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录》版本源流考*

2021-08-21 06:13吴咏红李明杰
图书情报研究 2021年3期
关键词:刻本著录书目

吴咏红 李明杰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武汉 430072)

宋慈(1186—1249),字惠父,福建建阳人,南宋法医学家,宁宗嘉定十年(1217)进士,历任主簿、县令、通判兼摄郡事。嘉熙六年(1239),升提点广东刑狱,后又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淳祐七年(1247)除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兼大使行府参议官,协助湖南安抚大使处理大使府军政要务。淳佑八年(1248),任宝谟阁直学士,奉命巡回四路,掌管刑狱。翌年,升任焕章阁直学士、广州知州与广东经略安抚使。同年三月逝世于广州官寓,享年64 岁。宋慈的二十余年官宦生涯中,大部分时间都与刑狱有关。他深知“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直枉屈伸之机括……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1],于是博采近世所传诸书如《内恕录》、《折狱龟鉴》等数家,荟萃厘正,总为一编,名曰《洗冤集录》。该书是中国现存第一部系统论述古代司法检验之专著,广泛总结了宋代以前法医学尸体检验的经验,其范围之广、内容之深入,为后世法医学奠定了基础。《洗冤集录》问世后,凡“士君子学古入官,听讼决狱,皆奉《洗冤集录》为圭臬”[2]15。后世法医著作,也大多以此为蓝本。关于《洗冤集录》的版本问题,前人研究虽有涉及,但都比较零散。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完成对《洗冤集录》版本源流的系统梳理,以备后来者参考。

1 最初书名及初版时间

关于《洗冤集录》的初版时间,一般认为是在宋淳祐丁未(1247年),由宋慈于湖南宪治上完成自刻。当时宋慈正值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参议官任上,故后世翻刻时又将此书题为《宋提刑洗冤集录》。据现存元刊本《洗冤集录》宋慈序载:“遂博采近世所传诸书,自《内恕录》以下凡数家,会而粹之,增以己见,总为一编,名曰《洗冤集录》。刊于湖南宪治……淳祐丁未嘉平节前十日,朝散大夫、新除直秘阁、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参议官宋慈惠父序。”[1]可见,该书原名为《洗冤集录》,而并非《洗冤录》。

那么,宋慈自定的书名《洗冤集录》何以变成了《洗冤录》呢?这其实与后世对《洗冤集录》的注释、增补工作和擅改书名有关系。明代晚期著名医学家王肯堂曾为《洗冤集录》做注释,书名为《洗冤录笺释》,这是《洗冤集录》改称《洗冤录》之始;其后,清代康熙刑部郎中高邮王明德又为《洗冤集录》做增补,书名为《洗冤录补》。到了康熙三十三年(1694),官修的《律例馆校正洗冤录》成书并被多次翻刻,流传极广,而此书又没有序跋或编辑缘起之类的说明,这就使得后世多误以《洗冤录》为书名。因此,宋慈所著《洗冤录》其实原名应为《洗冤集录》,而后世以《洗冤录》为名的著作,多数是明代以后在《洗冤集录》基础上进行注释、增补的著作。

2 《洗冤录》历代版本流传情况

2.1 五卷本《洗冤集录》

(1)南宋宋慈自刻本

该本刻于南宋理宗淳祐七年(1247),也是最早的刻本。惜该本与宋代其他版本现皆不存,仅有一篇宋慈自序介绍此本的情况(见前文所引)。但对于宋慈自刻本《洗冤集录》的版式,可据宋慈同时期校刻过的《资治通鉴纲目》推知一二。清瞿镛《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卷九著录了宋刊本《资治通鉴纲目》的版式:“卷一与卷五十九后俱有‘建安宋慈惠父校勘’一行。张月霄氏谓惠父即编《提刑洗冤集录》者,为淳祐间人,遂定为淳祐刊本。是书即月霄所藏也。每半叶十行,行十六字。目用双行,行廿二字。匡、恒、贞、侦、朗、桓、构、慎字皆阙笔。字画清朗,楮印如新,与所藏《资治通鉴》本相似,可谓双璧矣。”[3]该宋本《资治通鉴纲目》由宋慈校刻,且亦是刻于淳祐年间,据此推测宋慈自刻本《洗冤集录》的版式风格应该与此本类似。

宋本《洗冤集录》至清代乾嘉年间仍有流传。“佞宋主人”黄丕烈在《三谢诗跋》中写道:“顾念余生平无他嗜好,于书独嗜好成癖,遇宋刻,苟力可勉致,无不致之以为快。”[4]黄丕烈于嘉庆十七年(1812)编有《求古居宋本书目》一卷,该书目收其作《百宋一廛赋注》后新收的宋本及赋中原有未易出的宋本,共187 种,只简要记录了藏书的书名、残存与册数,书末附《求古居宋本书目考证》,内著录有“洗冤集录 一册”。黄丕烈的藏书在嘉庆末年已经开始散出,至道光初年黄氏去世前,其藏书已散失殆尽,一度曾为艺芸书舍、海源阁、铁琴铜剑楼、皕宋楼等收藏。惜未见原书,且书目中未著录版本信息,不好断言它与宋慈自刻本的关系,但卷数亦为五卷当是不错的。

(2)元大德建阳余氏勤有堂刻本

建阳是宋慈的故乡,其书多有流传。现存最早的《宋提刑洗冤集录》版本是元大德间建阳余氏勤有堂刊本,现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该本凡五卷,半叶十六行,行二十七字,黑口,卷端题“朝散大夫新除直秘阁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参议官宋慈惠父编”(图1),有淳祐丁未宋慈自序。该本成为日后众多版本的祖本。《士礼居藏书题跋记》、《文禄堂访书记》等书目著录了该版本。2005年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出版了勤有堂刊本《宋提刑洗冤集录》。

图1 元余氏勤有堂刻本《宋提刑洗冤集录》

该本《宋提刑洗冤集录》至清代仍有流传。黄丕烈在《士礼居藏书题跋记》中为《宋提刑洗冤集录》写过题跋,其中提到“宋提刑洗冤录五卷 校元本”,并称“余家旧藏《宋提刑洗冤集录》五卷,前有圣朝颁降新例几条,载大德云云,故定是元刻。”[5]另瞿中溶曾于嘉庆丙寅年(1806)见黄丕烈“新获元刻宋淳祐丁未湖南提刑宋惠父慈《洗冤集录》一册”,并向他抄录,后又“购集同类之书,互为参校,因成《洗冤录辨正》一卷”[6]瞿中溶所见,当就是这个元大德刻本。

(3)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刻本

明代早期的刊本书名沿用《洗冤集录》,凡五卷五十三篇,现存南京图书馆。清莫友芝《郘亭知见传本书目》著录:“《洗冤集录》五卷,宋慈撰,明嘉靖丙午刊本。孙氏《岱南阁丛书》刊,附《唐律》后。”[7]另据清代藏书家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著录:“洗冤录五卷,明刊本,自条令至验状说凡五十三条,序文已佚”[8],据其篇目推知,这个明嘉靖本应是据元刊本翻刻。

(4)清嘉庆孙星衍重刻本

清兰陵孙星衍原藏有元椠本《洗冤集录》,初于嘉庆十二年(1807)依据元勤有堂本校刊,由顾广圻复校刊印,附在孙氏所刻《故唐律疏义》之后,后又被收入《平津馆丛书》及《岱南阁丛书》中,称《岱南阁丛书》本、岱南阁仿元本,卷首有牌记“兰陵孙氏元椠重刊”字样,并附有元朝的检验制度《圣朝颁降新例》(见图2)。该本为五卷五十三篇,存宋慈作原序一篇。因孙氏精于校勘,此本又是据元刊本重刻,故是目前流传最广的本子。《书目答问》著录此本:“法家第四《唐律疏议》三十卷,唐长孙无忌。附《洗冤集录》五卷(宋宋慈,岱南阁本)。《唐律》旧入政书,附此,取便寻览。”[9]清盛康编《皇朝经世文续编》所收录的洪颐《宋洗冤集录跋》也提及此本:“右洗冤集录五卷。宋朝散大夫湖南提刑宋慈编。渊如(笔者注:孙星衍号渊如)观察取元版本重刊成。”[10]商务印书馆发行的王云五《丛书集成初编》中收录的版本便是据岱南阁丛书本排印。

图2 清孙星衍重刻本《宋提刑洗冤集录》

(5)清嘉庆吳鼒重刻本

清嘉庆十七年(1812),藏书家吳鼒将宋慈《洗冤集录》、赵逸斋《平冤录》和王与《无冤录》三书汇集,并刻印成《宋元检验三录》,后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第九七二册。关于其书所收《洗冤集录》的来源,吳鼒在《刻宋元检验三录序》中记:“宋元之世,《内恕录》、《结案式》等书皆不传,传者仅宋淳祐之宋慈惠父《洗冤集录》五卷,无时代佚名氏之《平冤录》一卷,元至治之东瓯王氏与《无冤录》二卷,观《无冤录》之言验法不同曰:‘《洗冤》、《平冤录》皆古书也,有益于后学多矣。二书互有得失,虽已集而为一,不敢妄意改易’云云。知元英宗时,三书曾并行,厥后鲜传,藏弆者罕,或几不能悉举其名。顷来吴门,获见于元和顾千里茂才家椠者一,旧钞者二……乃亟从千里借得合刊之,缩为袖珍本,便为政者行笈携带也。”[11]可知吳鼒《洗冤集录》是据顾广圻藏本重刊。另有顾广圻《重刻宋元检验三录后序》记:“宋代始有检验之书,然自《内恕录》等皆亡佚无考,其存者莫先于淳熙间宋慈惠父《洗冤集录》,向得元椠本,丁卯岁为孙渊如观察摹刻于江宁,附《唐律疏议》后以行。旋又得无名氏《平冤录》、元东瓯王氏《无冤录》二种,皆旧钞本,乃并取三录合成一编。”[12]因当时孙氏与吴氏的《洗冤集录》重刊本都由顾广圻所刻,因此可推测吳鼒重刻本是按孙星衍重刻所用元刊本覆刻。

(6)清陆心源藏影宋钞本

陆心源为清末四大藏书家之一。陆家从陆心源祖父陆镛开始,三代藏书,以收藏宋版书而著称,1906年陆心源之子陆树藩经商失败,将皕宋楼藏书卖给日本岩崎氏静嘉堂文库,其中就包含了影宋钞本。清代藏书家许梿于咸丰四年(1854)编刻《洗冤录详义》时曾用过此影宋钞本作校本,并在《刻洗冤录详义叙》中记:“读得影宋抄本,集录暨诸家校本,稍复损益,兼以历年亲检名案附载一二,征验异同。”[13]386其书校录了宋慈《洗冤集录》和元代王与《无冤录》全书原文。又据陆心源《仪顾堂题跋》卷六《影宋本宋提要洗冤集录跋》:“宋提刑洗冤录,五卷,影宋钞本。”[14]陆氏藏书,精研版本,此抄本明言据宋本影钞,当保留了宋本的原貌,惜国内已见不到该版本。

2.2 一卷本《洗冤录》

(1)明建阳闽潭城书林萃庆堂刻本

该本题名《附刻宋提刑洗冤录之十二》,卷端记“湖南提刑宋慈惠父编辑,闽潭城书林萃庆堂重刊”,尚不作为何种典籍的附录,自成一卷编为附刻之十二。该本将《宋提刑洗冤录》与《包龙图断案》合刻在一起,版式分为上、下两栏,黑口,四周双边。上栏约占版框高度的三分之一,附刻《包龙图断案》,半叶小字十八行,每行十字;下栏约占版框高度的三分之二,镌刻《宋提刑洗冤录》,半叶大字十行,每行十八字。从内容来看,该本自“条令”至“验状说”凡五十四条,其中第九、第十一至十八条的排列顺序与元刊本《宋提刑洗冤集录》不同,第四十九条为增补的“辜内病死”(内容引自《结案式》一书),其后条目顺序依此类推至第五十四条。其前有“颁降新例”七条,并附有插图;正文内附录有“出《结案式》”增补条文十六条和“出《无冤录》”增补条文九条。增补的《结案式》内容直接插于各条目与正文之间,即条目下正文之首;增补的《无冤录》内容则插于条目下正文段落之间或列于条目下正文之末,并以后一种情况为主[13]389-391。明人刻书,好改易原书,该本当为明人改编本,与卷端所题“宋慈湖南提刑宋慈惠父编辑”无关。

(2)明万历胡文焕覆刻本

此本收录在胡文焕于万历年间所刻的《格致丛书》中,原书现已不存。黄丕烈在为校元本《宋提刑洗冤集录》作题跋时曾提及该本:“胡文焕覆本,文理略同,殊多脱误,且改易卷第。”又云:“明人喜刻书而又不肯守其旧……余向检《也是园书目》,于《律令门》载有《洗冤录》一卷,《无冤录》一卷,《平冤录》一卷。兹从此刻之,殆即指是书,盖书分上下,犹是一卷耳,故目云一卷也。《无冤》、《平冤》亦胡文焕刻。”[5]

一卷本《洗冤录》在明代书目中多有著录,如嘉靖《建阳县志·书坊书目》“杂书类”,周弘祖《古今书刻》上篇、万历《建阳县志·艺文志》“梓书门”,著录明代建阳书坊刻本数百中,其中就有《洗冤录》一书,但明代书目著录过于简陋,只有书名,没有卷数。此外,清钱曾《述古堂藏书目》著录有“洗冤录一卷”,孙星衍《廉石居藏书记》著录“洗冤录一卷,旧影写本”,均属一卷本系统,当亦是从明代改编本而来。

2.3 二卷本《洗冤录》

(1)明初文渊阁藏书本(永乐大典本)

明初杨士奇等所编《文渊阁书目》卷十四著录“洗冤录一部一册(阙)”[15],因文渊阁藏书早已毁于大火,此本不可考,但《永乐大典》的编纂大量采用了文渊阁的藏书。据《四库全书总目》著录:“洗冤录二卷,永乐大典本,宋宋慈撰,名曰洗冤集录。”[16]由此可知,明文渊阁所藏《洗冤集录》为两卷本。

(2)明《洗冤捷录》本

该书不著撰人姓氏,附刊于《御制新颂大明律例注释招拟折狱指南》,其内容以宋慈《洗冤集录》为主,结合王与《无冤录》内容而成。书前有“圣朝颁降新例”,显为明人所撰。内容分上、下两卷,共五十三条,不仅前后移动很大,而且语句生硬,其中还有不少严重的错误。

(3)清康熙《祥刑要览》本

康熙三十四年(1695),清江苏昆陵太守于琨辑注《祥刑要览》,全书共四卷,其中卷二为“洗冤录上”,卷三为“洗冤录下”。此书与明刻《洗冤捷录》相似,也是以元刊《洗冤集录》为主,附以《无冤录》改编而成,除所附“圣朝颁降新例”外,共五十四条。本书删削之处极多,有的有严重错误,如将“验他物手足伤死”硬移到“自刑”项下。此书为于琨所作的司法应用本,主要是为了记载当时具有丰富司法经验官员的办案经验办案经验以及从司法审判角度对《大清律例》中一些适用性较强的重点条文、罪名进行注释,因此应视为《洗冤集录》的改编本。

(4)清乾隆四库全书本

如前所述,清《四库全书》所收二卷本《洗冤录》是从《永乐大典》中辑出来的。此本原被收入《永乐大典》卷四九六八中,但因为四库馆臣未见宋、元之本,故从《永乐大典》中辑出,以意分为二卷。据清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所载:“右录自‘条令’至‘验状说’,凡五十三条,序文已佚,《四库》从《大典》本辑为二卷。”[8]可见《永乐大典》这个辑本虽只有两卷,但与五卷本相比,五十三篇一篇也不少,只是分卷方法不同而已。至于是四库馆臣以意分卷,还是《永乐大典》所据的宋元底本原就是两卷,已不可知。

2.4 四卷本《洗冤录》

(1)清康熙《律例馆校正洗冤录》

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国家律例馆曾组织修订《洗冤集录》,考证古书达数十种,定本为《律例馆校正洗冤录》,为朝廷正式颁发的官书。该书名为校正,实则以《洗冤集录》为底本进行增补。梁恭辰在《重刊补注洗冤录集证》序中说明了其成书的缘由与过程:“古有名法之学,而无检验之书,嘉定瞿氏谓创自宋孝宗时浙西提点刑狱郑兴裔之《检验格目》,理宗时湖南提刑宋慈复采《内恕录》以下诸书增以己见,总为一编,名曰《洗冤集录》,即是书底本也。元明以来代有辨释,如王氏《读律佩》、陈氏《洗冤集说》、曾氏《洗冤汇编》、王氏《洗冤录补》,及《无冤录》、《慎刑说》、《未信编》、《结案式》等书,指不胜计。国初康熙间律例馆会萃各书,校正《洗冤录》,定为四卷,即是也。”[17]清代张锡蕃也在该书的序中称:“我朝颁行之《洗冤录》乃荟萃各家之言,敖厘剔改正而成书,检验之法于是乎详且备矣。”[2]19《律例馆校正洗冤录》虽保留了大量原书的内容,但作了增删。从内容和体例上看,宋慈原书《洗冤集录》为五卷五十三条,而《律例馆校正洗冤录》却是四卷四十条,且卷后增有《检骨图》,可知这是一部有别于《洗冤集录》的全新著作。

(2)清咸丰许梿编刻《洗冤录详义》

清藏书家许梿,字叔夏,号珊林、长恬散人,于咸丰四年(1854)编刻《洗冤录详义》四卷,后附摭遗两卷、摭遗补一卷。除校录原文外,每段均加以眉注、评论和释义等,另附其多年检尸经验,绘成全身骨骼解剖图,对于官订尸(首)图格,逐一详细指谬订误,并对尸(首)图格均有解说与论证。该书为两节版:下栏为原文,主要是对宋慈《洗冤集录》和元王与《无冤录》的编校;上栏为“详义”,或摭拾成说,或直抒己见,或抉原文之伪。上栏外天头处为原文中各项子目录,便于阅览。该本光绪三年(1877)有北京荣录堂翻刻本。

2.5 《洗冤集录》国外版本情况

《洗冤集录》内容丰富,成就突出,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系统总结尸体检查经验的法医学名著,集宋以前我国法医学之大成,较之西方最早的法医学专著、意大利人菲特利斯1602年撰写的《医师关系论》还要早350年。在世界范围内,《洗冤集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最早将《洗冤集录》翻译、流传到国外去的是元代王与,他直接在《洗冤集录》基础上,写成《无冤录》。1438年,高丽使臣李朝成将1384年的颁行本带回朝鲜,加注刊行,取名《新注无冤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此书一直是朝鲜法医检验领域的标准著作。1736年,日本日源尚久将《新注无冤录》翻译成日文,在短短的10年间6 次再版,影响极大。欧洲的一些国家也先后将《洗冤集录》翻译出版。1779年,法国人将此书节译于巴黎的《中国历史艺术科学杂志》。1863年,荷兰人地吉利的翻译本在巴达维亚丽杂志刊出。1908年,德国霍夫曼又将法文本翻译成德文出版。1882年,法国医生马丁在《远东评论》发表了《洗冤集录》提要论文,1908年法文本正式出版。1908年,法国人又从荷兰文转译成法文,德国人又转译成德文。据统计,在国外,《洗冤集录》各种译本达9 国21 种之多,可见此书在世界法医史上也赢得了一定的地位。20世纪50年代,苏联人也发表了评价《洗冤集录》的论文,称其为“世界最古的法医学著作”。苏联契利法珂夫教授著的《法医学史及法医检验》一书将宋慈画像刻印于卷首,尊为“法医学奠基人”[18]。《洗冤录》不仅是中国古代科学研究的一朵绚丽之花,也是对世界科学的一项卓越贡献,在世界法医检验史上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

3 结语

至此,文章对《洗冤集录》诸多版本间的源流关系进行了梳理,图3揭示了《洗冤集录》各主要版本之间的源流关系。可以看出,《洗冤集录》的“正本”系统主要为五卷本,历史上《洗冤集录》初刻本是宋慈湖南宪治自刻五卷本,现存最早也是最为通行的版本则是以此为底本翻刻的元大德余氏勤有堂刊本《宋提刑洗冤集录》。明代后出现的一卷本、二卷本,以及清代出现的四卷本,都是对五卷本的合并、注释、增删的改编本。《洗冤录》这个书名也是在明代以后才出现的。

图3 《洗冤集录》主要版本源流关系图

因此,就今天的《洗冤集录》版本的选择来讲,应选用以元代五卷本为母本的整理本,如法律出版社1958年据孙星衍刊校顾广圻复校出版的铅印本,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1年出版的贾静涛点校本《洗冤集录》,中华书局1985年版的标点本《宋提刑洗冤集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高随捷、祝林森译注本《洗冤集录译注》(系以元刊本为底本,参照岱南阁房源本加以校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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