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 葛兴军
近日,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50多位市人大代表,围绕市政府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到茂南区、电白区、高州市开展督办活动。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后形成的综合意见,是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权力、议决事项的重要成果。这次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督办的审议意见,是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后经主任会议研究形成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求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借鉴外地经验,抓紧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压紧压实河长责任。二是完善发现问题的处理机制。三是河湖治理要体现生态优先,尊重自然规律。四是抓住建设万里碧道的契机,打造茂名特色碧道。五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7月,常委会将相关审议意见转送市政府。
2017年以来,常委会已连续四年对茂名市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组织多种形式的监督,先后调研5次、视察2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次、评议3次、专题询问2次,有力地推动了茂名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尽管茂名市河湖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河长制责任落实仍不够到位、发现问题处理机制不够完善、碧道建设总体规划协调不够、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按时完成等问题。
以往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大多是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6个月后安排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为提高督办成效,常委会除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外,还组织市人大代表督办市政府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
当天,50多名市人大代表前往小东江源头高州根子镇和沿线高州分界镇、“精彩100里”小东江东线碧道精彩广场选址、电白区旦场镇引罗供水工程占鳌水厂、水东河电力局河段等实地察看河流、水库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和有关建设项目推进情况,代表对市政府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给予肯定并提出意见建议。朱健超代表说:“顺着小东江走下来感觉到整个水环境有了比较明显的变化,污水已经逐步的收集,减少了污水的直接排放,建议市政府继续加强这方面工作。”陆少萍代表提出,要不断加快推进茂名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茂名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王瑞国代表建议加大对河湖治理投入力度,保障河湖整治管理资金。做好河湖沿线水资源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以代表现场督办方式监督市政府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是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创新举措,有效地避免审议意见“审完就了”的误区,今后要不断创新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具刚性,更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