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技术教学中渗透学科核心素养的探索

2021-09-22 20:12孙晓东
科教创新与实践 2021年27期
关键词:数字化核心学科

孙晓东

学科的核心素养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学科学习而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信息技术核心素养由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四个核心要素组成。在信息技术教学中渗透学科核心素养是信息技术教师的义务和责任,教师在教学中要围绕学科核心素养,引导学生有效参与教学过程,加深学生对学科核心素养的理解。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课堂教学目标的分析应以学科核心素养为主,又要兼顾总的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具备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如何渗透信息技术四个方面的学科核心素养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培养学生的信息意识。信息意识是指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具备信息意识的学生能够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自觉、主动地寻求恰当方式获取信息与处理信息;能敏锐感觉到信息的变化,获取相关信息,采用有效策略对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内容的准确性、指向的目的性做出合理判断,对信息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期分析,为解决问题提供参考;在合作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能与团队成员共享信息,实现信息的最大价值。在信息技术教学中,教师要特别加强提升学生信息价值的判断力,指导学生如何甄别信息的真伪,引导他们关注具有权威性、时效性、适用性的信息。例如,我在讲授浙教版高一《信息技术基础》第一单元《信息及其特征》中,我设计了一个案例:李女士误信中奖信息,最终她银行卡内的2万资金被全部被人转走。此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问题进行分析,通过讨论后,学生答道“这是因为李女士缺乏信息安全意识,未能甄别信息的真假,最终误信客服,在外人引诱下泄露了个人信息,造成了经济损失”。此时,教师可以对学生的回答及案例进行综合总结,如果以后遇到此类问题,应提高防范意识。

二、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计算思维。运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思想方法形成解决问题方案的过程中,所包含的一系列思维活动即计算思维。具备计算思维的学生在信息活动中能够采用计算机可以处理的方式界定问题,抽象问题特征,建立结构模型,合理组织数据;通过判断、分析与综合各种信息资源,运用算法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总结利用计算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并将其迁移到与其相关的其他问題解决之中。信息技术学科的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培养社会需要的信息技术人才是对信息技术课程最基本的要求。将计算思维引入信息技术课程中,不仅能够体现信息技术学科的价值, 更能够培养出社会需要的具有计算思维能力的人才。比如,我在讲授浙教版高三《算法与程序设计》第二单元《对分查找》中,我设计了一个学生非常熟悉的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的“购物街”节目案例“购物街看商品猜价格”。我在学生面前展示一件商品,如果学生在5分钟之内猜出商品的价格,就可以让学生把商品拿走。猜商品的价格规则如下:如果报价高于商品价格,我会提示高了,如果报价低于商品价格,我会提示低了,直到学生猜中商品真正的价格为止。通过这个案例,让学生理解对分查找的原理,从而拉近学生与程序设计的距离,培养学生的计算思维。

三、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力。随着信息技术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通过全新的数字化学习环境,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创新技术和产品将改变我们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方式,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力已迫在眉睫。具备数字化学习能力的学生能够认识到数字化学习环境的优势和局限,适应数字化学习环境,养成数字化学习的习惯;掌握相关的数字化学习系统、学习资源与学习工具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并运用其从事自主学习、协同工作、知识分享与创新创造。例如,我们学校考试阅卷采用的是智学网,考试考完以后,通过智学网进行的网评工作已经完成,可以让学生用自己的智学网帐号登录智学网查看自己的得分明细情况。智学网的错题分析功能可以让学生知道自己学习中的薄弱环节,自己失分最多的是哪一类题目,为学生“精准学习”打下基础。学生在这种数字化学习环境中,可以大幅度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为创新学习打下基础。

四、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培养学生的信息社会责任。信息社会责任是指在信息社会中,个体在文化修养、道德规范和行为自律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具备信息社会责任的学生具有信息安全意识,能够遵守信息法律法规,信守信息社会的道德与伦理准则,在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中尊重公共规范,既有效维护信息活动中的个体合法权益,也积极维护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信息安全;关注信息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与人文问题,对于信息技术创新所产生的新观念和新事物,具备积极的学习态度、理性的价值判断能力和负责的行动能力。在信息技术教学中,教师应该结合日常生活中的例子让学生认识到“信息安全与责任是每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学会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信息安全”。比如,我在讲授浙教版高一《信息技术基础》第七单元《做信息时代的合格公民》中,我设计了一个案例“2011年2月10日凌晨2时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有人传言,陈家港化工园区大和化工企业要发生爆炸,导致陈家港、双港等镇区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陆续产生恐慌情绪,并离家外出,引发多起车祸,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响水县公安部门于10日下午4时初步确定并抓获此案件的谣言来源者刘某。” 上课过程中,我为学生设计了一系列问题,如“刘某触犯了那些法律法规?从中我们能够吸取什么教训?我们如何应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言行,做信息时代的合格公民?”。通过学生讨论和教师正确指导,从而培养学生的信息社会责任。

总之,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要以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为目标,培养学生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力、信息社会责任作为渗透学科核心素养的重点内容。教师通过基于信息技术核心素养的教学,帮助学生形成信息社会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对于学生适应现代信息社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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