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 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吉林篇章

2021-10-11 03:31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新长征 2021年10期
关键词:文明绿色生态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加快建设生态强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建设生态强省作出了全面部署。加快建设生态强省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内在要求,是加快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选择,是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进、环境与民生相互促进,着力打造更高质量的生态经济发展体系、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稳固的生态系统安全体系、更加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美丽吉林建设目标高质量实现。

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又将其作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为科学把握和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是我省建设生态强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决定》指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作为本质要求,让吉林大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成为宜居宜业宜游之地。这是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了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强省,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构建“两屏两廊”生态安全格局。分别以长白山为核心、以草原湿地为主体,构建东西两侧生态屏障;围绕松花江、东辽河两大水系建设两条廊道,强化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形成网络化生态安全格局。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为主体、各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实施第3个“十年绿美吉林”行动,启动林草湿生态连通工程,形成林网成格、草地成片、湿地相嵌、交错互连的高颜值生态连通格局。加强黑土地保护。总结和推广梨树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探索建立东部固土保肥、中部提质增肥、西部改良培肥等技术模式。

二、坚持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深刻揭示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辩证统一关系,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已成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是我省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决定》指出,坚持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进,切实增强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意识,在保护生态资源、筑牢生态屏障、守住生态底线的前提下,兑现生态资源价值,让生态品牌更彰显、底色更靓丽,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坚持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紧紧扭住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走出符合吉林实际、体现吉林担当的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新路。这是着眼我省实际,践行“两山”理论的科学探索。

建设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进的生态强省,必须坚持绿色发展导向,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推动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和技术等标准约束,加快钢铁、石化、有色等重点行业全流程绿色化改造,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深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加快推进“陆上风光三峡”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国家级新能源生产基地和绿色能源示范区。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广绿色清洁种养方式,壮大生态食品、经济林等特色资源产业,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开展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县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坚持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优化东西旅游“双线”,打造冰雪、避暑“双品牌”,构建长春、长白山“双门户”,建设生态旅游强省和世界级冰雪旅游目的地。

三、坚持生态与民生相互促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生态环境在民生改善中的重要地位,充分体现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增强民生福祉之间的密切关系,是对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积极回应。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是我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务实举措。《决定》指出,坚持让生态文明成果更好惠及民生,突出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是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最高要求。

建设生态与民生相互促进的生态强省,必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克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让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实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行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实行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建立完善秸秆全量化处置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全面实施西部河湖连通、湿地修复,东部水源涵养、生态缓冲,中部生态保护带、水土保持林、畜禽粪污集中处理等建设,深入治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體。巩固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加快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提标改造及排污口整治,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复,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将污染地块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强化固体废物治理。加快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管理能力,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利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基础,推进深化改革和创新,从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体制机制以及重大制度安排入手进行总体部署,使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法律化、制度化的轨道。

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是我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当务之急。《决定》指出,坚持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改革为先导和突破,着力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等方面加大探索创新力度,保护和实现生态产品价值,使绿水青山、冰天雪地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充分释放。这是着眼生态文明建设长远发展,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将生态文明制度优势转化为美丽吉林建设治理效能提出的总体要求。

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的生态强省,必须加快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完善政策举措。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统筹开展重大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重大环境政策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完善森林、草原、湿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纵向生态补偿机制和跨地区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促进绿色发展政策措施。完善并推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绿色产业实行差别化授信政策,鼓励发展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股权融资,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范运用PPP模式、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破解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资金短缺问题。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压实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责任,全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状况等信息公开,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

《决定》为全省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理清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朝着建设生态强省的目标努力奋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根本,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省生态环境必将日新月異,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必将得到不断满足,美丽中国“吉林篇章”必将壮美如画。

责任编辑/雷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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