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研究

2021-11-22 15:51杨建平
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 2021年7期
关键词:政务运维统一

杨建平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深圳市 518110)

1 “互联网+人社”建设必要性

1.1 建立数字服务型政府的需要

国务院先后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 号)等文件,明确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部署,对我国的政务服务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是对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新要求新部署。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充分开发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立数字服务型政府,进而推动和促进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方式创新,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2 人社业务发展的现实需要

对于当前人社部门的服务工作来讲,仍存在业务种类繁多、服务流程环节密集、信息共享合作范围不断扩大等问题,随着此类问题不断凸显,导致人社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大大下降。而人社工作作为政务体系中的关键一环,涉及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需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向服务型方向积极转变,将人社工作与“互联网+”创新技术及创新模式相结合,提升人社信息化建设水平,

进而不断提升人社政务工作的高效性、便民性,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1.3 先进信息技术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当前,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互联网、智能业务流程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智慧人社建设提供了技术保障。在智慧人社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将先进信息技术应用于人社信息化建设中,更要注重技术本身与服务理念的结合,积极谋求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实现技术创新驱动发展。

2 人社信息化建设问题

近年来,人们逐渐意识到人社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性,“互联网+人社” 得到快速发展。然而,数据共享性及系统联动性差、技术及业务标准规范不统一、互联网思维亟待优化等问题仍然突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互联网+人社”发展的步伐。

2.1 数据共享性及系统联动性差

“互联网+政务”的前提是政务信息化系统集中建设。目前各级人社部门信息化系统独立建设,各业务部门信息系统之间割裂明显,系统框架存在较大差异。而在进行国家级、省部级人社信息化工作调整部署时,需要各级系统同步进行相关改造对接工作,工作任务量较大,能否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对各级人社部门都是巨大的考验。同时各业务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及信息交换不充分,“信息孤岛”局面的产生导致数据的共享性、一致性及准确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对人社部门的工作效率乃至后续人社信息化系统的统一化建设与发展造成了较为不利的影响。

2.2 技术及业务标准规范不统一

“互联网+政务”的基础是业务标准化、技术标准化的统一。然而,由于之前的人社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筹划,导致各部门各系统之间的信息资源处于封闭半封闭的状态。不论是人社系统内部还是与各政务系统之间,系统建设的技术、数据标准未形成统一规范,系统业务流程设计未进行统一规划,系统间缺乏开发接口及有效交互,地区间政策细节存在差异,导致对于同样的数据在不同系统中数据指标不一致,出现信息数据异常问题,对人社信息系统后续的数据归集、资源整合、数据集中、应用集中及人社政务流程互通互联造成不利影响,增加了人社信息化系统一体化建设的成本。

2.3 互联网思维亟待强化

“互联网+政务”的核心是履行职能、政务流程优化再造和网络化。互联网+人社信息化系统建设,旨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和更便捷的人社综合性服务,进而加快服务型政府的构建,然而在系统建设中,服务部门互联网思维缺乏问题凸显。部分人社部门信息化过程中只是将线下的业务流程直接套用到信息系统中,忽视了互联网+政务建设的真正目的,跨部门、跨系统的政务联动及数据共享仍待加强;另一方面,针对人社信息化系统的宣传推广也较为缺乏,同时存在系统操作复杂度较高,用户体验不友好等问题,从而造成群众对人社信息化服务的知晓度及满意度不高,针对互联网+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仍需优化,提升政务系统智能化与群众满意度。

2.4 系统建设保障不足

“互联网+政务”的保障是人员层面、技术层面及运维层面的有效支撑。人社高效信息化系统建设是一项较为复杂的信息系统工程,存在建设周期长,项目包含范围广、子项目众多、需求较难统一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完善的系统以及专业的技术人员运维来进行支撑。当前大部分地区的人社信息化系统尚未形成完善的运营机制,存在运维标准不统一,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系统的正常运行。另外,当前很多地区的人社信息系统部门工作人员并非信息化专业出身,对相关信息化建设内容了解较少,难以顺利的开展系统建设运维任务,从而导致人社信息化系统建设及支撑运作无法得到有效的人力资源保证。

3 人社信息化建设目标

3.1 加强数据共享,促进业务协同

实现人社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是数据共享。通过人社信息化系统,打破系统间隔阂,实现数据共享,促进业务协同。

(1)完善数据共享平台,将国家、省级数据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共享接口统一封装和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数据共享体系,奠定转型升级基础。

(2)全面梳理业务数据数据需求,便于统筹规划。

(3)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指定数据归集指标,归集频率,明确归集责任归属,定期进行归集。

3.2 依托互联网技术,强化人社公共服务

运用区块链等互联网先进技术,建立“数字身份”,实现“电子档案”,解决传统模式下身份认证困难、业务办理繁琐等问题,推动业务系统信息共享共用,实现业务全流程管理,全面推进人社事项在线办理,提高服务水平。

3.3 以大数据应用为支撑,提升业务服务能力

以人社系统的数据流转为基础,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创新建立监督模型,对业务运行过程中的重点指标、重点进行实时监督,自动预警,实现监督方式从事后纠正延伸至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全程控制,及时解决管理漏洞,提升服务能力。

4 建议

为解决当前人社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人社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从而提升人社系统服务水平和能力,在人社信息化建设中应注意加强顶层设计、统一系统规范、强化互联网思维及巩固系统运维等四个方面内容。

4.1 推进人社系统省级集中

为贯彻落实“互联网+人社2020 行动计划”要求,建立“互联网+政务”体系,需加快人社信息化系统省级集中建设速度,全面提升人社服务水平。

(1)需要针对各级人社部门核心业务信息进行省级统筹规划管理,以基础信息库建设为突破口,推动应用系统联动整合;以核心业务系统集中为重点,推动业务数据集中共享。统一人社公共服务渠道,提升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业务协同能力,实现人社政务升级一体化。

(2)发挥省级人社政务一体化平台统一管理、科学决策及数据集中的优势,针对基础数据信息进行清理转换,确保省级平台基础信息的唯一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积极引导各系统间数据资源共享及信息交换,保证数据动态实施更新的同时,为各级业务系统提供更加优质的数据支撑。

4.2 推动人社系统及业务流程标准化

业务标准化及技术规范化是互联网+人社信息化建设的基础。针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级人社系统业务流程不统一、政策差异化及数据指标项标准不一致等问题,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改推进:

(1)规范各地执行政策的标准。执行政策的统一是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的前提,由省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以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为基准,以规范人社政务标准为目标,梳理各地区当前政策信息,针对存在矛盾点、与规范标准不一致的相关政策,及时整理完善,保证全省各人社系统政策统一。

(2)业务流程的统一再造。通过组织各级人社业务骨干对现有人社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及优化,按照省级集中业务标准进行整合及二次设计,系统内部实现业务经办规程规范化,对外服务实现业务办事指南标准化。

(3)技术应用及数据指标项的梳理规范。一体化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代码框架、数据指标不一致的情况,需要针对问题制定详细的代码重构计划及数据指标统一规范,保证最大程度的实现技术及数据标准统一化,进而实现系统的集中部署和有机融合、数据的向上归集和高效整合。

4.3 强化互联网思维,提升服务能力

互联网+人社信息化的建设绝不只是业务流程从线下到线上一个简单的实现,实现人社政务的方便于民,服务于民才是最终目的。强化互联网思维,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用户体验为核心,信息化服务方式不断寻求突破创新,从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提升人社政务服务的办事效率,进而提升人民对政府的满意。同时需要强化系统的引导使用及宣传工作,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政务人员,针对办事群众进行现场系统培训,引导群众线上政务办理,同时整合各方面宣传资源,将人社政务办理与信息化系统宣传融合一体,真正做到服务群众到哪里,宣传工作引导就到哪里。

4.4 巩固系统运维,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随着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政务内容多元化、群众办事需求多样化,提高系统建设及运维质量,已成为保障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目标。首先要建立起全省统一的系统运行支撑体系,针对业务需求调整、运维标准制定、安全管理规范等,统一由省级部门进行可行性、合理性评估,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进行充分的系统功能性、安全性、易用性测试,保障系统顺利升级部署。其次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引进培养一批既懂技术又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团队,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储备;加强日常相关专业人员技术能力提升及业务水平培养,促进技术团队的能力素质提升,同时政策上制定良好的激励机制及制约措施,提升团队稳定性。

5 结束语

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发布多个文件,明确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部署,对我国的政务服务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人社业务的发展也对人社系统的信息化发展提出了新的需求。因此,将人社工作与“互联网+”创新技术及创新模式相结合,提升人社服务水平,已成为人社政务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然而当前人社信息化建设存在数据共享性及系统联动性差、技术及业务标准规范不统一、互联网思维亟待强化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文章指出人社信息化的建设三个目标,一个是要加强数据共享,促进业务协同;二是要依托互联网技术,强化人社公共服务;三是要以大数据应用为支撑,提升业务服务能力。最后,文章对人社信息化建设后续发展给出了相对客观的发展建议,即要推进人社系统省级集中;要推动人社系统及业务流程标准化;要强化互联网思维,提升服务能力和巩固系统运维,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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