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研究

2021-11-28 12:41王思雨中央民族大学
品牌研究 2021年21期
关键词:文化遗产物质民族

文/王思雨(中央民族大学)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旅游消费的需求逐渐增强,旅游消费需求日益多元化。市场对旅游产业提出了新要求,不仅要求旅游项目多样、形式丰富、服务升级,避免千篇一律,还要求旅游产业聚焦旅游资源的人文特色与文化内涵,进行深度开发,使游客在体验优质物质服务的同时精神需求得到满足。这就要求旅游产业在进行开发的过程中,注重寻找具有特色文化的地区,建立从质到量、从形式到内涵的立体旅游体验项目,促进旅游产业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而实现本产业的提质升级。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地区与人民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了各民族发展的历史,承载了各民族特有的精神,既是宝贵的文化财富,也是具有巨大开发价值的珍贵旅游资源,其独特性、多样性可以很好地适应旅游产业的发展新需求。但是目前大量非物资文化遗产受到保护资金匮乏、传承人缺失等问题的困扰,出现了保护与传承不可持续的情况,亟待进行保护性开发。因此,将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进行融合开发是一举两得的措施。丰宁满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北部,该地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同时接近东部市场,区位优势明显,是具备进行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条件的典型地区。笔者希望通过对该地区的研究,丰富有关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的理论,为当地发展提供可行路径,同时为其他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提供借鉴。

一、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的文献综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其中饱含着各民族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对于美的追求。近年来人们越来越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保护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注意,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味追求保持其原本的样貌而不进行开发并不能保持其生命力,只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才能推动其可持续发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

针对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问题,大多数学者都持支持的态度,并从不同角度论证了这种保护性开发的有利之处。廖杨认为,民族工艺品开发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市场的开发前景,关系到生产者的经济利益和民族艺术文化的传承和保护。[1]张魏认为,通过对特色突出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不仅可以丰富少数民族地区旅游项目,激发游客的兴趣,促进少数民族旅游业的发展,还可以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更多的保护资金,解决当前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金缺乏问题,使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保护和传承。[2]当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不能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破坏了其原本承载的文化与精神。宋志伟就提出坚持保护性开发的理念,要保证开发的适度性与适当性,防止民族文化遗产在开发过程中的变质与退化。[3]郑凡认为,在市场经济的新情况中,防止外来不良习气对于地方民族文化的侵蚀是需要未雨绸缪的,它们既是地方民族持续发展之所需,也是开发的前提。[4]因此综合上述学者的观点,对于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是保护的有效手段,保护是开发的基本前提。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

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有诸多途径,但其中旅游开发具有其独特的优势,更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融合。吴必虎肯定了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影响,指出旅游开发对民族地区现代化的加速作用。[5]邓小艳认为,旅游开发可以既不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按内在规律自然衍变生长,又不影响其未来发展方向,是一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生产性保护的具体践行方式,可以使我们在开发与传承之间,探寻一种契合度更高、能充分实现良性互动结合的途径。[6]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

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想要进行旅游开发,并不是简单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产业的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和相关的旅游项目,而是要将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罗丽将旅游产业融合定义为旅游业与其具有关联性的产业,并认为旅游产业融合要以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突破产业边界,相互交叉渗透,催生旅游新业态。[7]孔凯进一步将文旅融合定义为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利用不断进步的技术,通过打破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之间的边界,使其能够相互融合相互渗透,最终生成新产业、新产品的一种行为过程。[8]吴倩提出了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的主要思路,即以特色民族文化产业空间布局为核心,开创“一体两翼的龙头拉动,三元联动全面覆盖”的发展模式。[9]孙业红则以从江为例,具体针对民族地区的农业文化遗产提出了“农业文化遗产+少数民族风情”的农业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如将传统民居、民族节庆活动、歌舞、服饰、饮食等与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结合起来。[10]同时,通过笔者对以往文献的阅读发现,对于我国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文献主要集中于西部地区,尤其是西南地区。[2-3,7,9-12]对于东部的民族地区研究较少。在研究内容方面,已有研究主要集中于民居建筑与民风民俗等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的融合,民族手工艺品多作为旅游产品进行分析,[12]较少对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手工技艺及其产品进行深度挖掘,研究其如何与旅游产业进行融合。

因此,本文从这一角度出发,希望以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为例,研究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的现状、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发展路径,以期对已有文献进行补充并能切实推进该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

二、丰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条件

(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条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是丰宁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的前提。丰宁满族自治县作为民族自治地区,自古以来是满族、蒙古族等民族聚居的地区,具有悠久的历史与文化底蕴,根据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相关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2005年,我国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丰宁县拥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1个,其中包括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与陕西剪纸等各省(市、区)列入国家级名录的剪纸项目联合打包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丰宁满族剪纸,以及基于满族“补花”技艺于2014年被收录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滕氏布糊画,同时还拥有木作技艺、铁艺灯笼等众多传统技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了一个较为多层次的体系,为旅游产业与其融合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二)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与优势的区位条件

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与优势的区位条件,为丰宁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提供物质条件。丰宁满族自治县南邻北京市,北邻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邻张家口市,是连接北京市与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通道。尤其是因其处于环首都经济圈,县城大阁镇距北京市仅180km,距承德市178km,同时京密高速、大广高速、京承高速可以直通北京,另有111国道、112国道和16条省级公路共同构建了当地较为完善的交通网络,大大缩短了来往北京等一线城市的时间,使当日往返游、周末潮汐游成为可能,为当地进行短途旅游开发提供了便利的交通保障。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相较于上文文献中提到的西北、西南的少数民族地区,丰宁更接近东部地区的市场,京津冀广阔的市场条件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消费需求,同时,东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较少,以民族风情、民族文遗为重点的旅游业也较少,使得丰宁的旅游业更具有独特性与吸引力,加之丰宁发展旅游业时间较早,经验较为丰富,相关的住宿、餐饮、通信等基础设施能够满足大客流量的消费需求,因此具备了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的物质基础。

(三)优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条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从业人员的劳动与创造,为丰宁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提供动力。一方面,丰宁注重对非遗技艺的传承工作,以非遗传承人为首,培养了大批民族传统技艺工匠,配合国家政策建立满族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充分发挥当地农村留守妇女、弱劳动力以及低收入群体的作用,进行集约劳动和流水化生产,使当地非遗实现了初步的产业化。以滕氏布糊画为例,目前滕氏布糊画已拥有省级工艺美术大师6名、省级民间工艺美术家19名,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会员9名、河北省民间艺术家协会会员24名,建立了承德市龙腾艺术馆、懿萱布糊画艺术馆、艳青藤布糊画厂、北京市巧娘工作室、中国滕氏布糊画发展基地长春分部等布糊画生产厂家[1]。另一方面,丰宁还注重非遗精神的继承与发扬,积极开展满族非遗进校园系列活动,当地小学丰宁第二小学和丰宁第四小学将满族文化传承引入课堂教学,自2009年开始,学校就将丰宁满族剪纸艺术引进校园,并坚持了10年之久,共培养了600余名学生,使丰宁满族剪纸这项传统技艺得到有序传承。[13]

(四)强大的政策制度条件

政策的大力支持,为丰宁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提供了制度保障。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遵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这为丰宁进行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奠定了基本思路。同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颁布《关于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将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设立为十个第一批“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区之一。政府为当地非遗产业化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当地政府组织非遗传承人到建立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进行知识讲解、技艺传授,形成了独特又可持续的增收路径,并于2020年2月29日,丰宁满族自治县成功退出贫困县序列,正式脱贫“摘帽”。

三、丰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存在的问题

虽然丰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已经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经验较少、资金不足等原因,仍然存在着较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规模较小,经济效益低,与旅游产业关联性弱

当地非遗开发虽然已经形成产业化的模式,但是产品主要销售地仍为各大展馆、博物馆,且主要集中在北京、河北地区,销售市场亟待进一步开发。而受到产量与规模的影响,当地非遗工厂经济效益不明显,从事相关生产的劳动者收入可以解决基本生活所需,但并未产生较大的利润空间。因此,只能吸引农村留守妇女、弱劳动力以及低收入群体,从业者中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高素质劳动力缺乏,进一步阻碍了文遗产业的转型升级,使得非遗开发陷入了一个低水平均衡的状态,无法实现进一步发展。同时,目前丰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与旅游产业的结合只有在旅游景区贩卖非遗手工艺品这种简单的手段,二者之间并非融合发展,而只是相关产业的关系,关联性弱,使得非遗手工艺品生产者和旅游产业从业者之间缺乏沟通,非遗手工艺品生产不能满足消费者日益变化的需求,而旅游产业在销售非遗手工艺品过程中没有利润激励,销售疲软。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类型单一,产品设计缺乏创新

一方面,非遗传承人与从事相关生产的工匠年龄普遍较高,很难根据市场需求对产品进行灵活调整,另一方面,非遗传承面临断层的威胁,当地高素质人才外流严重,缺乏年轻力量以维持传承的持续性。针对产品角度,非遗产品类型主要为手工艺品,且多为室内装饰品,受其设计风格与产品规格影响,目前主要用于企业大厅办公区装饰、博物馆等相关宣传展示类场馆布置等,消费者以企业、政府、场馆机构为主,很少有针对个人消费者和家庭装饰的产品生产。产品设计主要围绕宗教塑像、民族风情、古代传说、自然风景几个大的主题,与年轻消费者需求不匹配。

(三)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支持,缺乏民间资本,未能实现自生式的增长

目前当地的旅游产业主要以个体经营为主,收益较好,但是非遗产品的生产销售仍然大量依靠政府的转移支付与财政补贴,收益情况不足以吸引企业、个人进行投资,而正在从事非遗产品生产的企业也较难通过贷款等方式融资。这造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资金不足,从而影响开发的规模和效率,难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使得这一产业没有可持续的内生增长动力。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宣传力度不够,知名度低

相比于藏族的藏药、苗族的苗绣等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有较高知名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满族的剪纸、布糊画等非遗项目知名度较低,大多数游客前往当地旅游,主要集中在体验民族风情表演、美食与自然风光等旅游项目,对当地非遗产品了解较少,甚至完全不知其存在。当地对于非遗旅游的宣传主要依靠传统媒体,多为拍摄宣传片或发布新闻稿件,形式单一,传播范围较小。且当地的非遗产品生产地主要集中在县城,而旅游资源主要集中在丰宁的大滩镇等坝上地区,如若参观非遗相关展览需要增加路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的融合开发造成了不便。

四、丰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的发展路径

(一)坚持市场为导向,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全方位融合

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歌舞、仪式等民族风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后者形式与内容是相统一的,很难进行内容的创新,而前者在开发中可以实现保留技艺的同时内容随市场需求不断变革,这就要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全方位融合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调研、专家会谈、对先进经验地区进行考查等方式,使产品在设计之初就密切贴合市场需求。当然,为了保证前期调研的时效性,就需要压缩生产周期,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对当地从事旅游产业的人员进行非遗知识的普及,使他们不仅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同时作为当地非遗文化“代言人”,将非遗手工艺品推向市场,同时发挥收集一手消费者需求信息的作用,成为连接非遗手工业与旅游产业的桥梁。

(二)创新旅游项目,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式游览模式

想要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不能仅仅依靠销售非遗手工艺品这一单一项目,应当开发更多的旅游形式,让非遗成为旅游项目本身。可以开发游客能直接参与到非遗手工艺品的制作过程中的体验式旅游项目,游客通过亲自制作来感受蕴含在非遗手工艺品中的民族文化,配合专人讲解,在体验中熟悉非遗手工艺品的制作流程,得到更加立体的旅游体验;利用现代科技,如VR技术、3D技术等制作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项目,以更加生动的形式讲述满族补花工艺到布糊画的发展历程、满族剪纸的发展与制作流程、满族发展的历史等,将这些项目植入到当地的博物馆、展览馆;将非遗手工艺品与旅游产业的歌舞表演、庆典活动结合,庆典场地以非遗手工艺品布置,表演人员的服装道具融入非遗元素等。

(三)完善经济补偿机制,引导行业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

引导相关行业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投资主体的投资额分配利润,整合当地分散经营的企业,引导其优化产业分工,避免企业之间的雷同生产;设立专项旅游基金,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在开发初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国有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相配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提供便捷的贷款等融资服务,针对该方面贷款适当降低利率,激发当地企业与个人进行投资,提高其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开发的积极性。

(四)开展多角度多媒介宣传,充分利用品牌效应扩大市场

在保持原有的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宣传方式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媒介,采用与短视频平台合作、开展直播带货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品牌效应,借助近年来较为流行的“联名热”手段营销,与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进行合作,将非遗工艺或设计植入品牌服装、品牌包装等,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优质产品;创新设计理念,与独立设计师、个人工作室等进行合作,开发周边产品,丰富产品种类与用途;利用名人效应,邀请旅游博主、旅游杂志撰稿人和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网络名人来当地体验旅游,以增强公众对丰宁地区与文化的了解,激发更多游客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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