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公益办学属性实现机制的研究

2021-09-10 14:11赵泽宇
南北桥 2021年3期

赵泽宇

【摘    要】随着我国GDP增长速度逐渐放缓,教育经费投入增长空间也不可避免地逐渐收窄,这同时意味着我国目前的教育生态需求亟待多元化发展,需要民营资本注入新鲜血液。近年来,民营高等教育也抓住了发展机遇,招生数量大幅扩大,学校数量和教育质量不断提升,进入了高速增长的快车道。但是在机遇来临的同时,民办高校的发展也潜藏着诸多风险,其中比较严峻的风险之一就是民办高校公益属性减弱,导致存在办学不规范、逐利倾向频繁出现等问题,引发社会的关注和担忧。

【关键词】民办本科  高校公益  办学机制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21.03.113

一、民办本科高校公益办学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服务意识减弱,公益观念淡薄

民办高校的公益属性在相关法律中均有所体现。如《民办教育促进法》强调“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并回避“投资”和“收益”等概念,只规定“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还有国务院印发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指出,发展民办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分类管理、公益导向,优化环境、综合施策,依法管理、规范办学,鼓励改革、上下联动”的原则,再次强调了公益导向。

教育的公益属性本质上就是应用型民办高校办学的初衷,也应当是办学过程中所必须一直坚守的原则。但遗憾的是,由于我国大多数民办高校是由民间资本出资,受制于举办人的个人素养参差不齐,办学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现逐利的短期行为,且有愈演愈烈的倾向。目前相当一部分民办高校并不以公益属性为导向,办学的理念存在较大偏差,使得追求短期经济效益逐渐占据了上风。一些高校的举办者把民办高校当作民营企业,甚至是经营者个人的“摇钱树”,公益意识越来越边缘化,甚至根本无暇顾及社会服务。同时,经营者过于追求营利性还会导致隧道挖掘问题:经营者盲目利用高校对外举债,严重制约高校可持续发展;经营者将办学结余资金和相关资产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到其控制的公司下以获取超额利益;滥用和占用高校资源,导致学校资产缩水,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用,严重的甚至影响日常教学活动的开展。

对利益的追求还引发了民办高校的“上市热”。民办高等教育2015年底《高等教育法》修订案删除了设立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这项内容,为民办高校上市打开大门;2016年底,《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案再次说明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除外)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民办高等教育终于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更多的民办高校迈向了上市之路。据统计,希望教育、民生教育、中国新高教、中教控股四所上市教育公司扩张最为迅猛,在3年时间内收购了多达15所民办本科院校。关于民办高校上市,舆论一直争论不休。不可否认,民办高校寻求上市确实能带来很多正面意义,比如能让民办高校企业获得巨额资金,带来品牌效应,同时改善企业治理、提升管理水平。然而,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又该如何平衡市值压力与教育质量呢?

(二)诚信办学缺失,招生宣传虚假

从大环境上来看,由于出生率的不断降低、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以及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民办应用型本科高校的生源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民办应用型本科高校不可避免要与公办院校抢夺生源,办学时间较短、社会声望不高、大众认识不足和相较于公办学校而言相对高昂的学费等因素都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下风。在生存和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办学者罔顾诚信招生和公益办学的底线,铤而走险,利用虛假宣传的方式抢夺生源,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例如,在一些民办学校的招生宣传中,占据海报核心位置的内容不再是办学理念、办学成果,而是改换成全校有多少名特级教师、多少名学科带头人、多少名骨干教师,利用名师效应大肆招揽优质生源。然而其中许多名师都是临时外聘或者已退休的名誉教师,很少参与教学活动;或者随意夸大办学条件和基础设施,粉饰毕业生就业率、考研率等指标,给报考学生“画大饼”;或者故意不注明办学层次,夸大委托培养协议和与本部高校的联合办学的效果,在缺乏学科基础的情况下随意设置新专业、新课程来欺骗学生报考。虚假宣传的招生模式严重损害了我国高等教育公平正义的形象,严重打击了人民群众对于高校的信心,阻碍了应用型民办高校公益属性的实现。

(三)资源投入不足,教学质量名不副实

学校公益属性实现的首要目标在于提高教学质量,而“瓶颈”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的投入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近些年,应用型民办本科的新增专业项目大幅增长,但是与之对应作为前提的人力、物质教学资源却不相匹配,甚至差距越拉越大。

诚然,最近几年我国应用型民办高校办学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学楼、图书馆、宿舍等设施大幅扩建,学校面貌焕然一新。但民办高校想要使教学质量快速发展,不能仅仅只考虑这些相对基础的教学设施是否充足,还应当考虑诸如学校图书馆的图书资料涵盖面窄、实习实践场所等硬件设施投入不足等“瓶颈”教学资源和设施的限制。

除了物质资源之外,校内师资和校外导师等人力资源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的存在,民办高校教师师资队伍相对比较薄弱,青年教师缺乏经验,高职称和高学历的老教师又严重不足,同时激励措施的匮乏也导致师资流失较为严重。有的民办高校以经济利益作为办学的导向,高校教师沦为举办者获取利益的工具,忽视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和发展需求;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不健全,行政人员人浮于事,科研奖励和基本工资低,青年教工缺乏住房、租房补贴,个人发展、职称晋升等基本权益无法保障等。

专任教师的不足也严重制约着民办高校的发展,有的民办院校为了节约成本,大肆招揽兼职教师上课,导致课程常常由于兼职教师的时间安排不稳定而无法延续,无法实现知识的连贯性。此外,兼职教师比例过高,也会导致学校教师结构失衡,使得教师的工作归属感、责任感不强,并且严重打击非兼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难以实现公益属性。

正是在物资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双重制约下,许多应用型民办高校出现师资和设施与学生数量严重脱节,表面上学生数量节节攀升,实质上教学质量年年下降,教育质量无法达到社会预期,更遑论实现办学的公益属性。

(四)学费高昂,违背公益办学初衷

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往往开设当前比较热门的专业,由于其独立财政自负盈亏,无法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学费相对比较高昂,通常是公办院校相同专业的3~5倍。高学费一方面有利于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的扩张发展,但是另一方面却违背了其公益属性办学的初衷。以浙江省为例,自2016年以来,民办本科高校普通学科人均学费突破20000元,艺术设计类更是接近30000元。除此之外,住宿、学杂和餐饮等费用形成了高大的结构性壁垒,将大部分社会中低收入阶层的子女阻挡在外,甚至掐灭了他们求学的机会,使学校沦为名副其实的“贵族学校”,这显然不利于高校公益属性的实现。

二、完善办学机制,以实现公益为导向

要从现有公益缺失困境中寻找破解之策,应当从大局方向进行分析。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究其根本原因是缺乏统一规范的机制来约束办学者的行为和引导学校实现公益办学。构建一套合理、完善的制度体系能够有效抑制“利益为先,名不符实”的不良风气,为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对于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面临的问题来说,完善办学机制的要点主要有如下三点。

(一)完善民办高校治理机制,加强内部约束

“内部人控制”问题是阻碍公益性实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学校的校长或实际控制者利用职务的便利,集各种大权于一身,拉帮结派,为自身牟利,而政府和相关利益者却很难对其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因此,亟待对现有的应用型民办高校规章制度进行改革优化,既要使相关利益者能够共同参与机制制定,有权提出自身合理诉求,又要实现相互监督,防止一家独大而使高校沦为牟利工具。

完善治理机制的首要环节在于学校章程制度的改革,应当根据学校的使命明晰学校的价值导向、办学理念、晋升标准、考勤制度等相应条款,依法界定学校各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其次要优化学校的治理、管理结构,形成监督机制。在董事会构成方面,校董事会的构成应当多元化、民主化,提高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的表决权重,制定科学的董事会议事规则,避免“一言堂”出现。在民主决策方面要形成社会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避免决策过程“走过场”,防止决策权力“家族化”;权力和义务方面应当明确董事会和行政教辅单位部门、教学研究单位、校党委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互相独立、互相监督,以防止越权干涉。在监管层面,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并制定相关监管条例,保障教工、学生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同时开通投诉、建议渠道,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科研学术上应当设立统一、明晰的科研学术评判标准,限制和分散管理层的学术权力,互相制约,与行政权力脱钩,防止行政权力的泛化。

(二)完善民办教育法规体系,构建法律保障机制

要确保公益属性的实现,仅靠学校内部改革和约束远远不够,还需要合理的外部保障机制。首先,应用型民办高校由于法律上的先天不足,政府财政上并不能给予太多的支持,基本上属于自给自足,自负盈亏,也随时存在破产的风险,与民营企业几乎没有差异,这就不可避免地为办学逐利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其次,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公益属性的实现,能够提供更多高素质人才,政府也是受益者,政府也有义务保障应用型民办本科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对政府而言,迫切任务是秉承高校“公益性”的理念,为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内外一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比如荷兰政府从1989年开始对公立和私立学校进行全额资助,私立学校的经费经常要受到政府检查和监督,盈利的苗头被彻底掐断,同时又加强了政府对私立学校的控制,防止其偏離公益属性轨道。又如我国香港从2000年开始规定私立学校除经常性开支外,均由政府负担,这也大大缓解了学校办学的压力。政府需要构建新的教育法规体系,从法律上明确资助的范围和资金的数量,使资助政策能真正做到落地生根,而不是流于形式。通过构建新的教育法规体系,从财政拨款、税收优惠、师资待遇、土地划拨等方面给予应用型民办本科一定程度的支持,给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实现其公益属性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强化公众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

对实现公益属性而言,除了内部约束和良好外部环境外,监督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然而现阶段,我国高校教育的监管体系并不是很完善,缺乏明确的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管条例。目前,监管的困难主要在于信息不透明,社会公众无法了解到学校的具体办学情况。因此,首先应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学校除涉及高度机密或者法律规定不允许发布的信息之外,重要信息都应当通过学校官网等正规渠道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同时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设立浙江省应用型民办高校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就业率、师资情况、人事调动、学科建设等信息,满足相关利益者的信息需求。并且还要设立虚假信息处罚机制。现阶段为了扩大招生规模,以攫取利益,谎报、瞒报就业率等虚假招生宣传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报考学生的知情权。对于公开虚假信息,应当及时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加以处罚,以防止再犯。其次,对应用型民办高校下设的财务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管力度。在聘用财务人员时应当公平公正,在财务技能合格的情况下还应当考虑个人道德素养,建立财务人员准入制度和回避制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也要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对预算要进行严格控制和审批,堵住财务漏洞。【课题名称:浙江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公益办学属性实现机制的研究,2020dfy013】

参考文献

[1]陈文联.民办高校公益性办学实现机制探讨[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5):3-7.

[2]卢彩晨.家族式民办高校代际传承问题研究[J].教育研究,2012(09):119-123.

[3]刘亮军.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政府监管的“善治”选择[J].高教探索,2019(11):84-89.

[4]阙明坤.民办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的困境与策略——基于全国141所民办本科院校的实证调查[J].复旦教育论坛,2016(2):7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