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协助执行的困境与对策

2021-11-24 15:03吴联栋
法制博览 2021年4期
关键词:协助执行法务部被执行人

吴联栋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温州 325000)

一、银行协助执行的含义与发展现状

(一)银行协助执行的基本含义

现阶段关于协助执行明确概念还未具体,但多数学者在其定义上,基本认为,银行协助执行主要是指银行按照相关法规的具体条例,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帮助法院落实判决书的生效或者辅助法院进行执法的行为[1]。从业务实践看,银行协助执行的工作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对执行状况和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统计、跟进和协助处置;二是协助有权机关调查取证[2]。

(二)银行协助执行的法律基础

在银行协助执行过程中,有较为密切联系的文件较多,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三十条和《适用意见》第二百八十条、第二百九十条、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百九十二条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3],人民法院作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此外,《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等法律条文也说明了银行的相关责任。但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在实践过程中关于协助执行的流程、具体手段等较为务实的基本内容并未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4]。因此在具体实践中,还需要依靠相关司法解释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依据。

(三)银行协助执行业务的操作模式现状

银行协助执行业务现行主要是由持执法证件人到银行营业网点,银行依据执法机关提供的法律文书和相关手续,经内部审批后,由人工逐笔予以协助。

现阶段的主要操作模式为,法院通过派遣执法人员对接、寄送法律文书等形式[5],告知银行网点相关执行内容,结果内部审批后,由银行法务部工作人员进行对接、协助。此外,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使用信息技术进行协助的方式也广受银行与法院的欢迎,较大程度地提升了业务效率与质量。

二、银行协助执行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协助执行效率低下

首先是人民法院对账户的查询控制手段有限,不同金融机构不能相互查询,不同地区、不同营业网点不能相互查询,查询、冻结、扣划业务必须现场办理,而且因为开户手续简单,案件当事人时常可以在异地不同网点开设多个账户,查询、统计的难度较高,导致可能出现冻结不及时、超额冻结等情况,从而使得协助执行效率下降[6]。

其次是工作人员的不熟练。由于协助执行业务内容繁琐、复杂,部分银行的工作人员对于相关法规不熟悉、对于业务流程不娴熟,导致办理时间被延长,从而加大了执行文件无法落实的可能性。

(二)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偏低

一是,由于部分有权机关在与银行进行对接时,缺乏较为详实的金融知识,导致突发情况出现时(如资金以线上渠道被转移),将责任归结到银行方,从而造成双方的矛盾。又如,在协助过程中,当客户通过网上银行等渠道将存款支取的,有权机关往往认为银行通风报信,而从未考虑存款通过其他渠道被支取的可能性。

二是,规范做法有待明确,由于部分执法文书上,对于具体的操作内容没有明确的规定。如一个冻结通知书上写了多个账户,但又不明确每一个账户的冻结金额,导致银行可能出现冻结资金不足或者超额冻结的情况,从而导致被执行人与银行方的矛盾发生[7]。

三、优化银行协助执行的对策

(一)优化银行法务部工作机制

想要提升协助执行效率,就需要在岗位上实现相关操作流程规范化、标准化,有效规避由银行内部引起的法律风险。

一是,相关人员在对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统计、跟进和协助处置时,需要充分与法院工作人员沟通,了解较为详细的信息和案件审理需要,从而让信息统计更为详细彻底。

二是,设置“专人专岗”,加强专业化程度,简化不必要的流程以提高查询、冻结、扣划效率,更好更快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完善银行法务部内部规章制度,解决在具体工作中关于如何操作、操作范围等方面的问题。

四是,建立协助执行争议处理机制,在与法院出现具体矛盾时,及时开展补救措施,开展协调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实现问题的有效解决。构建信息化的交流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快速互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与法院进行对接时做好协助执行准备工作

首先,银行法务部工作岗位在进行不良系统财产数据动态管理、登记工作以及对各清非科跟进的案件进行统计及分析时,可以采取多渠道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为查询银行存款奠定基础,而且为了提升效率并节约执行资源,可以做好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尝试采取集中查询的办法。

其次,强化银行法务部的争议协调能力,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收集相关证据,明确责任的主体,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与法院保持密切的交流,在银行的操作模式上,争取获取法院的理解与支持。

最后,对相关案件中的财产明细进行动态掌控、分析和管理时,要按照法院要求进行合法操作,还要需要优先进行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内容确定,对于有争议的、不明确的内容,及时提出异议,确立在本次协助执行中的具体操作以及可能需要用的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便于在实践操作中正确处理协助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争议。

(三)明确银行法务部岗位责任

银行法务部岗位在依照协助执行书进行工作时,对相关需要进行详细询问,了解其对于银行、对被执行人的具体需要,以及未来的工作方向。

银行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进案件管理,在跟进的的一周、半个月、一个月分别定期进行账号情况动态汇报,形成定期报告文书,交由法务部门和法院进行查阅,对案件相关账户进行管理的员工直接负责掌握数据管理的第一责任,一旦问题发生优先问责一线工作人员;同时设置一定额度的工作绩效奖金,计入月工资奖金项。

银行法务部及时跟踪一线对接人员在案件跟踪管理过程中的的工作状态及绩效情况,适时与用人部门沟通一线对接人员工作情况,将工作能力不足的人员进行调换、调整,做到人岗匹配,提升对接工作效率。

在经济金融形势变革时代,对协助执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议增加协助执行岗位工作条件,定期不定期参加法务培训,同时还要建立银行协助执行团队等。

四、总结

随着银行的业务的发展,以及法制建设的进一步推行,银行协助执行业务工作量开始显著加大。但近年来,银行因未合理履行协助执行义务而被司法机关处罚的事例时常发生,在此背景下,银行有必要了解协助执行业务中的问题,及时优化银行法务部工作机制、做好与法院进行对接时的工作准备以及健全协助执行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与法院的对接工作并落实银行法务部岗位责任,从而有效避免协助执行业务引发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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