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分析

2021-12-16 09:12姚郁成
智能建筑与工程机械 2021年9期
关键词:安全监督起重机械管理措施

摘  要:本文主要对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措施进行分析,避免存在潜在的重大危险源造成群死群伤大事故。

关键词: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H21     文献标识码:A

0 前言

近年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定了相关政策,针对我县近期检查中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各方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和保养等各环节管理责任不明晰的问题,因此,本文着重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进行探究,以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要点,保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能够安全管理和施工,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的逐渐减少,建筑施工高度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高空作业成为建筑施工的主要特点。而其中,起重机械的运用较为普遍,一类为塔式起重机械(塔吊),另一类为施工升降机械(施工电梯)两类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若设置不正确或操作不当,对周围建筑、人群、场地内工作人员都产生严重的威胁,给企业、社会带来安全隐患。如2001年12月24日我省天水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东关东升花园建筑工地塔吊整体倒塌,吊臂砸落在该校校园,造成4名学生死亡,91名学生受伤重特大事故;2011年11月20日,我县陇南市消防大队公寓楼工程施工中生塔吊顶升时发大臂脱落事故;2017年7月15日,我县成州国际大酒店改扩建工程发生施工电梯拆除过程中机械伤害致残一人的事故;2019年11月20日,庆阳市西峰区悦湖公馆项目2号楼工程发生一起3人死亡的起重伤害事故。众多起重设备安全事故已经给出了不少惨痛的教训。因此,要强化对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能力,避免给各级政府造成安全监管的重大压力,同时也给责任企业造成高昂的伤亡赔偿费用,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对企业信誉带来不利的影响。

2 重机械安全监管难点

2.1 塔式起重机基础预埋设置

为满足施工要求,塔式起重机要能够承受住其工作与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荷载,符合抗倾覆的相关要求,有较高的稳定性。在施工过程中,要按照设备所规定的荷载参数设计混凝土基础,并按照相关规定将支腿紧紧固定,地脚螺栓合理安装。塔式起重机基础的原材料要经过检测,并符合国家规定。

2.2 设备安装与验收

在施工前,起重机械设备都需要进行验收才能进入场地,起重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符合施工要求,符合安全规定,符合相关制度及安装流程。要为设备创造出安全的作业施工环境,在其周围设置作业境界区域,执行“作业令”的相关制度。在设备进行安装、拆卸等环节中,都应当配有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具备特种检测单位的相关检测报告,保证所有材料的完备性才能开展后续施工。

2.3 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当前,起重机械设备的养护与保养工作缺少专业人员,导致起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无法有效开展。通常,对设备的维护与养护工作需要每个月执行一次,并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但由于缺少专业人员,不仅安全检查频次不足,更无法对保养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致使保养工作流于形式,无法把控设备的使用状态,增加了事故的发生概率。

2.4 起重機械金属结构安装运行

要求标准节联接螺栓要将其表面的灰尘等杂质彻底清除,采用高强螺栓开展联接工作,保证预紧力达到施工中所规定的标准。多采用力距板手,按照规定要求确定其松紧度,按照旋转臂架的不同角度依次拧紧。在塔机开始运行后,要对所有的螺栓进行检查,确定其紧固情况,之后按照每半个月的周期进行一次检查。塔机构件若出现变形或严重腐蚀,要及时进行更换拆除与安装工作。

3 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3.1 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安全管理应遵循规定

塔式起重机在施工全过程中都必须按照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要具备产品合格证、特殊部门检测报告、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应当在产权注册地有相关备案登记的记录;

必须在其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必须具备专业承包资质以及相关许可证书;

在拆卸安装过程中,要制定相关方案,经过相关工作负责人审定后方可开展施工;

设备经过相关检测合格后,由监理、施工单位等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在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与养护工作,对于较易磨损的部件应当每天定点检查,存在问题及时更换;

设备施工作业期间,要求装置有效的防碰撞设施,要保证其在安全范围内;

不可在设备上擅自安装其他附着装置;

所有安装、拆卸起重机械设备的员工都必须持证上岗[1]。

3.2 项目管理机构要做到科学使用起重机械原则

从源头做起,做好起重机械的产权登记备案工作。当前,建材市场上的起重机械设备种类较多,且规模与质量水平差异较大,很多起重机械设备往往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应当做好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监督工作,加强产权登记备案,详细记录起重机械设备的生产厂家、相关信息、生产日期、设备型号、承载重量、使用规则与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而对于没有备案的起重机械设备则不得使用。

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使用规章制度。由于设备在安装、使用、管理、拆卸等环节所涉及的单位较多,因此应当明确各单位之间的责任与管理权限,尽可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对此,各参建企业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明确各方的职责与责任,对相关工作单位提出明确的要求。安装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总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要严格检查、深入了解机械设备的合格证书与操作方法,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格审核机械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与材料,并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2]。

3.3 明确产权单位、安装单位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

单位、项目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方主体单位责任,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安装完毕后,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与监督工作,通过对实体的检查发现潜在隐患,并及时解决,将安全事故扼杀在摇篮中。安全管理人员要着重关注起重机械设备的基本性能、限位装置、安全装置等方面,尤其在机器升降时要做好全面的检查与监督工作。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防坠安全器。建筑施工中的升降机械载人载物时,防坠安全器直接影响其运行状态,应当检查安全器的制动性能与防坠效果,以及安全器的使用年限。必须报废处理满五年的防坠安全器,而对于满一年的安全器需要送到具备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全面杜绝防坠安全器失效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同时,产权单位要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防坠安全器的坠落实验,记录实验结果,发现潜在问题并及时解决,保证防坠安全器的安全性能。

超载限制器。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需要设置超载限制器,避免机器意外超载。因此,需要严格检查超载限制器的安装是否到位,是否切实有效,并定期对其进行实验,以检查其有效性。

防冒顶装置。机械设备升降冒顶是非常严重的问题,直接会发生安全事故。因此,监督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电器连锁形成开关,极限限位开关是否准确,以保证防冒顶装置的有效性。

齿轮与齿条吻合。齿轮与齿条若未能深度啮合,或啮合状态不佳将直接导致传动磨损,甚至出现断齿、齿轮齿条滑落等危险状况,直接酿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因此,要定期检查齿轮齿条的啮合状态,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安全层门。起重机械设备多在高空进行作业,严密的防护能够避免高空坠物、物体打击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因此要严格检查安全层门的是否牢固可靠。

楼层标志。机器频繁启动与关闭不利于安全使用,甚至缩短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因此,在高层作业时,要标记好楼层标志,保证机器停留在正确的楼层。

楼层呼叫器。呼叫器的正常使用能够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停层时间,保证停层人员于吊笼操作人员的顺畅沟通,确保安全。

3.4 提升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能力

对于初次上岗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其安全生产意识。对于工作经验丰富的员工而言,结合其证件年审、工作经验等方面,制定与之匹配的定期业务培训。对于全体员工则要开展知识竞赛、知识讲座、实操讲解等,以做到查漏补缺,巩固知识,保证工作人员能够规范操作,正确操作。除此以外,编制起重机械设备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实验,一旦发生事故时,工作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做出正确抉择,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对于机械设备,要强化对其的科技化管理水平。如安装起重机械运行监控系统,塔吊回转传感器、高度测算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等一系列设备,全方位监控设备,及时发现问题。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提升,众多远程监控技术的运用有着显著的效果,使得检测更加准确有效。因此,通过对上述设备的安装与运用,能夠有效规避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起重机在运行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在允许范围内,避免过载、超限等问题的发生。

各施工单位也要与时俱进,重视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先进智慧化管理系统的引进,包括语音播报系统、群塔作业防碰撞系统、吊钩实时监控系统[3]。

3.5 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1)县住建局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住建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安全要点》和《起重机械使用安全要点》,严格遵守甘肃省住建厅制定的《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十不准”规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市、县住建局安全监督机构要建立完善建筑起重机械信息平台,实现产权登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的线上办理,积极推行使用登记电子证书,并做好与政务服务网的数据对接,及时推送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3)市、县住建局安全监督机构要强化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测、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从严查处不履行安装告知程序、不按规定验收、不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和非法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危害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性能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混装受力构件、使用假冒伪劣构件、涂改产品标牌、安全保护装置失效、非原厂附着装置以及夜间顶升拆卸、极端或预警气象下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可知:在使用过程中,要科学使用,做好机械设备的备案记录;要严格检查,全方位检查;提升操作人员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主管部门监管能力,大力推进智慧工程,并安装现代科技设备,以提升机械设备的智能等级。

参考文献

[1] 汪光焘.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R].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08-01-28.

[2] 牛效强,杨丽.浅析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建筑安全,2012,27(8):55-57.

[3] 任凤.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安全生产与监督,2012(5):52-53.

收稿日期:2021-08-08

作者筒介:姚郁成(1966—),男,甘肃陇南人,大专,研究方向: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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