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后期对后金之情报活探析

2021-12-06 07:42陈志刚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4期

摘要:自洪武初至万历初,蒙古及高丽(朝鲜)一直是明朝政府、明军北疆情报活动关注的主要目标,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情报体制。万历中,辽东地区的地缘态势开始逆转,漠南蒙古衰落,辽东明军赴朝参战并在朝鲜损耗严重,失去制衡的建州女真完成了内部统一并渐次征服、吞并了海西女真四部,迅速崛起,成为威胁明辽东都司的主要势力,特别是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后,明军与后金双方的情报渗透与反渗透日趋紧张激烈,双方的情报战互有胜负,但后金的情报人员在萨尔浒之役、攻占辽东都司所辖的开原、沈阳、辽阳的作战行动中表现出色,直接推动后金军赢得胜利、占领城池,双方围绕情报战的成败得失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左右了辽东战局的走向。

关键词:明军;建州女真;情报体制;情报战

对属国、属部、一般交往者诸种力量的信息情报收集与传递是明代封贡防卫体系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依托和手段,也是后世学者从侧面观察明代封贡防卫体系具体运作机制的重要途径。概而言之,军事情报活动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目标区域的水陆舆图信息的搜集、测绘,政府及军队实施的间谍活动与反间活动。明朝东北封贡防卫体系也是如此,无论北方蒙古、高丽(朝鲜)、漠南蒙古、女真各部(特别是海西女真、建州女真)封贡体系内外各方围绕信息情报的搜集、传递与反制拮抗,不仅直接关涉明朝对蒙古、女真地区战事的进程、战场上的最终成败,也涉及对属国使臣往来、民族边贸互市政策的调整,有时甚或直接与明朝东北封贡防卫体系的展缩兴衰相为表里。

一、明朝封贡防卫体系中的情报战思维与北疆情报体制

无论古今中外,军队的情报活动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或政权的军队军事战争能力的重要指标。明军也对情报工作重视有加。从刘基的《百战奇略》来看,明军具体的情报间谍活动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其一为军情搜集,“凡欲征伐,先用间谍,觇敌之众寡、虚实、动静,然后兴师,则大功可立,战无不胜。”【1】其二为离间敌国君臣,“凡与敌战,可密候邻国君臣交接有隙,乃遣谍者以间之。彼若猜贰,我以精兵乘之,必得所欲。”【2】明朝封贡防卫体系的情报活动主要通过兵部、沿边卫所哨卡、一线作战部队以及相关地方抚按直接选派得力间谍来完成,为了提高情报的可靠性和情报工作的效率,特别是遇有大规模战事,明朝政府往往会同时敕谕属国、属部派出间谍协助侦察,以期实现情报信息的相互验证,《草庐经略》就力言:“用间之法,……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者。……五间俱起,固当总而角其同。即一间之中,不可不多其人,以觇言果同否,则始为真。五间各不令相知,生间之人,亦当择其彼此素不相识者而遣之,则其所谓敌情各述所闻,吾始得较量其同否,而察其真伪。”【3】这种谨慎主要源于永乐七年八月丘福北征鞑靼,因轻信鞑靼谍者之言轻进遇伏致使军中主将、副将、参将五人俱与先锋部队一朝覆灭的教训。从用间原理上讲,这种谨慎也是非常必要的,嘉靖年间,都御史唐顺之云:“用间使其自相疑而自为斗,最是攻夷上策,然非深得敌情则不能用间。非熟于地形,则不可以成掎角之势而夜袭敌营。且我兵形既露,虏人亦日夜为备,而匿实示虚,匿近示远,匿精壮而示羸弱,百计以疑我者,宜亦深是,故得敌情为难。”【4】至于军事间谍的活动规模、频次则依战争的规模、情报活动的难易而灵活掌握。

至迟在成化十年余子俊巡抚陕西之时,针对时常处于军事紧张状态的蒙古、女真诸属部以及沿海倭寇、国内沿边地区重大兵变、民变等,还有后来的日本、缅甸、西洋诸国,明朝就已经开始着手创建搪报这种大型的沿边、沿海重大、紧急军情的哨探、分析、传递网络,相比于朝鲜之役中因时、因事而实施的间谍活动,明军沿边、沿海卫所、墩台及一线作战部队皆配属有大量的职业情报侦察人员——夜不收、尖哨,其规制颇为严密完整。因蒙古与明朝长达200余年的和战,蒙古长期为明朝北疆防御的重心,明朝的北疆情报体制也相应比较完善而严密。特别是嘉靖中期以后,蒙古诸部与明朝的冲突加增,明边军将领遂拣选“节年虏中走回男子熟知虏情者”【5】以及“边人惯习夷情者”【6】,加以训练,其后或充通事,或充家丁,“与远近侦卒偕往偕来”,进一步增强了明军的情报侦察与军事渗透能力。当然明军间谍网络的效能发挥如何,不仅取决于其间谍管理体制是否完备,也取决于该间谍地域(属国、属部、一般交往者等控制的地理区域)与明朝的民间交往程度,如果该间谍地域商业辐辏、汉人在该地往来经商、居住者甚或汉人被掳者、逋逃入其地者甚多,与当地民众彼此熟稔,信息来源广泛,间谍活动藉此掩护往往比较顺利,所获情报亦会较有价值。在明朝对蒙古、女真、沿海倭寇等中国境内敌对力量的长期预警、监控、战争中,明朝的间谍活动动能成功显然与此不无关系。

在北疆军事情报信息的传递层面,明朝政府也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其一,针对边疆烽燧系统的声息传递规定如下:

凡烽(土候)。洪武二十六年定、边方去处、合设烟墩、并看守(土候)夫。务必时加提调整点。广积秆草。昼夜轮流看望。遇有警急。昼则举烟。夜则举火。接递通报。毋致损坏、有误军机声息○永乐十一年、令筑烟墩、高五丈有奇。四围城一丈五尺。开濠堑、钓桥、门道。上置水柜。煖月盛水。寒月盛冰。墩置官军守瞭。以绳梯上下○天顺二年、令墩上设悬楼、礧木、塌窖、赚坑○成化二年、令边(土候)举放烽炮。若见虏一二人、至百餘人、举放一烽一砲。五百人、二烽二砲。千人以上、三烽三砲。五千人以上、四烽四砲。万人以上、五烽五砲。传报得宜、致剋敌者、准奇功。违者、处以军法○正德八年题准、各卫新增墩臺。务要摘拨相应卫所正军、前去瞭守。如无军、就僉餘丁充守。一例与正军关支粮赏。仍将别处老疾军人拣退。省下糧赏、以补前费。

凡声息。洪武年定、各边飞报一应声息、具奏行移隄备。其有重大贼情、应出师征勦。及地方军马数少、应调兵策应。奏请定夺○嘉靖八年议准、今后各镇将官、须要选委的当夜不收、远為哨探。具实奏报。或有重大声息、失於飞报、致误事机。或本无声息、虚传妄报、空劳士马、虚费钱粮者。听兵部查考参究。【7】

其二,改善情报人员待遇。除酌增夜不收等情报人员月份行粮之外【8】,又逐步提高其功绩酬赏、伤亡抚恤的标准:

凡哨夜军丁。嘉靖二十五年题准:夜不收哨探虏情得实,照斩首一颗例,赏银三十两。(嘉靖)四十二年题准:果能传报的实、防守有赖,各边者升世袭一级,蓟镇、独石者升世袭二级。被杀者,各边升世袭一级,赏银五两、布五匹;蓟镇、独石,升世袭二级,赏银十两、布十匹。如虚捏误事者,以军法重治。隆庆元年题准:蓟辽镇夜不收,深入虏营哨探得实,如果贼犯,保障无失或挫斩虏首七十颗以上,其哨探之人比照获功事例升一级;不愿升者,赏银五十两;如出境哨探被贼杀伤,亦照阵亡、阵伤例优恤升赏。【9】

凡擒获奸细。嘉靖二十二年议准:凡擒获真正奸细一名者,不分官旗军民照擒斩例升一级,赏银十两;不愿升者,赏银五十两。仍追究奸细从何地方进入,将官司查提问罪。敢有与虏交通、潜为内应者,全家处死。【10】

凡阵亡。成化十四年申明:阵亡官军与哨探被杀夜不收人等,俱升一级。【11】

凡夜不收出境哨探被贼杀死者。成化六年,令升赏依阵亡例,夺去马匹免追。嘉靖三十一年题准:哨探被杀夜不收子孙不愿升者,赏银三十两。(嘉靖)四十二年,令夜不收被贼杀死者,巡抚册奏,本部即查议升职,不必再行查勘,优恤银两照例速给;如无子孙者,官为敛葬;每年终,都司官于镇城无祀坛内致祭。【12】

其三,为防止中间环节耽搁贻误、泄漏军机,明朝政府规定:“凡边臣奏请,所司俱要五日内议覆,不许停阁阻挠、致失机宜。隆庆六年题准、各边镇督抚等官、但係军机、俱要密封完固题奏。不得预先漏洩。通政司上本、与司礼监发本、俱要一体严密。”【13】嘉靖十六年又议准:“今后经过河西公差人员,不许擅骑塘马及私用操夫。各该守备把总等官敢有私意奉承、致误军情者,并听抚按官从重究治。”【14】正所謂“兵贵神速,不闻巧迟;差之毫厘,谬以千里。”【15】

其四,为防止蒙古南下突袭,边警传递不及,正统十四年以后明军开始在长城障塞之外实行“烧荒”政策: “令每岁七月、兵部请敕各边遣官军往虏人出没之地、三五百里外、乘风纵火、焚烧野草、以绝胡马。名曰烧荒。事毕。将拨过官军、烧过地方、造册奏缴。”【16】

明初以降,明军在北疆的情报体系活动的目标不仅涵盖了蒙古、高丽(朝鲜),也间或涉及建州女真。对于建州女真,自明军复辽以后,建州女真一直是明朝极力招抚、羁縻的对象,本非明军情报活动的直接目标,但女真人特别是建州女真人同时也是高丽(朝鲜)努力拉拢、招抚的目标群体,因此辽东都司在高度关注高丽(朝鲜)军事动向之时,对高丽与建州女真之间的接触、关联也给予了一定的关注。目前所见较早的关于明军谍者获得建州女真重要情报并受到明廷高度重视的事件发生在洪武朝,洪武二十六年,辽东都指挥使司奏:“谍知朝鲜国近遣其守边千户招诱女直五百余人,潜渡鸭绿江,欲寇辽东。”【17】且所涉女真为建州女真酋长董山所部,明廷命巡抚辽东督御史程信察之,“信令自在州知州佟成诈以他事廉其境上,得朝鲜授董山为中宪大夫中枢密使制书,还报。信具奏请乘其未发,遣二急使往问,可伐其谋。上复命一给事中往朝鲜,一锦衣译者往建州。国王与董山俱不肯承,出制书示之,皆驚服,贡马谢罪。”【18】在调查确凿、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朱元璋一面要求朝鲜国王李旦将所诱女真人送至京师,一面“敕辽东都指挥使司,谨守边防,绝朝鲜国贡使。又命左军都督府遣人往辽东金、复、海、盖四州增置关隘,缮修城隍,发骑兵巡逻,至鸭绿江而还”【19】。

经过洪武、永乐时期的多次北征打击,北元蒙古各部受到沉重打击,势力削弱,逐步向北收缩,或者南下内附,女真各部趁机南迁至辽东及附近地区。正统年间蒙古瓦剌部崛起,“土木堡之变”期间,明军主力惨败,脱脱不花部也趁机大掠辽东,海西女真深受蹂躏,许多海西女真首领被杀。隆庆末年至万历初年,漠南蒙古各部衰落,海西女真、建州女真相继兴起。特别是在万历十九年(1591年)古勒山之战后的几年里,辽东形势急剧变化,辽东地区及周围的三种力量失衡:明军辽东主力赴朝,其精锐在朝鲜受创,损失殆尽,辽东兵力空虚,对建州女真失去控制;而居于漠南蒙古和建州女真中间的海西女真中的叶赫和哈达两部三次遭受明军重创,且内讧内耗,趋于衰落;建州女真却在努尔哈赤的领导下诸部归一,兵强马壮,通过远交近攻,联姻、联盟与征伐多种手段并用,逐步征服、吞并哈达、辉发、乌拉、叶赫四部,迅速壮大,成为辽东明军眼中最大的军事威胁。于是建州女真开始成为辽东明军情报活动关注的一个重点。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后,建州女真由明朝的东北属部逆转为明辽东都司的敌对势力。加之明朝多位大臣强调以辽人守辽土,辽东地区及其以东的建州女真控制区遂成为双方情报人员渗透、拉锯的重要场域。

二、明中后期辽东明军与后金双方的情报战

当然,明中后期辽东明军的情报侦刺、搜集、传递是否成功,不仅涉及明军单方面制度、措施的日臻完善、严密,还在于与敌对一方情报侦查与反间制度、举措的拮抗,因情报直接涉及到双方战争的成败,无论明军还是其对手都会格外注意防范对方的情报获取并不遗余力地查缉、打击对方的情报活动。关于这一点,可从明朝政府与后金政权的情报战中获得深刻的印象,在明朝一方有广泛利用辽土、辽人的政策,明朝边臣、将领不断向后金控制区派出情报人员,与之相对,后金在查缉明军间谍方面也是多方措置、不遗余力。

天启元年(后金天命六年,1621年)十一月,努尔哈赤制定、发布了比明朝更为完善的后金边境台站警报规则:

明人之法即敌人进入,头台之人,疏而不觉,不发炮,不燃号烟,则他台之人虽知敌进,亦不发炮,不燃号烟。无论何台人发现敌至,即行放炮,举纛击牌。不化边外边内,见敌一、二百,则举一纛,放一炮,缓击云牌,夜间,则燃一号烟。倘有一、二千人,则举二纛,放二炮,急击云牌,夜间,则燃二号烟。倘有万馀人,则纛尽举 ,炮连放,云牌连击,夜间,则烽火全燃。见敌兵进入之时,当即句各台人报警,各台人均照首先受敌之台人举纛、放炮、击云牌和燃烽火,以使国人知之。报警一次后,仍未见敌之台人 ,勿再妄行放炮。其见敌之台人,仍须放炮,击牌勿绝,夜则燃烽火。敌进何处凡所见之台人,亦放炮以应,我军可闻炮声往寻之。不然,胡乱放炮,则难知敌在何处。不举纛,不击去牌 ,台人不放炮,仅由城堡之炮酌放之闻其声岂不以为乱战耶?【20】

当月,努尔哈赤还发布了一条反间命令给沿边居民,“凡擒得敌探来献者,赏之。”【21】在反间方面,自努尔哈赤至皇太极都极为重视,在《内阁藏本满文老档》中记录了大量的后金抓获、处置明军间谍的事例。更有甚者,后金甚至派兵对所辖地方民众隐匿明军间谍不举抑或对潜投明军管辖区域不予告发的行为,实施严厉的报复行动。天启三年(1623年,后金天命八年)六月,努尔哈赤获悉,复州路百姓隐匿、容留明军所遣间谍,并被当地负责监视的女真诸申抓获20余名明军间谍,明军间谍还称复州百姓大量通明、投明:“一族之奸细有四五十人,二族之奸细有百人,皆过辽东而去矣。”经查证,民众投明之事属实,努尔哈赤认定复州能查出如此多的明军间谍,复州之民必已有叛心,命大贝勒褚英及斋桑古台吉、多铎台吉、硕托台吉、阿济格阿哥等率兵2万,前往复州路甄别查处。【22】他们逼迫当地百姓举发协助明军间谍之人及投明之人,并据其是否举发间谍、叛民将复州之民分为四个群类,各在一处:“令未告发户之族人老幼在一处,未告发之光棍等在一处,已告发之光棍等在一处,已告发户之族人老幼在一处。如此甄别分居四处之后 ,由诸贝勒监视之。”随后,“因叛变属实”,褚英带兵“尽杀其男丁,将其妻孥牛马作为俘获带来”。【23】同时,努尔哈赤又以此事降书给各驻外游击,令他们谨慎防范,详查所辖之人是否有叛逃者及明军间谍。崇祯三年(后金天聪四年,1630年)四月,后金守永平的贝勒阿敏下令永平地方居民务须配合后金反间,否则将予严惩株连:“地方居民,俱以为我即还军,故奸细至 ,隐匿不举,见明哨卒来、亦不来报。天赐之地,我岂敢弃之而去耶?嗣後,倘若有收容奸细者,全家论死,妻孥为奴,不株连其分居之亲兄弟。有擒获奸细来献者,赏银十两,并将奸细所携诸物,亦尽与之。明兵哨卒,经过归附乡村而来,谅尔民不能敌,何不来报?嗣後,有见明兵哨卒不报者,察其踪迹,凡经过村庄之人,将诛之。”【24】除了完善边警传报规则、大力反间,努尔哈赤和皇太极还频繁派遣从数十人到一二百人不等的小股精锐袭击、抓捕明朝边境台站的军人或击杀明军哨卒,以干扰、阻断明军的边境传报,并深入明军控制区“捉生”以刺探明军情报。此类事例不胜枚举,此处从略。由此可见明军情报获取与传递实为与对手的情报体系拮抗,可謂波云诡谲,殊为不易。辽东地区自明初即纳入明朝军政系统的管辖之下,汉人居住其地极多,并有商人不断往来其间,明军自辽东后金军队控制区获取情报尚且如此。

正是这种双方之间情报体系的相互拮抗中,明军对后金的军事情报活动总体上差强人意。唯一的例外,是袁崇焕在宁远大捷前夕成功打掉了努尔哈赤在宁远城内安插的一批潜伏细作,铲除内应,有力保障了宁远守城作战的最后胜利。其他诸如明军对后金的萨尔浒之役、松锦之役的失败,固然有崇祯帝在明军准备不足的情况下严旨催促将领速战速决、将领指挥调度协调出现失误,也有明军相关情报工作迟滞、多有阙如的直接影响。而后金军之所以能在萨尔浒之役、松锦之役中获得最终胜利,除了努尔哈赤、皇太极军事指挥得当、将士用命之外,也与战前、战中后金军获得了足够详尽的明军情报有关。萨尔浒之役后,后金攻占开原、沈阳、辽阳也都是事先派遣大量间谍设法混入城中,在后金军发起攻城战时里应外合,在城内制造混乱并寻机打开城门,对后金军攻克开原、沈阳、辽阳起了重要作用。【25】辽东经略王在晋指出:“开原未破而奸细潜伏于城中,无亡矢遗簇之费,而成摧城陷阵之功。”【26】此外,袁崇焕被崇祯帝囚禁三年最终被杀,固然有崇祯帝刚愎多疑、袁崇焕擅杀毛文龙的多种因素,也与皇太极巧施反间计,故意让两名明朝太监逃走并带给崇祯错误情报有直接的因果关联。袁崇焕之死可以说是明朝与后金(清)政权在情报对抗中技逊一筹、落于下风的典型例证。

三、结语

综上所述,自洪武初至万历初,蒙古及高丽(朝鲜)一直是明朝政府、明军北疆情报活动关注的主要目标,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情报体制。万历中,辽东地区的地缘态势开始逆转,漠南蒙古衰落,辽东明军赴朝参战,损耗严重,建州女真渐次征服、吞并了海西女真四部,迅速崛起,成为威胁明辽东都司的主要势力,特别是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后,明军与后金双方的情报渗透与反渗透日趋紧张激烈,双方互有胜负,但后金的情报人员在萨尔浒之役、攻占辽东都司所辖的开原、沈阳、辽阳的作战行动中表现出色,直接推动后金军赢得胜利、占领城池,双方围绕情报战的成败得失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左右了辽东战局的走向。以往学界多从经济、政治、军事战略、民族关系、涉外关系几个角度加以解读,实际上双方的情报战也是影响双方战事走向及最终成败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刘基:《百战奇略》卷1《间战》,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年,第7页。

[2]刘基:《百战奇略》卷9《离战》,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年,第196页。

[3]佚名:《草庐经略》卷6《间谍》,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952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98—99页。

[4]郑若曾:《筹海图编》卷12《用间谍》,《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84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 392页。

[5]张宣:《西园闻见录》卷54《边防后上》,《续修四库全书》第116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64b页。

[6]《明世宗实录》卷450,嘉靖三十六年八月乙未,第7640—7642页。

[7]申时行等重修:万历《明会典》卷132《镇戍七·各镇通例》,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2697页。

[8]申时行等重修:万历《明会典》卷39《廩祿二·行粮马草》,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124—1138页。

[9]申时行等重修:万历《明会典》卷123《兵部六·功次》,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2522页。

[10][11][12]申时行等重修:万历《明会典》卷123《兵部六·功次通例》,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2533、2533、2534页。

[13][14][16]申时行等重修:万历《明会典》卷132《镇戍七·各镇通例》,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2701、2700—2701、2699页。

[15]戚继光:《经略广东条陈戡定机宜疏》,见陈子龙等辑:《明经世文编》卷346《戚少保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731a页。

[17]《明太祖实录》卷228,洪武二十六年六月壬辰。

[18]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1《朝鲜》,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21页。

[19]《明太祖实录》卷229,洪武二十六秋七月辛亥。

[20][21][22][2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整理、编译:《内阁藏本满文老档》第19册,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96、98、190、187页。

[2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整理、编译:《内阁藏本满文老档》第20册,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536页。

[25]熊剑平、储道立:《中国古代情报史》,北京:金城出版社,2016年,第432—434页。

[26]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

基金项目

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项目号:L19BSS001)。

作者简介

陈志刚,1978年生,辽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辽宁 沈阳 1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