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保亭什玲镇界村、南林乡东方村产业项目扶贫的调研与思考

2021-12-04 09:58黄青平
热带林业 2021年1期
关键词:贫困户主体经营

黄青平

海南省林木种子(苗)总站,海南海口570203

1 基本情况

南林乡东方村是“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村(海南省林业局从2016年度开始帮扶,2017年已整村退出),全村下辖6个自然村345户1382人。东方村贫困户114户445人,已全部脱贫。全村有林地147.8hm2、坡地3.8hm2、山地5.8hm2、耕地102.4hm2(水旱田)。主要收入为冬季瓜菜、槟榔、波罗蜜及务工收入等,2019年度人均纯收入为10557元,村集体经济收入24.12万元。

什玲镇界村是“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村,也是保亭县2个深度贫困村之一(海南省林业局从2018年5月开始帮扶,2018年底整村退出),全村下辖5个村民小组,农村常住农业人口有236户836人。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25户449人,已全部脱贫。全村有林地120hm2、耕地63hm2。主要收入来源为种植槟榔、瓜菜、外出务工。

2 产业项目扶贫情况

2.1 东方村产业项目扶贫情况

东方村扶贫项目有广阔兰花项目;万如兰花项目;润林兰花项目;肉鸽一期、二期养殖项目;黄牛养殖项目;有机肥项目;万如蔬菜基地项目等,其中广阔兰花项目、万如兰花项目、万如常年蔬菜基地项目位于东方村,东方村占股100%,其余项目位于南林乡其他村,东方村以扶贫资金参与入股并分红。东方村通过直接以扶贫资金在本村建设项目、以扶贫资金入股参与南林乡其他村扶贫项目的方式,涵盖带动原东方村贫困户114户445人(截至2019年已全部脱贫)和非建档立卡“低保户”13户34人(享保人口)增收。2019年度东方村集体经济收入为24.12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较2018年增加37%。

2.2 界村产业项目扶贫情况

界村扶贫项目有七仙产销专业合作社种鸽养殖和光伏发电立体经济项目、七仙产销专业合作社百香果种植项目、界村种羊养殖项目、椰子手工皂项目等。种鸽养殖和光伏发电立体经济项目采取的是“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项目带动贫困户116户405人,项目建成投产后由于七仙产销专业合作社人手、管理经验不足,2019年度产生亏损,现转型为发包给承包户做食用菌种植项目;光伏发电项目正常运营。百香果种植项目采取“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项目带动贫困户116户405人,项目建成投产后由于管理经营不善,导致亏损以致无法经营,原合作方已退出,现由海南省毛瑞森林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接管,正在运营。种羊养殖项目由于村合作社经营管理不善,病死羊较多,已发包给村里致富带头人承包经营,年租金5000元,每年递增500元,承包期为5年。椰子手工皂项目位于保亭县什玲镇什玲村委会,采用扶贫资金入股,并委托海南保亭椰泽坊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资金托管的方式,界村受益群众为125户443人。2019年度界村集体经济收入为9.82万元。2020年上半年,界村116户贫困户共获得椰子手工皂项目分红13.54万元。

3 存在的问题

3.1 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不高

贫困户存在等、靠、要依赖思想,主动参与扶贫产业项目的积极性不高,有些贫困户认为扶贫济困是政府的责任,等着政府给修房子、发补贴和搞产业,以致出现“上急下慢、上热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国家各项扶贫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各项福利的兑现,个别贫困户存在“躺着享受国家政策”的依赖思想。

3.2 人才支撑不足

村“两委”干部只能应付日常工作,缺乏懂经营管理的人才,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缺乏信心和办法,工作推进力度不足。受传统观念、就业观等思想观念影响,再加上激励机制的不足,导致大中专毕业生不愿意返乡就业创业,村里缺乏涉农产业人才。

3.3 扶贫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

产业扶贫离不开地方政府、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的参与,但通过调研发现,村扶贫产业项目存在村集体、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如界村百香果种植项目、种羊养殖项目、种鸽养殖项目都因管理不善亏损,以致转型或更换经营主体。通过调研得知,产生扶贫项目亏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村集体、贫困户和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及项目资金投入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共赢的合力[2]。

3.4 缺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在产业扶贫中,家庭农场的带动作用有限,重点是培育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通过调研发现,现有的扶贫项目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村集体或简单组织起来的合作社管理运营,龙头企业参与扶贫产业项目的程度小,缺少管理规范、运营能力强的合作社带头,导致扶贫项目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

4 启示和建议

4.1 加强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完善激励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想贫困是最大的贫困”“脱贫致富贵在立志,只要有志气、有信心,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国家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的法规与政策宣传,帮助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引导其树立“勤劳致富光荣、坐等靠要可耻”的正确理念和氛围,增强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意识和主动干事的精气神。二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根据扶贫产业项目的实际需要,坚持“实地、实用、实效”的原则,靶向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的加强科普知识和工农实用技术培训,争取使每个有劳动力的在村贫困人员至少掌握一门劳动技能。三是建立政策激励机制。制定完善相关奖励政策,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尽可能激发贫困户的进取动力。对贫困群众自主就业、创业和就地发展产业的,按相应奖励标准给予一定奖励,对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带动较多贫困户就业增收的不仅要给予奖励,还要在村大会甚至乡镇大会上予以通报表彰。营造“早干早得、多干多得、不干不得”的就业创业良好氛围,杜绝“等、靠、要”思想。

4.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增强干部队伍的战斗力。配强村两委班子,选好带头人;加强村两委干部培训,对产业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管理等有关政策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指导。二是拓宽选人渠道,通过组织委派、公开竞聘等方式,选派有责任心、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注重从大学生村官、致富能手、合作社理事长中选配村干部。三是加强人才引进的统筹。建议由省、市县联合建立完善“三农”人才数据库,做好乡村振兴人才引进工作的顶层设计,促进人才引进系统化,避免人才的重复、碎片化和堆砌现象。人才的引进工作要精准,保证人才类型、数量与产业项目相对应,充分发挥人才效能,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的目标[1]。四是完善政策吸纳本土人才。贫困村地处偏远地区,条件较辛苦,很难吸引外地人才。吸纳本土人才是最切实有效的做法,首先要摸清本乡本土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创业事业小有成就者、或打工掌握一技之长者等各类人才基本情况,建立人才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由乡镇、村组织通过电话联络、座谈联谊、主动登门拜访等方式,开展一一对接动员工作,乡村振兴工作队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充分参与,做好指导工作。省、市县、乡镇政府要对返乡投资创业和服务脱贫攻坚事业者给予较大政策倾斜,采取系列务实有效的举措,留住回乡人才和投资创业者[1]。

4.3 培育和发展新型经营主体

一是加强招商引资,引进一些具有影响力、社会责任感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扶贫项目,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促进贫困户的增收,进而实现稳定脱贫。二是下大气力在乡镇、村集体培养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致富带头人。对已有的经营主体要引导他们转变观念、加强学习,改善经营管理,提升经济效益。

4.4 完善扶贫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乡村振兴工作队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有关政策学习,多思考,多研究,做好中间服务,指导建立和完善村集体、贫困户和项目经营主体之间的互利共赢的利益共享机制。这件事情是扶贫产业项目健康发展的关键,不仅可以帮助项目经营主体节约组织成本、建设成本、时间成本,也可以有效地保证产业项目扶贫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二是鼓励和引导贫困户以农业工人的身份而不是以经营者的身份参与到扶贫产业项目中,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更多地成为工人,而不是成为直接面对市场的经营者,避免贫困户直接面对市场风险。三是在扶贫产业项目中就业的贫困户劳动力,也应享受政府相应的就业扶贫政策,逐步促进项目经营主体对农业工人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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