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同构视角下的传统国家治理及影响

2021-12-03 16:41聂飞
党政研究 2021年6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

〔摘要〕家国同构是传统国家治理的特性。传统中国是以家户为核心建构起来的,家户不仅是个体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单位,而且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单位;家与国相互依存、处于共生状态家国同构不仅是一种治理模式,而且是一种治理逻辑,传统国家治理一直遵循着家国同构的逻辑,它为认识国家治理提供一个重要解释视角。新时代,国家治理要借鉴历史经验,汲取养分与智慧,重视并发挥家户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让家户成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织资源,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众的幸福生活。

〔关键词〕国家治理;家户制;家国同构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21)05-0099-08

习近平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1〕可见,中国国家治理有自己特定的逻辑和轨迹,这与中国的历史传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文化传统密切相关,那么传统中国国家治理特点是什么?对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有何现实意义?中国是有悠久家国情怀的国家,家国同构是国家治理的特征和底色,家国同构不仅是一种治理模式,而且是一种治理逻辑,它在传统社会的国家治理与历史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传统国家治理与家国关系密切相关,从社会关系到国家治理都是以家户为中心延伸出的,家户也是传统中国解决诸多教育、税收、治安、兵役等问题的重要基础。在家国同构治理模式下,国家的相关政策和制度设计已对家户形成路径依赖,但是,家与国“和而不同”,二者存在治理位次的差异。在当下,要理解和感知中国国家治理,必须重视以家户为核心的家国同构治理模式,并从中汲取经验和智慧,为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借鉴。

一、家国同构:传统国家治理的特性

国家与家庭通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被紧密相连,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目前学界对家国关系研究,形成了以下成果。家国关系是传统国家治理的重要问题,古代中国的家国关系结构呈现家国同构状态的家天下体系,家国同构是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底色与特性。〔2〕家户制是对现代社会产生长远影响的本源型传统,它构成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3〕,中国家户制与国家治理密切相关,家户塑造了国家纵横治理结构的内在韧性,并成为社会基础〔4〕,中国是以家户为治理单元的国家,家户是理解和研究中国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视角,家国同构维系着国家统治的合法性和社会秩序。〔5〕在传统社会,家国同构关系本身是一种制度构建的治理模式,家国同构在传统社会的变迁和构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现代社会,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与国的功能和价值发生变化,家国关系也正在发生变化,构建新型家国关系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6〕

梳理学者们的观点可以发现,家国关系是研究国家治理的重要切入点,家国同构则是认识中国传统社会国家治理的基本出发点。所谓家国同构是指家(家庭、家族)与国之间的组织结构、形态、治理方式的相似性和相通性,均以血亲宗法关系来统领。它不仅是一种社会结构形态,也是一种治理模式〔7〕,上至国家、下至家庭,都成为这一治理形态的簇拥与组织部分。传统社会家国同构治理模式的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同质同构。在国家治理结构上,家户与国家呈现同构同质,治国与治家相通,家是小“国”,国是大“家”。第二,依家而治。“齐家”是“治国平天下”的前置条件,家户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前提,国家为家户治理提供制度和意识形态的保障。第三,家国共生。国兴则家兴,国破则家亡。国家与家庭处于共生状态,相互依存、不可分离,治国与治家的规则、逻辑和模式是相通的。第四,差序治理。家国同构并非家户与国家等量齐观,二者存在区别与矛盾,在治理秩序中国优先于家。其中,同质同构是家国同构的治理机制,家户是家国同构的治理载体,家国共生与差序治理则是家国同构的治理路径,同质同构的治理机制使家国一体化,家户的性质与特点影响着国家治理的功效,差序治理路径则为传统社会国家治理勾勒出“和而不同”的治理形态。总之,治理机制、治理载体、治理路径共同组成家国同构的治理模式,并构成传统社会国家治理的底色与根基。

二、治理机制:同质同构

传统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正所谓大国小农,传统家户则是农业社会的重要生产单位。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能够长久维持一个超大型的帝国,得益于中国特色的家庭——家户。家户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对家庭及其成员实施管理的产物,以民众相对独立的居住和生活单位为基础而形成。〔8〕家户不仅是生产生活单位,而且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所以,传统国家治理必然要以家户为基础,国与家处于同一治理结构中。国是放大的家,家是缩小的国,这是一种同质性,治国与治家是相通的,同质同构成为一种治理机制。

家国同构遵循由家到国的逻辑,家户治理与国家治理的互动合作形成同质同构的治理机制,家户是根基和微观基础,家国同构是成为传统国家治理的底色。在传统社会,家户与国家是最基本的组织形态,二者共生共存,影响着社会发展。中国传统社会缺乏独立于政府和家户之外的中介组织,家户和国家是最主要的社会组织形态,家户自然成为政权最直接、最根本的依托点,家户成为国家与个体联系的载体和管理个体的中介,家与国的这种近距离形成“家国同构”的治理模式〔9〕,国家以家庭的规则和方法治理国家,以家本位教化民众,二者关系密切且共生共存。正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是链接个体与国家的重要逻辑链条,治家与治国是统一的。家户作为社会的生产生活单位,在传统国家治理中发挥著不可或缺的作用,正所谓“祖宗之法不变”,传统国家治理一直遵循着“家天下(家国同构)”的路径不断延续、深化,也是传统社会稳固的重要基础。

同质同构的治理机制在制度层面的重要载体是以编户齐民为特征的户籍制度。从制度变迁角度看,新的制度安排只有在潜在利润大于成本的时候才会被做出,这是制度变迁的条件。统治者推行并确立“编户齐民”的户籍制度本质是为了获得更多“利润”——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但该制度客观上形塑的家户制在我国历史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编户齐民是传统国家的重要制度,是国家管理、控制平民的一种模式。编户是指将百姓都纳入政府户籍管理中来,齐民是指百姓的身份等齐,即百姓按照统一的名次登记注册。中国的户籍制度始于秦代,秦朝之前采取的是名籍制度(以丁为户)。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更好地获取赋税,开始编制户口,整个国家所有百姓都成为同一的“编户齐民”,形成了统一的户籍,这是我国户籍制度的最初形态。家户既是主要的生产单位,又成为国家户籍管理的基础性单位,中国由此形成家户制的传统。到了两汉时期,统治者对“编户齐民”进一步加强,以编户齐民的法律形式对百姓实施控制,之后的唐、宋、元、明、清基本都延续了编户齐民的户籍制度。国家通过“编户齐民”对人口实施控制,维持社会安定,保障赋税和徭役,家户不仅是生产生活单元,而且是国家的治理单元,家户治理状况关系着国家的兴衰和社会稳定。

家户之于个体、国家都是极为重要的。一方面,个人的出生、成长、教育、娱乐、劳动工作乃至死亡都依赖于家户,家户是个体生育、生产、消费、生活以及休闲的基本单位,平民百姓几乎所有活动都是围绕家户进行,家户是中国传统社会个体生存与发展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家户是传统国家户籍登记的基本单位,不仅是承担徭役赋税的基本单元,而且是国家治理的对象,家户与户籍、赋税、兵役等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成为传统国家治理的根基。可以说,没有家户制,就没有中国传统社会发达繁荣的农业文明。

三、治理载体:以家户为本

在传统社会,家户不仅是承担生产、教育等功能的社会单元,而且成为国家的重要治理单元。家户是家国同构治理模式的重要基点,它将经济、社会与政治联结在一起并在历史变迁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为了实现对家户的保护和整合,国家依家而治,即根据家户的形态和实际情况制定政策,在制度体系和意识形態上以“家”为基础,继而形成自上而下的纵向治理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家户是最重要的载体和关键点,传统国家治理的逻辑和规范皆是围绕家户开展的。在传统社会,国家是以家户为基础的国家,统治者之所以如此“依赖”家户,在各种政策制定和实施中不断维护和巩固家户,国家的道德、政治、文化、经济等均倡导家本位,其根源在于在家国同构的治理模式下国家的收益是“持续递增”或者稳定的,统治者能够获得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国家制度变迁的过程中会产生对某种路径的依赖,并形成惯性,让某种制度长期处于锁定状态。在传统国家治理的过程中,统治者对“家国同构”的“依赖”使治理逻辑一直处于“锁定状态”——以家户为核心,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稳定的意识形态和制度体系。第一,倡导以孝为中心的伦理道德,通过意识形态确立家庭内部家长的权威进而树立统治者在国家的权威,严格家庭秩序的管理。家长制的观念被渗透于个体成长的全过程,绝对服从、忠孝一体等观念和伦理成为保障个体服从国家统治的基础。统治者倡导以孝道,推崇家长制,以孝治天下,维系传统社会的稳定,通过培养对家长的孝逐步实现对国家和统治者的忠,树立君王的权威,忠孝合一成为整个国家的价值观。第二,支持小农经济发展。家户是传统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他们依靠自家劳动力自给自足,不仅满足了家庭生产发展需求,而且供给着整个国家的经济运转。但家户生产方式具有天然的脆弱性和离散性〔10〕,为了实现对小农社会的保护,统治者实施了土地制度改革(土地自由买卖、屯田制、占田制、均田制等)和减轻赋税、劳役等休养生息政策,这种民本政策在某种程度上给予家户相对宽松的生产生活环境,不仅发挥家户的生产积极性、激发了小农经济的活力、稳定百姓生活,而且将家户和国家密切联系起来,维护着家国同构的经济基础。第三,为了保证人口繁衍与国家稳定,历朝历代统治者都鼓励百姓早婚早育、容许纳妾,将传宗接代视作家户稳定的基础。第四,表彰、宣扬和睦家庭,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传统国家的统治者将大家庭的聚居视作可贵、可赞的行为〔11〕,进行各种物质和精神奖励,形成良性互动的和谐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的稳定与秩序。第五,维护家庭的完整性。统治者制定保护大家庭的政策,禁止别居异财,要求子女与父母合居,强化家户赡养功能,保障大家庭的稳定性,进而维护传统社会秩序的稳定。

由此可见,传统中国的国家治理逻辑是家户关系与秩序的拓展和延伸,家户的行为规则和观念体现在国家政策的方方面面,国与家在各方面实现着同构,形成一整套稳定、完整的制度体系和道德规范。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治理逻辑下,家与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被紧密联结,家户成为国家统治的载体,国家成为家户建设和价值追求的目标。

四、治理路径:家国共生与差序治理

(一)路径一:家国共生

在家国同构的治理逻辑下,治家犹如治国,治国犹如治家,二者相互依存,呈现共生的治理路径。家户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治理层面,国家治理是家户治理的延伸,在道德层面,忠是孝的延续,家户活动与国家治理连接在一起,二者成为共同体,密不可分。

传统中国是一个有悠久家国情怀的国家,家户是国家治理链条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家户是国家管理社会的重要社会单位,在一定程度上,治国和治家在治理结构上是相通的,国家治理拟家化。家国共生的治理路径主要表现为:第一,国与家呈现共生关系。国家治理拟家化,家户治理拟国化,国是家的放大,家是国的缩小,国家治理秩序是家户关系与秩序拓展与延伸,治理家庭的方法和模式被用来治理国家,家户与国家连为一体,国与家在各方面实现共治,二者共存共荣。第二,在传统国家治理中,国与家通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被紧密相连。编户齐民将国与家链接起来,国家采取无为而治,而家户则承担起生产生活所需的社会功能,〔11〕家户承担着公域与私域的诸多功能(如教育、养老、救济等),这是中国传统社会与西方社会的重要区别。第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一个环环相扣的治理逻辑链条。家户是治理中连接“身”与“国”的重要中间环节,家户是国家治理的前提,家之不齐,“身”“国”将脱离治理的轨道。从秦汉开始,统治者通过编户齐民的户籍制度确立家户制,增强中央的控制力,从普通家户中汲取大量徭役赋税提升国家的实力,依托家户维护统治秩序的稳定,在这一过程中家国同构的治理模式被不断强化,形成家国同构的治理模式。家国同构意味着社会安定和长治久安,这是中国传统社会发展遵循的特质,也是传统国家能够延续千年的重要原因。

(二)路径二:差序治理

传统国家治理建构沿着家国同构的逻辑进路不断演进并形成路径依赖,朝代更迭与动荡并未触及家国同构的根本,但在国家治理路径中家与国并非等量齐观,家与国处于差序状态。在制度变迁中,国家占据重要地位,为了实现收益最大化,它会通过自己的垄断权力设计相应的统治秩序,让制度变迁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虽然整个国家的道德、政治、文化、经济等以家庭伦理为本位,但是国家在治理路径中处于首要地位,而家庭处于附属地位,呈现差序治理的状态。一方面,统治者强调家国同治,巩固并强化该模式,希望通过治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另一方面,为了国家利益最大化,在治理逻辑排序中国家的位次总是优于家户,有时统治者会忽视乃至牺牲个体和家户的利益,以确保国家秩序的稳定与统治阶级的利益不受损。

“家国同构”并非是指家户与国家、统治者处于平等地位,二者虽然同处于同一治理模式中,但是它们却有着矛盾和冲突。在具体的治理路径中存在差序——国优于家,当家庭、家族利益与国家利益出现矛盾或冲突时,舍家为国、国难尽忠不仅成为国家的政策导向,而且成为传统社会家庭、家族的必然选择,家庭与个体不得不服从国家,甚至为国家做出牺牲。在传统国家,虽然有父母官、爱民如子等伦理道德指导,也实施了轻徭役、减赋税等“休养生息”措施,但这些伦理道德和政策都是基于统治者的需求做出的,统治者并不会真正平等对待家户,一旦出现利益冲突,统治者常常会选择控制乃至牺牲家户以巩固其统治基础。所以,在家国同构的治理逻辑下,国家与家庭的关系既不是针锋相对的对手,也不是亲密无间的伙伴,它们的关系因利益而发生变化,从而形成一种差序的治理格局。

忠与孝不仅是传统社会的重要伦理道德,更是政治规范。在家国同构治理形态下,忠孝一体成为传统国家的价值标准,忠孝的对象不仅包括家长,更包括君主。在传统社会,平民和官员都要遵从家长和君主两方的控制和命令,遵守忠孝的约束,但当忠孝面临两难或者难以两全的时候,对君主的忠往往被置于首位,古代君主会强制命令守丧期间的官员恢复原官职,舍小家为大家成为官员的本分。“花木兰替父从军”、“岳飞精忠报国”所表现的都是传统社会的伦理道德和国家政策所推崇的舍孝尽忠。由此可见,面对忠孝的冲突,国与家并不是等量齐观和完全统一,为了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国家会采取差序的制度安排与伦理导向,在忠孝难以兼顾时,鼓励甚至强制个体牺牲小家为国家。在家国同构的治理逻辑中,家户实际上并不是平等参与政治的单元,而是依附且服从于国家的次级治理单元。但是,对于家户以及个体的牺牲和奉献,国家会通过免除徭役、社会救济等政策方式给予补偿和帮助。

总之,在家国同构治理形态下,家与国“和而不同”,国家利益在治理逻辑中位次优先于家户利益,国家与家户的位次并不是平等的,家国同构实质是国家一元控制下的治理逻辑,二者处于差序化的共生模式中。

五、结语:近现代家国同构演变及家户治理重启

在传统社会,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家国同构治理模式的维系力量强大。但是,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制度非均衡状态下,旧制度必然会受到反对者和利益受损者的冲击,社会革命成为旧制度变迁的重要诱因。伴随着历史的演进,特别是到清末,家国关系的离析与裂变力量越发强大,而家庭则成为重要的社会变革因素。在近代中国,伴随着外国列强的入侵和现代文明的洗礼,家国同构的治理模式发生剧变,传统家庭家族制度被认为是国家落后挨打的重要原因。当时的革命者与思想家要以社会革命的形式推翻旧制度,在以自由、平等、独立为特征的社会革命中,家国同构必然首当其冲,走出家庭成为反对封建礼教和宗法的重要一步。从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再到五四新文化运动,革命者和思想家提出废除传统家庭、反对家长制、以社会取代家庭、倡导新式家庭关系和小家庭等主张和变革措施,家国同构治理模式在社会革命冲击下不断被瓦解,家庭受到激烈的批判和冲击。在社会革命浪潮中传统国家统治走向终结,家庭与国家不再是密不可分的共同体,家与国开始走向分野,家族制度受到冲击,家庭的神圣性与合理性逐步消弭、家国开始分离,家庭不再是政治伦理的母体和政治秩序的基石,〔13〕家户在国家治理的位序开始后移。

家国同构是传统国家治理的核心,国家治理秩序是家户秩序的延伸,国家规范是家庭道德伦理的推广,它从秦汉延续到明清两千多年,有功也有过。在传统社会,缺乏理性的规则和规范的法律,统治者选择通过家户来控制个体和稳定社会,形成了家国同构的治理模式,这也是传统国家能够保持稳定的重要原因。家国同构的治理模式不仅缓和了阶级对立与矛盾,而且为国家的经济收入提供了制度保障,更给予了家户更多的自主权、激发了小农户的积极性、创造了中国灿烂的农业文明。但伴随着社会发展与转型,这种治理逻辑已经很难解决近代中国面临的问题,专制统治对家户的严密控制、礼教思想和宗法观念对个体的思想约束、重农抑商的政策等都阻碍了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导致近代中国的衰败与落后,所以近代社会革命是从打破传统家国同构和家族制度开始,并且推翻傳统国家的统治。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社会革命取得了胜利,传统家族制度逐渐走向衰败,但“家国同构”的经济基础并未发生改变,这导致当时社会革命中的许多“改造家庭”的措施并未真正落实,“家国同构”的理念仍被遗留下来,但上述改造家庭、革新家庭制度的改革和思想为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的集体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习近平指出:“怎样对待本国历史?怎样对待本国传统文化?这是任何国家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都必须解决好的问题。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进程中,一贯重视学习和总结历史,一贯重视借鉴和运用历史经验。历史虽然是过去发生的事情,但总会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出现在当今人们的生活之中。”〔14〕可见,传统国家治理中的优秀传统和积淀应该予以继承和发扬。在现代国家建构的过程中,传统国家治理体系已经被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取代,但从传统社会“遗留”下家户制却在制度变迁中一直“顽强”延续着,成为现代国家治理的过程中不能回避的因素。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2015 年开展的“深度中国调查”项目,对16个省185个村庄开展历史和现实状况调查,其中家户调查涉及21个省168位家户的历史调查(涵盖家户生产生活各方面),同时整理翻译了满铁农村调查资料,这些调查(民国至新中国建立初期)说明中国仍然是以家户为治理单元的国家,〔15〕家户制不仅是“历史的惯性”〔16〕,而且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组织资源。新中国建立后,国家以公社制取代了家户制,家户的重要性降低,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社会基础,国家对基层的集体化改造并不成功,公社并不能取代家户,改革开放后不得不放弃公社制向家户制妥协〔17〕,家户重新成为经济单元和治理单元。这说明家户制才是中国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时至今日,中国依然是农业大国,虽然国家治理结构已经发生改变,中国仍是以家户为组织单元和治理单位的国家〔18〕,不能忽视中国家户制的价值和功能,家户治理仍是国家治理的前提和保证。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各种政策的落实(如自治单元下沉、合作养老等)仍离不开家户,虽然伴随着国家治理能力的增强,国家开始分担家庭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功能,但家户仍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和基础性治理单元,家与国在国家治理中的分工和责任分担是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实现社会良性运转不可或缺的方式。

新时代,在抛弃家制弊端的基础上给予家户更多支持和帮助,赋予家户更多新的功能与价值,提升家户的治理能力。

第一,国家要尊重家庭在国家治理的重要地位。家庭是个体最基础的福利资源和国家重要的治理资源,将家户制纳入公共政策主流,使家户成为重要的政策对象,通过赋权增能增强家户的治理能力,实现与国家的合作治理。

第二,在家庭与国家的合作治理中,保持家户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国家不能完全取代家庭,家户的功能也不可能完全消失,家户承担私域领域的社会功能,而国家则承担公域领域的社会功能〔19〕,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离不开二者的合理分工,伴随着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二者的关系会越发紧密。

第三,重视家户的自我保障功能。在任何时代,家户的功能都不可能被取代的,特别是面临不确定的风险和危机时,家户及其成员提供经济支持和情感慰藉,这是其他治理主体无法替代的,所以家户的自我保障功能不可忽视〔20〕。

第四,制定科学合理的家户政策。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家庭事务已经从私域走向公域,成员对养老、教育、住房等方面的需求,普通家户难以满足,需要国家以政策形式予以支持。公共政策触角要从关注家户的生存问题转向发展问题,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家户要采取不同的政策模式,让家庭更好的发挥生产生活功能,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的要求,提高民众的幸福感。

第五,加强家风建设,更好发挥家户的道德规范作用。在吸收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础上,家风建设要与时代衔接,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性别平等、集体主义、契约精神、法治思想等先进理念纳入家户的道德规范中来,形成新型的家庭观,让家庭成为个体的精神的避风港和合格公民的培训基地,维护好国家治理的道德秩序。

第六,注重社会力量在家户治理中的作用。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社会组织对于提升家户治理能力发挥重要作用,它们不仅可以强化家户与国家的联系,而且可以提供多元的福利服务,有效解决家户面临的各种微观问题。

习近平指出:“数千年来,中华民族走着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明发展道路。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是偶然的,是我国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决定的。”〔21〕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要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的政治理念和制度模式,更要从我国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国情出发合理汲取历代治国理政精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加强家庭建设,构建支持家庭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这为家户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新时代,家户理应成为“中国之治”的重要组织资源,家户制是影响国家治理成效的重要因素,家国关系必然进入新常态,家户与国家合作共治,才能有利于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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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儒杰】

〔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家庭政策的发生机制与实现路径研究”(2021BSH010)

〔作者简介〕

聂飞,洛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副教授,博士,河南 洛阳 47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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