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营造有效性的 影响因素与实现路径*——基于38个城市社区营造案例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

2021-10-26 10:07
社会科学 2021年9期
关键词:场域营造居民

高 红

一、问题的提出

十八大以来,在党组织、政府、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企业等外部资源的支持下,北京、上海、南京、成都等地纷纷进行社区营造的社区治理实践探索,这是我国社区改革进入深水区,基层组织与社会力量尝试探索破解社区治理困境的新路径。与以往社区建设范式强调自上而下的行政逻辑不同,社区治理范式下的社区营造强调的是自下而上的社会逻辑。在社区建设范式下,注重社区治安、环境卫生及居民矛盾调解等社区秩序目标的达成。为了实现和谐稳定的社区秩序,政府往往通过“短平快”的运动式治理方式,动员“体制内力量”实现社区纵向整合。但是这种通过行政力量实现的社区整合秩序往往是暂时、脆弱的,只有推动社区居民参与、有效民主协商的社区横向协调机制才能不断增强社区的活力与韧性。现实情况是,相对于强有力的纵向整合,我国社区的横向协调机制一直比较薄弱。社区治理创新的关键在于实现社区秩序与活力的动态平衡、相互支持,只有实现纵向整合与横向协调机制之间的有效衔接,在激发社区内在活力的同时强化纵向整合秩序的合法性,才能有效实现社区有机团结。当前各地兴起并持续推进的社区营造就是克服社区公共性困境、实现社区治理创新的新理念、新路径、新模式。

早期我国学术界对于社区营造的研究主要是建筑规划领域的学者进行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对我国台湾地区和日本社区营造的经验介绍。随着近年来社区营造实践探索的开展,社会学、公共管理学领域的学者开始在社区治理视角下进行社区营造研究。从现有的学术思想观点来看,学者们普遍认为,社区营造的核心理念与以往社区建设有着明显的区别:社区营造更多地强调自下而上、居民参与、社区自主等原则。(1)李敢:《“社区总体营造”:理论脉络与实践》,《中国行政管理》2018年第4期。根据社区营造主体的不同,有的学者将社区营造的模式划分为政府主导型、设计师主导型及专家主导型三种模式;(2)闵学勤:《社区营造:通往公共美好生活的可能及可为》,《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有的将其划分为政府推动型、学者推动型、社会组织推动型、企业推动型以及社区自我内生型五种模式。(3)吴海红、郭圣莉:《从社区建设到社区营造:十八大以来社区治理创新的制度逻辑和话语变迁》,《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不论何种分类方式,社区营造的主体实际上都可以概括为政府、市场与社会这三种力量。

在技术路径方面,大多数学者将社区空间视为社区营造的基本路径,提出空间、关系、行动是社区营造关注的三个维度,(4)刘中起、杨秀菊:《从空间到行动:社区营造的多维政策机制研究——基于上海的一项个案研究》,《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主要表现为社区空间优化与美化、地缘文创和再造、居民参与和行动三条主要路径。从而,社区营造的实践逻辑就是“以改造社区空间的方式促进社区共同体的建构”。(5)蔡静诚、熊琳:《从再造空间到再造共同体: 社区营造的实践逻辑》,《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社区营造是社区治理创新性探索的观点已在诸多学者中取得共识,认为社区营造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区治理创新的一个新阶段……,标志着我国国家主导的社区治理创新机制可能实现新的突破”。社区营造作为我国社区建设一种新的理论与实践,应“引导我国后续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实践”。(6)尹广文:《社区营造:一个新的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可见,社区营造与以往社区建设遵循的逻辑及目标都有很大的不同:社区营造强调内生性的社会逻辑,重视居民的主动参与及社区内生力量的培育,以社区的社会发育与活力为目标。

上述研究成果既是对社区营造实践的一种理论反思,又是对我国社区治理前瞻性的理论引导。我国大陆地区社区营造开展的时间较短,还处于“做中学”的过程之中。已有研究为本研究提供了借鉴与思考基点,但是现有研究尚缺乏对社区营造的影响因素与内在作用机制的分析。鉴于此,本研究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我国38个城市社区营造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探究社区营造有效性的影响因素、路径组合及其内在逻辑。

二、社区营造场域:一个社区营造的分析框架

综合学术界在社区营造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案例,以社区场域理论为理论基础,本文提出了社区营造场域的分析框架。心理学家列温(Kurt Lewin)是场域概念的提出者,不过他主要是将场域概念作为评估个人“生活空间”的工具;场域理论另一具有重大影响的先驱者是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在布迪厄看来,场域概念不是有着一定边界的领地,也不能等同于领域,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是一串串的关系。布氏认为行动者一旦进入某个场域,就获得了这个场域所特有的规则、符号和代码。(7)周冬霞:《论布迪厄理论的三个概念工具——对实践、惯习、场域概念的解析》,《改革开放》2010年第2期。迪马吉奥与鲍威尔(DiMaggio and Powell)是组织场域概念的开创者,他们主要关注把组织联结成更大网络的关系系统。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斯科特(W. Richard Scott)进一步发展了迪马吉奥与鲍威尔的组织场域理论,认为“场域受到其中存在的共同文化——认知性框架、规范性框架或规制性系统的限制,并得以构成一个公认的制度生活领域。……场域概念表明一种组织共同体的存在,这些组织具有一种共同的意义系统。同时,相比场域之外的行动者,共同体的参与者彼此之间更频繁地互动,而且这种互动对于场域内的组织的生存与发展更为重要”。(8)[美] W.理查德·斯科特:《制度与组织——思想观念与物质利益》,姚伟、王黎芳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96页。

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社区研究专家考夫曼(Harold F. Kaufman)提出了社区场域概念,考夫曼将社区视为无边界的、不断变化的社会互动过程;行动者、团体、组织构成了社区场域的基本单元,它们之间通过互动使社区行动得以实现。(9)H. F. Kaufman, “Toward an Interactional Conception of Community”, Social Forces,Vol.38, No.1,1959, pp.8-17.20世纪70年代,他的学生威尔金森(Kenneth P. Wilkinson)进一步系统阐述了社区场域理论,将行动者、组织、行动作为社区场域的基本构成要素,这一理论“从社区的本质是社会互动出发,提出社区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居民、群体和组织,为了解决地域性集体问题、追求地域性集体福利而发起的集体行动场域。社区场域形成的动力在于社区共同利益”。(10)刘江:《重识社区:从“共同体”到“场域”的转向》,《社会工作》2016年第2期。布里杰(Bridger)和卢洛夫(Luloff)认同威尔金森提出的“社区利益”是社区场域形成的核心动力,并分析了社区利益促进社区场域形成的机制,指出“当社区利益通过连接与合作而得到确认时,社区场域就产生,这种社区利益能够确认和增强不同社会场域的社区共同感”。(11)刘江:《城市“社区能力”基准结构研究——基于国外实证研究的探索性分析》,《社会建设》2016年第3期。

本研究认为,社区营造是社区居民在政府、市场、社会等多种力量的推动下,围绕社区公共议题,进行社区动员与能人挖掘,通过自下而上、民主协商的方式,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实现社区公共秩序或达成集体行动的过程。社区营造本质上与社区场域理论相契合,两者都把社区置于开放性的社会关系场域下,都强调社区共同利益、社区互动与社区行动。基于此,本研究将社区营造场域作为分析框架,以此建立社区营造有效性影响的逻辑分析思路与架构,提出社区营造场域包括四个方面的要素,即主体要素、情境要素、技术路径与目标要素,籍此深入剖析社区营造的发生机制和现实有效路径。同时,根据相关文献与实践案例,笔者对上述四方面要素进行界定,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设定为主体要素,社区资源禀赋设定为情境要素;自组织、社区公共空间设定为社区营造技术路径,社区集体行动的达成设定为社区营造目标,如图1所示:

图1 社区营造场域分析框架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

本研究选择查尔斯·拉金(Charles C.Ragin)等人开发的定性比较分析(QCA)作为主要研究方法。该方法适合中小样本量的研究对象,强调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能够揭示多个条件因素间的复杂关系对结果的影响,这一思路与本研究相契合:一方面,社区营造治理成效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因素组合作用的“一果多因”,挖掘多样化的条件组合正是QCA方法的优势;另一方面,根据变量取值特点,该方法可细分为清晰集、模糊集与多值集分析。其中模糊集是在清晰集与多值集类型划分的基础上,引入隶属度的概念,允许集合隶属度的渐进变化,运用模糊集能够更精确地刻画各条件变量对社区营造成效的影响程度。因此,借助QCA方法能够厘清社区营造成效的因果链条,并进一步在多元路径的分析基础上得出新的结论。

(二)案例来源与资料收集方式

本研究结合我国社区营造的实践特征,采用立意抽样方法,选取了全国范围38个典型城市社区营造案例作为研究对象,这些案例一部分来自成都市民政局与全民社造实践平台联合出品的《社区营造案例集》,一部分出自作者实地调研,以及媒体报道等。在典型案例的选择中,我们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案例具有代表性。所选案例大多在社区深耕数年,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得到学术界、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当地甚至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2)案例类型具有多样性。社区营造案例在类别、时间和地点等要素上具有差异性,在主体推动力量、情境因素及社区营造路径上均体现多样化特征。这是因为社区营造作为“自下而上”活化社区的过程,有别于行政化的社区建设,必须采用“文火慢炖”的方法切入社区生活肌理,不能简单移植与复制已有模式,而是从社区生活切入点长出来,是生命那样展开的过程。(12)成都市民政局、全民社造实践平台:《中国社区营造案例集(一)》,2018年版,第26页。这样就赋予了社区营造案例丰富性、独特性与多样化的特点。(3)案例具有阶段确定性成效,即指结果变量能够被观察和定性分析。根据本研究对结果变量的设定要求,所选社区营造案例至少经过了一年的营造过程,取得了明显成效。(4)案例支撑材料具有全面性。社区营造案例所获资料大多为二手,为了保证案例的信度,我们选取了丰富全面的支撑材料,包含媒体报道、学术论文、论坛发帖、博客微博、新闻发布会、相关视频等多种类型的资料,通过三角互证法反复对比进行交叉检验,以确保较高信度。筛选后形成的案例库如表1所示:

表1 社区营造案例库

(三)变量选取及其赋值

本研究立足于社区营造场域框架,通过文献阅读、案例梳理以及参考相关政策文本,构建出一个包括7个条件变量和1个结果变量的研究模型。(13)变量数量的选取取决于其与案例数量之间的匹配和比率。根据定性比较法的惯例,10-12样本数量,条件变量数量为4个;13-16样本数量,条件变量数量为4个;16-25样本数量,条件变量数量为5个;27-29样本数量,条件变量数量为6个;36-45及以上样本数量,条件变量数量为7个。条件变量包含社区营造主体、社区营造情境、社区营造路径和社区营造目标四个维度下的七个变量,结果变量为社区营造成效。具体变量界定及赋值如下:

1.条件变量及其赋值

(1)社区营造主体——政府、社会组织、企业。行动者是社区营造场域的基本单元或要素。通过研读案例和相关文献资料,将社区营造行动主体归纳为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三个条件变量。社区营造单靠自上而下的政府力量或自下而上的民间力量都难以取得良好效果,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发挥作用。但在社区营造的现实场域中,这三个主体的地位与所起作用却有主导、参与的差异性。基于此,本文将案例中主导方赋值为1,参与方赋值为0.5,未涉及的主体赋值为0。

(2)社区营造路径——社区自组织培育与社区公共空间生产。社区自组织是指社区中一群居民基于地缘关系,主动、自愿地结合在一起的社会组织,社区自组织体现的是社区居民之间的横向社会联结关系,社区居民基于情感性、认同性关系,不断进行交往、互动与合作,在合作中形成共同的行为规范与信任关系。在面对社区公共问题时,社区居民为了社区共同利益,更易于实现集体行动的达成。同时,其体现的是社区居民的自我组织和管理能力,只有形成一定规模的自组织,才能有效凝聚社区内部力量,实现社区有机整合。可见,培育社区自组织是社区营造的主要路径。基于此,本研究将社区自组织发达的社区营造案例赋值为1,社区自组织发展一般的赋值为0.5,不存在社区自组织的赋值为0。社区公共空间是居民进行社会交往和社区参与的重要平台,社区公共空间主要包含物理公共空间和社会公共空间。物理公共空间是指为居民开展健身、娱乐等各类休闲活动提供条件,满足其多元生活需求的公共场所,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公共绿地、健身广场、社区图书馆等;社会公共空间是指社区居民由日常社会交往、休闲娱乐、协商议事等形成的交流互动平台。“合理的公共空间为居民的社会活动在空间上的聚集提供了可能性,……居民共享同一物理或虚拟空间是邻里互动产生的必要前提。”(14)方亚琴、夏建中:《社区治理中的社会资本培育》,《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7期。为此,将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都具有的案例赋值为1,具有二者其中之一的赋值为0.5,二者都缺乏的赋值为0。

(3)社区营造情境——社区资源禀赋。社区资源禀赋是指社区社会资本存量、社区领袖、区位优势,它们是社区营造场域的基础性条件与重要在地资源。帕特南(Robert Putnam)将社会资本看作是促进合作的一种集体水平的资源,在帕氏的研究视域中,社会资本存量就是一个社区中人们参与社团活动的水平。(15)刘岩、刘威:《从公民参与到群众参与——转型期城市社区参与的范式转换与实践逻辑》,《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社区领袖指在社区发展中自发或培育形成,积极主动反映社区群众的需求,具备一定影响力的社区人物。区位优势主要是社区内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址、传统文化习俗等。本研究以社区社会资本存量、社区领袖、区位优势为衡量要素,若案例三个条件都具备则赋值为1,具备其中1-2个条件则赋值为0.5,三者都缺乏则赋值为0。

(4)社区营造目标——集体行动。从一定意义上讲,社区场域即社区集体行动场域。奥尔森(Mancur Olson)从理性的经济人假设入手,推演出了集体行动的逻辑,认为“理性的、寻求自身利益的个人将不会自动为实现他们共同的或群体的利益而采取行动”。(16)Mancur Olson, 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Public Goods and the Theory of Groups, 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5.社区场域的特殊性在于它在解决集体问题的行动过程中,能够打破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界限,使其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促进实现社区共同利益。(17)周业勤:《场域论视角下的城市社区建设》,《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第4期。社区营造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组织居民对社区公共议题的协商,达成自发解决问题的集体行动,建构起社区公共领域与优良的社区公共生活秩序。居民的社区参与度是集体行动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在此,依据居民的参与情况将集体行动划分为三个等级,并进行三值赋值,参与度由高到低分别赋值1、0.5和0。

2.结果变量及其赋值

结果变量测量的是社区营造取得的成效,从客观指标与主观指标两个方面来衡量,社区营造的客观指标主要体现为“造网络、造社群、造公共领域”:(18)成都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江维,社造界有名的学者型官员,在2018年全国社区营造第二届大会上的发言中指出,“社区营造要造什么?我们主要是造关系、造信任、造社会资本、造社区骨干和领袖、造社群、造社区规约、造公共空间、造有风度的市民和有温度的社区”。造网络就是社区通过活动媒介把居民联系起来,使居民之间形成社会关系网络,在此基础上促进居民行动规范化与信任关系建立,促进社区社会资本提升。造社群就是把原子化的居民组织起来,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造公共领域就是造社区公共生活,通过居民自我管理实现社区集体行动达成与良好的社区秩序的建立。据此标准,将38个社区营造案例成效大致分为三个等级。主观指标则是通过对全国社区营造界二十多位著名的研究专家与实务专家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本研究中38个案例社区营造成效进行排名获得。最后,主客观指标互证,得到每个案例的综合排名,排名1-12赋值为1,排名13-25赋值为0.5,排名26-38赋值为0。

四、研究结果分析

(一)社区营造的必要条件与充分条件

在对案例筛选及变量编码后,通过fsQCA3.0软件构建真值表,在此基础上进行单因素的必要性分析。在必要条件检测中,一致性和覆盖度是两个关键指标。一致性大于0.9的条件因素可看作事件发生的必要条件,一致性大于0.8可看作事件发生的充分条件。结果如表2所示:“社区公共空间”一致性为0.916712,说明社区公共空间是社区营造的必要条件;“社会组织”一致性大于0.8且趋近于0.9,说明社会组织是社区营造的充分条件,社会组织的参与能有效推动社区营造;除企业外的其它所有因素一致性均大于0.6,虽具备一定的解释力,但都不具备独立推动社区营造取得良好成效的能力。

表2 条件变量的必要条件检测

1.“社区公共空间”是社区营造的必要条件

社区的核心价值是“开辟公共空间,恢复社会关系,缔造社会联结,培育社会资本,催升社区温度”。(19)刘建军:《社区中国:通过社区巩固国家治理之基》,《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再造社区公共空间是形成人际连结关系的必要条件,缺少社区公共空间就缺乏缔结社会联结与互动的载体,无法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目前我国“大多数城乡社区营造项目都选择‘空间’作为与公共利益相关的议题……,空间的‘自开发’把空间使用者在日常生活中的创造力激发了出来,充分调动城市生活的内生创意,有利于从根本上推动城市空间以人为本的有机生长”。(20)钟晓华:《“嵌入”还是“搅动”?——外部精英介入社区营造的路径》,《南京社会科学》2018年第7期。公共空间是实现社区居民产生关系连结必不可少的纽带。在经典社会学家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那里,“社区”作为相对于“社会”的人类早期聚居形态,代表了传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状态,即所谓温暖的共同体。现代化的发展撕裂了人与人之间温情脉脉的面纱,造成人的“脱域化”与个体化,即从具体的“时间-空间”情境中脱域出来,造成个体的原子化现象与自我认同危机。如何使社区回归社区共同体,重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纽带及社区居民的自我认同与集体认同,就成为当前社区治理必须破解的困局,也是解决社区治理深层次困境的关键。社会交往是公共性重建的主要路径,促进居民交往互动与关系连结是社区营造成功的必要前提。现代城市规划越来越重视人们对空间内在社会、文化、精神方面的需求,美国出现的现代城市设计概念就是一个重要体现。作为西方城市设计领域最重要代表人物,林奇(Kevin Lynch)将城市分解为人类可感受的各种空间特征,建立了空间环境与人的知觉意象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著名的“城市认知地图”概念。(21)[美] 凯文·林奇:《城市意象》,方益萍、何晓军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195页。在现代人文主义城市规划学者看来,“公共空间的物质与社会互动对公共以及公共文化的形成起着核心作用,……合理组织的公共空间似乎提供了一种通过人与人的互动来建立社会共同体的可能性”。(22)李阿琳:《没有公众的公共空间:北京大栅栏院落调整中的国家与个人》,《社会》2020年第1期。此外,对于公共空间改造与美化的议题,居民可见并易于接受,而且设计成本较低、短时间可以见效,从而成为一些具有城市规划与设计背景的专家学者介入社区营造的突破口。比较典型的是刘悦来的“社区花园”建设项目。自2014年刘悦来创办“四叶草堂”至2018年8月,他们在上海已经完成了40个社区花园系列营造。社区花园“植根于居民邻里生活,将自然与田园引入城市社区,以公共空间的改善为抓手,打破邻里之间的隔阂,提升街区活力,不失为是社区营造的有力途径”。(23)刘悦来、尹科娈、葛佳佳:《公众参与 协同共享 日臻完善——上海社区花园系列空间微更新实验》,《西部人居环境学刊》2018年第4期。也就是通过社区花园以空间治理为载体,通过社区公共空间的活化,增进居民之间的交往与互动,重塑与修复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而形成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

2.社会组织是社区营造的充分条件,是推动社区营造最有效的主体

社区营造之所以被认为是社区治理的新话语与新路径,在于其不同于以往自上而下的权力逻辑,强调的是自下而上的社会逻辑,社会组织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参与到社区治理中,通过打造社区公共空间、培育社区自组织的技术路径,组织动员居民围绕共同关心的公共议题进行集体行动,以促进社区内生力量发育,实现良好的社区营造效果。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来说,社会组织都是推动社区营造最合宜的主体,因为社会组织在社区动员、社区服务与社区治理方面具有贴近基层、低成本、灵活性、创新性等独特优势,而且社会组织往往由具有强烈使命感的人发起和组成。因此,社会组织对社区居民需求更敏感,并且能够根据社会需求进行创造性项目设计,更容易吸引居民参与。值得注意的是,以专家学者为代表的知识精英成为社区营造的关键群体。他们作为独立的社会力量通过自下而上的社会动员,以社区整体功能提升项目为支点,推动社区居民参与,重构了社区运作机制和官僚知识体系,(24)唐亚林、钱坤:《“找回居民”:专家介入与城市基层治理模式创新的内生动力再造》,《学术月刊》2020年第1期。也重构了社区关系网络,实现了原子化居民的再组织化。(25)唐晓勇、张建东:《城市社区“微治理”与社区人际互动模式转向》,《社会科学》2018年第10期。专家学者在社区营造运动中成为一支异军突起的积极力量,主要原因:一是缘于中国知识分子经世济民、经世致用,使命感与责任感的历史传承。早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老一辈社会学家晏阳初、梁漱溟等就开始了乡村改造实验。我国社区建设运动自80年代中期至今已经进行四十余年,目前进入改革探索深水区,社区治理的瓶颈与深层困境亟须学者加入进行破解。二是社会科学本土化理论建构的探索。有学者强调中国社会科学的自主发展,需要一个由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的阶段。“经由运用社会科学的一般理论与方法对中国经验或实践进行深耕”(26)贺雪峰:《“大循环”:经验的本体性与中国社会科学的主体性》,《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2期。,既是知识分子的社会实践改造运动,也是对学者已有理论与知识的检验,对中国社会科学本土化理论建构具有重要意义。三是与国家的制度环境有密切关系。近年来,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推行旧城改造与城市更新运动,这种运动背后有政府的政策与资金支持,为从事此领域的社会组织提供了制度空间。不过,值得专家学者省察的是他们的“社会学干预”都要基于社区自生自发秩序的培育目的,充分利用和尊重社区自生自发秩序。(27)郑中玉:《都市运动与社区营造:社区生产的两种方案及其缺憾》,《社会科学》2019年第5期。

(二)社区营造的多元实现路径

社区营造成效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并非依赖于单一维度或单一变量。因此,有必要对各条件变量的组合效应进行分析。QCA为条件因素组合提供了复杂解、中间解与简约解三种方案,中间解结合理论与实际,具备有意义的逻辑余项,故选择中间方案。经过fsQCA的运算,共获5种中间解组合,总体一致性为0.872901,说明符合5种组合的社区营造案例中约87.3%呈现较高的社区营造成效,总覆盖率为0.594447,说明5种条件组合可解释约59.4%社区营造案例。具体路径组合如表3所示。

综上可见,5种条件组合的一致性均大于0.8,具备较强的解释力。就核心条件而言,除市场力量外,本研究社区营造分析框架涉及的所有要素均在路径中起到核心条件的作用,说明社区营造分析框架解释力较强。在以上5种组合的基础上,按照社区营造主体的不同,本文将目前我国社区营造的实现路径归纳为社会力量、市场力量为主体的自下而上推动型,以及政府力量为主体的自上而下推动型两种模式。自下而上推动型是社区营造的理想模式,但在当前我国市民社会力量发育还不发达的现实条件下,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制度保障推动“自下而上”社区发育是目前最行之有效的社区营造路径。诚如有学者所言:“大陆的社区建设需要尊重中国的文化传统和现实的制度约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推进社区参与,循序渐进地探索、试点并不断深化改革,唯有如此才能渐进性地实现良好的社区治理。”(28)苗大雷、曹志刚:《台湾地区社区营造的历史经验、未竟问题及启示——兼论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路径》,《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10期。

表3 社区营造路径组合结果(中间解)

1.自下而上推动型社区营造

在此种类型的社区营造路径中,具有代表性的组合有3种,即组合1、2、5,三种组合中社区营造主体包括社会力量与市场力量。其中组合2的原始覆盖率及净覆盖率均最高,37.6%,21.6%,说明此组合代表的路径是取得社区营造成效的最优路径。结合具体案例,自下而上推动型社区营造路径分析如下:

(1)社会组织是推动社区营造的最有效行动力量。从社区营造案例来看,由专家学者成立的社会组织是目前推动我国社区营造最活跃的一支力量:上海四叶草堂负责人刘悦来是同济大学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的学者;“大鱼”五位理事或者出身建筑与城市设计,或者是社区规划师;南京翠竹园互助会的阿甘是城市规划与设计专家;“清河实验”与“大栅栏社区营造”项目的负责人是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及其团队。这些案例被业界认为是社区营造中最有代表性、成效最显著的经典案例。

(2)社区公共空间再造、社区自组织培育是社会组织切入社区营造的主要路径。由四叶草堂推动的上海“创智农园”社区花园实践以社区绿色空间为载体,以公众参与为主要力量,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有机互动。李强团队在清河探索社区治理的路径,帮助社区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建立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度,进行社区微更新、社区参与式规划等制度建设,社区居民经历了由最初质疑到主动参与再到集体行动的过程。罗家德团队的北京大栅栏街道社区营造,通过培育社区自组织,建立起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平台,通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培育社区种子组织;在此基础上引导居民建立协商平台,进行院落改造,共同设计改造方案,改变社区衰败的现状。武汉百步亭集团作为市场主体多年打造社区志愿服务文化品牌,培育建立了170多支志愿服务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无缝隙志愿服务,促进了邻里和谐。当然,不管是社会组织推动型还是企业推动型社区营造,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这些项目或者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取得的,或者是在政府支持下与社区居委会共同合作进行的。但应该看到,企业作为主导力量推动社区营造行动开展,目前还相对较弱。企业作为拥有丰富资源的市场力量,亟须更多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市场主体参与到社区营造中。

2.自上而下推动型社区营造

在自上而下推动型社区营造路径中,具有代表性的组合有2种,即组合3、4,两种组合中社区营造主体为政府。结合上面两种组合与具体案例,此类型社区营造路径分析如下:

(1)政府顶层制度设计是社区营造有效推进的重要保障。政府推进与实施社区营造整体性行动,引导社会与市场力量从美化社区环境、营造社区公共空间、满足社区居民需求、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形塑社区文化等多个支点参与到社区营造中。成都市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是最典型的范例,成都市政府秉持“还权、赋能、归位”的理念,形成了社区发展的整体性设计。2016年,成都市民政局颁发《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的通知》,对100个社区营造项目进行资助。2018年,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社区营造行动。

(2)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是自上而下推动型社区营造的主要方式。在此,政府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一是因势利导挖掘社区内生力量,鼓励支持社区自组织发展,在此基础上促进其功能提升与转化。上海嘉定街道积极发掘社区资产和优势,鼓励居民自发成立睦邻点,在此基础上为其增权赋能,并促成其从互助性向公益性的功能转变,促进社区公共参与与社区组织网络扩大。二是积极引进专业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与专业社工在社区进行内生力量的挖掘与培育,促进社区自组织发育,积极引导居民就社区公共事务进行协商解决。在南京玄武区小卫街案例中,玄武区委托江苏华益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开展社区营造试点,包括协助申请公益创投项目、整合外部资源、培育社区自组织自治意识与能力。三是在政府支持下成立社区基金会,挖掘本地资源、培育和发展社区自组织团队。上海凌云街道办事处全额出资200万注册成立了非公募的凌云社区基金会,以社区基金会为主,挖掘本地资源、培育和发展社区自组织团队,打造公益平台,培育社区公益文化,增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与参与度。

(3)城市更新是当前地方政府推动社区营造的有效政策工具。2016年城市老旧社区更新被纳入中央文件,近年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把“城市更新与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年城市主要工作之一。在中央政策影响下,我国各地政府相继推出城市更新行动与计划,依托公共空间品质提升,搭建起多方参与的平台,实现公共空间的更新、特色文化的复兴以及社会关系的再造。“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是国内最早大规模政府推动社区营造的典范,厦门沙坡尾搭建“沙坡尾共同缔造工作坊”的议事平台,改变原先物质空间改造导向设计,依托深厚的渔业渔港文化及海洋文化进行参与式改造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广州恩宁路在政府旧城改造政策推动下,由政府部门提供配套服务与对接公共资源,统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规划师、居民、商户、媒体代表、专家顾问等成员共同参与,依托其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搭建起不同背景人群发声和沟通的平台,形成自下而上的改造模式。值得指出的是,在这种模式中,社区资源禀赋具有基础性作用,充分利用社区的社区领袖、文化遗产、社区草根组织等内生资源,对于培育社区自组织,促成社区居民集体行动,提升社区营造成效具有积极作用。

五、结论与建议

社区营造的主旨是激发社区自身的内生力量,通过社区居民的动员参与及协商议事,积累社区社会资本,使社区走向善治。社区营造行动正在上海、成都、青岛等多个城市如火如荼地开展,为了更好地指导社区实践,本研究基于场域理论,构建了我国社区营造场域分析框架,引入38个典型案例,借助定性比较分析方法对社区营造有效性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测量和分析,研究发现:社区营造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社区公共空间是社区营造的必要条件,社会组织是社区营造的充分条件,其余要素则呈现组合效应,形成了目前我国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两种类型的社区营造路径。为更好推动我国社区营造有效进行,本研究提出进一步的思考与建议如下:

第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29)刘厚金:《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作用机制——以集体行动的逻辑为分析框架》,《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社区营造作为社区治理的新型路径,应遵循党组织领导与多元主体参与融合的逻辑,确保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体系中“有效在场”,整体上呈现出一种“中心-耦合”型的治理网络。(30)谢琦、陈亮:《城市大型居住社区营造的多重逻辑及实现机制——以“中心—耦合”型治理网络为分析框架》,《行政论坛》2019年第5期。从当前我国社区营造实践来看,党组织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嵌入社区:一是通过搭建平台发挥整合性功能。党组织作为国家与基层社会相链接的关键主体,在整合社会资源、组织社会力量方面具有独特的“治理优势”。上海嘉园社区党建引领下的“一征五议两公开”社区营造实践就是典型案例。嘉园社区是典型的商品房小区,面对社区居民需求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和社区矛盾复杂化的现状,社区居委会党员加入党员议事会,探索了党建引领下的“一征五议两公开”参与式民主协商治理机制,形成了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居民共同治理的格局,有效破解了社区层面集体行动困境。二是通过党员骨干力量的挖掘,发挥动员性功能。有效地组织动员群众是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体现。社区党员是社区营造的骨干与领袖,社区党委通过社区党员这个“关键群体”的带动,并依靠其社会网络关系起到了组织动员功能。上海工业区福蕴社区是一个拥有三千多住户的大型社区,外来人口众多,邻里纠纷不断,新居民缺乏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如何让他们融入本社区对社区治理是一个巨大挑战。为此,在社区党总支牵头下,福蕴社区先后建立了“彩虹家园”“新嘉定人俱乐部”“新上海人志愿服务队”等社区志愿组织,这些组织中很多成员是精通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党员新居民,是新居民俱乐部中的重要力量。在这些党员新居民的带动下,大量新居民参与到社区志愿组织中来,促进了新老居民之间的互动与融合。

第二,注重社区公共空间培育。社区公共空间是社区营造的必要条件,缺乏社区公共空间,社区治理就无法正常开展,基于居民交往及其在此基础上的公共精神培育、居民参与便无法推进。但是,从现有城市社区公共空间现状来看,却存在着公共空间缺乏与公共空间活力不足并存的悖论。一方面,很多城市社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公共空间缺乏。“可供居民自由散步、亲子活动、邻里互动、健身娱乐等具有家园感的公共空间不足,甚至严重缺损,成为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短板。”(31)何志东:《补上社区公共空间治理短板》,《解放日报》2016年2月25日。另一方面,政府投入建成的大量社区公共活动中心又面临活力不足的问题。随着我国城市化推进、旧城改造和新居住区开发,特别是城市社区建设运动的推进,各地政府越来越重视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空间建设,但是由于这些基础设施在功能定位、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致使居民参与积极性低、公共空间闲置率高。空间活力作为衡量公共空间品质的重要标准,在物质维度上主要表现为空间可达性与空间环境宜人性,社会维度上主要表现为活动吸引性与居民之间的互动性等,公共空间活力不足主要表现为空间规划不够合理、空间环境不够舒适、活动内容与居民需求脱节等,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居民参与热情不高、参与率低。针对社区公共空间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政府应重视市民与社会在空间规划中的话语权,进一步提高空间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政府公共空间规划政策“要与社区组织和居民‘自下而上’的源动力相结合,通过完善社区参与机制”,(32)高鉴国:《中国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的政策内涵与发展特点——政策过程视角》,《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保证社区公共空间建设方向和运营效果。另一方面,政府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现社会组织对社区公共空间托管。依据芝加哥大学特里·克拉克(Terry Clark)教授为代表的文化场景理论提出的主观认识解释框架,真实性、戏剧性、合法性反映了场景中所蕴含的文化价值观,这些主观感受与人们的文化参与积极性呈显著正相关。而优质场景产生的“场景红利”会促进场景的正向循环,提升城市品质。(33)魏建:《以场景红利为核心提升城市品质》,《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实践证实,社区公共空间以政府为主导的运行模式或过度依赖市场化运作,都对优质场景生产不利。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空间运营具有专业性、参与性与志愿性的特点,(34)宋道雷:《社会治理的“中间领域”:以社会组织为考察对象》,《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由社会组织对社区公共空间进行运营管理,可以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性与非营利性,恢复社区公共空间的公共性与社会性,增强公共空间粘性。

第三,加强政府对社会组织赋权增能。由于社会组织发展较弱带来的治理主体缺位与治理关系失衡,是当前我国社区治理面临的突出问题。社区营造是社区治理的新路径,而社会组织又是推动社区营造最有效的行动主体。为此,应发挥政府“元治理”的角色,凭借其政策与资源方面的独特优势,加强对社会组织培育赋能,再造治理主体。(35)田先红、张庆贺:《再造秩序:“元治理”视角下城市住宅小区的多元治理之道》,《社会科学》2020年第10期。社区营造与传统的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相比,在社区发展理念与路径方面有本质的不同,社区营造更强调自下而上的居民参与以及在此基础上的集体合作。但是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形成了“强国家弱社会”的体制,目前中国社会组织、公共精神及公共领域都不够发达,而实施强制性制度、完全依赖行政动员,最终将会导致社区治理“内卷化”。在此,只能通过政府赋权式支持模式推动自下而上的社区营造,这种赋权式支持不是政府直接充当社区营造项目与社区动员的操盘手,而是通过“柔性强制”与“示范诱致”相结合的间接支持模式,即政府主要扮演辅助角色,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资源与合法性支持,通过培育支持社会组织带动居民参与,从而推动社区营造开展。为此,需要我国政府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为社会组织赋能,当前最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比较常用的方式主要有“以奖代补”“公益招投标”“公益创投”等,比较而言,公益创投是更适宜于在社区开展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成都市自2016年正式在全市实施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并通过公益创投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营造项目,用“小资金”撬动了社区“大治理”,推进了社区营造顺利开展,成为全国社区营造的标杆城市。

总体来看,社区营造对于突破我国现有社区治理的迷思与困境具有突破性创新意义,社区营造的基础是社会发育,主体是社会组织,本质是居民的主体性参与,强调自下而上的动力机制。社区营造的成功是政府、企业、社会等多种力量,在党组织核心领导下共同行动、多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们在社区营造中各自发挥相应的功能与作用,相互之间建立起协调与合作的机制。但在当前中国基层社会发育还比较弱的社会情境下,社区营造的顺利推行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为社区营造提供必要的政策与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自上而下”制度与政策支持推动实现社会组织“自下而上”社区营造,进而实现我国社区治理从传统的“行政一元化”走向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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