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融合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

2021-11-21 19:37
当代旅游 2021年26期
关键词:文旅文化遗产景区

李 丞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广西南宁 530023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高品质精神生活的需求也越发强烈。随着文化和旅游融合的新时代的到来,非遗项目融入旅游项目和旅游景区也越发频繁,带动了旅游业的持续繁荣发展,但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不足和挑战,因此,笔者以文旅融合为背景,对非遗保护传承传播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探析。

一 文化与旅游

文化是重要的旅游资源之一,同时,旅游也是一种文化生活方式。国内学者将旅游文化定义为“一个民族的共同的文化传统在旅游过程中的特殊表现”[1]。因此,“旅游是经济性很强的文化事业,又是文化性很强的经济事业”[2]。全社会文化素质的提高是旅游业发展的根本前提,而旅游业的外延拓展与内涵挖掘,则需要旅游文化的指导。文化是旅游业发展的灵魂,旅游文化与旅游活动的关系,就是旅游理论与旅游实践的关系,两者相互作用与影响。2018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的成立,标志着“诗和远方”走到了一起,标志着文旅融合新时代的到来。

文旅融合,即是为旅游业注入文化的灵魂,同时将以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文化资源变成旅游资源,通过不同的技术手段和商业模式把文化展现出来,从而实现增强文化自信和传播中华文化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人民对包括文艺作品在内的文化作品的质量、品味、风格等的要求变高,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以及民间文艺、群众艺术文艺等各领域都要跟上时代发展,把握人民需求”,强调要相关产业的手段和技术对文化艺术的创造性利用[3],这一思想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二 文旅融合背景下非遗传承传播的机遇

(一)非遗资源融入旅游项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体现着我国一个区域或民族所特有的民风民俗和价值观,是重要的文化财富。近年来,随着文旅融合新时代的到来,《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颁布实施以及各省区市支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地方性指导意见的出台,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示与体验为主题的非遗旅游项目蓬勃发展。非遗旅游项目的开发,是在保护非遗项目的前提下,将非遗项目融入旅游景区中,让景区更具有吸引力。旅游体验中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项目,不仅能够让游客从旅游中感受我国的文化、历史和社会变迁,也能凭借非遗项目蕴含的文化底蕴吸引游客前来景区游玩,既提升了景区的知名度和经济效益,也通过旅游方式实现了非遗的传承与传播[4]。贵州省黔东南州积极探索以“非遗体验”为核心驱动力的旅游景区业态新模式。当前已将侗族大歌、侗年体验、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蓝靛染技艺、苗年体验、吊脚楼营造技艺、苗族飞歌、苗族芦笙舞、银饰锻造技艺、刺绣、蜡染等非遗元素和产品融入了州内西江苗寨、岜沙苗寨、肇兴侗寨、镇远古城、丹寨万达小镇等重点旅游景区。这也是促进以非遗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举措[5]。

(二)旅游项目支撑非遗项目传承传播

相较于其他文化形态,非遗的传承和传播比较特别,旅游项目开发能够为其提供更加良好的体验感和体验空间,并在传统传播传承模式中加入新的活力和吸引力,让游客在参观、参与、体验当中获得文化知识,也让非遗传播焕发新的活力。通过旅游产业的开发,非遗项目可以以新的面貌和方式展现在广大游客面前,从而满足游客的感官需求。游客通过体验非遗旅游项目,能够深入了解非遗项目以及当地民俗、民风等,不断坚定人们的文化自信,提升人们对非遗传播的责任感,并主动参与到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传播中。

三 文旅融合背景下非遗传承传播面临的挑战

(一)非遗传承传播与旅游融合机制不健全

文旅融合对于非遗传承和传播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在旅游项目中加入非遗项目,能够使部分濒危的非遗项目走出困境;但另一方面,由于非遗项目的特殊性,它的传承和传播既要重视社会效益也要关注经济效益,不能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传承规律。例如在部分非遗旅游项目的开发、执行等流程,仅依靠民间力量进行研发、策划,缺乏政府机构和职能部门以及专业团队的指导、协调,因此很容易造成非遗旅游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非遗资源使用和开发过度,导致项目出现组织混乱、规划不足、设计和创新理念受限等问题。因此,加强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以及各旅游企业和相关专业机构的参与显得尤为重要。需构建工作协调机制,协调非遗保护传承传播和旅游项目开发,搭建专业沟通协调平台,拓宽非遗旅游项目开发的交流互鉴渠道,这将有利于推动非遗项目系统保护传承和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二)非遗项目内涵开发不充分

目前,我国利用非遗资源开发的旅游项目非常多,也吸引了大量游客进入景区感受非遗项目。其中一些景区的非遗项目蕴含着丰富的民俗、历史、艺术、经济价值,但在旅游项目开发中忽略了这些方面的研究和挖掘,使得非遗项目的价值没能完全体现,也无法提升旅游景区的知名度和内涵。例如,一些景区传统戏剧、舞蹈等类别的非遗项目,大多注重节目的观赏性、游客参与度和景区消费量,对项目所蕴含的价值没有进行深入的宣传,因此这些旅游项目仅仅是吸引外地游客,引导游客拍照、消费等,忽略了通过旅游进行文化传播和教育的功能。甚至个别旅游项目为了提高收入,在非遗项目中加入不属于该项目的其他元素,甚至扭曲文化内核[6]。既没有充分发掘非遗的丰富内涵和价值,没有对非遗项目进行传承传播,也不利于文化旅游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非遗资源无序过度开发

非遗项目与旅游景区融合的过程中,展示方式往往局限于在景区的陈列、舞台式展演等形式,也出现了非遗资源的盲目开发和过度开发,导致其真实性缺失、体验性不足、过度商业化等一系列问题。在文旅深度融合过程中,促进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不断提升非遗的场景化体验。

非遗旅游是将非遗项目真实具体地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旅游项目。近年来部分非遗旅游项目出现了虚假、扭曲、过度商业化等导致非遗项目失真的问题,究其原因,就是对非遗场景的真实性认识不足,非遗展陈、展示、展演、体验活动形式单一。因此,为推动非遗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就要利用生活化的场景来营造非遗场景的真实性空间,增强非遗展示互动性、渲染非遗活动代入感,这些融入真实生活空间的场景营造,更能让游客感受到真实浓郁的本土文化氛围和魅力。

四 文旅融合背景下非遗传承传播的对策

(一)形成团队合力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

设立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专业研究和开发团队,探索非遗项目与旅游景区融合发展和传播路径,开展非遗项目以及旅游景区开发研究,形成理论与实践互鉴的融合发展机制。各级地方政府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为非遗旅游项目开发和实施提供政策支持,完善相关非遗传承传播制度和文旅融合制度,形成规范有序的发展机制。

例如,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组织举办全国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征集宣传活动,经推荐、评选全国各地共提出12条非遗旅游路线。北京推出“中国名片”—北京城市中轴线非遗主题旅游线路,以“内和外安,天人合一”为理念,融入天坛传说、前门传说、便宜坊焖炉烤鸭技艺、同仁堂中医药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载体,让游客在领略非遗故事、体验非遗技艺的同时,深入感受首都北京的京味文化和古都风韵。浙江推出“浙江西南畲乡非遗技艺体验游”线路,由东阳木雕、景宁廊桥、瑞安蓝夹缬等非遗体验项目串连而成的“浙西南畲乡非遗技艺体验游”,将线路沿途丰富的人文古迹、乡村风光与传统非遗技艺深度融合。广西推出中越边境非遗之旅线路,主体为长达1000余公里长的中越边境广西段,悠久而丰富的骆越文化,孕育出激情澎湃的南宁马山会鼓、高亢亮丽的百色民歌、悠扬悦耳的崇左天琴艺术和世界文化遗产-左江花山岩画。绚丽多姿的民族非遗体验和中越边境的奇山秀水,让中越边境非遗之旅充满无限惊喜。通过不断强化与相关机构、非遗传承群体的深入合作,设计、运营非遗主题旅游线路,活动推动极大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使广大旅游企业充分利用丰富的非遗资源获得一定鼓励、支持。全国各省非遗主题旅游线路的展示、推介,不断提高非遗传承实践水平,为旅游业注入更加优质、更富吸引力的文化内容,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独特优势,为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注入新的更大的内生动力。

(二)在旅游项目中强化非遗项目知识普及

面对当前旅游景区中非遗项目介绍流于表面、缺乏专业性,项目参与感和体验感不佳的现状,旅游景区应加强自身对景区内非遗项目的了解程度,并将收集的资料和信息梳理核对后,在景区内向游客们进行深入普及。同时充分调动游客手、脑、眼,在接受非遗知识的同时体验非遗项目。可以通过开展当前较为流行的“研学”形式进行知识普及。例如贵州黔东南州结合自身非遗资源优势,将本地区非遗保护示范基地、非遗传承中心、非遗传习所等非遗场地串联起来,形成非遗研学旅游线路,推出了“苗疆非遗研学主题体验走廊”和“百里侗寨非遗主题体验走廊”等精品非遗主题旅游线路,为游客提供民俗活动、传统饮食制作、传统手工艺制作体验等具有当地传统文化特色的体验型服务类产品,有效推动非遗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让游客在玩中学[7]。

(三)持续扩大非遗旅游宣传范围

一是持续打造非遗旅游品牌。将非遗项目中的乡土文化基因与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旅游景区相融合,不断增加旅游项目的文化内涵,打造有影响力的区域性非遗旅游品牌。例如广西利用壮族祖先“布洛陀”传说,举办布洛陀民俗文化系列节庆活动,吸引了大批游客前往广西田阳县旅游。又如,贵州省以举办舞龙嘘花、苗族姊妹节、苗年、侗年、独木龙舟节、仰阿莎文化艺术节、侗族大歌节等非遗和传统民族文化节庆活动为契机,以丰富的民族文化展示活动为载体,积极打造凸显民族旅游特色的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充分满足游客“求新、求奇、求知、求乐”的旅游愿望,吸引更多海内外涉旅企业和游客到贵州感受美的风光、美的味道、美的人文、美的生活,撬动文化旅游市场,树立了品牌形象。

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传播。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传播要紧跟新时代发展步伐。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鲜明的地域特点,大众传播媒体更需要加强地方性合作,合作创建地方非遗话题和地方非遗文创产品,帮助全国各地尤其是贫困地区,挖掘非遗文化内涵和市场价值。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项目展示、线上非遗旅游、直播带货、短视频教学等,扩大非遗项目的宣传和展示范围,让更多网友足不出户就可以体验非遗旅游的魅力。同时也可以通过影视、音乐等方式展示非遗项目,从而实现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同步宣传[8]。

五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旅融合为非遗项目提供了良好的传承与传播平台,非遗项目也为旅游项目和旅游景区注入了更多的文化内涵。当前非遗项目与旅游景区的融合发展仍处于磨合阶段,存在一些不兼容、不协调的问题。面对当前的问题,我们应在不违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律的前提下,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团队和多方合作,形成专业规范的开发和发展模式,加强普及和宣传力度,让非遗项目真正在文旅融合背景下能够更好地传承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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