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美国经济制裁的法律分析及中方对策

2021-10-13 02:28于方容王敏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33期
关键词:国际法中美关系

于方容 王敏

摘 要:2018年美国先后宣布对中兴和华为采取制裁措施,随后又将多家中国实体列入“实体清单”,根本原因在于美国坚持“本国利益至上”,意图维护其世界霸主地位。美国屡次通过其国内法案和行政命令单边制裁外国实体的行为实质上是美国内法的域外适用,其在国际法领域中的合法性存在争论。中方及中方企业可从经济、法律和发展策略等方面出发,运用清单体系、主权平等和阻断立法等措施予以反制。

关键词:域外适用;中美关系;国际法;主权平等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33.012

2018年3月8日,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钢铁和金属铝产品加征额外关税;4月3日,美公布根据“301调查”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产品加征关税的清单(301调查是美国依据《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第1301~1310节的内容,对其他被认为在与美贸易中具有“不合理”做法的国家进行调查报复的行为),约计1300种商品,总价值约500亿美元;随后不久,美商务部宣布制裁中国著名电信设备企业中兴通讯,禁止美国公司在未經许可的情况下向中兴出售技术、部件和软件等有关商品;2019年5月16日,美国将华为列入“实体清单”(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企业相当于被列入了“贸易黑名单”,美国供货商与之贸易需经政府部门许可),并在之后一年内接连扩大“实体清单”中的中国企业范围,先后将60多家中国公司和学术机构列入“实体清单”。美对中大手笔的经济制裁引发世界关注。事实上,美长期对中国采取“一手合作,一手限制”的两面政策,试图从经济、科技和军事等多领域遏制中国的发展,特朗普政府只是将美国措施由幕后转移到了台前。美国为什么对华进行所谓经济制裁?美国的“制裁法案”是否合法?中方该如何应对?

1 美国对华经济制裁的原因分析

数年来,美国利用其先进技术、资金和技能掌控着全球经济秩序,看似公平的跨国合作模式实际上具有层级性——少数领先国家掌握先进技术,多数国家通过低水平人工劳动获取利益。而这些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多数国家能够实质性地推动经济发展的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发展科技,进行创新,然而一旦美国感受到威胁,就会采取措施使其丧失与美争夺利益的能力,一如日本半导体的陨落,美国先后数次针对华为采取制裁措施就是因为目前美国内没有能够与华为5G抗衡的通信设备制造商。无法使自己更好,那就让对手更坏,这无疑是一场“零和博弈”。此外,种族歧视和新冠肺炎疫情在美国引起了巨大的社会舆论,利用外部因素制造冲突转移其尖锐的国内矛盾以缓和政府压力也是美国的常用手段。归根结底,美国采取多重手段攻击中国的根本目的只有一个——维持其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霸主地位,整合全球资源实现以美国为中心的资源配置,谋取利益最大化,进而保持其全球影响力。

多重因素纵横交叠,导致美国数次利用“实体清单”和行政命令制裁中国企业。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局限地从某一方面分析只能得到局限的结果,只有跳出既定框架从多方面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才能触及内核。

2 美国国内法域外适用的合法性质疑

(1)事件一 中兴禁令事件。

2017年3月22日,美国司法部以中兴违反《伊朗制裁禁令》向伊朗出口美国管制的源产品为由对中兴提起诉讼,中兴支付11.9亿美元罚款与美国达成和解协议,针对中兴的出口禁止令被附条件暂缓;2018年4月16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发布声明,因中兴未及时处罚曾参与出口管制事件的员工并在提交的函件中作假,激活出口禁止令。

(2)事件二 华为事件。

2019年5月16日,美国为了限制华为的生产研发,将华为列入“实体清单”致使其难以获得有关源部件;2020年5月,美国商务部为了迫使台积电停止向华为提供芯片,进一步扼制华为的发展宣布拟修改直接产品规则。此外,2018年加拿大警方逮捕在温哥华等待转机的华为高管孟晚舟,随后,美国司法部以孟晚舟违反对伊朗的交易与出口管制禁令为由将其起诉,并通过官方途径向加拿大政府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请求。

以上事件涉及的“实体清单”和“制裁禁令”是美国诸多经济制裁措施中的常用手段,其利用美国国内法案或行政命令为依据突破一国管辖权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制裁,而制裁的实际运行以美国国内法的域外适用为基础,此前已有学者就长臂管辖、域外适用、域外管辖的概念与区别展开论述,本文便不再赘述,而从域外适用的合法性着手讨论。

域外适用是一国利用国内法审判与本国有关联的涉外案件的过程。所谓“域外”一般指超越一国国境界线的地域,但也有学者将其理解为“法域”外,也就是法律适用的地域,以美国为例,美国各州有各自的法律,这些法律只能在制定州内发生效力,所以美国的一个州就是一个法域。实际上,地域与法域并不是相冲突的两个概念,地域可以是由多个法域组成的,而且在以上两个事件中,美国制裁的中国企业既不在美国境内,也不在美国各州的法域内,因而此处将“地域”和“法域”相等同也不会对案件分析产生实际影响。

“国内法域外适用本质是国家主权权力的扩张与延伸,其以域外管辖为基础和前提,与管辖权行使具有密切关联。”管辖权可以分为立法管辖权、司法管辖权和执法管辖权。立法管辖权是指一国制定国内法用以规范特定的人、物、行为的权力,如美国制定《伊朗制裁法案》便是立法管辖权的表现;司法管辖权是一国通过司法机关将其本国法律落实到人或事的权力。美国以孟晚舟违反了美国内法案为由申请引渡孟晚舟便是司法管辖权的体现;同理,华为被列入“实体清单”以及美国对中兴提起诉讼同样属于司法管辖权。执法管辖权是一国主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美国激活针对中兴的禁止令的行为就是执法管辖权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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