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介入大学生参与非法传销的策略研究

2021-11-24 16:02阳忠艳
法制博览 2021年29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社工人员

阳忠艳

(云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1)

传销包括广义的直销和狭义的直销:广义的直销是指没有固定地点的销售,如直接行销、自动售卖等;狭义直销包括单级直销和多级直销。传销组织通常打着直销的名义,宣传其公司是直销,与传销完全不同,组织有产品销售,但是当大学生被骗入传销后,通常会出现“只见交钱不见货”的现象。在我国《禁止传销条例》实施以后,传销取代了以前的“传销”“变相传销”“非法传销”等术语,成为此类非法行为的总称。简言之,传销涉及原有的多级传销行为和违法的单级传销行为。[1]该条例第七条对具体的传销行为进行了如下界定:“(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上述规定可以概括出三种经典传销行为方式,即“拉人头”“收取会费”和“团队计酬”。

一、传销案例

刘某,女,家庭贫穷,性格内向、自卑,朋友较少。2019年大一放寒假时,被其兄长以打寒假工为由邀她前去重庆,她兄长将其带到传销组织窝点,她被成功“洗脑”。她花了6800元买了两套该组织宣传的化妆品,但是从未得到过实物。在传销组织待了一个多月,本打算退学,幸运的是,快要开学的时候,该组织瓦解了,她便回到了学校继续上学。此后她的心理受到了创伤,觉得自己愧对家里人,很长时间都没有走出来。后来她还花了大量时间去参加一个直销公司,但是加入两年后没有任何成就,便逐渐退出了。

二、大学生参与非法传销的危害

一是影响大学生健康成才。参与传销的大学生会逃课、无心学习,甚至休学、退学,放弃学业。这会严重影响大学生的顺利毕业,影响其健康成才。二是家庭遭受重创。大学生参与传销,其家人可能会对受骗大学生进行责备,更有甚者家庭支离破碎。如果投入的资金过多,会消耗家庭资源和钱财,让原本正常的家庭生活被打破,可能因此而走上负债之路,其家人的身心也会备受煎熬。三是浪费高校资源,给高校风气造成负面影响。大学生参与传销后,原来的高校需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其进行解救,这会造成高校资源的浪费。且一个学校参与传销的人数过多,会影响该校后续的招生,阻碍其发展,给学风和校风造成负面影响。四是影响社会稳定。当众多知识水平和智商较高的大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时,非法传销组织就会变得更具欺骗性和吸引力,更容易欺骗和迷惑社会其他成员,这会进一步加剧经济秩序的混乱和社会不稳定。[2]

三、大学生参与非法传销的诱因

一是传销组织的迷惑性与欺骗性。传销组织经常冒充正式注册的合法公司,利用实习、兼职、招聘、创业等合法名义,通过引诱、欺骗乃至强迫的手段来吸引大学生加入。传销组织对其成员,特别是新进成员有一套较为严密的控制手段。传销组织拿走大学生证、钱包、手机等可以证明身份和与外界联系的物品,派成员全天监控,防止大学生逃脱和组织信息泄密。[3]同时,传销组织将受害者集中在一个封闭环境中,并派出组织头目进行“洗脑”活动。目的是让大学生接受传销组织的概念来赚钱并成为其中一员。二是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传销组织投其所好。大学生的意志脆弱,临近毕业之际,求职心切,难以抵制住传销组织宣传的“好工作”的诱惑。三是大学生防范意识弱,盲目追求自我价值。大学生思想单纯、好奇心强,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均未完全形成,容易受他人影响,且社会实践经验欠缺,防范意识淡薄,易相信他人。四是学校反传销教育不到位。很多高校基本不会宣传如何避免陷入传销,只有当出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传销案例后,才会让辅导员进行宣传。可见,我国高校对反传销教育的不重视,很多大学生对传销的认识只是局限于其是违法事件,很少有学生能对传销的概念、形式和预防路径有清晰认识。当大学生自己经历了传销后,才真正了解传销。[4]

四、社会工作介入传销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传销组织具有欺骗性,以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破坏受骗者正常的价值观、道德观念和对正义和利益的看法,利用这种手段不断发展新成员。大学生参与传销组织所造成的危害的严重性和蔓延性巨大,从经济延伸到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它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甚至扰乱了经济秩序,颠覆了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传销活动的隐蔽性很强,传销整治容易反复,甚至在部分地区变本加厉。[5]2017年上半年爆发的李某星沉水案就是传销活动带来刑事案件的典型,传销活动已经到了必须治理的地步。社会工作介入传销组织是传销治理中的重要手段之一,有着相当的必要性。传销组织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强大的洗脑能力。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为专业化较强的组织,他们对于传销人员的解救有着突出的能力。社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以其助人自助的理念展开工作,能对大学生参与传销进行事前预防、事中解救、事后辅导。在大学生被骗入传销后,向社区人员了解受骗大学生相关情况,与警方合作,共同解救大学生;解救成功后可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减轻其内疚感,建立其对传销的正确认识,恢复其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为有需要的大学生提供就业指导,避免其再次受骗。[6]因此,社会工作介入传销组织有着较高的可行性。

五、社会工作介入大学生参与传销的策略

第一,事前预防——加强反传销教育。社会工作者应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在学校开展反传销的宣传教育和专题讲座,让大学生了解传销,提高辨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7]此外,动员群众和学生及时举报,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和案情移交制度,使传销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也可以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动态关注出租房屋情况,避免出租房屋成为传销组织活动的场所。第二,事中解救——与警方合作,解救受骗大学生。社会工作者要加强与警方的合作,在解救参与传销的大学生前,对其自身的社会支持系统和社区环境进行知悉,与大学生的家长、同学和学校建立联系,使他们协助警方配合解救大学生。第三,还要加强社会工作者反传销能力的培养,培养具有反传销能力的社工队伍,发挥专业技能和社工的优势,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反传销战争。第四,事后辅导——就业辅导与心理辅导。社工机构可以与高校合作,对受骗大学生进行就业辅导。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辅导,可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开展讲座,为大学生答疑解惑,指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使其早日明确自己的职业方向,提前进行规划。还可链接企业资源,邀请正规企业到高校开展宣讲会和招聘会,为大学生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社会工作者需要在大学生被解救后对其进行“反洗脑”教育,谈话讲究策略,信息干预与行为控制相结合,了解传销组织的内部机构和运作机制。要平等地接纳受骗者,运用专业技巧和方法,通过沟通、互助和整合资源,寻求最佳治疗方案。社工要让受骗大学生了解有关传销的法律知识,对传销的本质与危害有一个充分且正确的认识,增强其社会适应的能力,掌握谋生技能。[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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