型的进程。

郑声安进一步提出建议:东盟一方面要统筹区域能源优势和电力发展需求,充分发挥风能、地热、光伏等优势,在东盟区域内实现优势互补;加强与孟加拉国、中国等国家的电力互联,实现大范围优化配置。另一方面,需积极推动示范项目建设,包括新能源微网,“光伏+”模式以及水、风、光互补和综合能源系统解决方案等。

事实上,中国—东盟已取得了一些可再生能源合作的成果。如,中国的光伏模块制造商天合光能瞄准东盟对太阳能电池板日益上涨的需求,不仅在新加坡设立了公司,还在泰国投资了1.6亿美元建造工厂。2020年12月29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院总承包建设的泰国EGAT诗琳通大坝综合浮体光伏项目第一个方阵也如期安装完成。该项目是泰国最大的水电+光伏+储能的综合能源项目。

中国和东盟各国利用可再生能源禀赋进行互利合作,已成为双方的共同利益诉求点。2021中国—东盟可持续发展合作年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到该领域,在这一契机下,可再生能源领域也许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合作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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