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地区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

2021-08-23 02:35徐元杰
锦绣·中旬刊 2021年10期

徐元杰

摘要:随着西南地区旅游业的发展,为保护民族文化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避免走”涸泽而渔”的老路,本文拟以摩梭文化的保护和开发为例,对摩梭文化的内容、特点和发展开发情况作简要介绍和分析,找出西南地区民族文化开发和保护的共通性,提出能最大限度促进文化保护和旅游产业良性发展的发展方向和措施。在旅游发展日益兴盛的背景下,以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为主线,分析总结出民族文化保护中的经验和对策,以期对西南地区民族文化特别是湖泊型旅游区的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西南民族文化;摩梭文化;文化保护利用

旅游开发和经济发展在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促使着当地人的家庭结构、传统建筑、服饰饮食和语言等发生改变,传统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陷入困境,民俗节日活动日益商品化.针对上述问题,只有正确认识发展旅游与文化保护间的关系,实施基于文化保护优先的和可持续发展策略,才能真正实现西南地区的民族文化、生态环境和经济良性的长远和谐发展。在对西南民族文化保护和开发的研究中,国内研究主要以民族文化地区的生态保护理论研究和区域文化的独立性保护研究为主,总的来说,注重理论研究和整体性研究,有针对性的对某一区域民族文化保护典型性研究相对欠缺。

一、泸沽湖地区的摩梭文化及其特殊性

摩梭文化源自摩梭人,摩梭族是宁蒗地区古老的民族之一,据《宁蒗彝族自治县志》载:“永宁汉属越嶲郡,南朝时陷于吐蕃,麽些蛮酋祖泥月乌者,逐出土番而徙居其地。”[1]可见南朝时期己有摩梭人在此居住。至宋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前后,摩梭人取代了大理国在吐蕃的贸易地位,与吐蕃直接建立了贸易往来,马帮随之兴起,永宁集镇即为茶马重镇,元宪宗三年(公元1253年),蒙古征南将军忽必烈派兵攻克此地,并建立起了土司世袭制度,并在明清沿用了数百年,对该地区的政治格局和文化氛围产生了深远影响。至今,摩梭人已在此地活跃了千余年,并将纳西文化、汉文化、藏文化等多元文化融汇于一体,逐渐形成了独特而又珍贵的泸沽湖摩梭文化体系。

1、母系氏族社会

在摩梭人的社会形态和族群构成中,母系文化是其突出特色,是中国现今唯一保留母系社会制度的民族,在泸沽湖摩梭人的生活中,女性的地位非常高,“尊母崇女”是摩梭社会的基本伦理道德。[2]整个摩梭社会的文化结构就是母系家庭文化,母系家庭也是摩梭人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和古代中国的母系社会一样,女性占据绝对核心地位,摩梭人以母为贵,整个家族围绕母家为中心,母亲也成为了整个家族的核心和依靠。而在某个母家大家庭中,又以其中公认的最为公正、有资历、能干的妇女安排各项生产活动并可掌管经济、人事等大权,这样的妇女称为“达布”。摩梭家族就是通过“达布”作为最高领导核心,不同层次的妇女分层管理家族事务的方式维系母系家庭结构的稳定和发展。这一家庭形式是摩梭人社会的鲜明特色,也是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与特殊性的重要瑰宝之一。

2、独特的走婚文化

摩梭文化的另一个特殊之处在于和我国普遍实行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同,摩梭人没有“结婚”这一概念,他们坚持“暮合晨离”的“走婚”方式作为繁衍后代乃至情感释放的方式。在这种独特的婚姻方式下,男女终其一生都生活在自己的母系家族之中,而由男子通过“走婚”来实现种族的延续和双方关系的确定。男方晚上到女方家至次晨归回自己家中,双方都不是对方家庭的成员,“走婚”不是乱交,并非杂乱无章,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有亲戚血缘关系的严禁走婚;不能同时结交多个走婚对象;男女双方互有好感才可走婚,走婚关系的稳定和男女双方的感情正相关;若在此期间女方怀有小孩这一关系将长期稳定下来。“走婚”的核心原则是基于男女自愿,感情为走婚的基础,这也是“走婚”能作为一种法律承认的婚姻方式的内涵所在,其核心也是一種男女在性选择上平等的反映。“走婚”这一特殊的文化内容也是摩梭族被外界所关注最多所在。

二、旅游开发与摩梭文化的冲突

以母系社会和走婚文化为核心的泸沽湖摩梭民族文化,随着近年来泸沽湖旅游业的飞速发展而广为流传,大量游客慕名而来,推动了泸沽湖地区摩梭文化的传播和融合,得益于旅游业的发展,摩梭人的生活质量也极大提高。但也让极具特色的摩梭文化逐渐褪色,世俗化愈加明显,文化保护和利用的协调发展亟待解决。这也成为了我国西南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普遍挑战。

1、母系家庭结构遭到冲击

急速的旅游开发加快了摩梭社会母系结构、家庭观念、男女地位的改变,旅游资源的开发为当地摩梭人带来了可观的收入和巨大商业利益的同时,世俗化和现代化思维也不断影响着摩梭社会,由于旅游开发的扩张,传统摩梭母系家庭逐渐和现代化社会接轨,使父系文化开始逐渐渗透到母系社会中。由于经济利益的需要和现代性别思维的影响,旅游开发打破了摩梭家庭“舅掌礼仪母掌财”[3]的职权分工并使家庭管理实权逐渐从女性转移到男性上来。经营旅游业使摩梭家庭的男性成员不再需要长时间来远走他乡的打工生活,工作内容被经营旅游事务所取替,这使摩梭家庭中的女性独自主导家庭生产生活、财产保管、经济开支、家务劳动和接待宾客等对内事务的当家权力被削弱。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下降,男性地位上升,甚至可以重新创建新的家庭关系,父系家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和母系家庭的小型化成为了新的摩梭社会发展趋势,摩梭人不分家的传统也被打破[4]。

2、世俗化和商业化思维不断渗入

自上世纪末泸沽湖正式成为自然风景区对外敞开大门之后,其独特且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加之交通不断便利和基础服务的不断完善,特别在近几年政府对乡村的大力扶持工作,泸沽湖景区设施愈加完善,摩梭人聚集区加速现代化,交通、物资、服务条件更加便利。使得泸沽湖风景人文旅游热不断高涨。旅游业的兴起,拉动了乡村经济和经济结构发展的多元化,间接从事旅游业的家庭达80%左右。同时,旅游业还带动了旅游、住宿、餐饮和交通等相关产业链的完善和发展,封存一千余年的摩梭社会开始与现代文明接壤。传统民族建筑“木楞子房”逐渐由现代风格的建筑所取代,而作为文明传承主要载体的“摩梭语”汉化现象也特别严重,由于泸沽湖地区旅游业的飞速发展,对汉语的需求也不断提高,汉语逐渐成为提高当地摩梭人谋生水平的一项必要技能,汉语逐渐取代摩梭语,大量摩梭人开始学习汉语。而做为年轻一代,由于本身所受摩梭语言环境影响较小,再加之教育对于摩梭语的学习并不重视,最终导致了摩梭语的传承也出现了相当的困难,摩梭语学者普遍认为:“不要几年时间,摩梭母语就会成为历史的遗憾。”[5]

由于商业化开始泛滥带来当地摩梭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大量原本进行务农等生产方式的摩梭人开始放下传统行业,向更具市场化和商业化要求的旅游业、商业靠拢,民宿业、酒吧、旅游社等在当地兴起。这一改变确实为摩梭人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但商品经济观念也强烈的冲击着他们的意识。以母系氏族为集团的观念转向了以市场为目标,以前无论是生产劳动还是生活,都是互换工时,现在则是付酬方式,人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市场化和商业化,从而摩梭人的价值观、道德标准、审美观点都发生的相当深变刻的变化。

3、“走婚”制开始逐渐瓦解

随着泸沽湖景区的不断开发,带来经济效益和知名度的同时,来自外部的多元文化侵入、现代教育不断普及、正在逐步瓦解摩梭人的价值观念。受此影响最大的无疑是摩梭年轻男女,年轻男性渴望拥有自尊的生活状态而不再“走婚”而是努力打拼自己事业,逐渐脱离母系家庭;同时,大部分年轻女性摩梭人随着观念的开发和经济压力加大,也不再坚持“走婚”,于是一部分摩梭男女选择改变原本的走婚制,组建属于自己的个体小家庭;也有一部分延续“走婚”习俗并形成固定的专偶走婚,摩梭人认识走婚对象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除了传统的田间劳作与节日活动外,还通过旅游、打工等方式认识对象,走婚对象不在局限于摩梭人本身。这些新鲜血液的加入,也加速了摩梭人“走婚”制的瓦解。

三、泸沽湖区域摩梭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对策

1、设立文化保护区

在适当开发泸沽湖和摩梭文化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合理规划风景保护区和摩梭人文保护区,给泸沽湖和摩梭文化留下不受商业旅游影响的相对隔绝区域,在此区域内,应尽量保留摩梭文化的精髓如摩梭语、摩梭传统服饰、走婚习俗和母系氏族社会的基本框架。

此外,原住民应提升增强自身的文化自信,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积极投身对本地区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做出贡献。泸沽湖地方政府应承担全面的保护、协调、管控等工作,引导当地摩梭人自觉保护自身传统文化,建立健全完备的文化保护体系,目前关于摩梭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已出台的文化保护措施由于文化差异和执行能力局限等种种因素难以全面落实。为此,相关的立法和执法部门应出台全方位的摩梭文化保护政策,让摩梭文化的开发和保护有法律依靠,为摩梭文化提供全面而充分的政策支持。

2、合理规划景区的时空利用

在规划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要做出长远规划如:逐步限制和调配游客数量在空间和时间上的不均,在旅游淡季提供打折,优惠等活动吸引游客,在旅游旺季,根据景区内部各区域特点和实际情况对游客进行动态管理,在自然资源易受破坏的地区限流甚至关闭,而在摩梭人聚集区以及摩梭文化重点所在区进行限流限时管理。此外,在景区的宣传和介绍上应规范化管理,在线上成立专门的景区网站,对景区的基本内容和最新情况进行整理和发布,让游客能对景区有整體性的了解,并将景区附近的住宿、交通、医疗等情况一一呈现,减少游客的时间成本并提高对景区的好感度。在线下应整合资源,完善基础设施如客运站、加油站、客服中心的建设。

3、处理好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的关系

在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中,应着重发掘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应注重摩梭传统技艺、手工艺的传承、开发工作,这样才能在文化保护最大化的同时创造经济效益,达到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良性发展。可以在泸沽湖景区内规划出特别区域设立“摩梭文化保护示范基地”,作为对摩梭文化进行全面恢复、研究、传习和展示的基地,为摩梭文化的发展培育新的文化增长点。

结语

民族文化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既对立又统一,也具有天然的融合性,两者相辅相成;旅游开发得当可以促进地方文化保护;文化保护得当亦能促使旅游合理开发。我国西南地区的民族文化在近年来以商业为目的的开发大环境下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在现代商业旅游开发的冲击之下,如何保护好西南民族地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健康长远发展问题亟待解决,也是地方政府对于保护和恰当利用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任务之一。

参考文献

[1]和绍全(埃多·龙生)主编.中国摩梭人[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7.第483页.

[2]方国瑜主编;徐文德,木芹,郑志惠纂录校订. 云南史料丛刊 第11卷[M]. 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 2001.08.第429页.

[3]张敏敏,王英,陈赖嘉措. 摩梭文化与旅游发展失衡困境下泸沽湖发展路径选择 .[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7(2).

[4]李世明主编 政协丽江市委员会编. 丽江名特[M]. 2007.第110页.

[5]许瑞娟著.永宁摩梭“母系”文化词群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4.第28页.

[6]直巴·尔车,许瑞娟编著.摩梭语常用词句荟萃[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3.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