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县委书记的三宗罪

2021-09-22 16:38冬雨
清风 2021年17期
关键词:大理州祥云金条

冬雨

违规转换国有土地并致国家损失1300余万元、以“三打一”赌博的方式敛财、私自侵吞公家的金条……2020年12月1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徐会良贪腐案一审判决结果,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原局长、曾长期担任祥云县委书记的徐会良被法院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三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10万元。

滥用职权损公肥私,违规置换国有土地

2013年7月,云南省祥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云南省的专家组到祥云调研时提出祥云县城绿化率太低,特别指出几个关键地点,其中就有祥云县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泉公司”)赵春秋所有的位于祥云县祥城镇清红路华严段以东、龙凤街以北的17.875亩国有土地(以下简称“清红路地块”)。

为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时任祥云县委书记的徐会良前往清红路地块调研。但在明知存在巨大土地价差,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下,徐会良仍违反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工作制度规定,个人违规擅自决策用祥云县人民政府所有的10号地块中的30亩国有土地(以下简称“10号部分地块”)与赵春秋所拥有的清红路地块国有土地进行置换。徐会良当时明确要求等价置换、不补差价,并当场指示责任部门通过收储和挂牌出让的方式完成两块土地的置换工作。

随后,祥云县住建局委托大理鹏程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程评估公司”)对清红路地块进行评估,初评估价为1600余万元,而10号部分地块中估算价值为2200余万元。

后在相关部门及人员向徐会良汇报土地评估情况、价格相差太大难以进行等价置换时,徐会良再次强调要求按照等价置换、不补差价的原则办理。为此,鹏程评估公司在祥云县住建局人为干预下,将清红路地块评估价提高为每亩126.97万元,将总评估价提高到2269.49万元,房屋及附属设施、装饰部分经评估价值为184.1万元,并于2013年8月5日出具了虚假的《土地估价报告》。

2014年5月19日,祥云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与赵春秋签订了土地收购协议,祥云县国土局将清红路地块收储,收储总价为2453.59万元。第二天,祥云县国土资源局与鑫泉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10号部分地块以2201.33万元出让给该公司用于住宅用地开发。

2020年1月10日、2月20日,大理州监察委员会委托云南通达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对上述两个地块再次进行评估。该公司以2014年2月15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显示10号部分地块评估价为2240.34万元,而清红路地块评估价为930.69万元。

就这样,徐会良在担任祥云县委书记期间,逾越职权,违规擅自决策进行土地置换,为赵春秋谋取非法利益,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人民币1309.65万元。

“只能吃补药,不能吃泻药”

徐会良有个业余爱好,就是玩“三打一”赌博。他的牌友大多是当地的一些企业老总,为了讨好徐会良,以求在生意上得到他的帮助,这些人在跟徐会良玩牌时大多会故意输给他,因此徐会良在跟这些人打牌的时候总是只赢不输。久而久之,民间就流传出徐会良玩牌“只能吃补药,不能吃泻药”,即只能赢不能输。

徐会良玩“三打一”,不仅是参与者,还是召集人。祥云县融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融兴公司”)董事长周文明等人均证实,2014年至2018年期间,徐会良多次邀约周文明、大理惠丰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仁等人,一起在徐会良家或刘仁家等地,以玩“三打一”的方式进行赌博。

由于输赢比较大,他们干脆采用记账的方式记录输赢,打完后再结算。每次打牌都由周文明負责记账,记录徐会良所赢赌资。牌局结束后,参加打牌的企业老总把自己输的钱交给周文明汇总,并由其转交给徐会良。

既然是打牌“赢”来的钱,徐会良也并不遮遮掩掩,直接笑纳现金。短短四年多的时间里,徐会良累计从周文明手里拿到580万元现金。

在被问及为什么要故意输钱给徐会良时,周文明等人均表示是为了与徐会良搞好关系,希望在企业经营等方面得到徐会良的帮助,才以赌博方式向徐会良输送利益。实际上徐会良也正是以这种方式敛财。“在祥云县做生意,很多事情需要徐会良帮助,和徐会良玩‘三打一’时故意让徐会良赢钱,实际上就是以玩‘三打一’的方式送钱给钱。”赵春秋事后证实。

正所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徐会良跟这些牌友可谓心照不宣,这些牌友处心积虑地迎合他的爱好,故意频频输钱给他,自然是为了有求于他的时候,他能够出手相助。而卷宗显示,周文明等人确实在生意中请托过徐会良,而徐会良也确实予以了关照。当然,关照过后,这些“懂事”的企业老总自然还会再次对徐会良表达“谢意”。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2011年至2019年间,徐会良在担任祥云县委书记、大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期间,非法为融兴公司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周文明送予的烟酒、虫草等财物以及现金70万元,价值合计84万余元。这些贿款还不包括周文明故意输给徐会良的钱。

徐会良之所以敢于公然收受这些商人牌友通过打牌输给自己的巨额现金,也许是因为在他看来,这是打牌赢来的钱,而不是收受贿赂。但事实证明,徐会良想错了,这种通过赌博方式变相进行的利益输送最终被法院认定为受贿,以上580万元也被悉数计入徐会良的受贿账单之中。

贪污公款金条,终得法律铁链

除受贿外,徐会良还犯有贪污罪。2011年,被告人徐会良在担任祥云县委书记期间,安排时任祥云县委办主任钱前用公款定做20克至30克重的金条30根,用于争取项目资金,并交由钱前保管。

后来,徐会良指使他人从钱前处拿走4根金条,其中2根金条用于送礼,剩余2根金条被其侵吞。而2015年9月,徐会良调离祥云县前,再次要求钱前将其保管的剩余金条交给自己,钱前遂将4根金条交给徐会良,后该4根金条也被徐会良侵吞。

2019年6月,大理州监察委对徐会良采取留置措施后,调查组从徐会良位于大理市住所及洱源老家中查获金条6根。经鉴定,6根金条共重140克(20克的4根、30克的2根),价值人民币3.61万元。

2019年6月10日,徐会良被大理州监察委员会留置,9月30日被大理州公安局刑事拘留,10月9日被逮捕。11月27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会良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被告人徐会良有遗漏的犯罪事实应当一并起诉和审理,于2020年6月11日追加指控徐会良犯受贿罪,向法院补充起诉,并变更指控徐会良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的部分事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第二次,并于7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徐会良在担任云龙县县长、云龙县委书记、祥云县委书记、大理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大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88.2088万元、美元1.7万元。法院同时查明了徐会良贪污价值人民币3.61万余元的金条,以及滥用职权致国家经济损失1309万余元的事实。

2020年12月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法院对外公布本案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徐会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10万元。并将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金银制品、戒指、香烟、酒、字画等物品,均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尚未追缴到案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17.08万元、美元1.7万元继续追缴。

(除徐会良外,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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