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选择

2021-10-30 01:55王寅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9期
关键词:市场主体营商优化

王寅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活动中的经济、政治、社会与法律环境的综合反映,是市场主体从开办、营运到结束各环节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的总和,是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资金、人力、时间与机会成本高低的表现。营商环境包括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国际化环境、法治环境、企业发展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显得尤为迫切。

一、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显著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便利度已跃居第31位,比2018年提升43位,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为“年度十大最佳改革者”,位列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第7位。

1、市场准入大幅放宽。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改革商事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放宽金融业、制造业、农业准入。加大自贸试验区开放试点,开启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步伐。

2、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把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和“营改增”结合起来,2019年全年累计减税降费2.36万亿,2020年预计超过2.5万亿。对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繁琐手续进行清理,取消证明事项超过1.3万项。对中小企业实行普惠性优惠政策,清理涉企收费和降低融资、用能、上网、物流等成本。

3、注重公正监管执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的结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44个部门。推行“互联网+监管”。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实行全覆盖严监管。加大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4、政务服务更加便捷。各地推出“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服务事项清单化、标准化”等改革举措。北京市推出企业综合服务包,提供“管家式”服务。开办企业流程持续简化、时间缩短。仅2019年,新设市场主体2179万户,日均达到2万户,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5、法规政策逐步完善。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超过200份。各地还出台了专门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

二、优化营商环境仍然存在不足

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短板”,影响着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做实业的专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恒心。

(一)政务环境

1、政策的执行性。目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普遍存在着配套措施少、可操作性差等问题。一是涉及非公经济的部门众多,相互扯皮,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够用不管用、政策优惠难享用,操作难度大。二是政策兑现难,可补贴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影响民营企业现金流。三是政策执行主体设计不合理。例如,风电国补。

2、政策的制定。对于新兴科技领域出现的新事物,政策制定没有前瞻性,出现一哄而上,一管就死,不利于行业发展。例如,对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出现,开始没有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造成一哄而上,出现问题后加强监管,规范发展的公司也受到株连,影响行业发展。由于各地管理措施不统一,发展好的公司看不到前途;發展并不好的公司仍有生存空间。

3、政务服务的便利性。一是企业投资项目申报与核准,由于申报时间紧和地方政府不作为,项目被一拖再拖。核准流程,有的项目以往只需要参加环评,现在凡涉及的政府部门都要对其进行评价,都要请第三方机构评审,延误项目开工,造成权利寻租,影响企业的发展。二是政府为企业服务,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现象较为突出。在处理政商关系时甚至出现走极端,干脆舍“亲”而保“清”,不吃、不拿、也不干。工作中有一些人秉持“不干事就不出事”的畸形认知,习惯于做“太平官”和“无为官”,缺少了应有担当。有的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当了和尚不撞钟;有的新官不理旧账,前任领导定的事,后任不予理睬。以前的“亲而不清”变成“清而不亲”、勾肩搭背变成背靠着背、“脸难看、门难进”,变成了“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

(二)企业发展环境

1、要素供给的支撑性。一是要素获取的成本,即土地、资金、劳动力、电力、水等要素的价格,以及企业为获取这些要素所需要付出的额外成本。隐形收费、间接成本、服务缺失现象未消除。某些涉企部门尽管在收费项目上有了减少,但转嫁为第三方收费,好像与政府及涉企部门无关,实际上企业负担并没有减轻,企业生产成本加大。还有一些涉及到质量检测、消防生产、产品审验、环评、安评等方面收费极高,都是垄断性的,没有价格上的回旋,让企业难以承受。二是税费成本,企业综合税负成本和政府费用较高。增值税抵扣规则过于复杂、责任主体不清晰,部分涉企收费细则不明晰,使得中小企业难以享受扶持政策。

2、要素资源的流动性。一是资金获取的便利性,中小企业融资70%依靠间接融资,30%依靠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主要是银行,由于需要抵押物,大部分中小企业拿不到贷款。作为直接融资的股票、债券市场,门槛太高,中小企业进入不了。一些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小贷公司,由于融资难、风险高、税负重、监管错位等问题,发展受到影响。据小贷协会调研结果,个别省份有超过1/3的小贷公司退出市场。二是人才进出的便利性,依据政策规定,造成一些涉外房地产企业中外籍员工办理入境用工手续的申请时间比以往增加,致使涉外房地产公司成本大增。另外,由于对投资境外房地产的限制,使得在境外正常经营房地产的公司业务受到影响。。

(三)法治环境

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包括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法权力机构框架是否顺畅,执法部门是否采用统一标准,是否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例如,仲裁制度操作空间大,损害企业利益。仲裁委员会是由律师组成合议庭来办案,虽然仲裁法颁布十年,但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强,在多方利益勾连及缺乏具体法律部门监督下,办案时间久拖不决,造成企业利益受损。

(四)市场环境

一方面市场体系的公平性。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会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另一方面市场准入的透明性。仍存在制约和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隐性壁垒。

三、优化营商环境路径选择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精准把握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体系和方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营商环境能够进一步得到优化和提升。

1、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强化能力素质提升。通过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知识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推动干部知识和能力储备上新台阶,提升各级干部对营商环境的认识理解,认真梳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核心症结,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城市形象”的共识。二是强化实践历练锻炼。组织政务服务人员到市场主体实岗锻炼,换位体验。创设营商环境改革观察员队伍,着力破除干部队伍中“管理者”心态,实现由“我是管理企业的”向“我是为企业服务的”观念转变。让“自愿服务企业”的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果,真正做到企业、群众“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三是强化考核检查监督。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评价激励机制,科学准确评价部门、地方、领导干部及窗口人员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工作成效。提高营商环境在考核中的占比,做好评价结果应用,树立鲜明的激励导向。

2、着力提高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促进要素合理流动,提高市场化。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开资金、技术、信息、土地、劳动力、大数据、咨询管理等市场要素依法、快速流动,让企业开办经营更加便利。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处理和分级办理“一張网”,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进而全国通办。二是依法限定内容时限,加强法治化。除法定必须的要求外,有序刚性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缩短审批时间。明确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在营商环境优化过程中的职责边界及参与程度,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做到齐心合力。在国际国内领先标准外,还需要把社会综合治理、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指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作为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软指标抓细抓实抓好。三是等高对接国际标准,提升国际化。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定人定责定时,逐项落实。对标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进一步厘清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使开放的决心让外商放心、开放的政策让外商受惠,吸引更多跨国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国际社区、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文化消费场景,增加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有效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的国际化,提升重与国际接轨、相融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水平与品质。

3、确保规制实施常态长效。不断创造新的制度优势,推进规制实施常态长效,打造社会期待的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整合机制。深化政策统筹协调机构和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努力形成政策协同合力。严格执行政策出台前的专门咨询机制,防止政策作用出现偏颇,完善营商环境政策纠偏和迭代升级机制,尽量减少政策对经济活动的负面干扰。坚持政策实施督查督导机制,加快推进政策落地落实,尽量避免政策效应耗损,以保证政策效应充分释放。二是完善以实施效果为重点的政策评估制度。发挥好营商环境评价的引导和督促作用,以市场主体感受为依据,实施企业对政策的评价反馈以改进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既查找解决共性问题,又不增加地方和企业负担。三是密切关切市场主体关心的重点领域审批。聚焦重点难点,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刚性限定工程建设领域并联审批时间。加强技术创新,缩短接电时间,逐步降低市场主体电力成本。安全生产监管坚守底线,但不干扰正常生产。尽快实现主要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抓好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兑现,积极推行和落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举措。

4、加快完善服务标准示范。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在减少审批、完善涉企服务机制上下功夫,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强发展信心。一是务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构建统一规范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以标准化引领行政服务效能提升,逐步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二是有效促进各部门业务系统整合。统一各部门的数据编码、处理、共享和交换标准,在确保政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互联互通、协同共享,确保“只进一扇门,办完所有事”。三是完善涉企服务机制。利用运用好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完善企业问政平台建设,结合具有普遍性难点、热点问题,减少内部审核环节、减免不必要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推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最大限度地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条件和精准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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