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村社认同、秩序感知对政府信任的跨层次影响

2021-09-22 08:04郑建君
关键词:村社秩序变量

郑建君,刘 静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北京102488;2.中国社会科学院 政治学研究所,北京100732)

政府信任是建立在公民对政府的合理期待以及政府回应基础上的一种互动、合作关系[1]14,是衡量民众与政府关系的重要指标[2],也是推进中国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政府信任水平的高低与国家治理绩效密切相关,高水平的政府信任有助于提升民众的满意度、增强公众的政治参与意愿、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1]18[3-6]。 因此,政府信任及其影响因素一直受到高度关注。回顾既有研究发现,研究者不仅从历史文化、政治制度、媒体环境等角度对政府信任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同时也从心理视角来探讨相关因素与政府信任的关系,例如,公民对其国家认同的理解方式对政府信任的影响[7],公民民族依恋、自豪感和民族沙文主义与政府信任的关系[8];然而,这些研究多基于个体心理进行变量选取和设计,而对于非个体层面心理因素(例如对村社的认同)与政府信任关系的研究分析,尚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具体来看,村社认同是个体基于利益相关、居住时间、历史记忆、社会交往等多种因素形成的一种指向村(或社区)的态度体验,具体表现为个体对村(或社区)功能状况的认同程度以及个体与村(或社区)的情感联结强度,是影响基层治理的重要心理变量[9],反映了村庄及社区居民对社区共有价值的认可、赞同和珍视[10]。社区在影响各种政治行为和态度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社区意识可能会对各种类型的政治态度和行为产生多种后果,例如政治参与、对集体利益的关注、信任、社区满意度等。那么,公众的村社认同是否以及在何种条件下会对其政府信任产生影响,尚未有实证研究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作为政治主体对政治客体相对稳定的综合性心理反应倾向,政治态度是个体对政治现象的反应,表现为社会成员对特定政治权利、政治权力和政治制度持有肯定或否定、赞成或反对的倾向状态[11][12]39-40。 按照政治态度的二元成分说可知,政治信任的构成中包含政治认知和情感两个基本要素[13]。据此,我们引入村社秩序感知这一变量,来探讨村社认同(情感变量)和村社秩序感知(认知变量)对公众政府信任(政治态度)的影响。村社秩序反映了村庄(或社区)社会结构要素之间平稳有序的互动,体现了村庄或社区的一种相对稳定和均衡状态[14],而村社秩序感知则是个体基于村社秩序现实状况所做出的一种认知评价。综上,本文将重点探讨公众村社认同与其政府信任的关系,以及公众村社秩序感知与其村社认同对政府信任的交互作用(即村社秩序感知的跨层次调节作用)。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一)村社认同与公众的政府信任

村庄和社区所设立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作为中国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不仅是村居民履行自治的重要组织平台,也是政府和公民之间的“缓冲地带”。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村居群众自治组织已经获得了部分社会管理的权力[15],履行了部分基层政府的行政职能,具有自治性与行政性的双重属性[16]21-22。例如,有研究者认为,中国现在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实际上是一个具有行政化职能的自治性机构[17]。桂勇等学者也指出,从发挥政府行政功能的角度来看,政府必须借助于某种基层组织才能有效实现对城市的现代化管理[18]。 另外,中国的《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接受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并协助其开展工作,承担部分行政性任务[19],为基层自治组织的行政性属性提供了部分的法理学依据。

在日常事务中,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行政性属性主要表现为协助基层政府的工作,如社区卫生治理、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社区治安等,与基层政府的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表现出对政府的附属性特征;此外,由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能够更加直接地联系群众,充当着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桥梁,又使基层政府对其产生一定的依赖[16]21。公众的村社认同包括情感和功能两个面向,其中功能认同表现为居民对于社区的管理水平、环境卫生以及治安状况等的认同程度,情感认同表现在居民精神层面对社区的接纳和认可[20]65,如社区带给居民的归属感。公众这两方面认同的内容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密不可分。由此推测,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公众的村社认同是基于其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认可和信任所形成的,另一方面,由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行政性属性及其与基层政府的密切关联,公众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其对政府认可与信任的结果体现。

(二)村社秩序感知的跨层次调节作用

个人的态度主要是基于情感或认知而产生的。作为个体行为、态度和环境的知识要素,认知在态度形成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影响态度[21-23]。从某种角度来说,个体只有对某一现象产生认知后,才可能产生某种情感和行动[12]39。作为村居民对所在村庄或社区治理面貌的总体认知,村社秩序感知是村居民对其所在村居委会工作进行评价的重要直接影响因素,而根据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行政性属性,村居民对村居委会的评价也会进一步影响其对政府的态度表现,例如政治信任。

虽然有研究者指出,相对于情感要素,态度的认知要素更易于被人们所认识[24],但在村居民对村社秩序认知不足或程度较低的情况下,情感要素(村社认同)就可能更多地发挥其在态度形成中的作用。作为对某一或某些对象稳定的心理反应倾向,态度的判断信息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个体已有的经验和过去的情感体验;此外,有关验证性偏差效应的研究也指出,个体的态度或行为会表现出与其已有态度或行为相一致的心理偏好[25]。同样,村居民对政府的信任,不可避免地将受到其既存的有关村社情感态度的影响,例如指向村社的认可或归属感。据此推测,村居民的村社秩序感知和村社认同,均对其政府信任有着或多或少的影响;尤其是当村居民的村社秩序感知较低时,其村社认同对政府信任的影响程度将会进一步加强,即个体村社认同与其政府信任的关系强度,将依据其对村社秩序的感知程度差异而有所变化。

综上所述,提出本研究的假设模型(见下页图1)。具体来看,公众对所属村社的认同水平对其政府信任具有正向影响作用(H1);村社秩序感知调节着公众村社认同与政府信任的关系,村社秩序感知得分越低,村社认同与政府信任的正向关系越强(H2)。

图1 本研究的跨层次假设模型

二、数据收集与方法

(一)数据样本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重大科研规划项目“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该项目于2019年在中部S省和东部Z省,对年满18周岁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进行问卷调查。最终,在95个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共发放问卷5 225份,收回有效数据5 040份(有效率为96.46%)。其中,在各行政村或城镇社区平均获得有效数据53份(最少40份、最多110份)。具体来看,男性和女性分别为3 103人(61.57%)和1 916人(38.02%),信息缺失21人(0.41%);受访者平均年龄43.89岁(最小为18岁、最年长者为89岁)。此外,有效数据在其他人口学变量指标上的数量规模与占比情况见表1。

表1 被试基本情况

(二)变量测量

1.村社认同

借鉴辛自强等人编制的《社区认同量表》[20]64-72,主要做了两方面的调整:一是调整了个别表述,以适应本研究所指向的城乡居民两大群体;二是将原量表中的8个题目调整为7个,删除了“情感认同”维度中的题目“我觉得这个社区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修订后的问卷仍旧包含功能认同和情感认同两个维度,并采用李克特6点正向计分方法(1~6分别表示“完全不符合”到“完全符合”),最终将7个题目的得分加总取均值来衡量个体对所在村或社区的认同程度;有关测量工具的复核效度结果显示: χ2=331.30,df=13,CFI=0.99,TLI=0.98,RMSEA=0.07,SRMR=0.015,各题目的载荷在0.66~0.88之间;在本研究中,功能认同、情感认同两个维度和问卷的总体信度系数分别为0.91、0.84和0.93。

2.政府信任

参考吕书鹏等人的相关测量操作,通过2个题目分别考察个体对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政府的信任水平[26]。该问卷采用李克特6点正向计分方法(1~6分别表示“完全不可信”到“完全可信”),并将2个题目的得分加总取均值,得分越高表示该个体对政府信任的水平越高。在本研究中,该问卷的信度系数为0.73。

3.村社秩序感知

借鉴乐章等人编制的《乡村秩序问卷》[27],并对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最终形成的测量工具仍旧包含“村居民关系”(2道题)、“违法与纠纷”(3道题)、“家庭问题”(2道题)、“村居生活”(2道题)和“环境与风气”(3道题)五个维度,共计12个题目。问卷采用李克特7点计分方法(1~7分别表示“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最终将所有题目得分反向转化后加总取均值,得分越高表示个体所感知到的村社秩序越好;有关测量工具的复核效度结果 显 示: χ2= 4793.60,df=44,CFI=0.91,TLI=0.87,RMSEA=0.15,SRMR=0.05,各题目的载荷在0.72~0.93之间;在本研究中,问卷的总体信度系数为0.95。

(三)统计分析策略

本研究所关注的三个核心变量,分别包含在两个层级;其中,结果变量政府信任属于个体层级的变量,而预测变量(村社认同)和调节变量(村社秩序感知)属于村社层级的变量。关于村社层级两个变量的数据获取,主要是通过将被试自主报告的个体层级的数据聚合到更高的村社层级的方式来实现。对于所涉及的两个村社层级变量的有效性,本研究借助Rwg、ICC(1)和ICC(2) 三个指标对数据进行聚合检验,结果显示:对于村社认同,其Rwg、ICC(1)和ICC(2)分别为0.95、0.22和0.96;对于村社秩序感知,其Rwg、ICC(1)和ICC(2)分别为0.95、0.41和0.99。上述结果表明,本研究所关注的村社认同、村社秩序感知两个变量,满足多水平变量分析对高层级变量组间差异的检验要求。在此基础上,本研究运用多水平结构方程模型技术(Multilevel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MSEM)和贝叶斯可信区间估计方法(Bayesian Analysis),对跨层级调节效应研究假设进行检验。此外,在执行跨层级分析过程中,本研究对村社层级上的两个变量进行了总均值中心化(Grand Mean Centering)处理。

三、假设检验与结果

(一)变量的区分效度检验

采用验证性因素分析对变量的关系进行区分效度检验,以考察和比较基准模型与竞争模型之间的拟合优劣。在调查执行过程中,所有数据都是在个体层面获得的,因此用Mplus检验了变量之间的区分效度。同时,在基础模型(村社认同、村社秩序感知和政府信任三个变量)之外,构建了两个竞争模型A和B;具体来看,模型A将村社认同与村社秩序感知两个变量予以合并,模型B则将村社秩序感知和政府信任两个变量予以合并。如表2所示,基准模型在各拟合指数上的表现明显优于两个竞争模型,表明本研究所关注的三个变量之间具有良好的区分效度。

为进一步减少和厘清同源偏差对研究结果的干扰,除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对不同变量采用6点计分、7点计分两种不同形式外,还在数据分析阶段对其影响进行检验,结果发现:将所有因子聚合在一个变量上后,其模型的拟合效果与基准模型、竞争模型相比最差(见表2模型C);且运用Harman单因素法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获得的首个因子仅解释了总变异的37.33%。基于上述分析可以认为,同源偏差对本研究所关注的变量之间关系及相关结果不存在重大干扰影响,可以对研究假设开展后续检验。

表2 验证性因素分析结果

(二)描述统计分析

表3显示了本研究所关注核心变量的均值、标准差及相关分析结果。具体来看,村社层面的村社认同、秩序感知两个变量与个体层面的政府信任变量之间均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同时,人口统计学变量的7个指标,均与政府信任显现出显著的相关性,在后续的多水平检验分析中将对这些变量指标予以控制。

表3 核心变量的描述统计及相关矩阵

(三)假设模型的多水平结构方程模型检验

运用MSEM分析村社认同、村社秩序感知对个体政府信任的影响效应,跨层次分析的结果如表4所示:基于村社层面的个体村社认同对其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γ=0.72,p<0.001),但在村社层面上个体的秩序感知的主效应不显著(γ=-0.01,p= 0.39);在跨层次的调节效应分析中,个体的村社秩序感知与其村社认同对政府信任的负向交互作用显著(γ=-0.70,p<0.001)。 依据M±SD的标准,将个体的村社秩序感知得分划分为高分组和低分组,绘制村社认同与村社秩序感知的交互效应图,并对村社认同与政府信任的影响关系进行简单斜率检验(见下页图2)。在村社秩序感知低分组中,村社认同对政府信任的正向影响显著(bsimpleslope=0.38,se=0.03,t=11.95,p<0.001);同时,在村社秩序感知高分组中,村社认同对政府信任的正向影响略有下降,但同样达到统计上的显著水平(bsimpleslope=0.11,se=0.04,t=3.05,p<0.05)。 对于在不同村社秩序感知水平下,村社认同对政府信任正向影响作用的表现差异,斜率差异检验的结果显示:在村社秩序感知水平低分组群体中,个体村社认同对其政府信任的影响效应显著强于高分组群体,Z=5.40,p<0.001。

图2 村社秩序感知对村社认同与政府信任关系的调节作用

表4 运用MSEM的路径分析结果

四、分析与总结

(一)结果分析

首先,本研究表明公众村社认同对其政府信任具有正向影响作用,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伴随其村社认同水平的提升而增加。其次,文章探讨了公众认知和情感因素对其政治态度的交互影响机制,即公众村社秩序感知对其村社认同与政府信任的关系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具体来看,当公众村社秩序感知水平较低时,其村社认同对政府信任的影响程度变强;反之则变弱。

已有研究总结的政府信任影响因素包括经济因素、社会资本、政治腐败等,其中提及最多的是政府绩效对公众政府信任的影响。近年来,影响公众政府信任的政府绩效逐渐由以往简单的GDP增长转变为效率、民主、公平、秩序、环境等的综合协调发展[28][29]。根据政治信任的终身学习模型[30]37,公众基于政府绩效所形成的政府信任呈现出即时性的特征,与本研究中公众村社秩序感知在政府信任形成中所发挥的作用特征,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在此基础上,本研究发现公众村社认同(情感因素)及其秩序感知(认知因素)共同影响着公众的政府信任。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受到长期性因素(以村社认同为代表的反映个体与其亲属、同伴群体、社区等政治前或早期社会化经历的变量)和即时性因素(以村社秩序感知为代表的反映短期影响因素的变量)的交互作用影响。

在有关政府信任影响因素的理论中,制度视角认为政府信任主要是一种基于政府治理绩效评估的短期行为,而文化视角则认为政府信任是一种基于文化熏陶的长期基础性影响[31]80-81[32]。既有研究认为,随着现代化和民主化的发展,传统政治价值观、各类政治心理等文化因素对政府信任的正面影响逐渐减弱,公众渐趋理性化,对政府的评价更多地基于政府自身的表现[1]17[31]85,即相对于文化视角,制度视角更大程度地影响着公众的政府信任;甚至有研究指出,无论是从个人还是社会层次出发,制度视角对政府信任的解释都更有说服力[30]55-56。然而,本研究结果发现,公众的村社认同(文化视角)和秩序感知(制度视角)共同作用于公众的政府信任,二者对政府信任的影响机制呈现此消彼长的特征,这表明尽管公众越来越重视政府的治理效果,但其长期以来既存的态度和情感仍是影响其政府信任水平的重要预测因素,并在一定条件下主导着公众的政府信任。总之,本研究丰富了政府信任影响因素理论的文化视角,为其增加了新的文化影响因素,也为政府信任影响机制的后续研究提供了整合制度与文化相关因素的新思路。

(二)实践启示

本研究结论为增强公民个体的政府信任提供了三个方面的实践依据与指导。首先,应重视和加强政府与公众的双向互动,通过激发公众参与热情、提供更多参与机会等,不断增强公众的主体意识以及与村社之间的心理黏性,进而使公众在制度化有序参与中强化对村社的主观认同,在认同中巩固提升对政府的理解信任。其次,优化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效能,不仅是满足人民群众现实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公众政府信任水平的有效手段。一方面,提高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质量,有助于增强民生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物质层面的基本需求;另一方面,在治理实践过程中秉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发展成果,进而满足其在包括价值等层面的美好生活需求。最后,本研究对优化公众与村社关系、激发公众自治参与热情、强化基层多主体协同治理等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社可以从多方面实现上述目标,例如,实行村社事务公开,鼓励公众关心、关注村社事务;优化参与程序,调动公众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与公众共同制定村社公约,引导公众自我管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使相关制度决策既符合科学程序又兼顾各方诉求。

(三)不足与展望

本研究从政治心理学视角对政府信任的影响机制进行了探讨,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第一,从样本的代表性来看,本研究数据收集主要集中于中、东部地区,相关结果是否能够在更大范围推广,需要在后续研究中逐步扩大取样范围,以增强研究结论的推广效力。第二,从研究设计来看,本研究将村社认同、村社秩序感知汇聚为高一层级变量,而没有对政府信任进行相同的操作处理。未来条件允许的话,可将区县或地市作为测量政府信任的单位,形成“2—2—2”的跨层次分析。第三,从研究内容来看,本研究结果并未发现公众村社秩序感知这一制度视角变量对政府信任的显著影响效应,由此推测,在二者之间可能存在其他发挥调节作用的变量,成为村社秩序感知和政府信任之间关系的影响因素。未来研究可进一步确定相关调节变量,从而对此影响机制的生成路径进行探索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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