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流动性监管指标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

2021-12-13 08:59席鹏飞方佳丽胡小虎
北方经贸 2021年11期
关键词:缺口流动性规模

席鹏飞,方佳丽,胡小虎

(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武汉 430200)

一、引言

在党中央提出建立经济双循环的大背景下,经济内循环要求需求侧的改革催生发展新动能。商业银行作为服务国民经济的重要金融机构,既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又存在众多风险挑战。特别是在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和利率市场化改革等政策的新形势下,商业银行需要积极应对政策和市场变化,调整流动性政策和信贷结构。这样既有利于商业银行的生存发展,也能够更好地发挥对经济转型的促进作用。

2018 年,修订颁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加强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银行体系稳定运行的目标。[1]《办法》定义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识别计量和监管指标等,并根据商业银行资产规模进行分类监管。《办法》颁布至今不足三年,监管要求的流动性指标因为监管资本披露提交的滞后性,目前尚不足以全面落地和整体把控。商业银行对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能否严格执行,新的指标对流动性风险监管能否起到预警作用还有待观察。但是,作为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重要工具,研究流动性监管指标对优化监管细节和做好长期持续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献综述

目前,我国关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学术成果较为丰富,现针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进行了文献整理。现有分析指标主要分为三种:监管监测指标、一般性财务数据和模型构建。监管监测指标主要源自如《办法》等由监管机构提供的相关文件。一般性财务数据包括常见的流动性分析和资产负债缺口等。模型构建指标则是研究者根据研究内容制定的特殊指标。

在流动性风险研究中,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是较为普遍的一种研究方法。王莎(2019)通过进行商业银行流动性压力测试,发现面对突发的流动性风险时,目前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存在有效性不足等问题。[2]刘精山等(2019)引用商业银行流动性错配指数(LMI)进行压力测试,发现商业银行应对风险的能力存在显著的异质性。[3]钱崇秀等(2020)研究不同时间段的合同期限错配情况,发现商业银行面对流动性风险时,在内部流动性调整和同业拆借上存在异质性。[4]王晓婷等(2017)将流动性风险资本视作期权,认为资本作为风险管理工具能有效提高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并减少带来的损失。[5]

根据《办法》对商业银行进行的资产规模划分以及学者研究,可以发现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存在明显的主体差异。从理论和现实上都要求监管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监管要求。关晶奇(2019)认为,相比于国内大型商业银行,中小银行在风险管理的整体架构中有诸多共性问题。[6]尚航飞(2018)也提出流动性风险监管改革会使得中小型银行面临负债成本上升和同业规模缩减等挑战。[7]因此,本研究通过收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财务数据,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整体情况加以分析,为指标调整和政策补充提供参考。

三、流动性监管指标的计量标准概述

如表1 所示,根据《办法》规定,对资产规模不小于2 000 亿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和资产规模小于2 000亿人民币的商业银行采取不同的流动性监管指标。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在计算上略有不同,但其核心目的均为确保商业银行有足够的高流动性资产,在压力情景下能够满足未来30 天的流动性需求。流动性匹配率通过设置不同的折算率对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进行加权,充分考虑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旨在防止商业银行因为严重的期限错配而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净稳定资金比例采取设置稳定资金系数的方式,将可用稳定资金和所需稳定资金通过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以及表外风险敞口与相对应的稳定资金系数的乘积计算得出。

四、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数据来源和样本选取

根据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的具体要求,选取不同类型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数据。由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情况不同,存在明显的数据缺失和标准差异。在有限条件下选取62 家银行作为研究样本,包括全国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2016-2019 年的年度数据。指标包括四年的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以及2019 年的净稳定资金比例和流动性匹配率(数据源自wind 数据库和各银行官网年报)。

(二)描述性统计

根据《办法》所列标准,分别对资产规模在2 000亿上下的商业银行各监管指标进行描述性统计。如表2 所示,资产规模不小于2 000 亿人民币的商业银行相对于资产规模小于2 000 亿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其资本充足率整体偏低,不良贷款率波动性较小。样本范围内的流动性比例整体超过监管标准的25%,符合监管要求。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平均值大于资产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同样存在标准差偏大的情况。资产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在贷存款比例上相对占优,平均值和最大值均相对较大。在本研究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上,依据资产规模采取不同的监管标准。如表1 所示,资产规模不小于2 000 亿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和流动性覆盖率整体大于100%,符合监管要求。资产规模小于2 000 亿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其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和流动性匹配率存在低于监管要求100%的情况。根据《办法》要求,商业银行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要求于2018 年底前达到80%,2019 年6 月底前达到100%,流动性匹配率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现有披露信息属于过渡期内要求,同时《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提前达标。

表1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体系表

表2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描述性统计结果

图1 为样本内商业银行的四项流动性指标在2016-2019 年四年内的变动情况,可知目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和贷存款比例呈增长趋势,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2016-2019 年由48.80%增长至70.99%,流动性得到充分释放,商业银行资产安全和短期偿债能力逐渐提高。根据2015 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办法》内容,取消对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商业银行贷存款比例由监管指标调整为监测指标。因此,2016-2019 年的贷存款比例四年内由64.66%增长至74.72%,符合现行法规下的流动性要求。贷存款比例限制的取消,有利于减轻商业银行负债成本和行政约束,一定程度上能够促使商业银行增加对“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的规模。

图1 2016-2019 年商业银行流动性指标

在样本数据中选取34 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缺口进行分析,得到2016-2019 年各期限窗口下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情况。由于不同商业银行审计方式存在区别,数据整理存在一定障碍。本研究的流动性缺口为表内流动性缺口,对于表外事项和衍生金融工具现金流暂不做分析。[8]如图2 所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缺口整体呈现收紧状态,一年以上期限的流动性缺口为正,且即时偿还、已逾期和无期限情况下的资产负债缺口逐年减少。同时,短期流动性缺口出现与整体相反的趋势,特别是三个月至一年资产负债缺口,三年的跌幅为57.72%、159.91%和86.24%。这一情况表明,样本内的银行流动性缺口整体稳步向好,短期流动性风险仍然显著。

图2 商业银行合同期限错配缺口

五、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面临的问题

第一,通过收集国内商业银行流动性指标,可以发现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上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一是不同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披露程度不同,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年度报告和监管资本的披露上存在明显的纰漏,资产规模较大的国有大型银行、上市银行和民营银行的信息披露情况相对完整,信息可获取性强。二是在审计数据上存在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如流动性风险缺口的期限窗口划分,存在无期限、即时偿还和已逾期的不同组合以及三个月内和一个月内的不同划分。这些数据的披露差异一定程度上为商业银行掩饰潜在风险提供了便利,对流动性风险监管造成阻碍。

第二,大型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存在更大的风险隐患,对风险资产的偏好呈现扩大趋势。本研究样本数据显示大型商业银行存在较低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比例以及较高的存贷款比例。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和结构得到充分调整,不良贷款和在险资产规模也随之增加。一是由于“大而不能倒”的特性,大型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固有的风险偏好,对于稳定银行流动性的问题不够重视。二是金融科技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催生大量非传统的资金来源和使用途径。商业银行不仅会因为市场竞争而降低对流动性风险的预警阈值,而且在复杂的资金流动中也难以理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现状。

第三,商业银行短期流动性缺口出现扩大趋势。在流动性风险监测方面,2016-2019 年的整体流动性风险缺口逐步收紧,但不可忽视短期流动性缺口一直存在,并出现扩大趋势。商业银行适度利用资产负债的期限错配能够增加更多的资金业务,促进长期信贷的发展。同样的,商业银行过度依赖短期现金流支持长期资金项目会引起短期流动性紧缺问题,不利于维持银行存贷款业务的稳定,严重的会引发连锁反应,造成系统性风险。

六、对流动性风险监管分析的结论和建议

第一,鉴于当前商业银行在监管资本的信息披露上存在时间滞后和数据残缺的情况,可规范信息披露标准,对需要按季度披露的信息严格规定提交内容和时间期限。资产规模小于2 000 亿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在流动性风险监管的主体数量上占比高,信息披露要求相对放松。一方面,对大型银行要求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另一方面,出台针对小型银行的风险监管和信息披露政策,并将其执行程度纳入流动性供给和优惠政策的审核中,激励商业银行持续进行流动性风险监测和信息披露。

第二,资产规模不小于2 000 亿人民币的商业银行资产充足率相对较小,其风险资产规模可能比重较高。在存贷款比例上也相对倾向于扩大信贷规模。因此,可对这一类银行的资本结构和信贷结构要求作出进一步调整,如划分出各级信贷资产的占比要求,在增加对小型银行监管力度的同时,确保大型银行维持稳定的风险偏好。同时,进一步加快商业银行破产保险和资产管理改革,削弱大型银行盲目扩大信贷规模的倾向。

第三,针对短期流动性缺口显著的情况,监管机构可适当增加监管力度和即时监管。一是要求商业银行对流动性缺口进行限制性管理,将银行的资产规模、业务范围、流动性偏好和发展计划等因素作为设置限制性管理的依据,合理划分流动性限额和短期流动性缺口规模。[9]二是对于商业银行出现的资产负债结构变动和短期融资依赖情况,监管机构需要在季度报告以外增加日间信息统计和管理,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缺口实现及时了解和风险提示。三是加强表外流动性缺口和衍生金融工具现金流管理。衍生金融工具的结算方式分为净额结算和总额结算,和表内流动性缺口的现金流不能直接计算分析。监管机构可以将衍生金融工具流动性的信息披露单独囊括进流动性风险监管的要求内。

猜你喜欢
缺口流动性规模
美联储缩表、全球流动性与中国资产配置
2020年我国机器人产业规模达1000亿元
堵缺口
2020年二季度投资策略:流动性无忧业绩下杀无解
外储4月站稳3万亿
融资融券对我国股市的流动性影响
融资融券对我国股市的流动性影响
2016年年末净值规模低于5000万元的分级基金
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