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长江保护法》实施“长江十年禁渔”

2021-11-29 17:34詹世盈巩喜佳张琳琳宋立云
河南水产 2021年5期
关键词:长江流域保护法保护区

詹世盈,巩喜佳,张琳琳,宋立云

(1.南召县农业农村局,河南南阳 474650;2.南召县鸭河口水库管理所,河南南阳 473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流域法律,是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强大法律保障,长江流域禁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南召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0]23号)文件要求,积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确保南召县“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

按照(国办发明电[2020]21号)和(豫政办明电[2020]23号)文件要求,南召县鸭河口水库蒙古红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简称“鸭河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禁捕”。

鸭河保护区于2011年由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审批确立,位于南召县鸭河口水库中上游,距水库大坝直线距离8.5km,总面积2000hm2(其中:核心区500hm2,实验区1500hm2),主要保护的鱼类品种有蒙古红鲌(俗称“红梢”)、翘嘴红鲌(俗称“翘鲌”)、花鳍骨(俗称“漏子”)等。

根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鸭河保护区管理工作实际,经南召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共同协商,从县渔政管理办公室和鸭河水生态管理中心抽调工作人员共10人,组建南召县鸭河口水库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站,配备了快艇、陆基监控等执法装备,采取人防+技防等手段全天候实施对保护区的全面监督管理。

二、《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流域保护法律,该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永葆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长江保护法》共九章96条,其中涉及长江水生生物生态保护方面的共12条,对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巩固长江流域禁捕管理秩序、落实共抓长江大保护战略、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

宣贯《长江保护法》,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是南召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的有效举措,也是结合南召县区位优势作出的重大决策。自3月1日起,南召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专班组织11个成员单位在县城及库区六乡镇开展《长江保护法》暨“春季禁渔”系列宣传月活动,在县城摆放宣传版面、设置政策法规咨询台、发放宣传彩页、悬挂宣传条幅、喇叭循环播放《长江保护法》摘要等开展宣传一条街活动,更好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南召县还组织渔政、公安、市场监管、水利、交通等单位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学习,为《长江保护法》的有效贯彻实施营造氛围、奠定基础,为南召县长江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三、全面禁捕工作成效

2021年以来,为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南召县政府以《长江保护法》宣传月为载体,以“五清(船清、网清、河清、库清、市场清)”治理为目标,开展2021年“春季禁渔”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值得借鉴。

1.政治站位高 主体责任实

2021年3月10日,南召县召开了由县长亲自主持、各乡镇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参加的“南召县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推进会”,就全县长江禁捕主要任务、年度目标和开展“春季禁渔”百日集中攻坚行动等作了详细部署,成立了南召县长江流域“春季禁渔”百日集中攻坚行动联合指挥部。各乡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也分别召开了“长江十年禁渔”推进会,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要求一把手亲自抓,按照属地管理和法定职责,结合河长制分包到人,层层压实责任。在南召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专班联合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下,扎实有序开展“春季禁渔”百日集中攻坚行动。

2.舆论氛围浓 禁渔意识强

南召县自3月1日起,积极组织开展了《长江保护法》暨“春季禁渔”系列宣传月活动,共出动宣传车队3天48辆次,宣传船队5天25艘次,利用高音喇叭循环播放《长江保护法》及“春季禁渔”政策解读,张贴县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禁捕通告2000余张;宣传一条街活动悬挂宣传横幅130条,制作宣传版面58块,发放《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彩页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80余人次;在鸭河保护区设立禁钓警示牌20块、永久性禁捕公示牌10块。各乡镇也分别组织包村领导、村组干部开展长江流域禁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张贴政府通告,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犯罪线索,并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以学校为载体,通过学生向家长传递《长江十年禁渔告知书》,充分教育、引导广大干群真正树立长江大保护意识,树立“长江就要禁捕、偷捕就是违法”意识。

3.整治措施准 行动成效显

根据联合指挥部统一部署,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5月10日,重点清理辖区水域内“三无”船舶、非法网具、非法库叉(网箱)养鱼、非法钓鱼浮排,电打鱼、地笼、绝户网等,做到“船清、网清、河清、库清”。相关乡镇及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亲自上阵,县、乡镇、村、组四级联动,各乡镇牵头,县直职能部门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组,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四级联动人员利用船艇,沿鸭河口水库库区水面现场办公,属于哪个村、组水域的“四清”任务,现场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清除,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清除任务的,县政府督查室将调查问责,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能整改的,县纪委将挂牌督办,约谈相关人员。由于南召县政府安排部署具体,联合指挥部措施得力,县、乡镇、村、组四级联动机制运行高效,督查问效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精准,截止目前,南召县共清理取缔大小“三无”船只253只,拆除钓鱼浮排61个,拆除养鱼网箱18个、抬网9个、拦网库汊3处、土坝库汊1座,圆满完成“四清”任务。

5月11日至6月10日,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各乡镇政府共同参与,对全县农贸市场,特别是库区乡镇农贸市场、商超、电商、渔具店、农家乐、饭店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对野生鱼收购、加工、销售的打击力度,严惩以“野生鱼”“野生江鲜”“鸭河野生鱼”等为噱头的虚假宣传和欺诈误导消费,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销售禁用渔具,追查货物来源和销售渠道,对经营无水产品合格证的商家要求停业整顿,先后共出动执法车辆10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5个、商超210家、餐饮店415家、渔具店14家,没收非法交易野生鱼38kg、非法渔具5套,停业整顿农家乐、餐饮店4家,彻底净化了南召水产品市场,实现了“市场清”。

整治行动期间,南召县渔政、公安联合打击非法捕捞3起,收缴拆解非法渔船3只,没收销毁非法网具800m,没收非法渔获物297kg,查获移送电打鱼案件1起,涉案1人;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5起,刑事拘留6人,移送起诉6人

4.行动回头看 督查问效紧

2021年6月11~20日,南召县政府对“春季禁渔”百日集中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当前开展的“四清四无”回头看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在督查考评的基础上,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了适当表彰,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党风政风室联合成立了南召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督查问效组,对禁捕工作全过程跟踪督查、适时问效、挂牌督办、问责追责,确保南召“长江十年禁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长江大保护”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缓解长江流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南召县作为河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通过实施最严格的“春季禁渔”行动,既有效的宣传了《长江保护法》、解读了“长江十年禁渔”,又积极营造了“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既有效的打击了非法捕捞、非法销售,治理了禁渔源头,又净化了水产品市场,真正实现“船清、网清、河清、库清、市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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