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增值视域下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变革

2021-11-28 13:07罗嫣才
江苏教育研究 2021年26期
关键词:教学变革

罗嫣才

摘要: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要紧扣学习增值核心,重塑“螺旋形动态”学习样态,基于系统集成理念,建构“一主两翼三融合”的学习生态。通过设计活动体验、提供学习策略、历经知能转换、强化情景辨析,增加动力值、方法值、知能值、意义值,推动课堂教学实现多维学习增值。

关键词:学习增值;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教学变革

中图分类号:G62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21)09B-0053-04

一、学习增值: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旨归

在日常教学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常常困惑:“小学道德与法治课‘上与不上到底有什么差别?”“很多教学内容在日常的教学、其他科目的学习,甚至班队会、德育活动中都有所涉及,学生在这门课中,到底学到了什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些问题反映了该学科教师对学生学习成效的关切。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这为我们评价学生学习成效并依此变革课堂教学提供了新的视野——关注学生的学习增值。

增值的字面意思即“增加价值”,由于语境不一,学界对于增加的“价值”的具体内容持不同意见。例如有学者认为增值是指学生成绩前测与后测二者之间的成绩差异,即“剩余值”“净增值”,是剔除教育学生中其他无法改变的外在因素,仅评价学生在可以改变的方面做出的努力,体现的“净效应”[1]。然而个体道德水平不同于学业成绩,虽有赋形(道德知识、道德行为),却内在于此(道德情感、道德观念)。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旨在帮助小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其课堂教学的价值追求绝不仅仅是实现学生知识与能力的“净增长”,更要培育塑造学生更为深层的价值观,引导学生形成良好品德,促进其实现社会性的发展。这就需要教师更加关注教学过程,关注学生的发展和进步,帮助学生实现学习增值。本研究选取小学六年级上册法治专册教学为例,对如何实现学生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中的学习增值展开探索,为变革学科课堂教学引路。

二、指向学习增值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变革路径

(一)紧扣学习增值核心,重塑“螺旋形动态”学习样态

当前,我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仍然存在短板[2]。究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首先是教育理念问题。长期以来,我国法治教育相对重视法律知识传授的静态教育,而忽视法治思维能力的动态教育,试图通过帮助今日的青少年“知法”“懂法”,从而培养出明日“守法”“用法”的公民。这种“线性相对静态模式”背后隐含的假设是,认为法律是一系列静态的知识,是传授的对象,知识和行动在时空上是相对分离的[3]83。学校的法治教育因此通常采用“坐而论道”教学方式,注重法律知识的传递和灌输,而忽视了学生自身的情感和体验,以至于学生虽然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却不能很好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4]。

“徒法不能以自行”。一个法治社会绝非单靠冰冷的制度就能构建,人们所期许的文明、理性、有序的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法律共同作用的结果。法治教育同样“徒教不能以自行”[5]。法治教育并非法制教育,它绝不仅局限于法治条目的识记和理解层面,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在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举止、思想意识等方面产生变化,真正促进学生依法自律的行为养成和对法治信仰的尊崇。也就是不仅需要“知”上的理论学习,还需要“行”方面的实践,实现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并进,使学生学会把普及法律常识与把传播法的理念、精神、价值贯穿于权力行使和权利保障当中,切实做到知行合一。因此,增强学生法治主题学习获得感,提升在“法治知识、法治思维、法治行动、法治信仰”[6]等方面的法治素养,是法治主题学习增值的核心。

为此,需要重新构建新型的“螺旋形动态”法治教育学习样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犹如螺旋形结构中两根相互缠绕、相互交叉向上生长的麻绳,两者同时动态展开、交互作用,以法治教育促進法治实践,同时用法治实践来检验法治教育的效果[3]84。具体来说,学生在课堂这一小场域和学校、家庭、社会这个大场域中,通过多次的获取、互动参与与多维拓展,变“坐而论道”为“做而论道”,促进学习法律与践行法治的有机融合,实现从法治认知到法治行为的转化,做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7]。

(二)基于系统集成理念,建构“一主两翼三融合”的学习生态

要实现法治教育从“线性形静态”向“螺旋形动态”转变,就需要系统重构全新的法治教育学习生态。根据法治教育的新型主体特征、实施运行特征、增值评价理念导向等,集成多方资源力量,尝试构建“一主两翼三融合”的法治教育学习生态系统。具体来说,即以课程体系的优化为“一个主体”,构建区域性统整式的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形成一体化的法治教育目标;以构建实践活动体系和打造多主体法治教育资源网为“两翼”,提供学生“教学做合一”的学习场域,促进法治教育课程内容活动化与法治实践活动课程化的有机统一;实现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获取”“参与”“拓展”等多维学习方式融合,从而真正促进学生法治知识、法治思维、法治行动、法治信仰等方面的素养提升。(如图1)

图1 “一主两翼三融合”法治教育学习生态系统图

在这样的学习生态系统下,需要重构学习时空与学习方式。一方面,学生对法治教育的学习,绝不仅限于课堂40分钟,而是构建以课堂为主,形成课内课外相结合,多主体(家庭、学校、社会等)教育网络的学习空间,延长学习时间。另一方面,在学习方式上,改变原来“教”的心态,为学生提供“情境与问题”。学生在问题解决与探究中,学习与践行法治,除了通过课堂上的单向“获取”学习以外,还要开展课堂上师生、生生互动式“参与”学习以及校内不同课程整合的互动“参与”学习,更应提倡协同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等各方主体,采用多样方式实行“拓展”跨界学习,从而实现法治教育的立体化、全景性,提升教育效果。综上,新型的法治教育学习生态需构建以课堂教学为中心,与课外实践、大众传媒、互联网技术形成法治教育网络,确保学生的法治教育实践能在多个“活动系统”中得到拓展性学习,使学生高度认同法治社会理念,内化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最终实现法治学习增值。

三、指向學习增值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探索

崔允漷教授曾提出课堂学习值可以分为“动力值、方法值、知能值和意义值”四个值[8]。借鉴其思想,小学六年级上册法治专册的学习增值也可分为以下四个值:一是动力值,即学生想学习的愿望,对法治学习的兴趣和动机;二是方法值,即学生能掌握法治学习的基本方法与相关策略;三是知能值,即学生能掌握基本法律常识,学会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四是意义值,即学生学到的东西是有意义或受用的,并能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和政治认同。在具体的课堂教学实践中,笔者与广大一线教师聚焦学习增值四维度,探索基于“一主两翼三融合”法治教育学习生态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变革路径,真正服务学生的学习和学生的发展,彰显小学法治课堂的教学成效和教育意义。

(一)设计活动体验,增加动力值

有效的体验活动,能触动学生的所有感官和心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满足好奇心,增强学习动力,将学习活动转变成为发自内心的意愿。例如在教学“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一课时,教师设计角色体验游戏“市民来办事”,角色分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市民两类,根据抽签决定。扮演机关工作人员的学生持“工作证”上岗,分坐在教室内不同“行政机关临时办事点”,市民组同学结合学习任务单上的各种日常生活事务,自行确定要前往的行政机关。随后学生模拟办理业务。体验结束,教师组织提问和交流,“教育局,你为什么要受理(不受理)这位市民的业务?”“这位女士,你觉得你的事应该找哪个部门处理?”“这个问题,仅靠一个部门就可以解决吗?”……通过对话交流、问题澄清,使学生真切明白“权力是有边界的”。最后,教师分别对两组角色体验心得追问,让学生进一步认识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而市民对行政机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提供学习策略,增加方法值

方法的学习和使用只有经过反复操练以及在不同的情境中的迁移运用,才能有效掌握。这就需要系统设计,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空中进行训练并予以结构化。就如何开展社会调查和采访活动而言,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可以根据教材中涉及的调查项目,有侧重地教授学生采访调查的技巧,比如采访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实施采访时要注意些什么,采访后如何整理信息等。到了六年级上册,为了让学生能更好地参与法治实践,则需要对如何进行采访进行系统的学习。例如,某位教师在开展六上第一单元教学前,为了让学生理解法律与我们生活的关系,感受法律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教师围绕2020年7月1日南京实施的新政“骑电动车不戴头盔,7月1日开始处罚”这一话题,展开社会实践活动。在正式开展活动前,教师首先利用一节课时间与学生梳理调查采访的技巧、策略,带领学生撰写采访提纲,随后给予学生实践机会,走向街头了解市民对这一政策的态度,走进行政机关采访政策制定者的初衷,同时提醒学生及时整理采访记录。在多次反复的实践中,学生把课堂学到的方法,运用到实践中去,实现了学习的增值。

(三)历经知能转换,增加知能值

就小学生法治学习而言,要在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的基础上知其何以然,引导学生在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的“螺旋形动态”学习中实现知能转换。一方面,要打通课内与课外的联系,让课内的学习、收获得到延展与生长。另一方面,利用项目学习,开展公民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拓宽学习的空间与渠道,聚焦现行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不完善、不适应新时代发展等问题,开展实地调研,通过采访政府、法律人士以及民众了解情况,提出改进公共政策的建议和意见,召开听证展示,获得公共政策问题改进与完善的意见,使得学生实现从校园生活到民主社会的跨越,从法律知识到“法治意识”的转变。

(四)强化情景辨析,增加意义值

“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法治素养。对于小学生而言,“学法”不在于对法律条文掌握的精确性和丰富性,而在于能否以“法”的理念去思考和行动,理解法治的意义。例如,在上“公民身份意味着什么”一课,教师首先设置四个“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的生活情景:①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张身份证,拍个照发个朋友圈晒一下!②反正都坐完火车了,这个票也没什么用了,就扔掉吧。③听说超市正在开展凭身份证领取消费券的活动,爷爷把身份证交给邻居阿姨请她代领。④妈妈去办理手机卡,她在复印件上写上了“仅作办理手机卡业务使用”的字样,这不是污损身份证复印件嘛!随后组织学生进行讨论,通过情景再现,顺势引导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等,使学生在辨析中意识到身份证应注意保密,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接受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义务,从而更好地理解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参考文献:

[1]辛涛.“探索增值评价”的几个关键问题[J].中小学管理,2020(10):1.

[2]易春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刻不容缓[J].中国德育,2014(22):21.

[3]张冉.践行法治: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及对我国的启示[J].全球教育展望,2015(9).

[4]杜文艳, 顾润生.用研究性学习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J].人民教育,2017(8):54.

[5]蔡福华,严义挺.法治教育绝非法制教育[J].学习月刊,2015(5):10.

[6]何颖.让法治教育回归真义的教学探索[J].江苏教育研究,2020(9B):74.

[7]黎聚才,钟儒成,龚兴英.中小学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与评价[J].现代中小学教育,2018(6):10.

[8]崔允漷.让学生在课堂中的学习增值[J].江苏教育,2018(9):18.

责任编辑: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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