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思政背景下的音乐教育体系构建

2021-11-29 15:52郑嫣洁
魅力中国 2021年39期
关键词:艺术院校思政融合

郑嫣洁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 绵阳 621000)

引言:

为培育高素质的音乐专业人才,应当在艺术院校音乐人才培育时,合理加入思政教育内容,培育品德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推动我国艺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预期教育工作目标,应当探索音乐教学与思政教育工作的融合现实路径,在摸索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艺术院校音乐教学水平,发挥出高等院校思政教育工作价值与效能。

一、思政工作与音乐教育融合的必要性

(一)思政教育新导向

新时期高等院校思政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为打破传统思政教育模式,破除枯燥乏味的教学环境,应当基于思政教育工作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教学改革对策,提升思政教育工作新模式。鉴于思政教育内容抽象复杂,为增加思政教育工作的趣味性,在实际教学工作开展时,应当合理加入艺术教学课程,如音乐课程的合理融入,使得思政教育工作与音乐教学工作进行有效融合,使得两者的教育优势进行有效互补,营造活跃开放的教学环境,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促使每一位学生都可主动参与其中,进而提升学生的思政学习水平,夯实学生的音乐技术基础[1]。

(二)现实的必要性

艺术院校开展音乐教学工作时,为保证艺术院校音乐教学工作开展的有效性与可行性,应当尝试将音乐教学与思政教育工作进行融合,打造全新的音乐教育体系,挖掘出思政育人价值,引导学生的意识形态、价值观、政治认知,促使学生的思维成熟,主动抵御外界不良风气的侵蚀,提高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发挥出音乐教学与思政教育工作融合的现实育人价值。

二、基于思政背景下的音乐教育体系构建路径探究

(一)挖掘音乐艺术公共课程的思政功能,与思政课形成互补

在艺术院校音乐艺术公开课教学工作开展时,为基于思政教育理念,为学生建构全新的音乐学习体系,实现音乐教学与思政教育的契合育人目标,应当对音乐艺术公共课程的思政教育功能进行挖掘,使其教学内容与思政教育工作形成有效互补,促使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提升学生的家国情怀意识。为实现预期教学目标,教师可合理引入红色革命歌曲,如《黄河大合唱》《歌唱祖国》《义勇军进行曲》《红梅赞》等,引导学生对红色革命音乐进行深入鉴赏,有效提升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与政治素养[2]。

笔者认为,在音乐教育工作开展阶段,应当契合思政育人要求,不断增强学生的民族认同感、文化自豪感、文化认同感,提高学生的音乐艺术修养,为学生今后的学习成长铺垫基石。为实现预期教学目标,教师应当基于中国音乐发展历程,引导学生对中国的古典乐器进行学习鉴赏,使得学生了解中国音乐的发展历史。在学习认知过程中,增强学生的民族认同感与自豪感。在实际教学引导过程中,应当启蒙学生的音乐民族意识、家国情怀、民族精神,使得学生的政治素养与民族文明形成有效连接,提高学生的音乐学习质量与效果。由此可见,基于思政教育背景下,艺术院校进行音乐教育体系建构过程中,应当突出对音乐教学课程内在思政育人功能的挖掘,为音乐教学与思政教育的工作契合提供支持,不断提升艺术院校音乐人才的培育质量与效率。

(二)在思政课中融入音乐教育,实现课程融合

在高等院校教育改革背景下,为打破学科的教育界限,实现课程教育资源地无边界融合,为学生建构全新的学习环境,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诉求,应当基于学科教育工作的特点与育人目标,与其性质相近的学科进行有效结合,保证跨学科教学结合工作开展的有效性与可行性。在艺术院校开展音乐教育工作时,为不断提升音乐教学工作水平,应当尝试将思政教育工作与音乐教育内容进行有效融合,建构全新的课程教育工作体系[3]。

如部分艺术院系开展音乐教学时,为响应音乐教学与思政教育的融合理念。在实际音乐课程教学工作开展阶段,教师可开展音乐思政课、国歌的诞生、红色革命歌曲的内涵等,促使学生从音乐艺术中,汲取更多的精神力量与文化基因,不断激发出学生的学习热情与积极性,营造活跃丰富的音乐思政教育环境,实现对学生思政意识形态的引导,并实现预期的教育改革工作目标。在思政音乐课程的教学融合下,能够对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进行正确引导,引导学生建构正确的三观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笔者认为,在实际教学改革工作开展过程中,为实现预期教学目标,教师应当对备课工作进行合理改革。在以往备课工作开展时,主要是由对应学科教师进行备课,其他学科的教师不参与,使得备课工作相互独立进行。为使得思政教育音乐教学工作进行有效融合,则可以尝试思政教师与音乐教师协同备课,发挥出各个学科教师的专业优势,如在思政课程教学内容中,灵活加入音乐教学活动,丰富思政教学氛围,调动学生的思政学习积极性与热情;或在音乐教学方案设计时,合理渗透思政教育内容,完成对学生政治意识形态的引领,增强学生的民族认同感与文化自豪感。在全新的思政音乐教学环境下,将使得思政教育工作与音乐教学进行有效结合,提升思政教育工作与音乐教学工作水平。

在实际教学工作开展过程中,为实现预期教学改革目标,思政教师应当基于课程教育要求,制定本学期的思政授课计划。而后则与音乐教师进行协同备课,探讨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如何科学合理地完成思政教育内容的渗透,保证学生音乐学习与思政学习的有效性。在思政课程教学阶段,音乐教师可提供合适的教学资源,不断丰富思政教育的工作方式方法,如直接让音乐教师参与到思政教学课程当中,有效发挥出音乐教师的艺术引导价值,提升思政教育工作水平。

(三)多措并举,实现音乐教育与思政教育的实践统一

在艺术类院校办学过程中,为不断提升音乐教学水平,应当尝试建构全新的音乐教育体系。为此,在音乐教育体系重构阶段,应当基于思政教育背景,尝试对多方教育力量进行整合,建构思政教育与音乐教育联动机制,使得思政教育课程与音乐教学内容进行有效融合,促使两者的教育工作效果得到整体提升。在实际音乐教育体系建构过程中,为保证相关工作开展的质量,应当进行多措并举,不断拓展音乐与思政的教育融入渠道,推动艺术院校的音乐教学工作,与思政教育工作的实践统一,挖掘出音乐教育与思政教育的融合潜能,提升艺术院校音乐教育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其一,在基于思政背景建构音乐教育体系时,应当主动整合多方的教育资源与力量,并建构相关的联动运行机制,如院校的学生干事、学生会、辅导员、音乐导师、思政教育人员、艺术课程教师等多方力量。在多方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后,将为思政教育与音乐教学的融合创设外在环境,促使音乐教育与思政教育的工作实践统一,实现预期音乐教育工作开展目标,并合理发挥出思政教育工作价值。如院校可定期组织思政音乐艺术沙龙活动,由专业的音乐教师,对思政教育工作人员开展艺术教育,不断熏陶思政教育人员的艺术修养,提高相关思政教育人员的人文素养,并加强思政教育人员,对音乐教师的思政认知引导、意识形态引领,合力打造高素质的双师型思政音乐教育团队。与此同时,音乐教师应当主动进行思政课程学习,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素养与政治修养,为今后的音乐教学工作开展铺垫基石。笔者认为,在多方教育资源的整合下,能够打破现阶段艺术院校思政工作开展模式的约束,为思政教育与音乐教育的融合开辟新路径,挖掘出两者融合的教育潜在价值,实现对大学生的艺术熏陶、政治引导,不断提升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与政治素养[4]。

其二,在高等院校开展音乐教学工作时,为保证音乐教学与思政教育工作有效结合,应当不断创新思政教育工作模式,进而基于思政教育理念,重新建构艺术院校音乐教育体系,促使艺术院校音乐教学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此,在艺术院校具体工作开展时,应当以传统节日、特殊纪念日为载体,为学生筹办丰富多样的音乐学习活动,如军旅歌曲合唱、红色歌曲演唱比赛、配乐诗朗诵、校园歌手节等,给予学生更多展示自我音乐才华的平台,使得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不断汲取思政教育内容,提升学生的音乐素养与政治修养,实现音乐教学与思政教育工作的融合育人目标。

其三,为充分发挥出思政教育工作价值,在具体教学工作开展时,教师应当不断拓展思政教育工作渠道,合理应用媒体传播载体,如校园网、校园广播、黑板、校园微信公众号、校园微博、校园宣传栏等,为学生建构沉浸式的思政学习环境,促使学生在音乐课程学习过程中,逐渐提升自我的政治觉悟与思政认知高度。通过将思政教育内容,无形渗透到校园的各个领域,实现对学生的有效熏陶,引领大学生的意识形态与政治价值观,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意识,使得学生正确辨知外界事物,坚守自己的底线与原则,在学习与生活中发挥出自己的能力[5]。

三、结束语

综上,笔者以艺术院校音乐教学为例,简单阐述了思政教育与音乐教学的融合路径,说明音乐教育体系重构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今后,艺术院校音乐课程教学改革时,应当不断总结教学经验,对音乐教学与思政教育融合体系进行完善优化,不断提升艺术院校思政教育水平与音乐人才培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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