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佳庆
摘要:传统治理资源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重要因素,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在我国拥有长久历史,在稳定乡村秩序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但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变迁使乡贤逐渐淡出历史舞台。在国家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乡村人才资源流失严重和乡村利益结构关系的日益复杂使现代乡村治理面临新的挑战。新乡贤是连接乡村与城市、传统和现代的桥梁,激活新乡贤回归乡村并参与乡村治理有利于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优化乡村治理结构、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关键词:乡村治理现代化;乡村治理;新乡贤;激活
中图分类号:D4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1)08-0044-05
基金项目:2020年度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创新立项(ZX2020039)。
一、问题的提出
传统治理资源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影响因素,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对乡村传统治理资源的合理利用。因此,对传统乡村治理体系不能全部废除,而要进行筛选、吸纳,并利用乡村传统治理资源,从而减少乡村治理成本。
乡贤作为一个与乡村有着深厚联系的治理主体,自古以来便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现代化进程与社会变迁过程中,乡贤逐渐淡出乡村治理舞台。新时代条件下要激活乡村传统资源,新乡贤的“新”为乡村治理提供了一种可能,成为乡村治理创新的一股巨大力量。
学界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进行了一些研究。从乡村治理现代化角度,进一步推进乡村社区治理创新,需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从参与渠道、评价体系和文化建设等多方面协同推进,充分发挥新乡贤参与乡村社区治理的功能优势[1]。从“三治结合”视角,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依然发挥着重要角色作用[2]。基于“礼俗互动”构建的多元框架网络,新乡贤是联结国家、地方精英与民间社会的关键纽带[3]。从现实政策与治理研究的相关政策来看,“新乡贤治村”是乡村治理一项有效举措。本文通过分析已有的相关研究,明确新乡贤的实质,分析新乡贤介入乡村治理的影响因素,最后根据实际提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实现路径。
二、传统资源再激活:新乡贤的实质
乡贤自古以来就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传统社会乡贤在乡村社会中担任着重要的治理角色,在古代中央政权的触角无法深入乡村时,对基层社会的有效统治就必须借助这些生长于乡土的内生性力量,而乡贤就是其中一股重要力量。传统乡贤生长于乡村,与乡村有着浓烈的情感联系并熟悉村规民约,一方面乡贤通过与村民之间的情感联系来协助中央管理乡村,维持乡村的稳定;另一方面乡贤作为本土乡民所认同和尊崇的道德权威,对乡村社会具有一定影响力,他们凭借自身的权威和社会影响力对村民进行教化和约束。乡贤在传统社会作为国家与乡村之间的沟通桥梁,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现代语境中“新乡贤”的“新”字体现在什么地方?现代乡贤与古代乡贤最大的区别又在何处?有学者认为“新乡贤”的核心特质应该介于自身的客观支配力与当地人们的主观认定之间[4]。也有学者通过对乡绅群体的发展历程、作用和要求进行梳理之后,将新乡贤的主体定位为居住在乡村的复合型精英,认为他们的核心作用在于凝聚乡邻,以道义整合利益,发展出新时代适应乡村发展的共享价值规范体系[5]。还有学者认为不应该将新乡贤局限于居乡的复合型精英,新乡贤应该是以乡情乡愁为纽带、热心故乡公益事业而被当地民众所认同的复合型精英[6]。而在本文中,则将新乡贤定义为在新时代背景下,有道德、有理想、有知識的新一代以乡情乡愁为情感纽带,因其道德高尚而受到村民普遍认可和拥戴并且愿意为乡村发展和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人才。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是当前乡村治理的现实需要,也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有效创新。
三、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原因:基于“需要”因素的分析
当前乡村振兴正处于关键时期,一方面乡村振兴的关键就是人才振兴,现代化进程中,城市的巨大吸引力使乡村单方面向城市输送人才却较少有人才愿意回归乡村,导致乡村凋敝,人才极为缺乏;另一方面乡村社会面临的最大核心的问题是,传统秩序受到冲击,传统纽带越来越松弛,乡土文化也在不断衰落。新乡贤基于现实需要而适时出现并发展为一股力量,作为新时代人才和乡村情感共同体的纽带能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1.现实需要
一方面,新乡贤的回归是为了弥补乡村治理体系的不足,在当前乡村治理模式下,基层政府与乡村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基层政府与乡村的对接很大程度取决于村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程度和认同程度,这给基层政府管理乡村造成了一定困难。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农民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但在基层政府与村民的对接过程中,因现实条件限制,基层政府往往因不完全了解实际情况而难以满足实现村民的真正诉求,使乡村治理存在一定困境。新乡贤作为村民和基层政府之间的纽带,参与乡村治理,成为村民和基层政府之间的沟通桥梁,促进了村民和政府之间的互信,提高了政府的治理效力。同时新乡贤可以利用宗族和血缘关系,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另一方面,新乡贤的回归是基于强化乡村内生性治理基础的需要,乡村社会从古至今都是一定的“熟人社会”,仅仅依靠外部行政力量难以实现长久稳定的乡村治理,仍需依靠乡村自身的内部力量。目前随着城市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乡村精英大量流失,这不仅使乡村发展失去活力,而且破坏了乡村人才资源体系。在国家现代化转型的影响下,传统乡村社会的封闭性被打破,乡村社会中的“熟人关系”逐渐瓦解,同时村民的社会关系也不再局限于乡村之中,这使得农民对乡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下降。城镇化带走了乡村大量劳动力资源和人才资源,导致乡村的常住人口大部分为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乡村发展更加缓慢。因此,激活乡村传统资源,推动新乡贤回归乡村,能弥补乡村人才资源缺失,激发乡村活力,重建乡村情感共同体,引导村民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并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发展乡村经济,强化乡村内生性治理,最终实现现代乡村多主体共同治理的新局面。
2.情感需要
一方面,是重建乡村情感共同体的需要。成伯清指出:“急遽的社会变迁摧毁和重组了原先的熟人圈子和社会关系——社会关系金钱化,其中的情感联系减弱,关系成为冰冷的利害计算。”[7]也就是说乡村社会传统生活方式受到现代经济的冲击,情感共享共同体被破坏,而共同体的实质是情感共同,“重建共同体的强烈诉求,归根结底也就是对重建共同情感纽带的热切希望……这种共同情感纽带,必须让人真正体验到归属感和意义感,必须体现人的价值和尊严。”[8]重新建立乡村情感共同体就需要新乡贤作为情感纽带,新乡贤作为生活在乡村或者生活在乡村之外但对乡村具有深厚情感的贤能人士,通过自身的资源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在村民中享有一定威望,他们能够凝聚乡邻,以自身的道德规范建立起一套乡村社会的共享价值体系,重建乡村情感共同体。
另一方面,向乡村流动的一些新乡贤也是基于满足自身情感的需要,中国人重视情感和血脉的联系,无论何时,“乡愁、乡情”都牵绊着远离家乡的游子,中国内涵式的发展观念是“在归属中发展”,中国人习惯于把自身发展纳入某一组织从而获得生命的绵延,让归属单位成为自我生命的投射,在相对稳定的结构中达成价值的“再生产”目标[9]。归属感是新乡贤回归乡村的内生性推力,新乡贤在以自身资源推动乡村发展并以自身权威规范乡村道德体系的过程中受到村民的认同,获得满足感和归属感。新乡贤将个体发展和乡土发展相结合,在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四、激发与引导:实现新乡贤有效参与乡村治理
现代化背景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需要他们的参与,但是同时也要正确认识新乡贤的在乡村治理之中的角色定位,“留得住”新乡贤并能够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正确规制,才能实现新乡贤有效参与乡村治理。
1.完善新乡贤人才激励政策
新乡贤回归乡村,参与乡村治理既有利于乡村建设获得多方资源,也有利于新乡贤自身社会地位的提高使其获得满足感。但是随着乡村的凋敝和城市化的发展,新乡贤回归乡村的意愿逐渐降低。吸引新乡贤回归乡村建设不能仅仅他们依靠对家乡的感情,还需要配套相关激励政策吸引新乡贤,一方面,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制定人才引进政策,新乡贤是乡村治理的新型人才,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一些具有吸引力的、公开的人才引进政策,人都是趋利的,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0]当社会服务满足新乡贤的利益需求时,就能提高乡村对新乡贤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当地政府还要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如人才安居政策、服务保障政策等,回归的新乡贤多年以来一直在城市生活,他们在城市所享受的资源在乡村是较难实现的,只有为他们提供较好的政策与福利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新乡贤才能留得住。
2.搭建适合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
基层政府要为新乡贤构建全新的参与平台。新乡贤对乡村建设有共同的目标追求,建立一个专门的平台不仅有利于整合新乡贤群体的力量,还能凝聚个体新乡贤,让个体新乡贤找到归属感,激发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同时,正式的新乡贤平台可以为新乡贤行动的合法性提供一定保障,基层政府以更加规范的条例管理新乡贤组织,当一个组织有正式的制度、条例和法规时,就可以更有效地保障各方主体的利益,因此一个正式并且规范的新乡贤组织也能够吸引更多新乡贤返乡,形成振兴乡村的强大力量。
3.明确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角色定位
在积极推进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的同时,也要明确乡村治理的主体不仅有新乡贤,还有广大村民。村民自治指的是广大村民与基层政府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强调的是村民作为治理主体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自主性,而不是依靠单一的治理主体[5]。首先,新乡贤作为村民和基层政府之间的中间阶层,可以作为一个沟通两者、连接两者的纽带角色,而不是新乡贤依靠自身的社会资源和村民赋予的权威作为乡村治理的唯一主体,从乡村自治转变为新乡贤“人治”。其次,新乡贤对乡村具有深厚情感并在村民中具有一定的权威地位,当新乡贤了解当地村规民约和道德规范之后,可以引导村民正确参与乡村治理,并建立一套适合当地发展的价值体系,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对乡村德治具有较大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村民德治的引导者,引领村民学习新时代道德规范,弘扬新时代道德新风,推进乡村德治建设。最后,需要明确的是,法治是乡村治理的重要遵循,因为血缘、宗族等因素,在乡村,人们通常重“人治”轻“法治”,村民的法律观念往往比较淡薄,一些村干部甚至不重视乡村法治建设。而新乡贤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知识,在乡村治理中不仅可以对村干部的治理进行监督,而且可以协助基层政府制定符合当地的、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提高村民的法治思维,做乡村法治的推动者。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既需要借鉴别国的先进治理经验,同时也需要筛选优秀的传统治理资源,并结合国家发展的实际情况,将现代治理与传统治理相结合,创造出一条适合我国新发展阶段的治理道路。笔者通过对新乡贤进行定义,明确新乡贤的性质,并基于现实条件分析现代化背景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原因,提出乡村“留住”新乡贤的建议,明确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担当。总之,在现代化背景下,激活新乡贤重新回归乡村是振兴乡村的内生性力量,是实现中国传统治理向现代化治理转换、最终实现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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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