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疏导下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规制

2021-11-24 23:48李晓辉
法制博览 2021年28期
关键词:法治化法律法规规制

李晓辉

(东营职业学院,山东 东营 257091)

在当前的大学教育中,法律规制是其核心关注热点[1]。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规制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全面深化的必要前提。只有全面掌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价值要求,详细分析现行高校学生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追求学生全面发展的根本目标,加强法律教育和法治意识,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和学生权利的行使机制,建立监督管理和支持机制,才能有效提高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水平。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规制在依法治国概念下,不断在高校教育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既是法治化应用的直接体现,也是依法治国在高校中的进一步延伸[2]。通过对高校学生管理的进一步运用,对构建法治化的高校学生管理架构具有重要影响,高校管理的局限性应明确界定高校与学生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做到全面化、合法化地完善和处理管理程序,推动高等学生管理走上法治化道路。

一、心理疏导内涵简述

心理疏导主要是指,相关的心理疏导工作由专业的心理健康咨询人员对存在心理问题的患者进行疏导,这些工作人员也就是平时经常了解到的心理咨询师。他们负责对自身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语言交流和辅导,实际疏导时,这一角色通常由高校辅导员来扮演[3]。在这一过程中,高校辅导员要转变教导员的身份,与学生进行友好的沟通,对焦虑、抑郁的学生更多地关注和保护。心理疏导教育属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校外延伸。它主要通过大学辅导员与高等教育学生之间的沟通获得信任。最后,辅导员支持和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使得学生从压抑的心理状态中走出来。

二、高校学生管理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规范中的程序性规定缺失

法律规范中的程序是指事物运动的方式、方法、步骤和时间。经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高校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审批是赋予一定行使管理权限的。这类权力具有行政权力特征,其也可以归属于一种行政权力[4-5]。因此,其活动应遵循符合法治精神的步骤和路径,以避免其活动的偶然性和非必要性发展,以确保实施过程中权力具有一定的有效性。法律规范中的程序规则缺失或不完整,导致学生无法有效行使原有的权利。

如果法律法规只授予高校绝对的行政权力,但不规范其执行程序或不限制其权力,那么权力也将成为侵犯学生权利的主要手段。大部分人认为,学校行政机关遵循程序性要求不利于权力的行使,增加了学生管理的负担,降低了学生管理的效率,进而损害了学生管理的行政职权的行使。因此,从规范程序角度而言,程序规则的有效实施是规范学生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为了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以及有效制约权力,规范权力的行使也是提高学习管理的有效路径。

(二)学生合法权益存在不合理性

法律程序规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地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并促进高校对学生的管理。高校学生作为大学管理的一个辅助管理方法,与高校行政机关相比,学生处于弱势群体[6]。在实际的管理活动中,高校管理者容易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极少让学生参与到学校管理活动中,往往用自己的观念转换学生的思想。例如,许多学校在制定校规时,通常不会尊重学生的意见,校规的具体内容通常是由大学管理者商议决定的,其次,学校管理的一部分活动或者管理办法对于大学本身而言可能是无关轻重的,但对学生的生活和学习而言,极易产生重大的影响。例如,学生违反了学校规定,学校对该学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对学校来说,最多是一笔学费的损失,但对于该学生而言,将对其生活和学习生涯产生巨大的变化。因此,学校应遵循法律程序规定,以确保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无序化发展

随着高校招生政策的实施,高校与学生的关系发生巨大的变化,这也导致高校学生管理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发生深刻改变。学生人数的增多,学生管理内容的日益增加,同时也给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学生权利保护意识逐渐增强,逐渐认识到学生的主体地位[7]。并且在学生管理活动中也积极贡献自己的想法和建议。这些变化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针对这些改变和问题,为保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实现教学育人的目标,必须更新学生管理观念,加快法律规制创新,认识到高校管理的重要作用,实现学生管理的有序化发展。

三、高校创新学生管理的法律规制

(一)加强法治教育和意识培养机制

高校学生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是高校学生管理中实施法律规制的必要前提。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要尊重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权利,树立学生的基本管理观念,强化学生维权意识,落实学生管理新理念,突出一切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心理疏导下,要以学生为中心,转变传统的学生管理观念,主要以高校学生自主地、全面地、公平地发展为主要目标,提供良好的学生管理环境和教育教学氛围,尊重学生的管理权力,强化学生的主体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学生被动管理的现状,开辟学生对学校管理各项制度的建议路径和意见表达途径,尊重学生权利,烘托出校园应有的平等公正管理氛围。高校要根据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办学特点,借鉴其他高校的治理经验,教育学生加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同时,高校学生管理者也要用法律知识充实自己,在管理过程中懂得法律、遵纪守法,为学生树立榜样,把学生权利放在首位。

(二)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

法律法规是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对高等教育实现法治化具有重要影响[8]。总的来说,我国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问题,与其具体应用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在国家管理层面上进行改进和完善,加强对高校法律法规的解读,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运作;同时,有必要利用章程改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具体来说,要明确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权责关系,从学生自身价值出发,解答学生心理疑问,优化高校内部管理框架,在心理疏导下构建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精神,又体现高校特色的学生管理法规体系。

(三)完善学生权利的救济和援助机制

救济和援助是法律法规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学生帮扶机制,不仅要从理论层面入手,更要落实到实践层面。实际应用中,当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学生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需要辅导员及时沟通和化解,并进行心理疏导。在实行学生管理法治化方面,高校相关部门要有完善的学生外联制度、学生听证制度、以及学生保护举措,拓宽学生适当救助渠道,确保高校学生设施管理人员按照适用的学生管理规定完成任务。高校可以积极探索并建立相对独立的高校法律援助和支持机构,以实现对学生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建立健全高校内部职业、咨询、仲裁制度,实施不同类型的帮扶和救助,充分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和社会的法律资源,有效促进高校管理法治化的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变化,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文章提出在心理疏导下,对高校学生管理进行法律规制,针对高校学生管理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创新学生管理机制,有效保证高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有序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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