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宪法

2021-10-19 05:59李思斋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7期
关键词:公法私法宪法

文/李思斋

相信小伙伴们都知道,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以来,宪法先后历经多次全面修改,最终于1982年12月4日形成了现行《宪法》文本的基础,即“八二宪法”。在数次全面修改后,我国又通过多部宪法修正案,在“八二宪法”文本的基础上添加了诸如“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十分重要的条款。今日生效的宪法文本,正是经过2018年第五次修正后的版本。

上述的宪法历史小知识,相信一些热爱法律的同学对此并不陌生吧!然而,宪法虽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母法”的地位,但是由于它好像并不如《民法典》《刑法》一样与我们的生活直接相关,加之宪法文本本身也比较难懂,致使很多人只知“宪法”,却对其中的具体规定“一问三不知”。其实,宪法虽然在众多法律中具有最高的地位,但它并不是处在云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宪法一方面规定了使国家得以有序运行的重要规则,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在社会中生活提供了行为准则,其中还蕴含着不少让人“意想不到”的规定呢!

今天,我们就借助几个看似“矛盾”的定义,来简单了解一下宪法都规定了什么吧。相信同学们在真正了解了宪法的规定后,也会觉得宪法其实距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哦。

一、宪法是“公法”

在法学家眼中,宪法其实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宪法既是“公法”,也是“母法”。小伙伴们可能会感到好奇,为什么同一部法律既包含男性的特点,也兼具女性的形象呢?其实,在这个定义中,“公法”与“母法”并非说宪法是“男孩子”或是“女孩子”,而是意指它们分别对应了宪法中最为重要的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相辅相成,共同组成了这部法律秩序中的基础。

在法律定义中,“公法”其实是与“私法”相对应的概念,是指规定国家机关内部或国家与公民间关系的法律。而私法是指规定公民间关系的法律。简单来说,如果一部法律规定了某个国家机关的职责权限,或者记载了国家机关要如何对待公民的规则,那么这部法律就是公法。例如,刑法中有涉及国家机关惩罚罪犯的内容,因而属于公法。而一部法律如果规定的是如何解决国家机关以外的公民或企业间的“矛盾纠葛”,那么这部法律自然就属于私法。例如,民法典主要规定的就是诸如借款、签订合同、婚姻、继承等不需要国家机关参与就能够在社会中发生的事情,因而属于私法。

之所以说宪法是“公法”,是因为它规定了我国国家机构的运作方式与权限职责。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宪法就专门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构的运作方式与权限职责。例如,根据《宪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国家主席需要年满四十五周岁,每届任期五年。

事实上,上述提到的这些国家机构均是国家最为重要的机关单位,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国家就无法正常运行下去了。也正因如此,规定了这些最为重要的国家机构的宪法才能够被称为“最重要的公法”。

二、宪法也是“母法”

宪法除了是一部公法外,还是众多法律的“母法”。“母法”,顾名思义,指宪法是我国其他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与理论来源。换言之,正是因为有了宪法这一“母法”,立法机构才能够继续制定其他法律文件。

宪法能作为“母法”,主要有形式上的及内容上的两个理由。从形式上来说,法律法规要通过国家机构来制定颁布。例如《民法典》就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再由国家主席进行公布的。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的产生与职责都是由《宪法》来进行规定的。可以说,如果没有《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等国家机构就无法产生并运作,那么,其他法律自然也就无法表决颁布了。

从内容上来说,宪法中的规定也为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提供了指引。首先,宪法是公法中的“老大”,规定了最为重要的国家机构的运作方式与权限职责,自然也可以为其他相对次要的国家机构的形成与职责提供指引;其次,虽然看上去作为公法的《宪法》好像和作为私法的《民法典》等法律八竿子打不着,但事实上,情况却并非如此。《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基本义务,如受教育权、婚姻自由等,而国家机构则需要为公民行使这些基本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换句话说,虽然私法看似规定的是与国家不相关的个人之间的相处规则(例如,如何借款、如何结婚等),但宪法要像一个温柔的母亲一般在“暗中”为每个人提供保护,以免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婚姻为例,虽然结婚是恋爱中的男女二人的私事,但国家不仅要为他们提供结婚登记的场所与服务,还要保护其不受“霸道父母”的干扰。如果牛郎织女生在今日,国家肯定会保护他们不被王母娘娘拆散。正是由于对基本权利的规定,宪法与私法建立起了联系,因此,无论是制定公法还是私法,立法者都需要接受宪法规定的各项指导性要求,承认宪法是“万法之母”。

三、宪法中其他的有趣内容

《宪法》第二章与第三章的规定正好能够形象地解释宪法是“公法”也是“母法”这一有趣“矛盾”。除此之外,《宪法》中还包括另外三个部分,即序言、第一章“总则”以及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这些规定不仅与宪法的“矛盾”定义有关联,有些内容还可能远远超过大家对宪法的想象与期待。下面,我们来一起简单看看在这些部分中,宪法还有什么有趣的内容吧!

1. 历史政治教科书

《宪法》开篇便是将近2000字的序言,其中回顾了中华民族自1840年后的动荡时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历史。此外,序言还提到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我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台湾是我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等。在序言的最后,还介绍了我国未来发展的指引理念,如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可以说,《宪法》序言简直称得上是我国历史发展、政治理念的精简教科书了!

2. 环境保护

环境问题是摆在全人类面前的严峻挑战。以全球气候变暖为例,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曾发表报告说,如果全球变暖的趋势得不到有效遏制,到2100年全世界将有1/3的动植物栖息地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将导致大量物种因不能适应新的生存环境而灭绝。因此,我国《宪法》对这一问题有所回应,在第一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九条第二款则指出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为了缓解环境问题,《宪法》中甚至还规定,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3. 发展中医等传统文化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具有丰富多彩、底蕴深沉的传统文化,保障并推广这些文化,也是国家需要履行的职责之一。为此,《宪法》中包含多项规定,为的便是复兴传统文化。例如,在第二十一条中强调国家要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也就是在发展现代医学的基础上重视中医文化的推广;此外,第二十二条则要求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4. 国旗、国歌、国徽与首都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的首都是北京,国旗是五星红旗,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以及国徽是什么样子。但是这些规定都出自哪里,可能很多同学并不清楚。事实上,国旗、国歌、国徽与首都并不是大家约定俗成、口耳相传的,它们是由《宪法》专章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标志(第一百四十一条至一百四十三条)。

借由宪法中的具体规定,我们可以更好地建立国家自豪感,能够通过宪法的规定形成对国家的认同。例如,新闻中曾经介绍过,在外国学习的我国留学生常会聚在一起歌唱国歌,这样的活动既可以帮助外国人更好地了解中国,也能够让身在异国他乡的游子感受到祖国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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