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书刊发行工作的历史考察(1949-1956)

2021-08-26 02:38宋伟芳
出版参考 2021年7期
关键词:新华书店

宋伟芳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 发行体系 新华书店

书刊发行工作在配合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加强马克思主义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文化水平上,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切书刊都必须通过发行,送到读者手中,才能发挥它的宣传教育效能。毛泽东指出:“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书刊发行工作作为出版事业的重要环节和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为出版事业和生产建设事业服务。新中国成立初期,作为出版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书刊发行工作呈现无计划状态,国营发行机构力量薄弱,私营发行业份额较大、运行混乱,都无法胜任文化建设的角色。为促进出版事业的发展,迎接文化建设的高潮,满足人民文化生活不断增长的需要,书刊发行工作的调整势在必行。

一、从分散弱小到统一集中:国营发行体系的建立

《共同纲领》提出:“要发展人民出版事业。”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出版事业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其领导权必须掌握在人民政权管理下的国营出版业的手中。作为出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营发行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关系重大。

1.书刊发行管理机关的建立与演变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领导出版事业,实现书刊发行工作由无序状态到有计划的状态,结合不同时间节点的政治要求,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先后成立了出版委员会、出版总署和出版事业管理局,组织和领导了国营发行体系的建立,有力地配合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出版委员会的建立。1948年8月,中共中央鉴于局势的发展,决定把全党的出版发行工作逐步由分散实现统一集中,成立出版工作的全国性的领导机构。北平和平解放后,中共中央提出组织临时的出版工作委员会。1949年2月16日,周扬在华北局宣传部召开临时出版委员会筹备会第一次谈话会,传达中宣部部长陆定一的指示“暂先在华北局宣传部领导下,由中央宣传部出版组、新华书店、新中国书局等处同志合组临时出版委员会统筹华北出版工作”。2月22日,出版委员会正式成立。中宣部出版委员会遵照中央关于出版工作統一集中,在步骤上首先把平津两地统一起来的指示精神,从1949年3月起着手统一华北地区的出版发行工作,在1949年5月10日把平津原来的东北与华北两个系统的门市部,合并为华北新华书店北平分店和天津分店。

中宣部出版委员会不仅是出版工作的领导机关,还是进行出版业务的企业部门,是一个带有临时性、过渡性的机构。在发行工作上,出版委员会统一了区域性的发行,提出发行工作由乡村发行到城市发行的转变,为全国书刊发行工作从分散弱小走向统一集中做了准备。

(2)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的建立。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在北京成立。它由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所属的教科书编委会、中共中央领导下的出版委员会和新华书店编辑部组成,担负着领导全国出版事业的重任,下设办公厅、编审局、翻译局及出版局。出版局所属的发行处主管书刊的发行及领导全国新华书店的发行工作。后来按照国务院通知的规定,出版总署将原有工作移交给文化部,由文化部设置出版事业管理局,办理出版行政业务,出版总署于1954年11月30日正式结束。

出版总署虽然只存在了5年,但是对新中国的出版事业意义重大。它在发行管理机关的变迁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它的领导下,新华书店由分散走向集中统一,并对私营批发业的改造做出正确的尝试,为后续私营零售业的改造及私营发行业的公私合营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制度基础。

(3)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的建立。1954年12月1日,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成立,是文化部负责指导、管理全国出版事业的职能机构,下设办公室、书刊发行管理处等处室,其主要业务包括领导全国图书发行工作和对于私营发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推动了国营出版、印刷、发行事业,建立了一系列出版法规,完成了对私营出版发行事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初步实现了全国出版事业的繁荣发展。

2.全国新华书店的统一

1949年10月3日,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怎样使新华书店有计划、有步骤地走向统一领导,集中经营,怎样才能加紧团结和领导全国出版事业”。朱德指出:“出版工作者,无疑问的是文化战线上不可缺少的重要部队之一,为了在文化战线上也能够彻底打胜仗,那就必须使我们在文化战线上的各个部队更好地组织起来,更有效地组织起来。”此次全国新华书店出版会议的召开,是我国出版事业乃至文化建设的重大事件,它奠定了全国新华书店统一的基础,标志着全国出版事业开始逐步走向全国范围的统一。陆定一在10月19日的发言中强调“统一是十分重大的问题,一定要做好”。同年12月6日,中宣部发出《关于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的通报》。《通报》决定:“自1950年起,新华书店由党直接领导下的出版发行部门改为由出版总署统一集中领导,新华书店由党营业改为国营。”1950年3月25日,出版总署作出《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决定》要求:“全国新华书店必须迅速走向统一、集中,加强专业化、企业化,以担任国家的出版任务,发展人民的出版事业,同时在北京建立新华书店总管理处,全国新华书店根据集中领导分散经营的原则进行工作。”“1950年12月底之前,各总分店的资金完全集中在新华书店总管理处之下,成为全国统一的企业机构。”1950年4月1日,新华书店总管理处在北京成立,随后西南军政委员会、华东局宣传部办公厅、中南局宣传部、新华书店西南总分店相继发文配合新华书店的统一。同年7月,中宣部发出《关于目前出版工作的指示》,再次指出全国新华书店必须统一经营,建立起内部统一的国家发行机构。8月29日,胡乔木在全国新华书店第二届工作会议上强调,“新华书店要进行一个很大的变革,要把它变成统一的专营发行的机构”。9月的全国出版会议又明确了新华书店为全国性的专业发行机构,全国分支店统一经营的原则。10月28日,政务院指示“国营的新华书店应从速完成其全国分支店的统一经营”。同日,出版总署决定“新华书店解除出版和印刷业务,成为全国统一经营与统一管理的书刊发行机关,现有的新华书店总管理处改组为新华书店总店”。1950年12月底,新华书店总管理处撤销,到1951年底,全国新华书店的统一工作完成。新华书店由分散走向集中统一,不仅仅是形式上的集中统一,更是走向发行专业化前提的集中统一。出版、印刷业务的剥离,使得新华书店成为专业的专门的国营大型书刊发行机构,对后续的书刊发行制度的改革与变迁产生了深远影响。

3.“邮发合一”发行制度的确立

1949年12月,第一次全国报纸经理会议决定将报纸的发行交予邮政系统办理。1950年1月的全国人民邮政会议也作出“邮发合一”的决定,1950年2月,政务院正式决定全国各地的报刊发行工作交给邮局,同年4月,邮电部邮政总局通令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把报纸、杂志、图书等逐步统一到邮局来集中发行”。5月25日,邮电部邮政总局发出《对各地邮局接办发行工作的重要通知》,对发行工作提出具体要求。6月12日,邮电部邮政总局强调“要建立广泛统一的书报发行网,扩大发行业务的对外宣传”。1950年10月,政务院强调“为了推广书刊发行工作,邮电部、铁道部和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应当作出专门决定,与出版总署订立专门的合同”,邮电部部长在全国发行工作会议的报告中指出,“邮发合一”的方针已经证明是正确的,制度实施以来,发行期刊90多万期,代理图书发行540万册;胡愈之在会上讲话指出,“报纸期刊发行将来必须全部交邮局发行”。1952年12月,邮电部、出版总署作出《关于改进出版物发行工作的联合决定》,规定“1953年1月1日起,定期出版物(包含报纸及杂志)的总发行由邮局负责,不定期出版物(包含课本、一般图书及图片)的总发行由书店负责”,随后补充道:“邮电局代销书店通俗图书,一般只限于没有书店的边远地区,及虽有书店亦无法觅得代办人的地区。”

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书刊发行工作的复杂局面,中国共产党立足实际情况,以发展人民出版事业为指导原则,以建立领导机构、实现新华书店统一、确立“邮发合一”制度为抓手,初步建立了国营的书刊发行体系,为过渡时期的出版事业发展和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后来中国发行体制的改革和变迁带来深远影响。

二、从扶助联合到排除整顿:对私营发行业的改造

书刊发行工作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充分地满足人民的文化需要。强大的国营发行体系有利于发展人民出版事业。私营图书发行业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类,其根本目的是追逐利润,因此,需要对他们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针对私营批发业和零售业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改造方式。

1.逐步改造私营批发业

(1)对私营批发业改造的方针政策。批发环节是图书流通的枢纽,对私营发行业的改造必须从私营图书批发业开始。新中国成立初期,根据《共同纲领》的要求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对私营批发业采取了扶助的政策,1950年4月,《关于领导私营出版业的方针问题》指出,“在一定时间内需要大力扶助和发展有利于人民的私营出版业”,“在全国新华书店统一后,不应该也不能立即取消其他各种发行机构”,“三反”运动后,由于对新华书店批发份额的压缩,私营发行业迎来了较大发展。1953年10月,出版总署作出“要积极地利用和改造私营零售店与批发商,使之成为国营书店领导下的发行网的一部分”的指示;同月,出版总署强调“一部分私营批发业者,在整顿投机出版社之下,势必变成零售业者,服从国营经济的领导”。新华书店总店在1954年的方针和任务中指出,“对私营批发商的方针,基本上是逐步排除的方针”。过渡时期总路线宣布后,根据“分工负责、一面前进、一面安排”的方针,不要过急地击垮私营图书发行业,稳步有秩序地推进对私营图书发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结合其不同的经济成分、业务性质、规模大小、经营作风,有区别、有步骤地进行利用、限制和改造工作,对于私营图书批发业,应逐步进行排除和改造,但在排除和改造时,必须同时进行安置。1954年8月,出版总署再次强调“要逐步地排挤和改造私营图书批发商”。经过一系列的政策调整,对待私营发行业的策略逐步由联合扶助向排除转变,不断推进对私营发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2)成立中國图书发行公司。旧中国的书业较为落后,几乎没有像样的批发书店,新中国成立后虽出现了一些批转商,但规模小、数量少,而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大而久的出版企业虽拥有发行所和分支机构来进行全国发行,但已无力养活自己的发行机构,反而成为他们的负担。为了解决中华、商务、开明3家机构所面临的经营困难,根据“出版与发行分工、出版与印刷分工和出版专业化”的方针,结合出版总署《关于改进和发展书刊发行工作会议的决议》,经过充分协商,1950年11月11日,出版总署发布《关于三联中华商务开明联营书店组织联合发行机构的通报》,决定将这5家单位现有的发行机构划出,合并成公私合营的专业发行机构。随后召开“五单位联合干部会议”,一致通过了“基本方案和两个决议”。1951年1月1日,中国图书发行公司总管理处在北京成立,这也宣告了“编、印、发”三位一体时期的结束,专业化的开始。中国图书发行公司以发行书刊为专门业务,并通过《相互往来合约》与新华书店建立了正常的业务关系,通过《关于中国图书发行公司的方针、任务以及和新华书店分工问题的指示》明确了其发行方向。1953年1月1日起,该公司期刊发行工作改由邮局负责。1954年1月,该公司并入新华书店系统,其总管理处与北京新华书店华北总分店业务部门合并,成立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

中国图书发行公司作为全国性的第二大发行系统,主要任务是发行这5家出版机构的出版物,同时也发行几十家出版机构的出版物,对新华书店发行系统起到了有效的补充,是对私营批发业改造的一个重要成果,也为以后的全面公私合营奠定了基础。

(3)成立上海图书发行公司。“在过渡时期发行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应是逐步排挤并最后消灭书籍的自由市场,这是完成出版业印刷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最有效的一种手段”,1953年12月,出版总署党组小组提出“在上海选择一二家批发商实行公私合营”。1954年3月,正式提出“对私营批发商的方针,基本上是逐步排除的方针。我们目前要先对上海几家第一手专业批发商进行公私合营”。而上海“通联”“童联”“连联”3家私营书店专营发行业务,所以,对私营批发业的改造主要针对这3家。出版总署明确指出“在上海将三家私营批发商改为公私合营,并逐步取消这些批发商在各地的‘特约经销关系,以减少中间批发商。要逐步排除大批发商,首先排除有害国计民生的批发商”。1954年8月,中宣部指示:“逐步地排挤和改造私营图书批发商。首先应该着手改造若干与我们有相当关系的规模较大的私营图书批发商,至于那些规模较小的转手批发商的排挤和改造工作,则可推迟到第二步进行。”同年9月,以这3家私营联营书店为基础,组成公私合营的上海图书发行公司,负责总经销上海各私营出版社的出版物。上海图书发行公司的成立,排除了私营投机批发书商,改变了私营出版社的发行格局,1956年,上海图书发行公司并入上海新华。

2.领导和改造私营图书零售业

旧中国的零售书店实力弱,在许多县城根本没有书店。经过3年经济恢复,私营零售书店有所发展。私营零售书店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其图书货源大部分来自私营出版企业,小部分从当地新华书店进货。由于私营出版机构的定价普遍比国营出版物的定价高一倍,加上出版物有区域差价,私营零售书店的利润较高。1950年起,出版总署开始对私营出版业进行调整和安排,“三反”和“五反”运动后,私营零售书店的声誉下降,营业额持续降低。1952年8月,政务院发文要求办理书刊出版、印刷、发行业申请核准营业登记工作,初步摸清全国私营书店情况。1953年10月,出版总署指示“要积极地利用和改造私营零售店和批发商,使之成为国营书店领导下的发行网的一部分,以扩大国营商业的发行阵地”;同月,在出版总署给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的报告中强调,“新华书店应与广大数量的小规模的零售书店发生密切联系,使之成为国营企业领导下经营零售业务……另一部分则继续委托其代销书刊”。同年12月,在胡愈之给陈克寒的信中,就私营书店的改造问题提出建议,“逐步把几千家的中小发行商转变为新华书店的代销店”,同时“首先建立代销合同制度……暗中销售投机出版物的代销店随时取消代销关系”,这成为对私营零售业进行社会社会主义改造的预热。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后,各地出版行政机关及新华书店都开始注意对私营发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1954年1月,政务院强调“新华书店对于私营书刊零售店,应加强批发工作,逐步地使它们实际上成为国营发行企业的代销店”。在新华书店1954年的方针和任务中,也基本延续了将私营零售商改造为代销店的方式。随着新华书店系统逐步掌握了出版物的产地和销地的批发环节之后,私营零售书店不得不在当地新华书店进货。由于新华书店的折扣因素,私营零售书店的利润下降。1954年,全国有部分私营零售书店因经营状况较差而倒闭。对此,出版总署针对各地在改造私营发行业中反映出来的急躁情绪向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汇报,强调“对待私营零售业,应该加以团结、利用和改造,而不能一下子把他们搞垮”,“不能以行政措施来代替商业的竞赛”,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改造思想的逐步成熟。同年8月,中央宣传部强调“对于私营图书零售业,则注意领导、利用和改造”,并要求“新华书店积极地开展批发业务,将私营图书零售业的批发营业额较1954年增加一倍左右”,这是对私营零售业改造的量化要求,也是对前一阶段改造中出现的急躁情绪的调整。1955年是改造私营零售业的关键一年,4月,在文化部的方针任务中特别指出:“发行方面,新华书店应负责安排图书发行市场……争取不再让一家歇业、一人失业……让给私营发行业足以维持经营和生活的零售额。”随后在文化部《关于加强新华书店领导的通知》中,又再次重申对待私营零售图书商必须积极地领导、利用和改造,纠正“只挤不管”的错误,同时在具体批零差价上给予政策支持,新华书店总店也积极配合,提出“三让”政策,并加强领导和监督。到1955年底,私营书店经营状况显著好转。1956年,全国私营书店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1958年,公私合营书店普遍并入当地新华书店。

新中国成立初期,私营发行业占有重要地位,为出版事业的发展和国营发行体系的建立作出贡献,然而私营发行业追逐利润的本质难以改变,对其改造是历史必然。中国共产党针对私营批发业和私营零售业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改造策略,对私营发行業逐步排除,对私营零售业加强领导利用。尽管在对待私营发行业的改造中出现过“急躁情绪”,制定过不符合客观规律的政策,但最终实现了对私营发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整体环境。

三、加强重点领域的书刊发行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群众高涨的政治参与热情与群众文化水平较低的矛盾,要求书刊发行工作凸显政治性、加强普及性,两者并重,加强重点领域的书刊发行工作。

1.突出政治类书刊的发行

政治运动存在时效性,其对书刊发行工作有着较高的要求。针对一个时期内的重要政治事件,采取重点发行方式,是使发行工作与政治任务相结合的最好的发行方式。

《毛泽东选集》的出版,是我国及国际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了做好《毛泽东选集》的发行工作,出版总署先后在1951年4月和1952年7月发出指示,要求成立《毛泽东选集》发行委员会,并提出具体发行建议。新华书店总店作为国营发行机构,自1952年3月起,一年内累计发出5项通知,就《毛泽东选集》发行的方式方法提出具体要求。

除了《毛泽东选集》,新华书店总店还积极推进《资本论》《斯大林全集》和在职干部学习材料的发行计划,针对《斯大林全集》的发行工作提出要采取全店公开预订的方式,采用分卷预订、系统预订与公开预订等5种方式同时进行。此外,针对宪法宣传、扫盲运动、农业合作化运动等政治活动,中宣部、出版总署都及时制定发行方案并向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报告。

新华书店总店利用有利条件,对有关抗美援朝爱国主义的各种书刊,做到发行力量普遍深入到每一个城市和每一家工厂、每一个农村,提出“1951年发行抗美援朝书刊一亿册的计划”。1953年2月,出版总署发行管理局发布《关于解决供应志愿军图书的意见》,以解决志愿军无法正常看到新书的问题。

2.推进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

中国的书刊发行网络,是为了适应教科书的出版而建立起来的。在老解放区,教科书实行统一发行,优点颇多,而新解放区,教科书暂时还不能完全实现由新华书店统一发行,但是也须以新华书店为核心,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渐实现计划化。1950年12月,教育部、出版总署决定,“各地新华书店应逐步做到全国教科书供应及时、完备、普遍”。1951年,教育部、出版总署联合下发通知,“1951年秋季开始,各中小学一律向当地新华书店(或县书店)预定课本”。1952年,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推动下,经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和出版总署批准,成立了教科书出版发行委员会,为教科书的发行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3.推动通俗类读物的发行

通俗类读物的发行工作,是出版发行机关重要的政治任务。通俗读物能够有效地配合政治活动的宣传。“没有一定数量的内容正确的通俗读物,要求普及社会主义教育,提高广大劳动人民的思想水平和文化水平,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以年画、历书为代表的通俗读物,是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工具之一。“对于新历书,各公营、公私合营及私营的发行机构,必须大力推销”,新年画表现了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和民主建设,以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广大群众,深受欢迎。针对年画发行工作中存在的难题,文化部、出版总署指出“年画只有经过良好的发行才能到达广大人民手中”,纠正年画发行只停留在城镇的书店门市以内,未能深入广大农村的错误。新华书店总店、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供应局就年画、历书的发行方法和双方发行的区域作出决定,并对发行折扣和发行节奏提出具体要求。

优良的少年儿童读物是向少年儿童进行共产主义教育的有力工具。针对儿童读物奇缺问题,毛泽东主席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从不同层面给出建议,指出要加强儿童读物的发行工作和宣传工作,注重加强农村地区儿童读物的发行工作,在农村、城市发行中求得平衡。

农村通俗读物的发行工作,需要新华书店大力组织农村发行网,担负农村发行工作的全面规划和统一调度,并积极协助供销社做好农村发行工作。中宣部从1953年开始纠正农村发行工作中的摊派行为,解决农民“买不到书,订不到报”的问题,强调“书店和邮局需要和农村建立经常的联系”。文化部、供销合作社总社则就农村图书发行缺少干部方面,提出新华书店要协助供销社训练图书发行干部,并强调农村供销社开展经营图书业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农村供销社与新华书店的联合是实现农村地区通俗类图书发行的关键。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了农村地区书刊发行网络的建设,推进了农村文化建设,践行了发展人民出版事业的宗旨和目的。

四、结语

书刊发行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发展人民出版事业的有力武器,是推进文化建设的有效工具,是落实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法宝。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始终致力于书刊发行工作,以《共同纲领》为指导,以发展人民出版事业为目的,加强书刊发行管理机关的建设,先后成立出版委员会、出版总署和出版事业管理局;构建专业的垂直的国营发行体系,推动新华书店由分散弱小走向集中统一;稳步改造私营批发业和零售业,最终实现全面的公私合营;突出政治性和普及性,与时俱进,加强包括政治类书籍、儿童类读物和通俗类读物在内的重点细分领域的书刊发行工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书刊发行业结束了无计划的状态,胜利完成文化出版领域的社会主义改造,文化建设成绩颇丰,文化事业初步繁荣。党在这一历史时期的实践,不仅增强了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书刊发行工作的了解和重视,更重要的是为后续的书刊发行体制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初步探索和改革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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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系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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