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路政许可审批与监管现状及问题分析

2021-09-10 00:13赵亚杰
交通科技与管理 2021年1期
关键词:监管

赵亚杰

摘 要:本文对新形势下路政许可审批和监管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了目前在实际工作中涉路路政许可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提升路政许可办理效率和服务品质。

关键词:路政许可;审批效率;监管

1 路政许可面临的当前形势

近年来,随着公路管理事业的飞速发展,传统的路政许可办理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当今时代的需求。为更高效的促进审批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型的政府,江苏省交通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的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的许可办理模式,努力构建“不见面审批+强化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新型管理体系,最大限度的整合资源,简化许可审批环节,提高许可审批服务质量。

2 路政许可审批和监管现状分析

2.1 当前许可审批模式分析

(1)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 许可办理模式,梳理权责清单,制作路政许可文书范本,实现百分之百网上办理。

依据公路法律法规,对许可权利清单进行梳理,保证审批权限合法性;结合每个许可情况,制作许可文书范本,最大限度完善办事指南,方便申请人网上许可申请;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实施路政许可百分之百网上受理,线上线下无缝衔接。

(2)通过“不见面审批” 许可办理模式,简化审批流程,缩短许可办理时限,提升许可审批效率。

不见面审批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一种体现。该办理模式是指企业在申报路政许可时,无需申请人亲自到审批窗口进行申请或咨询,前期只需要拨打政务服务网上预留的办公电话,即可进行相关信息咨询。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后,办理人员对申请材料初审,材料无误的,可预约现场踏勘,在勘验现场同时收取申请人纸质资料[1]。后期许可办理人员将会依据申请材料和现场踏勘的结果,在规定时间之内,出具许可文书,并通过快递形式将许可证书邮寄申请人,该许可做办结处理。

“不见面审批”模式与传统审批模式相比,由以前办理需要申请人多次往返才能办结的路政许可,到现在全程办理无需申请人到审批窗口,大大简化了许可办理流程,大幅缩短许可办理期限,节约申请人时间,切实解决许可办理耗时长、来回跑问题,许可审批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2.2 当前许可审批存在问题分析

“不见面审批”许可办理模式虽然有诸多优点,但就目前情况看,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1)申请人在申请许可的时候,首先要明确其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许可范畴,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而涉路施工许可比较复杂,前期如果单靠电话沟通,很难对现场情况有详细直观的了解,这不利于许可后期工作的开展。

(2)虽然政务服务网上有材料清单和材料样本,鉴于许可的复杂性,不同的申请人,在实际申报材料的时候,甚少存在材料一次性提交无问题的情况,大多数许可材料申报时,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或者安全评价报告或是编写不到位或是现场情况考虑不周到等诸多问题,还是需要许可办理人员线下与申请人多次沟通,多次修改材料才能达到要求。

(3)“不见面审批”实现许可全程网办,“一张网”系统的普及需要一个过程。“不见面”审批模式推行时间尚短,大多数人对网报的流程不熟悉,觉得网上申报比较麻烦;政务服务网系统本身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系统本身不稳定、材料提交后无法再查看,无法撤回等问题,不利于系统的推广。

2.3 当前许可监管存在问题分析

虽然路政管理部门重视许可事中事后监管,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许可监管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监管范围大,时效性难以保证。许可证下发以后,申请单位不按照许可批准的位置、条件、时间等许可决定要求施工,比如未按要求进行道口施工或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穿越公路埋设管道的位置不对、施工路段安全设施未设置到位等,导致许可事项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路政人员很难做到对每一个许可事项做到全天候的关注,待到发现的时候,往往已经在施工或者施工完毕了,再联系对方整改,难度较大。

(2)许可监管缺乏有效手段,监管难度加大。自综合执法改革以来,路政管理部门只享有审批权,在进行后期监管的时候,如发现申请单位未按要求施工时,无强有力的手段责令对方整改,需要处罚时,则需要与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对接,由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罚,这就难以保证监管的及时性,特别是埋设管道施工的许可,施工周期短,一旦施工完成,执法人员整治的难度就大大增加。

(3)预防性监管力度不够。由于许可巡查和监管的局限性,导致许可违法施工都是事后发现,这对于许可监管是不利的,如能在违法施工刚发生的时候就及时进行制止,则将会大大便于执法部门进行管理。但目前由于人员装备的配置、企业沟通不到位等原因,预防性监管实施力度仍较弱。

3 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3.1 许可审批

(1)强化“不见面审批”模式的弱势环节,进一步提高路政许可审批服务质量。

针对“不见面审批”新模式的弱势环节,一是可以在前期许可咨询时,通过QQ、微信等一些社交软件,对申请人的现有的材料进行查看,明确是否需要办理许可申请,了解许可基本情况,弥补单靠电话沟通的不足之处;二是在申请人提交材料之前,可以先让申请人将电子版材料通过QQ、微信发至路政许可办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待申请人修改完畢后,一次性上传至政务服务网,避免多次提交修改的麻烦,可大大节约双方的时间;三是如因时间或材料邮寄等原因,申请人在现场踏勘时提交的材料不齐全,可先进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在最后核发许可证时一次性完成报送即可。

(2)大力宣传“不见面审批”办理流程和方法,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接受度。

自省级部门推出“不见面审批”许可办理模式以来,各地方部门积极响应,纷纷出台相应的政策,大力推广“不见面审批”新模式,就企业和群众反映网办不熟悉、不方便等问题,一是可以在政务服务网上上传许可审批小视频教程;二是可以印发政务服务网使用手册,由政务大厅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3.2 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3.2.1 强化预防性监管,提高许可监管质量

在许可协议签订时候,明确施工各方职责,陈述违规施工的利害关系及需承担的责任;如条件允许,可派专人对涉路施工许可进行高频监管,做好监管记录和拍照取证,一旦发现施工情况与许可要求不相符,立即要求其停工整改;针对办理许可频率较高的天然气、电力管道企业,可定期组织上门宣传服务,告知违法施工的危害性,从源头遏制违法行为的产生。

3.2.2 做好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强化许可监管效果

许可审批、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之间实现无缝衔接是做好许可监管的必要条件,目前的对接模式很难满足许可监管及时性的需求,可探索建立联合巡查制度,综合执法人员在巡查时,也应密切注意施工路段的情况,一旦发现违规施工,立即处理,实现对涉路施工许可的全方位监管。

3.2.3 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落实监管责任

针对许可违法施工屡禁不止的情况,可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将许可审批和监管、处罚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衔接,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全面提高许可监管水平。

4 结语

路政许可的审批和监管是公路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完好畅通的基础,相信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新型的审批和监管机制将会不断完善,路政许可的服务水平也会有大幅的提升,能够更高效、科学、规范的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马为宁.浅谈推行“预约网审、网传网办”提升路政许可办理效率[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7):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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