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海上遣返协议签订始末

2021-09-13 02:12
文萃报·周五版 2021年35期
关键词:红十字金门红十字会

很多人以为,两岸方面授权民间团体签署的第一份书面协议是1993年《汪辜会谈共同协议》。其实不然,真正的“破冰”是1990年两岸红十字会受权签署的《金门协议》。只是由于内容敏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彼此都秘而不宣。

妥善解决遣返问题

事情的起源是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发生的多起偷渡客遣返悲剧。这让海峡两岸都意识到,双方应该尽快进行接触,商讨如何妥善解决偷渡客遣返的问题。在两岸政治关系没有明确之前,双方务实地授权民间组织红十字会在金门进行谈判。当时,金门还属于战时地区,由台湾方面“警备总司令部”管理。台湾红十字会总会秘书长陈长文与军方关系密切,深受军人出身、时任台湾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郝柏村的信任。台湾军方同意全力协助两岸红十字会开展务实合作,当局参谋本部进行规划作业,当时被列为“极机密”。

规划中定下几条原则:比如,两岸红十字会会谈过程中,完全不使用任何书面授权函件,不得留下会议记录,联系只能使用口头形式。为了便于掌控局面,台湾军方派出了作战次长室执行官邓定秩中将为“监军”,以红十字会顾问的名义,直接参与会谈。

而担任大陆方面主谈代表的是中国红十字总会秘书长韩长林。在会谈前夕,他住在福州西湖宾馆,因为要与台湾红十字会副秘书长常松茂密切联系,一天要与台北打很多个长途电话。饭店总机小姐发觉他与台湾“有异常联系”,还向有关方面汇报,得到的答复是:“不要多管闲事,接线就行了。”

台军人假扮服务员

1990年9月11日清晨6时,一艘悬挂着白色红十字旗,没有任何船只编号的渔船,在台湾军人扮演的渔民掌舵下,从金门金湖渔港出海,在沿岸台湾军警高度警戒下,驶向所谓“海峡中线”附近浯屿岛海面。船上坐的是台湾红十字会副秘书长常松茂。另一边,上午7时半,大陆方面人员乘坐的“厦渔507号”渔轮从厦门东渡码头启航。

在約定的会船地点,互相确认身份后,常松茂乘坐的渔船,带领大陆渔船进入了金湖渔港。

台湾红十字会总会秘书长陈长文、“国际组”主任徐祖安等台方官员,在岸上迎候大陆方面代表。作为谈判人员,乐美真成为首位踏上金门土地的国台办官员,只不过他是以红十字会理事的身份参加谈判。

台湾方面安排大陆人士入住金门的“仁爱新庄”。一同来到金门的大陆红十字会台湾事务部副部长的张希林很快发现,“仁爱新庄”中的服务员全是台军方士兵客串的,因为他们进入房门前,都会先敲门,并喊一声“报告”,完全是军队的模式。

务实处理敏感问题

5个共产党人(韩长林、乐美真、张希林、福建省红十字会副会长计克良和福州市委副书记方庆云)与4个国民党人(陈长文、常松茂、徐祖安、邓定秩)开始了谈判。对于敏感问题,双方都进行了务实处理。

比如遣返的对象。原来称是“非法入境的居民”,经过仔细推敲,改为 “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的居民”。

比如协议落款的名称。使用双方都能够接受的两岸红十字组织名称。

比如协议的签字人,用两岸红十字组织代表韩长林、陈长文的名字,不体现职务的全称,也没盖公章。

在协议中,确定了彼此遣返交接地点:双方商定为马尾-马祖(马祖-马尾),但依被遣返人员的原居地分布情况及气候、海象等因素,双方得协议另择厦门-金门(金门-厦门)。

协议规范了遣返程序:(一)一方应将被遣返人员的有关资料通知对方,对方应于二十日内核查答复,并按商定时间、地点遣返交接。如核查对象有疑问者,亦应通知对方以便复查。(二)遣返交接双方均用红十字专用船,并用民用船只在约定地点引导。遣返船、引导船均悬挂白底红十字旗(不挂其它旗帜,不使用其他的标志)。(三)遣返交接时,应由双方事先约定的人员代表二方签署交接见证书。

9月12日上午,双方达成协议。9月19日10时,陈长文在台北召开发布会,对外公布了两岸商谈达成的协议。新华社也在同一时间发布了《海峡两岸红十字会组织在金门商谈达成有关海上遣返协议》。

这是1949年后两岸民间团体受权签订的第一个书面协议,是两岸民间团体以事务性商谈的方式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有益尝试,堪称两岸协商的“破冰”。同年10月8日,第一批55名偷渡人员从马祖顺利遣返至马尾。(摘自《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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