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2021-12-12 19:29
特种经济动植物 2021年4期
关键词:生物制品兽用兽药

农业农村部2021 年3 月2 日 第3 次 常 务 会议审议通过《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本办法所称兽用生物制品,是指以天然或者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者生物组织及代谢产物等为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者生物化学、生物工程等相应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疫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兽药,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和微生态制品等。兽用生物制品分为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生物制品和非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生物制品。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办法》对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采购、销售、贮存、配送等进行了明确规范要求,并加强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兽药检验机构等的监督检测力度。本办法自2021 年5 月15 日起施行。

猜你喜欢
生物制品兽用兽药
金林生物以96分高分通过新版兽药GMP验收
吉林正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正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正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兽药特点
卷首语
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百千万接力行动一一新正好
国家启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兽药GSP目录
细胞支原体巢式PCR检测方法的建立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