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惠渠灌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成效及对策探讨

2021-08-27 02:30
地下水 2021年4期
关键词:河长整治渠道

赵 鹏

(陕西省泾惠渠灌溉中心,陕西 咸阳 713800)

1 泾惠渠灌区概况

泾惠渠灌区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中部,灌区北依仲山和黄土台源,西、南、东三面有泾河、渭河、石川河环绕,清河自西向东穿过。灌区东西长70 km,南北宽20 km,总面积1 180 km2。灌区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高程350~450 m,地面坡降1/300~1 600,是典型的北方平原灌区。灌区目前设施灌溉面积146.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31.9万亩。灌区有水库3座,总库容4 737万 m3;抽水泵站4座,总装机容量13 320 kw;水力发电站2座,总装机容量11 200 kw。灌区现有干渠6条,长93 km;有支渠25条,长313 km;有斗渠593条,长1 477 km。灌区骨干渠道砌率97.1%,工程完好率96%。灌区近五年年均农灌引水量24 257万 m3。灌区是一个从泾河自流引水的大(Ⅱ)型灌区,是陕西重要的粮食等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素有关中“白菜心”之称。目前,灌区粮食亩产达930 kg左右,较1949年翻了两番,灌区累计生产粮食220亿 kg,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2 灌区河长制工作实施具体内容

(1)近年来,灌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中省治水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灌区河长制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主旋律,全面深化工程补短板、行业强监管,由摸索试点到常态运行。灌区在全域管理范围内积极推行河长制工作,结合灌区实际,以保护水环境问题为主线促进河长制工作在灌区的具体落实,对非法侵占、非法取土、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垃圾等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实现灌区水资源保护、骨干工程岸线保护、防止水污染事件发生和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加强。

(2)结合河长制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灌区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实现“渠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灌区建设目标。结合灌区实际情况,泾惠渠灌溉中心成立了泾惠渠河长联络办公室,联合组建县(区)街道办与泾惠渠灌溉中心直属管理站级双河长机构,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灌区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按照“相互配合、两手发力、政府主导、灌区专管”的思路,全面推行站、末级群管组织等与地方街道(乡镇)、村组、村保洁管理员相互联动的管理机制。中心河长联络办公室统筹协调灌区与各区(县)河长办相关事宜,负责指导、协调日常管护督导工作,定期听取站级河长工作汇报,督导站级河长联络机构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河长制工作在灌区的开展以来,灌区整体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灌区河湖库渠水域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改善。泾惠渠灌区落实河长制具体内容见表1。

表1 泾惠渠灌区落实河长制具体内容

3 河长制工作取得成效分析

通过河长制的开展,最大限度的维护灌区生态环境保护,初步实现了“渠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灌区建设目标任务。

(1)经过近年灌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灌区沿渠岸群众从思想上认识到灌区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从行动上减少了向灌区水利设施乱倒乱排等行为,在维权联合行动中配合灌区取缔非法侵占侵种及各违法建筑等累计480处,让保护水利设施成为灌区群众的行为习惯;

(2)自河长制开展以来,灌区利用专项资金清理各类垃圾杂物累计51万 m3,确保了渠道行水的畅通,2020年,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4 7,高于全国灌区平均水平。

(3)筹措专项资金累计安排防护网58.98 km、在渠岸外口栽植木本常绿乔木累计230.8 km、在渠岸内口栽植木本丛生灌木累计67.7 km,阻止了垃圾杂物入渠,渠道漂浮物比以往减少了七成。四是灌区通过多年整治,累计封堵排污口2 131个,占到总数的 90%,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灌区水质安全。

灌区集中整治干支渠情况见表2。

表2 泾惠渠灌区集中整治干支渠情况统计

4 灌区河长制工作开展中存在问题分析

4.1 渠道工程线长面广,维护和协调难度较大

泾惠渠灌区水利工程干支渠道29条、两渠岸长800余 km,分布于咸阳、西安、渭南3市的泾阳、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三原、高陵、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潼、阎良、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富平等9个区县(管委会)44个镇(街道办)278个行政村。灌区抗旱和防汛过程中,排水系统分别由灌区上、中、下游排入渭河、泾河、石川河及清河等河流内。灌区渠道网状结构导致巡查维护难度较大,沿渠群众向渠道水域排污和丢弃垃圾杂物造成渠道内污染事件易发生、难治理、易反复、难保持。

4.2 灌区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所需资金缺口较大

大中型灌区是抗旱排涝主力军,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压舱石,灌区水生态环境治理属新时期的新常态,目前对灌区的投入只限于保障农业灌溉方面的投入,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没有相对应的资金投入,没有专项资金解决水利工程乱占乱排乱倒乱挖等“四乱”问题,灌区开展生态综合治理工作,除养护资金有部分列支用于渠道清淤外,日常垃圾打捞转运、排污整治、防护设施建设及专项巡查等所需资金缺口较大。

4.3 灌区水域生态保护维权能力薄弱

灌区属专管机构,抗旱灌溉职能单一,针对水事纠纷和违法水事案件等没有相对应的强制执法维权手段,尤其在开展灌区生态整治工作过程当中维权工作难度较大、经常出现反复现象,没有相应的长效机制,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5 对策建议

5.1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爱护水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不断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日,组织流动宣传车、设点宣传等方式,大力开展水法规及中省水利发展政策宣传活动。突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排污治理等重点,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画册及现场咨询等形式,深入宣传水利法规政策、河长制及节水护水知识,印发张贴《泾惠渠灌区水域通告》、《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等宣传彩页,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爱水、惜水、节水、护水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全社会自觉遵守水法规、保护水工程的意识。

5.2 加强组织领导,常态化开展灌区“四乱”综合整治工作

为保护灌区水利工程,维护改善灌区水生态环境,要继续向广大灌区沿线群众宣传印发的《关于开展灌区骨干水利工程及其保护范围侵占(种)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骨干工程污染源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灌区内县区河长制办公室联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骨干工程巡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灌区骨干工程排污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加大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灌区沿线渠道“四乱”情况进行排查统计,登记造册,建立销号制;下发告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加大日常水政执法力度,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开展维权行动,动用机械设备、携带执法仪,现场封堵排污口、拆除违章建筑。尤其针对少数“钉子户”,要与各区(县)河长办联合执法,采取强制手段进行维权。

5.3 加强预警监控和督促巡查力度,实现灌区水生态保护信息联动机制

(1)建立健全灌溉调配中心与灌区各渠系预警监控机制。为实现对灌区渠道水面漂浮物及水质状况实时监控,做到灌区生态防护预警全天候、全覆盖,灌溉中心在全部干支渠12个枢纽闸点安排人员24 h值守,在全部干渠和部分重点支渠安装了视频监控和自动控制系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中心对信息迅速研判后提前预警,反馈相关各方加强管控。

(2)加强督促巡查责任机制,实现水生态保护信息共享。灌溉中心出台骨干工程巡查制度,要求各管理站站长每周至少一次、副站长每周至少两次、管理职工每天至少一次,对各自辖区渠道水域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反馈。目前,灌溉中心利用网络建立灌区水域巡查群共15个,针对实时反馈信息进行及时通报各相关方,包括沿线各镇政府(街道办)河长办,实现信息共享,对各类倾倒垃圾、排污行为行为进行阻挡,对水面漂浮物进行及时打捞。

5.4 统筹安排清理渠道淤积,集中转运掩埋处理杂物

要保证每年春、秋停水期间利用养护专项资金对骨干工程进行集中整治。组织人力运用机械协调现场对渠道内垃圾杂物等进行统一打捞转运及掩埋处理等,为全年渠道水域环境整治奠定了基础。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清理各类垃圾淤积51万 m3。

5.5 加强渠道重点部位防护,探索灌区生态整治方向

应多方筹措资金坚持工程措施改造,促进灌区工程防护、生态防护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坚持在人员密集口累计安装塑化防护网,阻挡群众向水域倾倒垃圾的行为,在灌区骨干工程坚持苗木绿化,最大限度的维护水利工程正常运行。

6 结语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进一步指明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河长制工作的全面实施,使得全国河湖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水域生态环境逐渐改观。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做为强化河长制、实施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因此,灌区应进一步巩固、深化河长制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为水生态环境改善、粮食安全、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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