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设”歧路毁前程

2021-09-10 07:22汤华
清风 2021年7期
关键词:丹东市月间沈阳市

汤华

纵观邢凯的受贿事实中,大多数都是出面为行贿人打招呼、协调,公权力的随意支配,为邢凯换来各种各样的非法利益。

邢凯本来可以在分管的城市建设领域将自身擅长的建筑设计知识做到学用结合,为党和国家做出更多贡献。然而他并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使命,反而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作掩护,在工程招标的设计承揽、项目审批、款项催收、规费减免等环节大肆敛财。其所收受高达3000余万元的贿赂,让他即便退休,也难逃追究刑事责任法网。邢凯的腐败堕落历程无疑令人警醒。

落马的博士副市长

邢凯,汉族,1955年7月出生于辽宁省黑山县。1982年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这个建筑设计领域的顶尖研究院给了邢凯一个人生舞台,那时刻苦好学的他在研究院从技术人员开始做起,用了20年直到当上研究院院长:1992年2月,邢凯任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结构室副主任,短短几个月后,任研究院设计三所副所长兼大连分院院长;1994年10月,升任研究院副院长;1996年3月,年仅40的邢凯就任研究院院长。由于能力出众,2002年1月,邢凯被任命为沈阳市副市长,分管城市建设。

但即便拥有如此高的起点,邢凯依旧时刻不忘学习,其间还在东北大学获得了结构工程专业在职博土研究生学位,再加之他分管城市建设期间取得的政绩,他被公认为是学者型、专家型、业务型干部。2008年5月,邢凯任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2011年11月,邢凯升任沈阳市委副书记;2016年1月,任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至2018年3月退休。

纵观邢凯的仕途,从某央企一把手到副省级城市的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可以说是顺风顺水,直至顺利退休。然而,他可以设计好建筑,却没能设计好自己的道路;能搭建好房子,却没搭好自己的人生。贪婪和欲望腐坏了他人生的基石,他顺利退休却难逃法网。

2019年11月7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7月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邢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邢凯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为涉黑涉恶人员的经营行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规决定工程项目建设;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辽宁省纪委常委会经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邢凯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7月8日,邢凯受贿案移送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同日邢凯被刑事拘留,之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指定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管辖。7月15日,经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丹东市公安局对邢凯执行逮捕。8月11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受理该案。9月28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邢凯2005年至2018年1月担任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与推进、工程款拨付、职务调整、升学就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于2005年春节前至2019年9月期间,收受高某某、邢某某等人所送现金、房产、车辆等财物共计3576.9179万元人民币、16万美元、10万港币、1万欧元、1万英镑。被告人邢凯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经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邢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基于邢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判处邢凯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扣押的车辆、房产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3576.9179万元人民币、16万美元、10万港币、1万欧元、1万英镑依法予以追缴。

不劳而获的“介绍费”

跟很多腐败官员一样,邢凯走向腐败也是从吃饭,收受纪念品、小红包开始的,跟一些不良商人接触久了,他觉得帮忙牵线,帮别人赚了钱,自己收一点介绍费也是可以的,也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下,他的防腐堤坝逐渐坍塌。

2007年至2010年间,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遼宁分公司总经理张某某多次找邢凯,求他出面帮忙承揽沈阳华润万象城设计项目、沈阳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中心建设工程设计项目,邢凯于是先后找到相关负责人进行引荐。以上负责人自然不敢得罪这个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这些项目也水到渠成。张某某自然知道邢凯在其中起到的作用,2007年春节至2011年春节前,张某某在邢凯家中先后5次分别送给邢凯5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在2012年12月,张某某又以邢凯儿子结婚礼金名义送给邢凯2万元,总共送给邢凯47万元。

2012年至2014年间,沈阳市某土石方老板迟某找到邢凯,让他协调多个项目的土方工程,邢凯答应并向这些项目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引荐,迟某如愿得到了这些项目的土方工程。为了感谢对方,2012年6月至7月间,迟某在东北设计研究院家属楼小区附近通过李某某送给邢凯50万元;2015年1月初,迟某在邢凯家中送给邢凯100万元。

2014年6月左右,沈阳某房地产商邢某某为了与邢凯拉近关系,以帮邢凯儿子付房子首付名义送给邢凯200万元,这样“豪气”的出手让邢凯印象深刻,之后邢某某找邢凯办事也就变得“顺理成章”。

2015年,邢某某找邢凯协调于洪区某护坡修筑及景观改造项目工程款,邢凯于是找时任于洪区区长王某某打招呼让其尽快拨付工程款;2019年上半年,邢某某找邢凯帮忙协调某学校项目以及帮助下属小孩入学事宜,邢凯又分别找时任于洪区区长朱某某以及时任市教育局副局长赵某某打招呼,帮邢某某办好了相关事宜。

为了感谢邢凯的帮助,2017年年末,邢某某以买车名义在邢凯家中送给邢凯40万元;2018年8月至9月间,邢某某又以给邢凯孙子礼金的名义在邢凯家中送给邢凯10万元;2019年7月至9月间,邢某某在邢凯家中先后2次分别送给邢凯50万元、10万元。

2017年5月至6月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某某找到邢凯,请邢凯帮忙协调某小区水泵房移交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事宜,邢凯于是向沈阳水务集团董事长陈某某介绍郑某某,顺利帮助郑某某协调相关事宜。为感谢邢凯的帮助,2017年国庆节,郑某某在邢凯办公室送给邢凯30万元。

上千万的“中介费”

2013年年底,时任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负责人的高某某找到邢凯,提出希望邢凯帮忙承揽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同时还向邢凯承诺将按照合同履行金额的8%支付“中介费”。作为建筑设计领域的行家里手,邢凯显然知道这是一份“大礼”,虽然所谓“中介费”比例只有8%,但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往往都是几百上千万的,邢凯于是表示同意。

之后邢凯在担任沈阳市委副书记、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先后向沈阳部分市辖区主要负责人、部分房地产企业负责人打招呼,为高某某公司承揽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数十个,涉及合同81份,合同总金额近2.3亿元。作为回报,高某某在2013年11月至2015年4月间,先后8次通过向邢凯之子名下银行卡转账的方式,送给邢凯共计571.81万元;在2018年2月至2019年9月间,高某某在上海、沈阳等地先后分11次送给邢凯600万元,其先后19次总共送给邢凯1171.81万元。

在被调查之初,邢凯还错误地认为这种“中介费”是“正常的行业潜规则”,是利用自己的专业和人脉所赚取的正常收入;但却忽略了这种帮助承揽的背后,实际上是邢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受贿犯罪。

2014年5月,沈阳市某市政建设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某找到邢凯,希望邢凯出面帮他协调“暖房子”工程招投标事宜,之后邢凯就向时任沈阳市房产局局长纪某打招呼,张某某顺利承揽“暖房子”工程的一个标段。

2015年间,张某某又再次请求邢凯帮忙承揽几个土地平整工程项目,邢凯于是向相关领导打招呼,帮助张某某承揽到了相关工程项目。同年,张某某还请求邢凯帮忙协调多个项目的限高审批事宜,邢凯也答应并出面进行协调。2016年,张某某还请邢凯帮忙解决其朋友的职务调整事宜,邢凯也表示同意并出面过问此事。这种予取予求的背后,是张某某长年以来向邢凯的不断“进贡”,张某某在2015年5月至2019年期间,先后送给邢凯一辆价值70.9万元的奥迪A8汽车、12万美元以及220余万元人民币。

“协调”来的豪宅别墅

纵观邢凯的受贿事实中,大多数都是出面为行贿人打招呼、协调,公权力的随意支配,为邢凯换来各种各样的非法利益。早在2006年间,辽宁高校后勤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因为公司资金困难,于是找邢凯要他帮忙引荐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邢凯答应了。

2007年1月,邢凯在香港参加招商活动期间向时任上置集团负责人施某推荐王某某,最终促成两家公司合作。为了感谢邢凯的帮助,王某某送给邢凯某小区1套当时市场价值115.3561万元的房产,以及1个价值13.2万元的车位,这种顺水人情式的牵线就能“不劳而获”,让邢凯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2013年10月左右,沈阳某房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某某请邢凯出面协调浑南区政府拨付另一家房地产投资开发公司征地补偿款一事,邢凯于是找到时任浑南区委书记杨某某帮助解决。2015年间,高某某请求邢凯为几个房地产项目寻求合作伙伴,邢凯答应了。2018年,当时邢凯已经办理退休,高某某依旧找到邢凯,请他出面帮助协调办理手头某项目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邢凯于是找到时任沈北新区区长刘某某打招呼推进相关手续办理。

邢凯多年来的“关照”让高某某赚得盆满钵满,为了“感谢”邢凯,高某某在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间,为邢凯在海南省陵水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价值117.6726万元的洋房;在2017年至2019年春节期间,高某某先后3次以海南旅游资金的名义送给邢凯20万元,共计60万元;2017年7月,高某某在沈阳市送给邢凯30万元;2019年3月,高某某将自己公司开发的小区别墅一套送给邢凯,经鉴定该别墅价值为258.712万元,当年的五六月间,高某某又找人对该别墅进行内部装修,装修的鉴定价值为41.2672万元。以上,高某某累计送给邢凯折合人民币507.6518万元的财物。邢凯看似轻巧的“协调”就能换来豪宅別墅的背后,更多是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从而为他人谋取利益,不仅侵犯了职务廉洁性,同时也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所收取的财物都属于受贿的违法所得。

猜你喜欢
丹东市月间沈阳市
用适合的教育成就幸福的人
获奖名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金融支持分析
丹东地区耕地土壤化学质量探究
诺基亚在美国发售 Nokia 6、Nokia 5 和Nokia 3
对丹东市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的研究
外国学生是如何度假的
中西医结合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68例——附西药治疗52例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