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困境及改善建议

2021-11-28 05:54王文玲
品牌研究 2021年8期
关键词:体制股权资本

文/王文玲

(山东中节能天融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股权激励体制来说,可以对企业职工起到一定的积极鼓励作用,有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在我国企业中得到了很大推广。在对公司各类事务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有助于国企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研发人员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管理工作中,将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性最小化,充分发挥企业的剩余价值。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股票的价格与管理人员的薪资待遇有着直接的关系,可以使管理人员更加重视企业的各项决策事务,提升对工作的热情,推动企业的长远运营发展。

一、当前国有企业实行股权激励存在的困境

以国外企业的历史经验为依据,可以明显看出股权激励制的高效性和积极性。但是股权激励制由于在我国推行的时间不长,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理论知识也相对匮乏,在实行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在选择激励主体方面和规划行权要求方面等。由于国企的产权特质、管理模式以及相关体系都较为特殊,导致国企实行股权激励体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影响国有企业股权激励体制开展的主要因素

1.股权激励受到整体绩效的约束

相关政策曾明确规定,要想通过激励计划的审核和批准,就必须在行业内部或同一子市场内,将整体绩效保持在平均值以上,并占据行业主导地位的国有控股企业。对于整体的绩效水平来说,需要以多个指标维度为要求,从而有效保证综合考评体制的有效实施。而以上所述两个方面,针对整体绩效较差,但仍在努力探寻转型发展的国有企业来说,严重阻碍了他们的进一步研究尝试。

2.股权激励受到审批环节的限制

对于私企来讲,股权激励体制的落实过程并不复杂,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后就可执行。而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在完成业绩考核之后,仍需要进行更加烦琐的审批监管。在得到股东大会的支持后,还要受多方的监督和管理,其中包括国企控股股东、政府机关部门等。为了保证国有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相关条件必须更加科学合理[1]。因国有企业在推行股权激励体制时困难较多,使得一些企业对应用股权激励体制的热情大打折扣,因此,可以在日后的完善过程中,酌情放低要求。

(二)缺乏对经营人员的监管

由于国有企业都普遍出现股权结构体系中股权过于集中的现象,企业在相关的治理方面不够严谨,管理层面的运作缺乏标准,监督人员受到职权的约束,从而严重影响着监督体系的建设与实行,并导致股权激励体制的实行缺乏针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道德风险频发

限制性股票是我国国有企业最主要的激励工具之一,但部分国有企业对其监管不力,导致道德风险频发。

在设计股权激励计划和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可以借助交易人不同的信息,进行盈余利润的管理控制,从而达到相关条件的规划;在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到达前,管理人员可以进行利好消息的发布或对公司股价进行操控,从而获得利益的最大化。

2.内部人控制问题

在国企中,相关管理部门如果对职业经理人的管理不到位就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大大降低了股权激励制的有效作用。职业经理人可以利用控股激励的设计实行,来压低获取利益的要求或增加获取利益的程度,促使股权激励转变为高福利体系,导致国有企业资金成本出现不必要的消耗。

(三)资本市场缺乏有效性

股权激励是外部市场化最为常用的激励方式,其有效作用是对企业内部利润的提升。作为外部市场化最为常用的激励方式,股权激励的有效性需要借助于公司整体业绩能力的不断提升,还需要借助外部市场得以体现。

目前国内的资本市场地位较低,主要表现在企业信息缺少公开性,市场的监管力度也不到位。资本市场缺乏一定的有效性,导致企业价值无法在股市中得到充分体现,同时企业经营业绩也很难在市场中进行全面准确展示。这也就导致企业的运营积极性会受到一定的挫败,与之相关的股票期权也很难对公司高管产生积极影响。

(四)经理人市场缺乏足够的竞争性

经理人市场所特有的竞争性可以有效保证激励股权制的贯彻落实。我国现存的经理人市场中,竞争不激烈的主要原因是资本市场在相当程度上保持着一定的共性,而且我国国企的体制也间接降低了其竞争性。经理人功能的解释中有“官本位”的现象存在,而且还具有行政惯性,契约化和职场化规则在市场上没有得到全面渗透;对于个人的晋升来讲,与当期绩效关联不大,在一定程度上受政治因素影响,绩效考核机制没有得到完善;在管理层内部还有非显性的其他福利和灰色收入,具有相当的稳定性,而且受市场压力小,因此,缺少完成激励目标的动力支持,极大地约束了股权激励制的进行,降低了其有效性[2]。

二、国企股权激励的改善建议

(一)推动国企深入改革,创建现代化企业体系

为响应国家号召,我国企业大力实行“双百”行动,并已取得很好的成效。在参与“双百”行动的企业中,有接近一半的企业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少部分实行了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制,“双百”企业在进行改革的区域已经获得了较好的发展,在其他关键阶段也取得了优秀的成绩[3]。但从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分析,在覆盖范围和详细内容方面仍需进行深入钻研,严格贯彻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在聘请企业高管的过程中,应减少行政干涉,实行契约化管理,促使企业系统更加专业。

对于满足要求条件的国有企业,应积极建立健全股权激励体制,为企业的发展增加活性因子,推动企业的长久经营。由于国有企业具备一些特质,需要注重激励体系的公平公正,在最大程度上提升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同时,在进行改革时,要对相关经验做法进行整合,实现各个国有企业之间的机制共享,营造积极的改革气氛。

(二)推进国有企业资本市场的运行,健全监督体制

推进国有企业资本市场的运行,可以促使国企资本市场的运作成效大大提升,从而更好发挥国有经济的中心主导作用。

将市场化运营作为目标,对国企当前资本授权的经营模式进行优化创新,在授权时,相关政府部门应减少直接管理干涉,加强对考评的关注。

在运营方面,应引用资本的管理方式来保证企业的运行,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并且在运营市场化的过程中,需要避免国有企业资产的不必要消耗,完善监督体制。此外,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进行定期检查,对监事会在国有企业资本市场运营中的职责进行明确,充分加强监事会的有效监督。增设独立董事职位,对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另外,相关纪检、监管等部门应一同对国有企业资本市场的投资经营动态进行实时监察,同时企业信息应当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4]。

(三)建设科学合理的资本市场,强化社会的监督管理

培育科学合理的资本市场有助于减少国有企业在实行股权激励体制中存在的隐患,促使企业在良好的外部环境中有序发展。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资本市场的合理性,使得企业的股市行情更加贴合当前企业的实际经营状态,大大提升管理人员经营管理的积极主动性。所以,我国必须尽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建设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提高社会资本的各项配置,加快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建立健全,丰富中小企业的融资路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金融风险的发生[5]。

此外,建设科学合理的资本市场需要以强有力的外部监管为基础,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的相关法律制度,从而有效保证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和标准。与此同时,强化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权限,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有效保证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结语

总的来说,国有企业实行股权激励体制,对内部业绩的提升有着很大的帮助,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人才的流失率。

若想更加充分地发挥出股权激励的有效作用,应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计划,创新企业市场体系,加强社会层面的监督管理,为国有企业资本市场的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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