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阈下甘肃省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路径

2021-12-14 15:54裴文静马子敏
山西农经 2021年18期
关键词:中药材药材甘肃省

□裴文静,马子敏

(1.兰州工商学院 甘肃 兰州730101;2.中国人民银行临夏回族自治州中心支行 甘肃 临夏731100)

为了解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农村农业发展不平衡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其中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产业兴旺的重要抓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指以农业为依托,以农民及相关生产经营机构为主体,以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通过相关技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间的联动与延伸、体制与机制创新,形成较完整的产业链条,实现农村三次产业协同发展[1]。

中药材产业是甘肃省的特色农村产业,然而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低,制约着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长。因此,研究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问题,探寻促进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径对甘肃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

1 甘肃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区位优势及现状

甘肃省地处青藏、黄土、内蒙古三大高原交汇地带,地形地貌复杂,地域广阔,昼夜温差大。在高寒、阴湿、干旱等多种气候因素和山地、高原、荒漠等多种地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甘肃省中药材资源丰富,品种繁多,素有“天然药库”“千年药乡”之称,药材种植面积全国第一,陇南、定西、甘南及河西北部等地区都适合中药材生长。2020年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旺泽在甘肃省中药材产业扶贫现场推进会上指出,甘肃中药材种植面积超过33.3万hm2,药用植物、动物、矿物资源超过1 500种,其中有276种被确定为全国中药材重点品种,占全国中药材重点品种的76%;50多种药材实现集中连片人工种植,18种药材品种的种植规模达到上万亩;道地药材有当归、党参、甘草、黄芪、红芪等20多种;珍稀药材有冬虫夏草、麝香、川贝母、鹿茸等10多种。

在中药材种植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甘肃省逐步形成了以定西、陇南为主的中药材加工、销售、仓储等集中区域。现有兰州生物所、甘肃扶正药业、兰州兽研所、兰州佛慈制药、甘肃奇正藏药、甘肃独一味制药、陇神戎发药业等40多家制剂(原料药)企业和320家中药饮片加工企业。

2 甘肃省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的实践与问题

2.1 甘肃省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实践

中药材产业被列入甘肃省的特色优势产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在主产区,中药材收入占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中药材产业成为甘肃省精准扶贫的主要推手。

近年来,甘肃省中药材产业的集聚化、信息化特征明显,产业融合实现了初步发展。兰州新区现代中药产业园、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医药产业园、陇西中药材循环经济产业园、渭源工业园区中药产业园、白银银西生物医药园、民乐生态工业园区中药材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孵化园6个中医药产业园区初步建成。其中,前4个中医药产业园区入驻企业95户,建成相关项目40多个,陇药产业初步实现了集聚化、规模化发展。陇东南地区被国家确定为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在敦煌、庆城等市(县)建设5个中医养生旅游生态园,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生态旅游等产业开始逐渐融合。兰州佛慈制药已发展成为集中药材种植与加工、天然药物与保健品研发、中药现代剂型及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骨干企业。同时,该集团布局了制药、商业连锁、健康医疗、种植养殖等业务版块,在甘肃省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方面位列前茅。

2.2 甘肃省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甘肃省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成效初显,但仍然存在许多限制产业融合的问题亟待解决。

2.2.1 产业链条短,融合程度低

虽然兰州佛慈制药通过“企业+基地+农户”的形式,在甘肃省内率先实现了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陇东南地区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走在了中医药产业融合的前列。但是,甘肃省大部分中药生产企业缺乏足够的带动能力,仅对中药材进行简单加工,难以提供市场所需的现代中药制剂、保健品、药膳、中药化妆品等深加工产品。

此外,甘肃省大部分中药材生产地区尚未探索出一条适宜的中医药产业与健康养老、休闲旅游融合发展之路。从甘肃省中药材产业发展整体来看,中药材产业链条短,急需推进产业链向前后延伸,提升产业链的价值。

2.2.2 中药材种植标准化程度低,深加工能力不足

甘肃省药材加工企业有数百家,但除兰州佛慈制药、甘肃奇正藏药等少数中药企业生产技术先进、药品形式多样外,绝大部分企业规模小,加工技术落后,大部分药材以原药材或初级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低。甘肃省中药材初级加工量与中药企业使用量占中药材总产量的比重不足30%,其中工业用量不足8%,药材加工能力远低于药材资源的供应。

2.2.3 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

在陇南、定西等药材主产区先后成立了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都采用“农户+合作社+企业”的模式,但这种利益联结机制容易出现农户违约或企业违约的问题,导致利益约束机制受损。由于中药材生产周期较长,农户对中药材市场很难准确认知和判断。当市场价格变动时,药材加工企业与农户之间难以保持紧密合作。如果中药材市场价格上涨,超过原先约定的收购价格,一些农户会选择违约,不通过合作社而将中药材卖给市场上出价更高的采购商。如果中药材市场价格下跌,低于约定的收购价格,部分药材加工企业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可能会压价收购。当农户无法通过专业合作社获得利益保护时,会大量退出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就会变成“空壳社”“僵尸社”。

2.2.4 产业融合中金融支持不足

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都需要大量资金,中药企业要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大对生产设备与技术的投入,然而绝大多数中药企业因规模小、实力弱,无法直接从资本市场筹集所需资金,即使向银行借款,融资额也非常有限,难以满足企业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

实际调查发现,中药企业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通常会先收购种植户的药材,加工销售之后再向种植户支付货款。这种结算方式对农户的资金占用较大,严重损害了农户的切身利益。此外,中药材产业风险虽然有部分农业保险进行承保,但保险金额较低,对广大农户缺乏足够吸引力,致使投保率较低,风险保障明显不足。

3 乡村振兴视阈下,优化甘肃省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径

在现有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政府部门、农户、企业、商户、金融机构共同努力,探索推进甘肃省中药材产业深入融合的路径。

3.1 延伸产业链,拓展产业功能,提高产业融合层次

3.1.1 加强中药材生产基地与中药材精加工能力建设

农民种植药材的经济效益远高于种植粮食,因此应加大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提高中药材种植技术的标准化和科学化。这就需要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型制药企业建立更多、更大规模的中药材专用种植基地,采用“农户+基地+公司”的模式,制定统一的标准,采用科学的种植技术,保证中药材原料的品质,争取更多基地获得中药材GAP认证。

此外,要加大对现有中药企业的扶持,借助增资、重组等方式进行企业扩张,对制药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既要提高这些企业中药饮片的标准化、规范化生产能力,同时要提高对中药材的深加工、精加工能力,丰富中药品种和形态,提升产品附加值[2]。

3.1.2 加强中医药文化旅游产业融合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愈加重视生活品质,旅游和健康养生日益成为消费热点。甘肃省中医药资源丰富,应加强旅游业与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可以根据主要中药材生产区的资源情况,开发更多类似陇南地区的中医药生态休闲旅游景区和中医药生态养生基地,吸引游客前来体验消费。

在旅游休闲养生基地,一方面,为游客开展艾灸、拔罐、针灸、按摩等中医适宜技术服务,促进疾病康复、美容整形、减肥、脱发治疗、改善睡眠质量等中医药保健特色服务和技术的开发使用[3];另一方面,让游客了解当地主要药材的习性、药效、生长过程等知识,积极开发以当归、党参、苦水玫瑰、兰州百合、黄芪等为主要原料的系列养生保健旅游产品[4],比如开发以此类特色中药材为主原料的药枕、药膳、药饮、药菜、药妆等。通过多种举措,着力推进以优化养生环境、发展养生经济、弘扬养生文化为重点的中医药生态保健旅游产业兴旺发展。

3.2 增强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金融服务供给

3.2.1 加大中药材产业的信贷供给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放宽中药材信贷的期限,扩大中长期信贷供给,更好地契合中药材生长周期的资金需求。在贷款对象方面,重点支持盈利能力强、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中药企业,加强对中药材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3.2.2 创新抵押方式和贷款品种

为了更好地向中药企业提供贷款服务,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结合实际创新贷款抵押担保方式,推出新的贷款产品,比如药品批号商标权的估值抵押贷款、土地和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订单质押贷款等。

3.2.3 设立专项发展基金

为了进一步缓解甘肃省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中各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困难,政府应引导现代农业创业投资基金等专业基金发挥其投资引导作用,设立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着重支持甘肃省道地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中药材加工以及中医药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引领社会资本加大对中药材产业的投资[4]。

3.2.4 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服务

中药材产业受自然、病虫害、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大,风险较高,因此推进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服务。甘肃省应继续扩大中药材产品保险保障规模和品种范围,加大政府的财政补贴力度,并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补贴政策。以政府为主导,引导保险公司规范中药材保险的经营管理,提升中药材测产和理赔服务标准,提高理赔效率和赔付率[5]。

3.3 培育高质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促进甘肃省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作稳健、具有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首先,要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健全其内部治理结构、财务制度、运营模式,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

其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认清形势,把握市场需求,在做好合理发展规划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经营活动,不断增强其规模和实力,力争实现可持续发展。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盟,将中药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紧密联结起来,形成集生产、加工和服务为一体,分工与合作明确的有机整体。

3.4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要注重落实农业发展政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因地制宜,支持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打造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休戚与共的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利益共同体。

3.4.1 完善中药材产品交易的利益联结机制

对中药材这种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产品,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比较适合采用“合作社+基地+农户或合作社+订单+农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在这种机制下,凭借订单契约协商确定收购价格,价格方面要考虑设置两种方式,分别为保底价格和市场价格基础上的优惠价,通过向农户适当倾斜的价格机制平衡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市场风险[6]。上述模式使农户与合作社间的利益紧密联结在一起,形成不同经营主体之间分工协作、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新格局。

3.4.2 建立并完善土地要素合作的利益联结机制

甘肃省中药材种植品种多,种植面积广,形成了比较明显的区域分工。大量土地用来种植各类中药材,土地成为农户经营、合作社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双方可以基于土地要素进行合作,建立相应的利益联结机制。

一方面,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普遍起步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另一方面,甘肃省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水平整体较低,农户承担风险的意愿和能力不高。因此,地方政府应引导农户以土地投入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达成协议,采取“保底收益+二次分红”的方式建立并完善二者的利益联结机制[6]。

3.5 完善基础配套服务

在促进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甘肃省应该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速农村土地流转,让农户获得更多收入及工作机会。同时,积极完善用地政策,针对不同的中药材产业建设用地,配套相应政策支持。加强人才技术的培养,为保证中药材的品质,对广大农户和专业合作社要积极开展中药材种植培训,推广先进的种植生产技术,确保中药材种植技术的科学化与标准化。

4 结束语

甘肃省中药材资源丰富,中药材产业发展区位优势明显。同时,甘肃省生态环境脆弱,农村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以发展中药材产业为抓手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成为甘肃省人民共同的心声。甘肃省中药材产业虽然已经进行了初步的融合,但融合程度低,产业链条短,产业融合过程中的金融支持不足等问题依然严峻,需要政府、金融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中药企业等多方紧密联系,进一步延伸中药材产业链,提高产业融合发展层次;加强中药材产业信贷和保险服务创新,提高金融支持产业融合效率;培育和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完善“农户+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更加完善的基础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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