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学院推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探索

2021-11-30 03:16刘缨
魅力中国 2021年50期
关键词:负责制院长书记

刘缨

(宁波大学,浙江 宁波 315211)

二级学院是高校次级组织形式,按学科领域设置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组织,承担着高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文化传承、国际交流、社会服务的具体实施任务,在高校发展进程中已逐步形成为办学主体。探讨二级学院领导与管理、决策与执行、保障与监督等体制机制问题,使之在学校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原则指导下,更符合高等学校办学规律,与其担负的职责、任务相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40 年来,二级学院的发展经历了不同阶段不同的管理模式:一是系主任(院长)负责制。1983 年教育部发布《关于调整改革和加速发展高等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系一级实行系主任负责制,系主任对院(校)长负责,系党总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对全系工作的正确完成起保证督促作用”;1996 年《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系(院)党总支委员会“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1]二是党政共同负责制。2006 年浙江省提出“明确责职、健全机制、交叉任职、共同负责”为主要内容的学院(系)管理体制,2010 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公办高校的二级学院(系)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2],以党委作为政治核心、行政一把手作为行政指挥,强调党政协调、互相配合,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划分职权、各司其责,学院决策的主要形式是党政联席会议。三是党委(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2016 年,根据中组部、浙江省委组织部、教育工委的部署,浙江省高校分批实施二级学院党组织(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试点。党组织全面领导学院工作,确立核心地位,书记牵头抓党的建设、抓全局性工作,院长牵头抓好院务和行政工作,由书记主持的党委(总支)会议是学院最高议事决策形式,确保学院发展方向和质量。

一、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坚持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本质特征

高校校级层面管理体制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高校的具体体现。在次级组织二级学院,推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有利于建立和校级层面管理体制相匹配的决策和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好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指示决定,校院二级同步做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的领导。

(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必然要求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2016 年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习总书记2018 年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再次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三个培养问题的设问,指明了高校必须立德树人、以德为先,指明了高校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明了高校人才培养和办学目标必须解决根本性、方向性问题。

(二)落实党管高校、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的必然要求

二级学院党组织是学校党委下属一级基层党组织,是党对高等教育领导的重要基础,是学院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上级党组织方针、政策的重要力量,是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组织保障,是团结凝聚师生员工争创一流、加快发展、使学院运行保持在正确、健康轨道上的关键所在。党组织要担起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责任,管思想、管人才、管政策,起好承上启下作用,激励党员教师在思想政治上争先创优、在教学科研等专业领域引领风尚,找寻切入点、支力点,想方设法解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层层递减问题,在支部书记配备、学科带头人优选等机制设计上下功夫,促进基层党建与教学科研融合。

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治理体制机制探讨

探索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二级学院管理新模式,需要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发挥学院党组织(党委或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需要明确职责、完善机制,架构起新型的二级学院治理模式。

(一)确立二级党组织在学院事业发展中核心地位

党组织对学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要把握发展方向、作出决策决议、管好队伍建设、谋划改革发展、确保落地落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院的主体责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课堂教学主渠道,推进学科建设主战场,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实现人才培养总目标;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的干部任免、人才使用、阵地建设、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等要经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明确党政职责分工

实行党委(总支)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机制。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对学院工作负总责。院长在学校和学院党组织领导下,全面主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书记负责党组织重要活动,督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支持院长依法依规行使职责;院长组织完成学院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任务,实施党委(总支)重要决议并反馈执行情况;党委(总支)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协助书记、院长做好纪检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副院长协助院长做好分管工作。

(三)加强党政班子建设

优化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设置,配齐配全班子职数,中共党员的院长兼任党委(总支)副书记。学院是学术高地和文化中心,是高智力、高学历、高职称人才聚集地,要更加注重选任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在学科领域成绩突出的人员进入班子,同时物色年轻后备力量。要特别注重加强学院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养,不断提升班子的履职能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担当有为、学科扎实、勤政务实的班子队伍。

(四)完善党政议事规则

学院党总委(总支)会议是学院最高议事决策形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院重大问题,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一般2 周召开1 次,涉及到学院发展规划、经费使用、津贴分配等重要事项应邀请分工会主席、教工党支部书记列席,也可根据需要邀请基层组织负责人列席。院长办公会议是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形式,院长或委托副院长召集并主持会议,一般每周召开1 次。学院“三重一大”事项、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需提交党委(总支)会议研究决定。

(五)建立党政沟通机制

建立书记、院长常态化沟通机制,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院有关工作或双方认为需要商量的事宜及时沟通酝酿。建立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书记、院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书记或院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特别重大事项,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书记、院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3],按程序要求提交会议。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六)完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学院党内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发挥学院分工会、教代会、学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制度;学院党委(总支)支持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学风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其教授治学与学术立院重要作用。

三、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现路径重点难点问题思考

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在很多高校处于试点阶段,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在当前需要把握并处理好的几对关系和关键点有: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核心

学院党委(总支)要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院主体责任,把主要精力放在管思想、管干部、管人才、管政策、管改革等大事上。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与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工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组织全覆盖体系,做好“四融四同”即融入教学、融入科研、融入思政、融入服务,有效发挥党组织在创新型人才培养、科研合力形成、专业梯队建设等方面的引领和服务作用,党组织要成为领头雁和带路人。重视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把支部工作与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把握好“党委(总支)领导”和“院长负责”的关系是难点

“党委(总支)领导”和“院长负责”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党委是一个集体,党委领导是集体决策的过程,并不是书记一人说了算;而院长负责并不意味着院长可以脱离党委的领导去独立行使行政主要负责人职权。“党委(总支)领导”和“院长负责”的深刻内涵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一是必须坚持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二是充分保证院长依规行使权力。其中要正确处理好“书记”和“院长”的关系问题,学院的书记和院长各有所长,应彼此支持、互相沟通,把握“和而不同、求同存异”,恪尽职守、同频共振。书记需要思考如何能吸引、留住院长,发挥好院长的作用;院长需要获得党委(总支)的支持与配合。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机制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三)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是重点

首先,明确谁来决策、如何决策、谁来执行等问题。党组织要研究谋划并决定全局性、战略性重大事项,确保学院“三重一大”由党委(总支)集体研究决定,发挥党的全面领导的优势,切实防止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虚化、党的教育淡化;院长要在职权范围内依规履责、分工负责。党委对学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集体领导管决策、管监督,个人分工管执行、管落实。党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突破难点、精准施策。

(四)完善制度建设是基石

制度建设要先行,要充分制订好《党委(总支)和行政职责分工》《党委(总支)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学术委员会章程》《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党务院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制度,尤其是“三重一大”的决策,对决策机制、运行机制、执行机制进行制度设计与细化,以制度的形式进行规范,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依、规范有序,同时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五)抓好班子建设是关键

选配好书记和院长是保障党组织领导下院长负责制的前提,二级学院的中心工作是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这就对二级党组织书记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既熟悉擅长党建和思想政治,又熟悉教学科研且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水平;既能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带好队伍,同时也是专业领域的业务骨干,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严格干部管理、分类考核及激励机制、形成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良好风尚。

(六)加强组织领导是保障

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实时了解试点进展,提炼成功经验,反思存在问题,帮助解决困难。党办、组织部、宣传部、党委政策研究室以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与业务指导,以学院、学科和师生的发展为导向,构建长效机制,形成上下沟通、各方协调、和谐发展的局面。

检验一种新体制机制的成效,最终还是要看学院事业发展的起色、人才培养的成果、学科建设的实效、社会服务的绩效,以及学院师生的内聚力、干事创业的激情、团结奋发的风貌及获得感幸福感等内驱动力,需要在实践中创新、以创新促发展,不断探索出具有新时代精神、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办学方向的二级学院发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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