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检与职能“1+1>2”协调联动监督模式的探索

2021-11-01 02:40邓小霞
锦绣·中旬刊 2021年12期

邓小霞

摘要:探索纪检与职能“1+1>2”协调联动监督模式,着力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协同性、有效性,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形成目标一致、统筹规划、步调协同、专业互补、资源共享的监督合力,推进专业监督与职能监督结合,业务监督与纪检监督结合,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纪检监督;职能监督;联动协调

发挥纪检监督与职能监督联动协同作用,不仅能有效利用内部监督资源,强化企业内控管理,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促使监督部门从高度看待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实现监督关口进一步前移,且能有助于加深业务部门职能监管,改变职能部门重业务轻监督管理的状况,增强职工的规矩意识,提高企业整体经营合规性水平和各部门业务工作能力,形成在监督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存在问题

(一)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业务部门对自身的职能监督重视程度不高,对职能监督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个别存在认为监督工作主要是纪检部门的事情,监督工作投入精力不够、思考深度不够。

(二)在工作机制上存在的问题。从工作推进来看,工作能够做到常态化开展,但对一些事项的监督没有持续跟踪、闭环管理,有些只有监督,对整改指导不够,督办不够。各方监督之间没有形成协同机制,合作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共享程度不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机制不够清晰明朗,被监督对象主体面临相同问题重复检查,问题整改督促落实不到位。

(三)在实践运用上存在的问题。存在监督计划不够科学,监督重点不够突出,监督力度不够持续等问题,错将日常工作检查作为职能监督工作,监督没有很好聚焦企业中心工作、关键领域、重要事项、薄弱环节。各监督主体孤军奋战、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沟通,监督成本高、监督效率低下,监督范围存在交叉部分及监督盲区。

二、协调联动意义

(一)从职责定位角度认识协调联动的必要性。坚守职能监督第一道防线,落实业务部门监管责任、纪检部门监督问责,严防“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现象,实现了监督关口进一步前移,做到抓早抓小,把许多问题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二)从规范企业治理角度认识协调的重要性。监督是企业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协调联动监督克服纪检监督对专业业务不熟悉导致的不会监督、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克服职能监督对问题发现和追责问责的情况,通过两者的联动协调,聚焦企业治理中的选人用人、经营运营、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头重抓,重点用力,把监督融入岗位、融入业务、融入管理,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监督闭环,构建全方位管理、全过程控制、全主体参与的监督联动协调工作格局,把监督融入企业治理,推进集团科学决策、依法治企、合规经营。

(三)从监督效能角度认识协调的客观性。持续落实为基层减负,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给基层带来压力,则要求多聚并措提高监督效能,合并监督检查项目,协调解决监督发现问题,共享监督成果。通过找准监督检查的关键环节,明确监督检查的要点,合理安排监督检查时间,高质量执行完成监督计划,提高发现问题、预防问题、化解风险的能力。同一业务链相关部门之间加强沟通、配合、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将原本分散的监督信息汇聚起来,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信息共享方面形成常态,为解决有关问题提供全方位、多视角的信息支撑。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管理监督意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循序推动广大干部职工从“知道—理解—认同—执行”的层次不断深化认识。站在政治的高度看待业务工作,重点把握落实部门监督责任的核心内容,在日常的管理和监督上下功夫,扎实抓好业务领域的“管”和“治”,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

(二)压实监督责任主体。部门管理监督是党委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理解“构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指挥,纪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监督工作格局”的精神内涵,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担当意识,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重要事项亲自安排,重点任务亲自督办,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涉及人财物管理的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将职能监督作为各职能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之一写入绩效合同,以考核的方式倒逼职能监督工作的落实落地。

(三)理清监督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责等文件,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梳理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及其业务内容、开展工作的制度依据。找准监督检查的关键环节,明确监督检查的要点,合理安排监督检查时间,制定部门年度职能监督计划,作为开展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指导性依据,按照计划有序开展监督,使监督内容清晰明了,监督任务导向精准。

(四)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建立职能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备案工作机制、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及问题整改督促机制,为“不会用”支招,将“用不好”规范,为职能部门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提供有力抓手。建立监督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组织各监督主体集中汇报和讨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把职能监督工作列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并作为重要议题列入部门工作会议讨论研究部署,为压实联动协同监督提供机制保障。

(五)打造联动信息平台。利用大监督平台系统集成监督力量,为各方监督力量提供規范流程,实现发现问题——跟踪整改——评价销号——移交机制——问责追责——成果运用的闭环管理,促使纪检监督与职能监督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将“多股绳”拧成“一股劲”,形成既各有侧重,又环环相扣的监督系统,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促职能监管常态化,抓业务领域再监督.关维东.现代国企研究中国铁道建筑报.2021年

[2]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形成合力.吕义斌.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

[3]构建内部“大监督”格局,全面提升国有企业治理能力.李泽扬.中国广州网.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