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阴阳学考论

2021-11-26 03:59王尊旺
安徽史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阴阳

王尊旺

(福建中医药大学 图书馆,福建 福州 350122)

阴阳学与儒学、医学并称为明代地方三学,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儒学、医学的研究相比,学术界关于阴阳学的研究明显不足,长期以来,仅在一些天文史、教育史及明代地方政治制度史中偶有提及。近年来,明代阴阳学引起学术界的关注(1)参见沈建东:《元明阴阳学制度初探》,《大陆杂志》1990年第6期;陈德好、郑炜明:《从碑刻看明代官方“阴阳学”机构》,《求是学刊》2018年第4期;尹敏志:《明代的阴阳生与阴阳户》,《史学月刊》2019年第3期;李君:《明代阴阳学教育管理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已有研究成果基本廓清了明代阴阳学的来源问题,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讹误和不足。本文拟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明代阴阳学的学官设置、阴阳户与阴阳生的关系、阴阳学的主要职责、阴阳学承担杂务等问题略作考证。

一、明代阴阳学的学官设置

尽管现存方志时有洪武初年设立阴阳学的记载,但明代普遍设立阴阳学,应当从洪武十七年(1384年)开始。是年五月,“置府、州、县医学、阴阳学。府置医学正科一人,阴阳正术一人,秩从九品;州置医学典科一人,阴阳典术一人;县置医学训科一人,阴阳训术一人。皆杂职。”(2)《明太祖实录》卷162,洪武十七年五月甲申,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2519页。此后,凡是新设立府、州、县,除府城附郭县外,均按照定制设立阴阳学。若行政机构的性质或级别有所变化时,阴阳学也有相应的变化。弘治初年,临清县议改县为州,即照先前茶陵等县改升为茶陵等州事例,将阴阳学训术改为典术。(3)王恕:《王端毅奏议》卷10《议升临清县为州奏状》,《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7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本,第625页。广西田州府原为土官衙门,不曾设有阴阳学、医学等,改土归流后,亦相继设立阴阳学、医学等机构。(4)姚镆:《东泉文集》卷4《奏疏·条陈处置兵后地方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4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608页。

明朝定制,府、州、县阴阳学正术、典术、训术各设一人,统辖各自辖区内的阴阳学事务。不过,明中期以后,不少地方出现了阴阳学官人数增多的情况。成化初年,龙川县重修儒学,阴阳训术钟瑄和生员胡缙、黄琛负责收支钱谷。(5)乾隆《龙川县志》卷10《龙川县重修儒学记》,清乾隆四年刻本。成化十九年(1483年),漳浦县重修高公祠,阴阳训术凌斐与主事吴超等人共同立碑纪念。(6)林祥瑞:《湖居集》,漳浦县政协文史委2015年编印,第121页。正德年间,怀庆府重修城隍庙,太守郯城周公命阴阳正术宋奎董其役。(7)何瑭:《柏斋集》卷8《怀庆府重修城隍庙记》,《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6册,第581页。嘉靖二十年(1541年),总督刘天和命令沿边郡县修建城池,甘肃秦安知县陈秉衡奉命整修县治,即任用训术李元甫、刘宗仁分工督修。(8)王广林:《秦安历代县令》,三秦出版社2014年版,第25页。如果连同饶平县嘉靖和万历年间两则阴阳官员参与其他事务的案例(9)参见陈德好、郑炜明:《从碑刻看明代官方“阴阳学”机构》,《求是学刊》2018年第4期。,共计六则事例。其中正德之前的三则事例中,参与各种公务的当地阴阳官仅为一人,正德以后的三则事例,阴阳官为两人或三人。现有资料中,亦未见正德之前某地有两名以上阴阳官参与地方事务者,正德之后某地出现两名以上阴阳官参与地方事务的记载却时有发现。

再看地方志的相关记载。海南澄迈县阴阳训术伍师绍、伍溥、伍常三人的任职时间分别为洪武年间、永乐年间、成化年间,任职时间都相当长。李维良、梁动直、冯应义、王佛持于嘉靖年间为阴阳学官,雷焕、吴钟明、吴启明、王仁之、陈廷廉、王有庆于万历年间为阴阳学官,劳应春、曾廷俊、林某、李云凤于崇祯年间为阴阳学官,任职时间明显缩短,不过嘉靖以后的阴阳学官未标识现任还是候缺。(10)康熙《澄迈县志》卷2《秩官志第七·阴阳训术》,海南出版社2006年版,第143页。河南省郾城县正德以后的阴阳训术任职情况为:赵诰,本县人,阴阳生,正德五年(1510年)任;陈廷琦,本县人,阴阳生,正德八年(1513年)任;此后的阴阳学官赵儒、李乐、王家,俱标注“候缺”。(11)嘉靖《郾城县志》卷2《官纪·训术》,《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59册,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江苏吴江县阴阳训术吴隚、周显、吴铨,分别于正统二年(1437年)、成化元年(1465年)、弘治元年(1488年)上任;正德间任职训术者为吴鈭、沈之愚;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之前任职训术者有吴岳、钱固、王銮、曹璠、邹汉,仅钱固为现任,其他四人均标注“候缺”。(12)嘉靖《吴江县志》卷17《官政志一·属官表》,广陵书社2013年版,第284—285页。上述材料表明,正德以后,各地阴阳学官明显增多。

这一情况的出现,显然与明代中期以后日益盛行的捐纳事例有关。早在成化十六年(1480年),户部即上疏奏请开阴阳、医学捐纳事例以筹措钱粮,“自后如阴阳、僧道、医官有缺,宜令于缺米处纳米二百二十石或银一百两,承差、知印纳米一百八十石或银八十两,其银官为籴谷备用,以其人起送吏部免考入选,及在彼以次参充。”(13)《明宪宗实录》卷199,成化十六年正月庚戌,第3501页。所谓“在彼以次参充”,即在现任官员没有离任的情况,必须“候缺待补”。不过,从实际情况看,大规模推行捐纳当在正德之后,此前多因军兴或灾荒行捐纳事例,事停即止,“正德以后,纳银之途益广”。(14)龙文彬:《明会要》,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931页。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捐纳获得阴阳学官职的各色人等,依然要通过固定的程序,由吏部正式任命,才能具有任职阴阳学官的资格。由于阴阳学官为未入流的杂职,一般不允许跨区域流动,在当地阴阳学官没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捐纳获得这一身份者只能以“候缺”的形式等待机会。

综合上述,笔者认为,随着捐纳制度的泛滥,正德以后同一区域内以“候缺”方式获得阴阳学官资格者不断增多。虽然身份为“候缺”,因其具有阴阳学官的任职资格,自然可以用这一身份从事相关活动,也就出现了某个府、州、县同一时期有多名阴阳学官的现象。

二、阴阳户与阴阳生的关系

阴阳户和阴阳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出身于阴阳户的阴阳生承担阴阳学差役并晋升为阴阳学官员固然有之,但并不意味着阴阳生一定要出身于阴阳户。也就是说,尽管明代实行配户当差制,由于阴阳学自身的技术性特征,阴阳户和阴阳生并非绝对的对应关系。

以弘治《徽州府志》为例,洪武年间的户口仅有医、儒、僧、尼、道士等户,说明在洪武时期该府没有赋役意义上的阴阳户,但其下属数县已经设立阴阳学和阴阳学官,并有阴阳生值守。在弘治五年(1492年)的户口统计中,该府新增阴阳户两户,其中祁门县和黟县各一户。同时期,该府设阴阳正术一人,歙县人担任,所属各县除歙县附郭外,其余各县俱设阴阳学训术,俱由本县阴阳生升任。(15)弘治《徽州府志》卷4《职志·国朝》,《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本,上海书店1963年影印本。如果阴阳生必定出自阴阳户,那么其他未设立阴阳户的县份阴阳生从何而来。再据嘉靖《徽州府志》的记载,该府正术除汪大才一人任职时间不详外,从成化十八年(1482年)至嘉靖十九年(1540年),共有四人担任正术职务,俱为歙县人。且仇爵、王用、方让三人明确标注系由阴阳生升任,显示他们应是通过正常途径担任正术,并非开事例纳银获取。以上五人有五个不同的姓氏,说明分属五个家族,彼此之间没有传承关系。休宁县训术八人,有七个不同的姓氏;祁门县五人,有五个不同的姓氏;绩溪县九人,有六个不同的姓氏。唯黟县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至正德四年(1509年),俱为程姓者担任,结合该县有阴阳户一户,推测其阴阳学官可能出身阴阳户。(16)嘉靖《徽州府志》,《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第29册,书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00、108、112、116、119、122页。总之,从徽州府所属各县的情况看,尽管部分县没有设立赋役性质的阴阳户,但依然有应役的阴阳生和阴阳官员从事阴阳学工作,且阴阳学官由本县阴阳生升任。

再来看其他县的情况。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临漳县设军户、民户、匠户、力士户、校尉户、阴阳户、医户、乐户等,有阴阳户一户;成化八年(1472年)仍为阴阳一户,至弘治十五年(1502年)阴阳户增加为四户。(17)正德《临漳县志》卷3《食货·户口》,《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册。永乐十二年(1414年)丹徒县有民户、官户、军户、儒户、匠户、杂役户、医户、僧户、道户等,没有设立阴阳户;成化十八年户口统计中有民户、军户、匠户、官户、生员户、阴阳户、杂役户、僧户等,有阴阳户八户;正德十五年(1520年)的户口统计有民户、军户、匠户、官户、医户、儒户、僧户、阴阳户、杂役户,阴阳户增加为十四户。(18)万历《丹徒县志》卷3《户口》,《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23册。

综合这些信息,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上述三地不同年代的户别有相应的变化,说明各地在户口统计过程中并非照抄先前的数据,而是根据各自的情况进行了增删与补充。也就是说,在没有相关反证说明户口统计存在虚假的情况下,上述各地统计的户口分类应当是值得采信的。

第二,根据地方志户籍统计的规则分析,其显然是将民户所属各小类有所区分,若上述地区有阴阳户的话,正常推论应该统计在内,不会纳入民户大类之下,这也意味着很多府、州、县并没有制度意义上的阴阳户。按照明代的制度设计,府、州、县均设立阴阳学,配备属于本区域籍贯的阴阳学官员和阴阳生,没有设立阴阳户的州县,阴阳学官和阴阳生就不可能出自阴阳户。如刘昂,少学举子业不成,“时时与族人论天官五行家术,粗通其说,补县阴阳生。”(19)陈卜:《过庵遗稿》卷4《阴阳训术刘君墓志铭》,三怡堂丛书清末民初刻本。很显然,这里的刘昂并非阴阳户,不过由于通天官五行之术而成为阴阳生。

第三,在没有设立阴阳户的州县,的确有阴阳学世家存在,且长期担任阴阳生或阴阳学官。如仪真县阴阳学,“洪武十七年冬,训术时荣建,今废。有时宁者通历数之学,以知天文,举授五官保章正,故时氏世称阴阳,典此学。”(20)隆庆《仪真县志》卷3《建置考》,《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本。南康县的阴阳学训术三人分别为王时芳、王珪、王守,前者未注明籍贯,后两人均注明本县一坊人,也很有可能出自同一个家族。(21)嘉靖《南康县志》卷5《职官·杂职》,《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44册。江西上高县训术四人,均为余姓,可能属于同一个家族。(22)正德《瑞州府志》卷6《秩官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42册。这些阴阳世家在各地长期从事阴阳学工作,但并没有成为具有固定户役的阴阳户。

曹树基指出:“从法律上讲,(明代)职业具有世袭和不易更改的特点,而在事实上,由于各类徭役的额度具有某种固定的特征,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批‘籍’内人口从事与本‘籍’无关的职业。”(23)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4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70页。我们不妨将曹树基的意思进一步延伸,从法律上讲,阴阳生要出自阴阳户,阴阳学官员也要出自阴阳生,但由于阴阳学的专业属性,大批“阴阳籍”外人口开始从事阴阳学的职业。总之,在明代,作为杂役的阴阳生和作为户役的阴阳户并非绝对的对应关系。

三、阴阳学的主要职责

从制度设计的初衷看,无论是明朝在中央设立的钦天监,还是在地方设立的阴阳学,都具有教育和行政管理的双重性质。不过,从其具体运作看,阴阳学基本未凸显教育功能,实际上是地方政府从事相关业务的行政管理机构。综合史料分析,阴阳学大致有如下四个方面的职能:

(一)掌管铜壶刻漏、报定昏晓、测日定时

关于这一点,已有研究较为详细(24)参见尹敏志:《明代的阴阳生与阴阳户》,《史学月刊》2019年第3期。,此不赘言。需要指出的是,阴阳学并非单纯以铜壶刻漏测日定时,各级衙门但凡与时间有关的事宜,均由阴阳生负责。万历时期,杭州抽分厂除属官外,设有各种差役,其中即有阴阳生一名领门簿于大门外,接记士大夫拜帖,并报时辰,司宾馆启闭,“名色虽殊,乃有事于榷焉。”(25)杨时乔:《两浙南关榷事书》不分卷《役书》,《续修四库全书》第83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321页。所谓“乃有事于榷焉”,说明杭州抽分厂所属阴阳生应该是固定的编制。在地方政府的日常运作中,阴阳生也负有报时的职责,“袁太冲福征守沔阳,忽一日坐堂上有所思,忘记归衙。一听事阴阳生有急潜归,属其弟报时。”(26)王同轨撰,吕友仁、孙顺霖点校:《耳谈类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12页。可见,该阴阳生就是专门负责报时。

阴阳生还是明代军队中的固定设置。景泰二年(1451年),昌平侯杨洪请调动京营官军三千支援宣府,强调说“旗牌、符验、信炮军中必用之物,阴阳生、医生军中当用之人,俱乞赐遣。”(27)《明英宗实录》卷204,景泰二年五月丙辰,第4373页。阴阳生、医生为军中当用之人,说明阴阳生已经是军队中的固定编制。万历时平定播州后,在乌江设置哨所,合计军兵、杂役、运夫等项大约三万余名,随营杂役中有阴阳生二名。(28)杨寅秋:《临皋文集》卷4《平播复议机宜》,《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91册,第755页。在明人的叙述中,往往将阴阳学比喻为古代的“挈壶氏”。据《周礼正义》言,挈壶氏,“凡军事,悬壶以序聚橐;凡丧,悬壶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综合诸家注疏,“挈壶氏”即为军中掌管刻漏的报时官。(29)孙诒让撰,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周礼正义》第9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416—2420页。明代军队中的阴阳生,可能也是承担报时的职责。

(二)申报地震灾害等异常天象

阴阳生是地震监测的最基层人员,每逢地方有地震发生,阴阳生均要按照程序申报。弘治十八年(1505年),陕西郃阳县地震,值日阴阳生立即逐级上报至陕西巡抚杨一清,“节据陕西布政司呈,据西安府同州郃阳县申,准本县阴阳学牒呈,据直日阴阳学张辂呈:弘治十八年九月二十日巳正三刻,不意从西北上地震,响声如暗雷,动往东南去讫。具呈到学,转呈到县……各备申到司,转呈到臣。”(30)杨一清撰,唐景绅、谢玉杰点校:《杨一清集》,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94—195页。正德六年(1511年),云南楚雄、寻甸、洱海、大理、鹤庆等地接连发生地震,也是由当地的阴阳生上报阴阳学,然后由阴阳学逐级上报。(31)张羽:《东田遗稿》卷下《奏疏·再题地震》,《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4册,第285页。可见,在上报地震的过程中,阴阳学是最基层的机构,也是实际负责者。值日阴阳生将观测到的地震情况报告阴阳学官,阴阳学官撰写文字材料后报所在县衙,然后逐级上报。除地震外,其他异常天象也是由阴阳生负责上报。

在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类祭典中,阴阳生也参与其中。在中国古代社会,各种形式的祭典,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皇帝经常亲自主持国家大型祭典,地方各种祭祀活动多由地方官主持。嘉靖《通许县志》载,“日食,县官具朝服,行礼如制。月食,县官具常服,行礼如制。”(32)嘉靖《通许县志》卷上《礼乐》,《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58册。可见,通许县的日食、月食,俱由县令主持祭祀。至于阴阳生在上述祭典中担任什么角色,未见明代地方志有明确的记载。清乾隆《通许县志》和光绪《高明县志》均记载阴阳生在日、月食救护中负责报告日食、月食从初亏到复圆的过程,从阴阳学的职责分析,明代阴阳生可能也担任大致类似的工作。

(三)占卜婚嫁丧葬、居家出行之吉凶

在婚姻选择方面,民间社会不但要计算生辰八字,还特别注重选择良辰吉日才能举办正式的婚礼,阴阳生的功能便是择日。《醒世姻缘传》中,素姐向相于廷娘子诉说与其丈夫感情不好,相于廷娘子道:“只怕是那娶的日子不好,触犯了甚么凶星。人家多有如此的,看了吉日,从新另娶;再不叫个阴阳生回背回背。”(33)西周生辑著,袁世硕、邹宗良校注:《醒世姻缘传》(下),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89页。相于廷娘子把夫妻感情不好归咎于结婚的日子没有选对,解决的办法竟然是再找阴阳生重新计算日子,再次举行结婚仪式,可见人们对择吉日是多么重视。在丧葬选择方面,阴阳生还负责卜地,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辽府宜城王豪坅奏:“臣父康简王坟屡为山水冲圮,今母妃程氏薨,遣官开圹,中多积水,乞差阴阳人择地而自迁葬。从之。”(34)《明宪宗实录》卷279,成化二十二年六月癸未,第4697页。至于普通百姓,也注重丧葬中请阴阳生卜地择日。《喻世明言》中葛令公乔迁新居,即“吩咐阴阳生择个吉日,阖家迁在新府住居。”(35)冯梦龙:《喻世明言》,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第82页。这里的阴阳生显然是负责择日。

作为官方机构,阴阳学的占卜择日必须依据官方颁行的历书。传统社会中,天文历法事关天机,向来由官方严格掌握,严禁民间私自刊行历书,但是,民间此类需求是现实的。洪武九年(1376年),明太祖诏令钦天监考究“诸家阴阳文书”,随后编印成《选择历书》颁行天下,命官民共同遵守,且下令须将其他的选择历书均送官府烧毁,凡有藏匿不缴或私下使用者,一律处斩。(36)转引自黄一农:《制天命而用:星占、术数与中国古代社会》,四川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98页。此后,《选择历书》成为明代地方社会长期使用的官方标准历书,民间各种占卜吉凶活动俱应以此为准。成化十一年(1475年),经宪宗皇帝批准后,钦天监印造《选择历书》,遇阴阳学官赴监听考者,人给一本,使与官民之家遵用。(37)《明宪宗实录》卷137,成化十一年正月丙子,第2577页。官方通过强制推行官定择日历书的办法,实现对择地占日行为的控制,杜绝了民间各种邪说,从而使得其活动具有正风俗、施教化的意义。

(四)管理属地民间术士巫师

明代对巫师活动有严格的限制,在律有私习天文之条,于法有妄言祸福之罪,于巫师有祈祷禳祭之禁,主要就是针对民间各类术士巫师,设立阴阳学目的之一即在于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息其左道惑世妖诞之害。阴阳学“掌邑中巫氏”。(38)隆庆《潮阳县志》卷9《官署志·阴阳医学》,《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本。嘉靖年间,常熟朱廷美担任该县阴阳训术,“邑巫隶训术,岁馈缯粟鸡酒约可数百许,冀得芘(庇)弗为禁,以为常”。(39)严讷:《严文靖公文集》卷7《明故阴阳训术朱君墓志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07册,第657页。安溪县吴晔经营有方,平日周济贫困扶助弱残,为乡里敬重,任阴阳训术期间,“公事外不扰所属,仆隶无敢阑入巫觋家需酒食者”。(40)顾潜:《静观堂集》卷13《吴训术墓志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48册,第610页。这些材料足以说明阴阳学和民间巫觋的关系。正是因为彼此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阴阳学管理人员才有“阑入巫觋家需酒食”的可能性。

相对于儒学和医学,阴阳学有其自身的特点。阴阳学派别众多,良莠不齐,人们无所适从,明代由于严禁民间私习天文历法,导致民众往往舍人事而任鬼神,殊失阴阳学之本意。江西新城县临近闽北,与闽北社会风俗习惯基本一致。福建地区向来疾疠旱涝多祷鬼神,“故魍魉魑魅倚依为怪毒,其居民号为鬼区,民亦不能不习为禳磔厌胜之术,以与之抗,久而人自为魔、为蛊、为魇,人尽巫也。”“新城与为接壤,日用大半资焉,其不渐为鬼区也?”长期这样下去,各种不经妖诞之说将沦胥于新城民众,给社会安定稳定带来极大的隐患。面对这种情况,“然则宜何如?曰在为县者。为县者宜何如?曰在所司,司之者,阴阳训术也。”(41)罗圮:《圭峰集》卷9《送黄训术归新城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59册,第124页。正是通过对民间术士巫师的管理,阴阳学实现其重要的社会管理和控制功能。

四、阴阳学承担杂务问题

揆诸史籍,除本职外,阴阳学官及阴阳生的确承担了很多非本职工作。政和县谷洋银场,“永乐以来,县丞熊达、张雅言,主簿卢易,医学训科王梦祥,阴阳训术刘周,皆承监察御史欧公案验,相继监工采炼。”(42)永乐《政和县志》,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84页。应天府阴阳学正术薛富在职期间,恪勤厥职,不但候时诹日等本职工作罔有差忒,还在上司的指派下核河工、督粮储、参修《永乐大典》,后以老谢事,授登仕佐郎。(43)倪谦:《倪文僖集》卷26《登仕佐郎应天府阴阳学正术薛公墓碑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45册,第503页。成化元年(1465年),襄阳府竹山县盗起,该县委托阴阳训术袁璧带领总甲盛谦等一同与贼对敌。(44)王恕:《王端毅奏议》卷1《查勘失机官员功罪奏状》,《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7册,第464页。陕西永寿人杨振为阴阳生,正统间地方官荐授阴阳训术,“其后有司知公有胆略,善骑射,檄委不妨本职兼管巡捕”。(45)王恕:《王端毅公文集》卷5《明故致仕阴阳训术杨公及其配墓表》,《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36册,第205页。可见,这些公务没有固定的范围,多是主管官员的临时性派遣,和阴阳学业务也没有必然的关联。

我们认为,阴阳官之所以被各级政府委派承担各种杂务,主要与阴阳学官的杂职性质有关,如果将阴阳学、医学、僧道等杂职同时纳入考察的视野,更能说明这一问题。中国古代社会,多重视等级制度,在官僚体系中,阴阳学官、医学官、僧道官属于不入流,“时议目为闲役而混于鬻例”。(46)夏良胜:《东洲初稿》卷2《雪峰归隐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9册,第750页。与正式的具有不同等级的名司显吏相比,不入流的杂职在整个官僚体系中显得微不足道,常常被称为“猥曹碎局”(47)柯潜:《竹岩集》卷10《赠阴阳训术卢弘礼序》,《续修四库全书》第1329册,第307页。,地方往往差遣他们负责办理各项杂务。正统年间,郑旋任瑞安医学训科,“自得职以来,敬以事上,口以惠人,行己益谨,由是声誉彰,郡邑公务多所委托公。”(48)宫温虹:《温州中医药文化志》,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6年版,第292页。傅汝文担任嘉定医学训科时,“县大夫屡以事属公,事立办,虽乡无一日闲也。”(49)张建华、陶继明主编:《嘉定碑刻集》(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557页。明人文集有关医官、僧道官的传记中,类似的记载也比比皆是。

同时,阴阳学官和阴阳生越来越多地参与各项事务,还与明中期以后大量非专业人士进入这一系统有关。屯留人路琼因率众平定当地的盗贼而升任该县阴阳训术。路氏担任该职后,并未专职从事本职工作,举凡县内有关杂务修城垣、建学校等,均参与其中。(50)申时行:《赐闲堂集》卷18《屯留路公传》,《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34册,第364—365页。浙江嘉兴府姜雍正统末年随地方官平定当地贼寇,“一时军中多所赞画,盗平欲酬以一官,即以正术荐。”然阴阳学并非姜雍所长,地方官根据其特长命督筑海堤、檄验盐货。(51)吴宽:《匏翁家藏集》卷71《姜正术墓表》,《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55册,第695页。以这种方式成为阴阳官者,也只能听从地方官的差遣,从事各种杂务。

对于这些额外的差役,早在永乐时期,常州府阴阳正术毛靖之父即对皇帝抱怨说,“臣有子为阴阳学官,颇知书,但迫于有司差委,无暇于学。”(52)李时勉:《古廉文集》卷10《素轩毛先生墓志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42册,第849页。成书于嘉靖年间的《官箴集要》也指出,“阴阳、医生、教读人等,官府多视为在官人数,一概差用,不能专务本业,是岂朝廷设立之本意。”(53)汪天錫:《官箴集要》卷上《驭下篇·阴阳医生教读》,明嘉靖刻本。由于承担过多的额外任务,导致一些真正有专业技术者不愿担任此类职务,而繁多的差役,给非专业出身通过捐纳事例或其他途径获得官职者提供了谋取私利的良机。成化年间,四川德阳县人赵铎“称贷于人,以赂县官,求本县阴阳训术,文移展转岁余不得,家益贫,自顾终不能偿所贷者。”(54)《明宪宗实录》卷17,成化元年五月甲子,第363页。赵氏之所以敢于借贷营求阴阳训术,自然是成为阴阳训术必定有所收益。拥有阴阳官等杂职身份,可以获取一定的额外利益。在四川部分地区,地方官惮于钱粮起解之困难,衙门佐贰首领官俱不愿督运钱粮,往往以不入流之阴阳、医等官负责,为其上下其手提供了便利,是故“阴、医、义民等官,率多市井无稽之徒,初意营求差使,侵骗钱粮,故借贷以援例”。(55)张时彻:《芝园别集·公移》卷2《议处钱粮徭役条约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82册,第506页。这些市井无稽之徒之所以乐于“借贷以援例”,即在于文引到手冠带加身后,便可以夤缘而揽解,浚小民之膏血,侵在官之钱粮。即便是应役的阴阳生,由于长年行走于衙门,也可以经常利用各种途径谋求私利。

结 论

明承元制,于洪武十七年在全国各地普遍设立阴阳学机构,由阴阳官管理数量不等的阴阳生。与儒学相比,医学与阴阳学自然属于末流,无法与儒学并论抗礼,但是,儒学之正礼义、医学之祛疾疢、阴阳学之卜趋避,一定程度上具有相同的功用。在时人的叙述中,往往言阴阳学系出儒学,为中国传统正宗学术的组成部分。自刘歆将阴阳学置于九流之中,遂使阴阳学沦为庸俗实用之学,根本无法发挥其社会教化的功用。一旦沦为庸俗之学,则卜婚姻论财不论德,卜宅第论地不论分,卜兆域论子孙之安不论祖宗之危。如果以这种思维卜婚姻、卜宅第、卜兆域等,人人为自身利益考虑,社会风气自然每况愈下。明政府设立阴阳学并颁行基于儒家伦理纲常的天文历书,得以掌控全国颁历授时、挈壶警夜、救护日月、申报灾异、预测婚葬等事务的话语权,建立起对早晚先后之节、祷禳奔走之仪、占卜吉凶之宜、左道妖诞之害的统一认知,通过官方途径实现对社会的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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