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要求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功能,除初中毕业生升高中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通知》强调,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关系,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严禁校外培訓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或与学校联合开展考试。(摘编自教育部网站202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