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笛卡尔“身心统一体”和“身心相互作用”之间的关系

2021-11-10 06:03王妍钦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2期
关键词:霍夫曼

王妍钦

摘要:笛卡尔对心灵和身体的研究为后来我们能够更好的认识它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思维实体和广延实体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也为笛卡尔身心二元论在哲学界树立了牢固的形象。本文主要基于霍夫曼(Paul. Hoffman)和罗泽蒙德(Marleen. Rozemond)的立场对笛卡尔的“身心统一体”和“身心相互作用”之间的关系做一个简要的阐释,并且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即前者作为后者的前提而存在。

关键词:身心统一体;身心相互作用;霍夫曼;罗泽蒙德

笛卡尔经常被描绘成西方思想史上的创新者,因为他的心灵和身体二元论。他认为思维事物和广延事物是截然不同的实体。但评论家们基于这两种实体,提出了第三种实体--即笛卡尔的身心统一体。那么,就心靈与身体以及两者之间的统一体有什么关系,我将在接下来的文本中具体分析。

一些学者反对笛卡尔二元论的主要理由是,一旦把心灵和身体区分为真正不同的实体,就不可能对它们之间的联系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因此,身心统一体这个问题经常被认为是解释心灵和身体怎样相互作用的原因。也就是说,思想在心灵中是如何在身体中产生运动和身体的运动如何在心灵中产生感觉、欲望和情感。霍夫曼引用肯尼(Anthong Kenny)的文本说明这一困惑:“根据笛卡尔的原理,我们很难看出一个无广延的的思维实体是如何引起一个广延的非思维实体的运动,以及这个广延的非思维实体是如何在这个无广延的思维实体中引起感觉的。” 然而,霍夫曼在笛卡尔的第六沉思中,站在三元论的角度得出令他满意的答案:“这些饥饿、渴、疼痛等等的感觉,只不过是由于心灵和身体的混合而产生的混乱的思维样态。”

我们之所以产生饥饿、渴、疼痛等感觉,是由于身心统一体。说明身心统一体在身体与心灵之间的相互作用上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由于身体受到伤害,心灵伴随着产生疼痛的感觉,两者之间在身心统一体的作用下相互作用。由此,身心统一体是解释身心相互作用的原因。当然这是站在三元论的立场上,因为他们通常把身体统一体当做除心灵和身体之外的第三种实体。这第三种实体包含心灵实体和身体实体的属性,因此,可以作为推动两者相互作用的原因。

同时,霍夫曼还提出笛卡尔对于身心统一体问题的解决,认为这是基于他对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两个基本教义的保留。其一是形式质料说:心灵与身体作为形式与物质相联系,而作为结果的复合体的人本身就是一种实体。其二是行为与激情的同一性,即当一个因果主体作用于某物时,这个主体所做的行为和被作用某物所经历的激情是相同的。

本文主要以亚里士多德第二种学说为讨论依据。对于亚里士多德学派来说,因果关系的范例就是当一个人举起一个花瓶,结果是花瓶被举起来了,而原因可以看成是做举起的人或者是这个人的举起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为结果是原因之后的事件或过程是错误的,因为确实只有一个事件或过程。一个人举起花瓶的过程和花瓶被举起的过程并没有什么不同,这就是行为和激情的同一性。根据霍夫曼文本中笛卡尔做的相关解释:

“我注意到,无论发生什么,哲学家们通常称其为,对发生的主体的一种激情,以及对使其发生的主体的一种行为。因此,虽然施动者和受动者常常差别很大,但行为和激情却始终是同一件东西,它们有这两个名称,因为它们可能涉及两种不同的主体。”

由此,依据三元论的立场,行为和激情的统一性属于身心统一体,当身心统一体发生作用时,心灵和身体也发生同样的作用。心灵实体是产生思维情感的场所,而身体实体是产生行为的场所,如果说二者的结合可以产生别的什么东西,那一定是他们之间具有统一性,才能够使行为和激情的同一性很好的作用于这两者,这样才能够理解心灵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然而,作为二元论拥护者的罗泽蒙德基于笛卡尔捍卫身心合一的“感觉”的观点,对“身心统一体”和“身心相互作用”做出类似的解读。他认为在身心统一体的基础上产生感觉,那这和“身心统一体”与“身心相互作用”之间有什么关系呢?我做出如下论证:

罗泽蒙德基于笛卡尔认为身心统一体是感觉的来源而特别强调了感觉的两个特征:一是,感觉出乎意料地来到我们的身体,并由身体产生;二是,感觉的性质是由于身心统一体。由此,说明感觉由身体导致并在心灵中产生,心灵和身体在这里存在着相互作用并且是在身心统一体的基础上。正如罗泽蒙德所说:

“评论家们有时会争辩说,笛卡尔认为这种相互作用根本没有问题。他们注意到他对加桑迪(Gassendi)反对相互作用可能性的反对特别引用了他在1646年1月12日写给克莱尔色列(Clerselier)的信,在信中笛卡尔似乎否认了心灵和身体是不同种类的实体,这就导致了他们相互作用的问题。但就在他做出这一断言之前,他承认要理解身心互动需要一个解释;他评论说,这种相互作用是可能的,但对它的解释‘以解释灵魂和身体的结合为前提’。”

显然,笛卡尔想要表达的是他承认要理解身心互动需要一个解释,这种相互作用是可能的,但对它的解释“以解释灵魂和身体的统一体为前提”。

当然,这不是笛卡尔阐明这一立场的唯一场合。罗泽蒙德通过在笛卡尔1643年5月21日写给伊丽莎白的信中得出相同的论证:

“最后,对于心灵和身体结合在一起,我们只有它们统一体的概念,这取决于灵魂推动身体的力量和身体作用于灵魂、使灵魂产生感觉和激情的力量。”

在笛卡尔看来,身心统一体具有统一的概念,取决于灵魂推动身体的力量和身体作用于灵魂、使灵魂产生感觉和激情的力量。所以,要理解相互作用,需要在身心统一体的前提下。

通过以上对霍夫曼和罗泽蒙德文本的解读,我们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那就是,不论在谁的视角,不论通过什么立场,笛卡尔都想表达一个观点,即心灵与身体是不同的实体,并且心灵与身体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身心统一体”。心灵与身体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关系,但必须有一个前提,便是身心统一体,如果没有这个媒介,两者之间的互动很难达成。因此,身心统一体在解释身心互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献

[1]Kenny,A. Descartes: A Study of His Philosophy[M]. New York: Random House,1968:222-3.

[2]Haldane,E., and G. Ross,trans.The Philosophical works of Descartes[M].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Reprinted with corrections 1931)1911 :2:56;7:81;1:328;VII 81/CSM 11 56;VII 437/ CSM II 294-295.

[3]Marleen Rozemond.Descarte's Dualism[M]. England: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and London.1998:175-176.

注释

①Kenny,A. (1968). Descartes: A Study of His Philosophy. New York: Random House.222-3

②Haldane,E., and G. Ross, trans. (1911). The Philosophical works of Descart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Reprinted with corrections 1931) 2:56; 7:81

③Haldane,E., and G. Ross, trans. (1911). The Philosophical works of Descart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Reprinted with corrections 1931) 1:328

④Marleen Rozemond, Descarte's Dualism.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and London, England.P.175

⑤同上PP.17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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